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居民養老保險年齡段
「養老保險」一直是大家十分關心的話題。在繳納了養老保險以後,很多人都想知道如何能夠領取這份福利。一、居民養老保險領取年齡是多少歲1、正常退休: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50周歲;長期在企業管理或技術崗位工作的女職工,退休年齡為55周歲,其中在45周歲之前轉為工人崗位的,可以按女工人的退休年齡(50周歲)辦理退休;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的女參保人員,年滿55周歲辦理退休;2、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政部門審批符合特殊工種提前退休條件的;3、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提前退休: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經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參保人員未達到退休年齡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經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同時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可按月享受定期生活費。二、養老保險領取計算標准職工退休時的社保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其中: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公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歷如帆敗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最低限為0.6,最高限為3。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准計發,而且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因此,活得越久,肢轎啟就可以領取得越多,相對於交費來說,肯定更加劃算。綜上所述,養老保險需要繳納15年以上,我國的法定退休年齡男士為60周歲,女士為50周歲,符合條件的可以到勞動部門辦理手續
天津、安徽、江蘇等地紛紛出台了關於養老保險制度的新政策,政策中調整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初始參保年齡,2013年開始由現在的18周歲調整為16周歲。首先,一個必須澄清的基本事實是,設定新農保和城鎮居民的初始參保年齡為16周歲,並不是真正的「新規」,而是國家早就明確的既有政策。國務院2009年和2011年針對新農保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發布的兩個《指導意見》均明確「參保范圍」是:「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其次,另一個基本事實是,與「延遲退休」明顯不同的是,初始參保年齡只是一個「可以、自願」意義上的參保資格線,而並非「必須、強制」意義上的享受保險待遇資格線。也就是說,現行政策只是規定,16歲可以自願參保,並不要求16歲必須強制參保26歲乃至36歲再選擇參保,也是完全允許的。最後,從勞動就業角度看,設定16歲為初始參保年齡,實際上也並不違背現行勞動法規。依據《勞動法》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國家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未成年工是指年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勞動者」。這意味著,法律並不禁止年滿16歲未成年人就業,同時又要求對他們實施特殊保護。在這種背景下,再結合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自願參保」原則,16歲的初始參保年齡,顯然更應被合乎邏輯地理解為一種保障性要求,而非限制性要求,與其說是苛求,不如說是善待。否則,如果一方面允許年滿16周歲未成年工就業,另一方面又不允許他們參加養老保險,非得等到18歲,那麼豈非反倒會損害其平等及時的參保權利?此外,我們還應看到,在教育普及程度不斷提高的當下,「年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工盡管確實存在,但又絕非這個年齡段的生活主流。絕大多數該年齡段的未成年人,實際上都處在在校學習、受教育的狀態。因此,在現實生活中,「16歲」只可能是極少數人的初始參保年齡,而不可能是大多數城鄉居民普遍的實際參保年齡,相應地,它實際上也不可能產生太大的「多收保費」效果至少與「延遲退休」意義上的普遍「多繳保費」,是完全不可同日而語的,也完全不是一個層面上的概念。提示:將養老保險參保年齡提前到16周歲是無關「延遲退休」的,這一看法顯得有些「過敏」甚至捕風捉影了。專家指出,這一政策既不是「延遲退休」語境下出台的新規,也並不可能真正產生多少變相「延遲退休」的效果。
2. 居民養老保險多少歲可以領錢
不論山畝男女都是60周歲領取,繳納到60周歲就可以領取養老金。在城鎮和農村的養老保險,已逗做森經合並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是一樣的。一次性繳納15年,可以在輪畝60歲後就可以領取。
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是覆蓋城鎮戶籍非從業人員的養老保險制度,這項制度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體系、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共同構成我國社會養老保險體系。
城居保有兩個突出特點:一是城居保的資金來源除個人繳費外,還有政府對參保人繳費給予的補貼,個人繳費越多,政府補貼也越多,而且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全部計入參保人的個人賬臘態森戶。二是城居保的養老金由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胡友養老金兩部分構成,個人賬戶養老金水平由賬戶儲存額,也就是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總額來決定;基礎養老金則由政府全額支付。
拓展資料:
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1、基本原則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工作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逐步解決城鎮無養老保障居民的老有所養問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閉念續」。一是從城鎮居民的實際情況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標准和待遇標准要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二是個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三是政府主導和居民自願相結合,引導城鎮居民普遍參保;四是中央確定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地方制定具體辦法,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實行屬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