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問教了十年的民辦教師,還可以買城市的的養老保險嗎到六十歲能同時領取養老金嗎
既然買了征地養老保險(屬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就不能再買城市居民或職工養老保險,一個人只能享受一份養老保險,因為這是國家給的福利待遇,不是商業性養老保險。
2. 教師的養老保險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教師五險一金的繳費比例:
1、養老保險單位繳納比例:21%;個人繳納比例:8%。
2、醫療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1%;個人繳納比例:2%。
3、失業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5%;個人繳納比例:0.5%。
4、生育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個人不承擔繳費。
5、工傷保險單位繳納比例:0.5%;個人不承擔繳費。
教師五險一金比例規定:
1、一般來說,公辦老師屬於正規國家事業編制,屬於全額撥款的教育單位,不需要繳納養老保險,所以只有四險一金;民辦學校的老師是合同制的,需要繳納五險一金。
2、教師繳納的五險一金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其中有個人參與繳納的險種有養老,醫療,失業保險等社保項目,以及公積金。
3、至於教師五險一金怎麼算,這個也分公辦跟民辦教師,一般民辦教師繳納五險一金的標准跟當地企業職工繳納的標准一樣,可以去社保局或者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咨詢。
4、「五險」方面,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養老保險單位承擔20%,個人承擔8%;醫療保險單位承擔6%,個人2%;失業保險單位承擔2%,個人1%;生育保險1%全由單位承擔;工傷保險0.8%也是全由單位承擔,職工個人不承擔生育和工傷保險。「一金」方面,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在5%—12%之間,單位和個人公積金繳納比例保持一致的。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符合第一條第(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3. 民辦教師買養老保險
民辦教師需要買養老保險。
我國公辦學校執行的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而民辦學校絕大多數是執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對未參加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且健在的原辭退民辦教師,按每人1500元的標准由政府提供參保繳費補貼。
在1992年12月31日以前,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錄用或備案或持有民辦教師任用證書(非代課教師任用證),離開教師崗位後再沒有被黨政機關或國有企事業單位錄用的民辦教師,不含因刑事犯罪或違反計劃生育等政策規定被開除或辭退的民辦教師,適用該實施意見。
具體保障措施方面,明確將原辭退民辦教師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對未參加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且健在的原辭退民辦教師,按每人1500元的標准(即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檔次每年100元繳15年的額度),由政府提供參保繳費補貼,幫助其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原辭退民辦教師達到60周歲後,未領取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且健在的,根據教齡長短,按照每任教1年補助30元的標准計算,按月發放老年生活補助,不滿1年的按1年計。對已故的原辭退民辦教師,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每任教1年補助30元的標准×任教年限×20個月)。
4. 老民辦教師中人退休為什麼要補交養老保險原因是什麼
老民辦教師在退休之後之所以要補交養老保險,主要是因為之前他們並沒有繳納,所以如果想要領取養老保險的話,必須補繳。這樣的話對於其他的繳費人員是比較公平的,畢竟不能夠只享受福利,不承擔義務。而且在我國關於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改革方案當中就明確指出了,不管是民辦教師還是公辦教師,只要在職期間沒有編制退休的時候都是需要繳納養老保險費用的,這一點從1993年就已經開始使用。
因此才會推出這樣的政策,雖然從短期來看,對於很多民辦教師並不是公平,但是從長遠的角度來看,這不僅有利於我國的養老基金,同時也能夠更好的規范養老公平問題。且從本質上來說,民辦教師本身就是屬於無編制的教師或者編制外的教師,只有轉為公辦教師才能夠享受這項待遇。目前讓他們繳費就可以享受編制退休待遇,其實已經非常不錯了。
5. 民辦教師退休後有退休金嗎
【法律分析】:民辦學校老師是有退休金的。退休金就是學校給買的養老保險,如果有按照規定購買養老保險的話,繳足十五年,退休時就可以申請領取養老金。各級人民政府保障教師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待遇,改善教師工作和生活條件;完善民辦教師工資經費保障機制。退休金也稱養老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六條 民辦學校應當依法保障教職工待遇,按照學校登記的法人類型,按時足額支付工資,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國家鼓勵民辦學校按照有關規定為教職工建立職業年金或者企業年金等補充養老保險。實施學前教育、學歷教育的民辦學校應當從學費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建立專項資金或者基金,由學校管理,用於教職工職業激勵或者增加待遇保障。
6. 我是江西六十年代原民辦教師有養老金嗎
法律分析:教師退休工資不可以隨便扣除,勞動者符合退休條件的應當依法辦理退休手續,依法享有養老保險金,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7. 江西教師交多少養老金
最低標準是每個月320元
江西教師最低工資標準是4000元,養老保險是8%,算下來就是320元。
退休以後的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組成(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前參加工作的,還有過渡性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註: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