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16年河南省退休人員漲工資細則
河南省省人社廳和財政廳的安排,今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統一調整。
調整范圍:從2016年1月1日起,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含退職人員,不含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退休工人)。調整的主要政策:
一是定額調整。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
二是掛鉤調整。企業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2.5元;在此基礎上,再按退休人員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不含取暖補貼)的0.5%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2015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不含取暖補貼)的3.5%增加。
三是適當傾斜。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再增3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再增3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再增4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再增45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再增50元;年滿90周歲再增60元。這次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後,月養老金仍未達到1000元的退休人員,再增加20元,但增加後不得超過1000元。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後達不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根據工作安排,我市為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9月底以前完成並補發到位。
㈡ 2016河南省事業單位退休養老金調整細則
人社部、財政部的《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規定,2015年12月底前已退休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可以增發養老金,總體水平是在2015年度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並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但是,除上海市已在5月31日出台實施細則外,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執行方案還沒有明確。河南省政府正在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養老金增加部分均從2016年1月起補發。
㈢ 2023河南養老金調整細則
2022年 河南 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 養老金 調整通知是什麼?先要了解更多關於2022年河南省退休職工養老金調整的問題,就跟著 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2022河南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是什麼 2021河南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是: 2021年河南退休人員漲工資的最新消息:2020年企業職工基本 養老保險 基金省級調劑比例提高到4%。同時河南省人社局沒有發布最新的退休人員調整信息,因此按照2016年的標准為參考。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醫療保障局河南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實施意見》 2020年企業職工基本 養老保險 基金省級調劑比例提高到4%,省級將根據各地企業職工基本 養老保險 基金支付能力,對減征後保發放壓力較大的統籌地區,減征的基本 養老保險 費由省級統籌基金予以全額彌補。對 失業保險 基金結余較少的統籌地區,適當給予 失業保險 基金省級調磨芹劑,支持幫助其做好待遇發放和援企穩崗工作。對 工傷 保險基金入不敷出或因出現重大事故不足支付的統籌地區,可申請省級 工傷 保險儲備金調劑補助。加快推進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工作,確保年底前實現基金省級統收統支。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財政廳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省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管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37號旅談)和《關於做好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函》(人社養司函〔2016〕19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現就我省2016年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從2016年1月1日起,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 工齡 ),每滿一年增加2.5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在上述基礎上,再按企業退休人員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不含取暖補貼)的0.5%計算增加。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不含取暖補貼)的3.5%計算增加。 2015年12月份按規定辦理退休、退瞎鎮畢職手續的人員,按照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計算此項增加額。 (三)適當傾斜。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再適當提高下列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1.截止2015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3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3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4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45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50元;年滿90周歲6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准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准。 2.按照本通知進行普遍調整和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標准增加養老金後,月養老金仍未達到1000元的退休人員,再增加20元,但增加後不得超過1000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後達不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以上那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相關知識,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歡迎到本網站咨詢。
㈣ 東方財富網河南省016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怎麼漲
河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4月14日,國家人社部、財政部下發通知,決定2016年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5年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確定。
按照人社部關於2016年養老金調整的統一計劃和要求,河南省在擬定調待方案後將統一上報人社部、財政部,待兩部批復同意後,再組織具體落實。
目前河南省在擬定調待方案已上報人社部、財政部。請廣大退休同志放心,河南省退休養老金增資方案審批通過後,河南省將盡快制定政策及下發執行。2016年河南省退休養老金增資將從1月份起開始補發。
2016年河南企業退休養老金能漲6.5%?
河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相關負責人表示:人社部規定的漲6.5%左右這個調整水平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的總體水平,而不是說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以各自養老金水平為基數,都按6.5%的比例調整,更不是簡單的對每個退休人員都按6.5%增加養老金。
2015年河南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為2286元/月。沃保網小編按6.5%的調整幅度粗略計算,調整後河南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月增加約149元。不過這還只是估算,僅供參考,具體怎麼調還需要看具體河南省最終公布的政策。
㈤ 2016年7月以後河南省已審批通過的企業退休職工為什麼不發養老金
是否有養老金是要看員工是否繳納滿養老保險滿15年以上,如果沒有繳納養老保險,那麼就算達到退休年齡也是沒有養老保險待遇的。
依據《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㈥ 河南省省轄市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是多少
關於2016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2016河南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退休年齡/退休養老金多少】
豫人社養老〔2016〕17號
各省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管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6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6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現就我省2016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從2016年1月1日起,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含退職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二、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5元。
(二)掛鉤調整。按以下兩部分增加基本養老金:
1.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2.5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2.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2016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不含取暖補貼)的0.5%計算增加。2016年12月份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以按照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計算此項增加額。
(三)適當傾斜。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基礎上,再適當提高下列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1.對截止2016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4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5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6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70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80元;年滿90周歲9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准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准。
2.按照本通知進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標准增加養老金後,月養老金仍未達到1000元的退休人員,再增加35元,但增加後不得超過1000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後達不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