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村裡簽的不贍養老人符合法律依據嗎
村裡簽了這種不贍養老人不符合法律,因為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子女有贍養老人的專義務屬,這種義務不是說可以放棄的,它是你必須履行的一種義務。當然子女之間可以依據老人財產之間的分割,或者是一些幫助,或者是自己的經濟能力去具體的去贍養。有的人有錢了多出錢多贍養,沒錢的少出錢多出力都是一樣的,你這種不贍養的或者是雙方簽訂的這種。不合法也是不合理的。
② 為什麼現在農村很多人都不贍養父母
贍養父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也是法律所規定的事情!
不贍養父母不是農村人的專利,城市人也不在少數!
不贍養父母都是道德缺乏品質惡劣的人,跟地理位置和錢多錢少沒關系!
你之所以認為農村人不贍養父母的多,是因為農村人經濟比較落後,矛盾顯得尤其突出而已!城市人因為老人基本都有退休金,一般不依靠子女贍養,自食其力罷了,從而顯得好像城市人素質好似的!試想一下,現在城市有多少啃老一族?指望他們能養老?
③ 農村人為什麼不贍養老人
從法抄律規定上來說,不管是在哪裡,子女對父母都有贍養的義務,就像父母對於子女的撫養是一樣的,是法定義務,如果不撫養的話,老人可以起訴要求其履行法定義務的,履行義務的方式有多種,不僅限於與其共同居住。不過在農村女兒一般不直接贍養父母的,可以通過給予一定的贍養費來履行義務。
④ 農村能主動贍養老人的子女並不多,是怎麼回事
這個問題存在是與很多方面原因有關的,例如子女的壓力大或者子女壓根沒想著贍養老人等多方面原因。隨著生活條件的改善,生活質量也大大提高了。然而,我們仍然可以看到的是,在農村仍然有許多不孝的孩子。這些人不願意在老年人身上投資太多。這是目前社會上的普遍現象。
還有一些孩子,他們的生活壓力相對較高,他們的孩子剛剛結婚,所以他們更看重錢。因此,孩子們理所當然地認為他們沒有錢,自然不能贍養老人。這些都是自私的做法。缺乏道德。眾所周知,社會對金錢著迷,所以很多人一年到頭都在外面工作。當他們吃飽喝足的時候,他們不想擔心他們的老父母。主要原因是社會上普遍缺乏道德,每個人都太物質化了,所以孝道成了朋友圈子裡的雞湯。
⑤ 農村老人有土地不分給子女,子女有有沒有贍養義務
老人家班你們養得這么大哪怕土地不分給子女子女按照法律規定都必須要贍養。
難道沒有父母你們就會這么大了嗎,做人要問一問自己的良心。
⑥ 為什麼農村多子女家庭,不贍養老人的情況卻很多
因為很多農村的子女沒受過什麼高等教育,所以可能就沒什麼文化。農村裡干什麼事情都喜歡扎堆,好的事情進行扎堆不好的事情也進行扎堆。這不孝也出現了扎堆的現象。可能說有的地方嚴重,有的地方很少見。這種現象出現時間長了,可能導致當地的風氣變壞。時間長了,人們覺得不盡孝道就是一種很常見的現象。別人都這樣,沒有說什麼的,大家就覺得理所當然了。你不說我,我不說你。不盡孝道成為了一件稀鬆平常的事情了。
也有可能是他們沒有那個經濟能力去贍養老人吧,這也是很常見的。農村相對於城市的教育水平有一定的差距。一些地方的孩子很多沒有上過學。俗話說「讀書明事理」,他們沒有接受過教育出現這種情況在所難免。還有最重要的家庭教育,父母出現對老人不好的,從小孩子就有這種意識。自己的孩子耳目濡染,所以出現不贍養老人的情況。
⑦ 為什麼在農村總有一些不願贍養老人的不孝子
贍養老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之所以農村有些子女不想贍養自己的父母,因為在我們的經濟高度發展的同時,我們的思想道德建設沒有及時的跟進。那些不願贍養老人的子女大多沒有接受太高的文化知識,學歷層次比較淺,他們的素質本身就比較低。國家和社會對那些不履行贍養義務的人處罰力度不夠,或者根本就沒有處罰的措施,而有些老人因為覺得家醜不可外揚,所以對於子女的不贍養默認。
⑧ 為什麼農村不贍養老人的問題比較突出
您好!為什麼農村不贍養老人的問題比較突出?下文也許會給您做出回答。
我從小生活在農村,親戚全部在農村,參加工作後在法院工作一段時間。我發現農村不贍養老人的問題比較突出。尤其是最近,在新農村建設中有的成了「拆遷暴發戶」,但老人卻成了「累贅」。我分析一下與以下因素有很大關系。
一、客觀地說,有些農村確實很窮,如果「老天」不幫忙,贍養老人確實有困難。但這不是主要原因。畢竟在同樣的環境下老人能把孩子養活大嘛!為什麼小的就養不了老人呢?
二、從社會的角度分析,與傳統文化教育缺失有關。有些人不從中國國情出發,盲目接受西方觀念,認為孩子成年了就像「同志」一樣,沒有撫養贍養關系。有些家庭不注重文化傳承,導致「上行下效」。同樣一個村子,家風好的贍養老人就好,家風不好的就不贍養老人,就證明了這一點。
三、更深層次的是農民法律意識淡薄,大多數老人不會行使財產權,有些老人的財產權得不到有效的保護。
首先,分家析產不當導致老人「過早」地喪失財產所有權是問題產生的根源。有的孩子尚未成年,對家庭沒有一點貢獻,老人就急於把財產寫到孩子名下;有的孩子雖然成年,對家庭的貢獻也就「一點點」,分家析產時卻把老人的財產全部分到孩子名下,使老人沒有了對財產的控制權。更有甚者,「未婚兒媳」結婚前,就要挾「分家」。殊不知,家庭財產所有權雖然是共同共有,但也是以貢獻(除繼承、贈與之外)為前提的。沒有貢獻就沒有所有權,有多大貢獻就有多少所有權。俗話說「老婆漢子有不如手裡攥著有」,只要老人在世一天就不要撒手「財產權」。只要老人控制財產權,孩子就會圍著老人轉。即使分家析產也只是把孩子有貢獻的部分分給有貢獻的孩子,而不是把全部財產包括老人的財產分給一個孩子或幾個孩子。
其次,一些地方老人的財產權得不到有效的保護使問題更加嚴重。有些地方受「傳統觀念」的影響,一味照顧「風俗習慣」,不能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致使發生「判例效應」。大家知道,公民包括孩子取得財產合法所有權的方式除勞動(含股權、孳息)之外就是繼承和贈與。我國法律規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開始,贈與在贈與物交付時生效。就繼承而言,農村所謂的「分家單」中處理的老人財產部分只能算是「遺囑」的特殊形式,老人在世一天就有權力修改、廢止。也就是說,老人有一口氣孩子就無權處理屬於老人的財產。把一個不明白法律的老人「糊塗」的「分家單」簡單的當做「贈與」是有損老人合法權益的,也是有失公平的。
⑨ 在農村贍養老人就上不了班,上班就照顧不了老人,怎麼辦
在農村來說,幾乎所有的成年人都面臨著這樣的選擇,能做的也就是盡力協調好工作和贍養老人之間的關系。因為不能不上班,因為上班才是薪資來源。同時也不能不贍養老人,這是社會道德的要求,依據法律的規定。
在我看來主要有以下幾種解決方案:
3.在老人身體健康,不需要隨身照顧的時候,外出打工掙錢。
這種模式,在農村也非常的常見,所以農村有了很多的空巢老人。在老人身體還足夠自給自足健康的時候,家裡的勞動力沒有後顧之憂,所以年輕人可以選擇外出就業,掙錢。但是如果老人身體出現什麼問題的時候就很麻煩了,年輕人需要辭掉工作回家照顧老人。這也確實是無奈之舉。
贍養老人是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承擔的義務,不能夠因為贍養老人和自己工作之間存在著沖突與矛盾,就拋棄老人於不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