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死亡後社保可以領多少月工資
法律分析:一個月,人死亡後社保是可以領一個月的。經確認死亡的退休人員,養老保險經辦窗口從退休人員死亡的次月起,停發養老保險待遇。對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通過養老保險信息系統生成,進行一次性清退,並按政策規定計發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如有冒領養老金情況,從喪撫費中進行抵扣停發,不能抵扣的限期追回。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② 國企退休人員死亡後待遇
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家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可以領取退休人員養老金個人賬戶里的余額。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後,其個人賬戶的余額是可以全部依法繼承的,繼承額會一次性支付給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律繼承人。
一、死亡待遇領取流程就是:
1.單位或親屬提出申請,並提交相應資料證明;
2.社保經辦機構審核;
3.核算死亡待遇並發放。(死亡待遇分3部分:喪葬費,撫恤金,個人賬戶返還)
二、家屬需要提供給社保局的資料一般是:
1、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2、火化證原件和殯儀館行政收費票據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口注銷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份脊畢罩;
4、申領人身份及與死者關系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份;有繼承權的人員委託書,有多個繼承人的需要有公證書;
5、指定銀行的銀行卡(用於劃轉死亡待遇);然後在社保局填寫《個人賬戶一次性支付(一次性待遇)申請表》和《參保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喪葬撫恤待遇申請》兩份表格。
三、退休需符合的數爛條件:
1、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必須達到國家、省規定的退休年齡。
①正常退休:男滿60周歲,女滿50周歲(長期在管理和技術崗位上的女職工年滿55周歲)。
②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從事井下、高空、高溫、低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滿55周歲,女滿45周歲,從事特殊工種時間達到規定年限的,可以辦理提前退休。
③因病提前退休:男滿50周歲,女滿45周歲,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經縣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符合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條件的可辦理病退。
2、企業和職工按照規定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
3、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年限達到15年以上的。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櫻鬧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③ 職工退休死亡後可以領取哪些費用
基本養老保險是一項民生兜底制度,盡管其覆蓋面很廣泛,但由於宣傳不到位,很多人對養老保險缺乏客觀公正的認識,這一點我有切身體會,日常與鄰居大爺大媽聊天時,我發現很多人都不知道遺屬待遇,這里給大家詳細科普一下,退休人員去世之後,社保待遇不會立馬終止,遺屬還可以領取這6筆待遇:④ 職工有養老保險退休後死亡怎麼補償
退休後死亡補償標准:
(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和計發辦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的規定執行。
(二)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財政部《關於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參加統籌地區工傷保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屬於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按當地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三)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屬於病故的,一次性撫恤待遇仍按當地規定執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烈士的撫恤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發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按原渠道解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⑤ 企業退休職工死亡後可以領取多少個月工資
如果逝斗滲者是企業(含央企、國企)在職和退休職工的話,享受以下待遇:
1、喪葬補助費標准:離休人員按本人死亡當月基本養老金的10個月計發。
2、一次性撫恤金標准:離休人員按本人死亡當月基本養老金的10個月計發。退休人員和個體參保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按本人死亡當月基本養老金的8個月計發。
3、離休、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後,企業不再承擔喪葬補空數脊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
4、已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離退休人員死亡,由當地社會保險機構按養老保險有關規定發放待遇;在職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除有規定納入社會保險支付的地方外,由企業按上述標准發給死亡撫恤待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畢李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