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養老保險公司交的部分算自己的嗎
不算。
只有自己繳納的部分進入個人帳戶,單位繳納的部分全部進入統籌基金。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都是屬於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都是採用單位和個人按比例繳費的方式,單位繳費部分是計入統籌基金賬戶,個人繳費是計入個人賬戶,這就是養老保險的兩個賬戶管理模式。單位繳費計入統籌基金賬戶而不計入職工個人賬戶,只有職工個人繳費部分計入個人賬戶,這是由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金的性質和計算辦法來決定的。雖然單位繳費是以和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形成勞動關系為前提的。企業繳納的養老保險和職工個人雖然有一定的關系,但這部分養老保險費用是作為籌集養老保險統籌基金的方式之一,不是屬於職工個人所有。自己繳納的那部分,如果有以下條件可以從你的個人賬戶中取出來,但是單位繳納的那部分不可以:
1、達到退休年齡,未滿足繳費15年的條件(個人賬戶儲存額全部給付)。
2、參保人因故死亡(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
3、參保人出國定居(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
4、退休後死亡,個人帳戶尚有餘額的(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
單位那部分進入統籌基金,統籌基金用於支付退休人員養老待遇,並不是給國家了,如果統籌基金支付待遇時出現困難,國家財政給予補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② 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包括哪些部分
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規定: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2)養老保險企業部分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規定:
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