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業養老保險包括哪些險種
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基本養老保險。三險是最基本的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其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這三種險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的保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個人不需要繳納。這里要注意的是「五險」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關於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醫療保險的支取,是在法定允許的情況下才可以領取,是由設保登記部門來發放,比如「養老保險,要達到法定的年齡才可以,失業保險金的領取也是要具備條件,比如你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辦理失業證明,同時又辦了求職證,就是指你失業以後還必須有求職的意願,這樣的條件才可以領取。
拓展資料:
1.三險屬於社會保險,現在通常說的是"五險一金",具體五險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一金即:住房公積金。繳納三險是國家社保政策規定的,任何用人單位都應該為員工投保。只要你與所在單位簽署了正是勞動合同,它就應該為你投保。但是這三險並不是完全由你的單位繳納,而是由你本人和單位共同繳納。按照職工工資,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養老保險單位承擔20%,個人承擔8%;醫療保險單位承擔6%,個人2%;失業保險單位承擔2%,個人1%。
2.目前北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單位20%(其中17%劃入統籌基金,3%劃入個人帳戶),個人8%(全部劃入個人帳戶);醫療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0%,個人2%+3元;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5%,個人0.5%;工傷保險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范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單位0.8%,個人不交錢。公積金繳費比例: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選擇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但原則上最高繳費額不得超過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300%的10%。
B. 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包括什麼
【法律分析】: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強制建立和實施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企業基本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險中的一個險種。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多渠道籌集資金,對勞動者在年老、失業、患病、工傷、生育而減少勞動收入時給予經濟補償,使他們能夠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項社會保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C. 企業單位養老保險要交多少年
15年。
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為十五年。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一般繳納15年,根據自己實際情況進行計算。養老保險是以老年人的生活保障為指標的,通過再分配手段或者儲蓄方式建立保險基金,支付老年人生活費用。它的實施睜虧具有以下作用:
通過建立養老保險的制度,有利於勞動力群體的正常代際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長勞動力順利就業,保證就業結構的合理化。有利於社會的安全穩定養老保險扒指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到來,老年人口的比例越來越大,人數也越來越多,養老保險保障了老年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等於保障了社會相當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對於在職勞動者而言,參加養老保險,意味著對將來年老後的生活有了預期,免除了春早配後顧之憂,從社會心態來說,人們多了些穩定、少了些浮躁,這有利於社會的穩定。
各國設計養老保險制度多將公平與效率掛鉤,尤其是部分積累和完全積累的養老金籌集模式。勞動者退休後領取養老金的數額,與其在職勞動期間的工資收入、繳費多少有直接的聯系,這無疑能夠產生一種激勵勞動者的職期間積極勞動,提高效率。此外,由於養老保險涉及面廣,參與人數眾多,其運作中能夠籌集到大量的養老保險金,能為資本市場提供巨大的資金來源,尤其是實行基金制的養老保險模式,個人賬戶中的資金積累以數十年計算,使得養老保險基金規模更大,為市場提供更多的資金,通過對規模資金的運營和利用,有利於國家對國民經濟的宏觀調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D. 企業社會養老保險
社會 養老保險 是世界各國較為普遍實行的一種 社會保險 制度,一般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由國家立法,強制實施,企業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符合養老條件的人,可向社會保險部門領取 養老金 ;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來源,一般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或單位和個人雙方共同負擔,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由於其具有社會性,影響很大,享受的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所以必設立專門機構,實行現代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統一規劃和管理。
企業養老保險是國家規定的企業必須為本企業職工繳納的一種保險金制度。企業養老保險是指由企業根據自身經濟實力,在國家規定的實施政策和實施條件下為本企業職工所建立的一種輔助性的養老保險。它居於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中的第二層次,由國家宏觀指導、企業內部決策執行。企業養老保險職責:企業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經辦養老保險事務,依法收繳養老保險費,督促企業和被保險人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建立健全被保險人養老保險檔案和個人賬戶,依法保障養老保險檔案的安全與完整;依法支付被保險人的基本養老金和其他養老保險待遇;辦理被保險人養老保險關系及個人賬戶的接轉手續;按時編制養老保險基金的預、決算草案,編報會計、統計報表;依法運營養老保險基金,確保基金安全增旅搭值;向企業和被保險人提供有關養老保險的咨詢、查詢服務;組織推動對退休人員的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其他職責。企業養老保險征繳范圍:根據《社會保險征繳暫行條例》(國務院第259號令)的規定: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納入企業養老保險征繳范圍。企業養老保險參保申報:參保單位和個人按照《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辦理參保和繳費申報手續。1、用人單位(包括個體工商戶,下同)依法申報參加養老保險時,應按規定及時為其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要求其填報《社會保險登脊培記表》和《參加社會保險人員情況表》,並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1)營業執照、批准成立證件或其它核准執業證件;(2)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3)參保人員公民身份證、戶口本、《勞動合同書》或能夠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其它資料;(4)成建制轉入的,還需提供轉出地社保機構開具的社會保險關系轉移介紹信和單位及個人的參保信息。2、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的人員,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應填報《參加企業養老保險人員情況表》,並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1)身份證;(2)戶口薄;(3)登記前曾在其它統籌地區參保的,還應提供原參保所在地社保機構開具的《企業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表》;(4)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還應提供《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或《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等相關證明;單位或個人參保通過審核後,應及時建立參保基本信息,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和《企業養老保險手冊》3、、參保單位應當依法變更社會保險登記時,需填寫《社會保險變更登記表》,並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1)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申請;(2)工商變更登記表、有關部門或單位批準的變更證明;(3)社會保險登記證;(4)組織機構統一代碼拆野拿證書。社會保險變更審核通過後,應當按照信息系統的要求,輸入有關內容,社會保險變更登記的內容涉及社會保險登記證件的內容需要更改的,應當收回原社會保險登記證,重新核發社會保險登記證。4、參保單位依法注銷社會保險登記時,需填報《社會保險注銷登記表》,並根據注銷類型分別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1)注銷通知或法院裁定企業破產等法律文書;(2)單位主管部門批准解散、撤消、終止的有關文件;(3)有關部門批准轉出及轉入地社保機構同意接收的證明;社會保險注銷登記通過審核後,應收回、注銷《社會保險登記證》,加蓋「注銷」章,封存該單位的全部資料。以上業務屬於個性的、並手續齊全的當天辦結,批量業務當月辦結,特殊情況適當延長。企業養老保險待遇核定:1、職工距法定退休年齡前一個月,應提出退休申請,填寫《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審核表》,一並隨附以下證件和資料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審核:(1)身份證復印件;(2)擬退休人員檔案;(3)新參保單位參保前已辦理離退休(職)手續的人員,需提供原已審批的離退休(職)證明材料;(4)對因病退休、退職和特殊工種退休人員,參保單位應嚴格按照豫勞險[1999]43號文規定申報並公示,提供公示時間和公示內容;(5)政策法規規定的其它證件和資料。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參保單位申報的證件和資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2、審核通過並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退休的人員,按照《河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財政廳關於改革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若干問題的通知>》(豫勞社養老[2006]26號)文件的規定計發基本養老金,建立離退休(職)人員信息資料庫,列印《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計算單》一式三份,社保機構、存檔、退休人員各一份。3、自批准退休(職)的次月起,辦理養老保險待遇申領手續齊全的支付養老金,每月通過銀行或郵局實行社會化發放。4、離退休(職)人員死亡的,退休前所在單位或社區管理服務機構或其供養親屬,應在其死亡之日後5日內,填寫《離退休人員死亡待遇申請表》,計發離退休(職)人員死亡待遇。對於死亡後不能及時提供死亡證明資料的離退休(職)人員、失蹤人員、判刑或勞教人員、拒不提供生存狀況或無法證明生存狀態的人員,養老保險機構停發其養老保險待遇。
E. 單位養老金繳費比例
一、養老保險個人和單位繳費比例
不同地區的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繳費比例是不一樣的。
以武漢為例,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6%,個人繳納比例8%;最低繳費基數3740元,最高繳費基數18699元。
於單位用人單位應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目前企業繳費的比例一般不得超過企業工資總額的20%,具體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確定,少數省、自治區、直轄市離退休人數較多,養老保險負擔較重,確實需要超過企業工資總額的20%的,需要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以及個人需要繳納多少養老保險費,就看本人的工資水平是多少了。
二、養老保險的四個層次
我國的養老保險由四個層次(或部分)組成。第一層次是基本養老保險,第二層次是岩返判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第三層次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第四層次是商業養老保險。在這種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中,基本養老保險可稱為第一層次,也是最高層次。
1、基本養老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亦稱國家基本養老保險),它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以保障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為原則。
它具有強制性、互濟性和社會性。它的強制性體現在由國家立法並強制實行,企業和個人都必須參加而不得違背;互濟性體現在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共同負擔,統一使用、支付,使企業職工得到生活保障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社會性體現在養老保險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
2、企業補充養老保險。
由國家宏觀調控、企業內部決策執行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又稱企業年金,它是指由企業根據自身經濟承受能力,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礎上,企業為提高職工的養老保險待遇水平而自願為本企業職工所建立的一種輔助性的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一種企業行為,效益好的企業可以多投保,效益差的、虧損企業可以不投保。實行企業年金,可以使年老退出勞動崗位的職工在領取基本養老金水平上再提高一步,有利於穩定職工隊伍,發展企業生產。
3、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
職工個人儲蓄世前性養老保險是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是由職工自願參加、自願選擇經辦機構的一種補充保險形式。實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的目的,在於擴大養老保險經費來源,多渠道籌集養老保險基金,減輕國家和企業的負擔;有利於消除長期形成的保險費用完全由國家" 包下來" 的觀念,增強職工的自我保障意識和參與社會保險的主動性;同時也能夠促進對社會保險工作實行廣泛的群眾監督。
4、商業養老保險是以獲得養老金為主要目的的長期人身險,它是年金保險的一種特殊形式,又稱為退休金養老保險,是社會養老保險的補充。商業性養老保險的被保險人,在交納了一定的保險費以後,就可以從一定的年齡開始領取養老金。這樣,盡管被保險人在退休之後收入下降,但由於有養老金的幫助,他仍然能保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商業養老保險,如無特殊條款規定,則投保人繳納保險費的時間間隔相等、保險費的金額相等、整個繳費期間內的利率不變且計息頻率與付款頻率相等。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粗改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四條規定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