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請問深圳社保可以轉移嗎
可以。深圳社保轉移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在深圳市已參加養老/醫療保險,並且有繳費到賬記錄;2、參保狀態為已停交;3、未辦理退休手續;4、無未辦結的業務;5、無超齡後繳費記錄。6、已在轉入地辦理了當地的社保。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七十二條 統籌地區設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工作需要,經所在地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批准,可以在本統籌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和服務網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人員經費和經辦社會保險發生的基本運行費用、管理費用,由同級財政按照國家規定予以保障。《社會保險法》第七十三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業務、財務、安全和風險管理制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時足額支付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法》第七十四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業務經辦、統計、調查獲取社會保險工作所需的數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如實提供。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為用人單位建立檔案,完整、准確地記錄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繳費等社會保險數據,妥善保管登記、申報的原始憑證和支付結算的會計憑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完整、准確地記錄參加社會保險的個人繳費和用人單位為其繳費,以及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等個人權益記錄,定期將個人權益記錄單免費寄送本人。用人單位和個人可以免費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核對其繳費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社會保險法》第七十五條 全國社會保險信息系統按照國家統一規劃,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共同建設。
㈡ 深圳社保可以轉移到其他城市嗎
【法律分析】:可以。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在深圳市已參加養老/醫療保險,並且有繳費到賬記錄;2、參保狀態為已停交;3、未辦理退休手續;4、無未辦結的業務;5、無超齡後繳費記錄。6、已在轉入地辦理了當地的社保。
【法律依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五條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參保人員返回戶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就業參保的,戶籍所在地的相關社保經辦機構應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二)參保人員未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但對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參保人員再次跨省流動就業或在新參保地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
(三)參保人員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受以上年齡規定限制,應在調入地及時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㈢ 深圳居民養老保險轉移辦理指南
法律分析:深圳居民養老保險轉移辦理指南:
辦理條件: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在繳費期間戶籍遷移、需要跨地區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的,可在遷入地申請轉移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
辦理流程:
1.申請:登錄廣東省政務服務網,點擊立即辦理;
2.受理和審核:點擊「轉移申請管理」,選擇所需的對應轉出功能——根據系統提示,錄入轉出信息(即時);系統審辦完畢,符合條件的辦理成功。
3.送達:出具參保憑證,由申請人自行列印。
法律依據:《廣東省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
1、廣東省戶籍人員(符合條件之一)
(1)現年齡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且在深圳就業,按規定在深圳參加養老保險且已繳費的人員;
(2)現年齡已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且符合延繳及躉繳條件的人員;
(3)現年齡已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且最後參保地在深圳,養老保險記錄累計超過15年的人員。
2、非廣東省戶籍人員(符合條件之一)
(1)現年齡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且在深圳就業,按規定在深圳參加養老保險且已繳費的人員;
(2)現年齡已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且最後參保地在深圳,省內實際繳交養老保險記錄累計超過10年,並與省外養老保險繳費記錄合計為15年的人員。
數量方式:無數量限制,符合條件即可。
申請材料:
1、《深圳市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結算申請表》;
2、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原件及復印件);
3、轉出地出具的轉移憑證原件4、養老保險存在重復繳費的,另需提供參保人本人在本市中、農、工、建四大國有商業銀行開具的存摺或者借記卡(不得提供信用卡)
深圳養老保險轉移流程
辦理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受理機關:見附件《辦事窗口地址》。
證件名稱及有效期限:本審批事項無證件,無有效期要求,根據國家政策法規進行調整決定機關: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聯系電話:12333
事項程序:
1、參保人在轉出地社保機構取得參保轉移憑證;
2、參保人前往其所屬轄區的深圳社保機構申請轉入;
3、深圳社保機構發聯系函至轉出地社保機構;
4、轉出地社保機構寄出信息表及轉移基金至深圳社保機構;
5、深圳社保機構收到轉移信息表並錄入,轉移手續辦結。
(備註:業務流程圖見附件)
時限:
1、我市社保機構收到轉入申請和參保繳費憑證後,在15個工作日內發出聯系函;
2、我市社保機構在收到轉出地社保機構轉移的信息表和基金後,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3、上述如有特殊情況可延長時限。
法律效力:經社保徵收部門審核批准後方可辦理轉入
救濟權利:
申請人對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的行政服務(非行政行為)不滿的,可以向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信訪部門投訴;對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作出的該行政行為不服,行政相對人有權:1.自收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2.自收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事項收費:不收費表格下載:
深圳市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結算申請表(職工及個人繳費)
深圳市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結算申請表(樣表)
年審年檢:無年審
特別提示:此處15個工作日的起算時間,為我局收到轉出地社保機構發出的轉移信息表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