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必須一起交嗎
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必須一起交。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是必須要一起交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險中的一個險種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多渠道籌集資金,對勞動者在年老失業患病工傷生育而減少勞動收入時給予經濟補償。
具體如下:
1、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2、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實施集聚了單位和社會成員的經濟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資助可以使患病的社會成員從社會獲得必要的物資幫助,減輕醫療費用負擔,防止患病的社會成員因病致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B. 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是一起的嗎
養老金和醫保是捆綁在一起的,必須同時繳納。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和養老保險費。養老保險作為社保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社保中繳費比例最高的部分,城鎮職工社保單位繳納比例為20%,個人繳納比例為8%,單位繳納的社保會計入到社會統籌基金中,個人繳納的部分會納入到個人社保賬戶中,個人社保賬戶余額高低會影響到退休後領取到養老保險金的高低。
醫療保險有個人賬戶,醫療保險也由公司和個人繳納,公司繳存比例較高,個人繳納的部分會進入到醫療賬戶中,可以到指定葯店刷卡或者看病就醫。
醫療保險的作用是什麼?
1、有利於提高勞動生產率,促進生產的發展;醫療保險是社會進步、生產發展的必然結果。反過來,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又會進一步促進社會的進步和生產的發展。一方面醫療保險解除了勞動者的後顧之憂,使其安心工作,從而可以提高勞動生產率,促進生產的發展;另一方面也保證了勞動者的身心健康,保證了勞動力正常再生產。
2、調節收入差別,體現社會公平性;醫療保險通過徵收醫療保險費和償付醫療保險服務費用來調節收入差別,是政府一種重要的收入再分配的手段。
3、維護社會安定的重要保障;醫療保險對患病的勞動者給予經濟上的幫助,有助於消除因疾病帶來的社會不安定因素,是調整社會關系和社會矛盾的重要社會機制
4、促進社會文明和進步的重要手段;醫療保險和社會互助共濟的社會制度,通過在參保人之間分攤疾病費用風險,體現出了「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新型社會關系,有利於促進社會文明和進步。
5、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特別是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保證。
醫療保險的報銷范圍在哪些?
1、報銷范圍,葯費,輔助檢查,心腦電圖、X光透視、拍片、化驗、理療、針灸、CT、核磁共振等各項檢查費限額200元;手術費參照國家標准,超過1000元的按1000元報銷。60周歲以上老人在興塔鎮衛生院住院,治療費和護理費每天補償10元,限額200元。
2、大病補償,鎮風險基金補償。凡參加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計應報醫療費超過5000元以上分段補償,5001到10000元補償65%,10001到18000元補償7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