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養老金個人賬戶的錢領完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不需要擔心,職工離退休後,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存儲額已經領取完畢時,由社會統籌基金按規定標准繼續支付,直至其死亡。職工退休後,其個人賬戶繳費情況停止記錄,個人賬戶在按月支付個人賬戶養老金後的余額部分繼續計息。按照有關規定,個人賬戶養老金是個人賬戶存儲額除以120,按月計發。按這樣計算,如果個人賬戶中金額不多,但也至少可以發放10年以上,受到影響的只是個人賬戶養老金待遇水平。而且相關規定,職工離退休後,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存儲額已經領取完畢時,由社會統籌基金按規定標准繼續支付,直至其死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