導航:首頁 > 養老保險 > 講解重復領取養老金的後果

講解重復領取養老金的後果

發布時間:2023-08-06 01:05:25

『壹』 重復領取基本養老金如何處理

根據《關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干問題的通知》《暫行辦法》實施之後重復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參保人員,由本人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養老保險關系並繼續領取待遇,其他的養老保險關系應予以清理,個人賬戶剩餘部分一次性退還本人。

重復領取待遇人員如拒不按規定辦理養老保險關系清理手續,可引導其通過其他法律途徑解決;如存在違法違規行為造成嚴重不良後果,可根據《社會保險法》《行政處罰法》《刑法》等法律進行處理。

(1)講解重復領取養老金的後果擴展閱讀

參保人員待遇領取地按照《暫行辦法》第六條和第十二條執行,即,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繳費年限,除另有特殊規定外,均包括視同繳費年限。

『貳』 不知道自己重復領取了養老保險,有沒有其他人的責任

兒子已經過世了,你仍然在領取他的養老金,是屬於騙保行為,是要負法律責任的,誰領誰負責任?

『叄』 亂繳,亂領,重領養老金的有關人員會開除嗎

違規冒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是指待遇領取人員喪失待遇領取資格後本人或他人繼續領取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1、 死亡冒領。即待遇領取人員死亡後,其親屬繼續冒領死者城鄉居保待遇的行為。

2、 服刑冒領。即待遇領取人員在領取養老金期間服刑,其親屬未及時申報暫停發放待遇,仍繼續冒領服刑人員待遇的行為。

3、 重復領取。即參保人員重復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或跨統籌區域重復參加城鄉居保並重復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行為。違規冒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有哪些法律後果?

違規冒領待遇屬於違法行為,必須要退回冒領、重復領取的待遇,拒不退回的,還會受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納入失信人員名單。涉嫌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參考法律法規如下:

1、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七、八十八條 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和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兩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 《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第八條 參保人員不得同時領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對於同時領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終止並解除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除政府補貼外的個人賬戶余額退還本人,已領取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予以退還;本人不予退還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或者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基本養老金中抵扣。

3、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 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違規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稽核的程序是什麼?

1、 發現疑似問題。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充分運用公安、民政、衛健、司法等部門大數據,通過數據比對及年度資格認證等方式,發現疑似違規領取待遇行為。

2、 核查違規事實。社保經辦部門通過數據核查、現場調查、上戶核查等方式核實違規領取待遇人員、資金等事實,核算違規領取待遇金額。

3、 處理違規問題。對違規領取待遇人員或其親屬(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下發《追回社會保險金告知書》,責令退回違規領取的養老金,對拒不配合退回的,移送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如何退回違規領取的養老保險待遇?

違規領取待遇人員或其親屬(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可通過以下任一種方式退回違規領取的待遇資金:

1、 工作人員協助退款:持《追回社會保險金告知書》前往社保經辦部門,請求相關工作人員協助退款至退款賬號。

2、 指定銀行櫃面退款:持《追回社會保險金告知書》到指定銀行退款至退款賬號。

3、 網上退款:利用網銀、手機銀行、微信或支付寶轉賬退款至退款賬號。如何避免違規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行為?

1、 待遇領取人員死亡的,其親屬及戶籍地街道社區協辦員應及時上報死亡信息辦理待遇終止發放手續,注銷登記保險關系,防止死亡冒領待遇。

2、 待遇領取人員在押服刑的,其親屬及戶籍地街道社區協辦員應及時上報服刑信息辦理待遇暫停發放手續。待服刑期滿後,由本人提供相關司法文書至社保經辦部門申請待遇恢復發放,從服刑期滿後的次月起續發待遇,停發期間待遇不予補發。

3、 參保人員在辦理待遇領取手續時,應如實提供有關申報材料並告知是否已參加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養老保險情況,防止重復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4、 待遇領取人員應每年(季)按時參加待遇領取資格認證,未完成資格認證的,將統一暫停發放待遇,待其補辦認證手續後再續發並補發待遇,防止違規領取待遇。

『肆』 已領兩地退休金,如果不退回,會有什麼嚴重的後果

如果不退回,將被歸類為欺詐。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將處以所涉金額2至5倍的罰款;如果金額較高,將根據欺詐罪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領兩份養老金會怎麼樣?

同時領取兩份養老金是違法的。保險法規定每個人只能領取一筆養老金。不允許同一類型的社會保險和不同類型的社會保險。只能領取城鎮職工或城鄉居民的養老金。那些在兩地都領取養老金的人如果不歸還,將無法找到。如果這是一個大問題,它是小問題。如果處理相對較輕,通常會退還非法收入並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保險詐騙罪情節嚴重,數額巨大的,可以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總之,社保不能重復參保,無論你身在何處,一個人只能享受一種養老金待遇。根據高不就低的原則選擇滿足意願的養老金支付和醫療保險待遇的程度。

『伍』 重復領取養老金無力償還,該怎麼辦

引言:就目前為止很多人為了以後不影響子女的正常生活都會選擇為自己購買一份養老保險,這樣不僅可以為子女減輕負擔也可以為以後進入老年生活給予一份保障。

三、重復領取養老保險怎麼辦

參保人員若出現了重復領取保險金的時候,則由保險公司與參保人員進行協商,確定好 一個基本養老關系繼續領取,重復領取的保險金應及時歸還,如果參保人不及時進行歸還的話,會被保險公司在被清理的保險余額里邊進行扣除,如果余額不夠扣除的情況下則會從下個月或者下下個月余額裡面進行扣除,直到被重復領取的養老保險待遇全部退還完整。

閱讀全文

與講解重復領取養老金的後果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農村醫保卡怎麼查養老金余額 瀏覽:970
豐台區老年大學招生簡章 瀏覽:54
企業技術員退休算幹部嗎 瀏覽:662
北京短期接收老人的養老院 瀏覽:441
寧夏老人怎麼認證社保 瀏覽:538
老人家血氣不通 瀏覽:531
做養老院的廣告 瀏覽:274
適合養老院的房子 瀏覽:299
長壽定義是多少歲 瀏覽:394
湖北省婦幼42天產後體檢是掛哪個 瀏覽:307
老人家排便困難吃什麼葯 瀏覽:24
60歲以上護理費的答辯 瀏覽:221
老年人可以長期吃白參嗎 瀏覽:198
2017年安徽企業退休金上調 瀏覽:193
老人總是忘了自己要干什麼 瀏覽:223
職工醫療保險退休年齡多少 瀏覽:40
如何提升老人免疫力吃什麼葯 瀏覽:60
開始養老金認證需要交哪些費用 瀏覽:381
與退休人員有關的標語 瀏覽:90
養老費為什麼11月扣了三次 瀏覽: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