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農民養老金新政策出台
一、參保人群: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新農保。
二、參保流程:
1、參保辦理以村(社區、居委)為單位,參保單位辦理登記手續,首次參保時應填寫《參加養老保障(險)單位登記表》;
2、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隨帶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張,到村(含居委、社區,下同)勞動保障管理服務站提出參保申請,由村負責初審參保資格並填寫《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公示單》公示一周,無異議的人員填寫《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基本情況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
3、參保人員若為現已軍人或退伍軍人,提供人武部出具的從軍證明,填寫《農民基本養老保險服役士兵政府補助申請表》,報鎮(街道)勞動保障管理服務所。
三、農村戶口養老保險制度
1、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2、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
3、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
4、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5、新農保試點地區,凡已參加了老農保,年滿60周歲且已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參保人,可直接享受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對已參加老農保、未滿60周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應將老農保個人賬戶資金並入新農保個人賬戶,按新農保的繳費標准繼續繳費,待符合規定條件時享受相應待遇。
農村戶口養老保險繳費標准:參加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應當按照相關規定來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2800元、3300元等12個檔次,地方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增設另外的繳費檔次。參加保險的居民可以根據上述檔次自行自由選擇,多繳則多得。國家也會依據農村居民的人均收入增長的情況進行適當調整繳費的檔次。
⑵ 農村失地養老金政策
失地農民是政府保障的對象,為了解決失地農民在收入不穩定的情況下參加養老保險,特意出台了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使無力像城鎮勞動者那樣每月繳納養老保險的失地農民,仍然受到養老保險的保障。在政府和集體的共同出資下,失地農民一般只承擔20%作用的費用繳納。下面就由我為大家解釋一下相關內容,供大家參考學習。⑶ 農村戶口沒有地沒有工作養老怎麼辦
法律分析:失地農民享受養老保險補貼,不同地區規定補貼標准、領取標准、領取年限不盡相同,有的是在基本養老金基礎上補發一定數額的養老保險,有的採取一次性給失地農民補交一定數額的養老保險,該項措施多地正在落實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四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這一規定賦予了中國公民社會保障的基本權利,即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憲法賦予社會保障權的對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全體公民,農民自然也包括在內。這是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法的最根本的淵源。
⑷ 農民失地養老保險政策是什麼
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是指農民失去土地後,多會出現收入來源不穩定的情況,而現行的城鎮職工社會養老保險無力考慮和承擔失土農民的養老保障問題,為了保障失地農民的權益,我國各地相繼出台了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制度保障失地農民的權益。失地農民的產生是城市化進程中的正常現象,在工業化過程中,農民的農業土地轉化為非農業用地是不可避免的,為了保障失地農民的權益國家出台了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以保障農民的權益。
一、哪些失地人員不在失業保險參考范圍內?
因非依法征地導致失去土地的人員不屬於失地農民范圍;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但所承包土地被其出租、轉租者也不屬於保障范圍;失地農民被錄用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軍入伍後轉為軍官、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也不在保障范圍。
二、以往的被征地農民如何參保?
2007年12月18日以前,征地時享有第二輪土地承包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本著自願的原則,可參照本細則以村(居)為單位,經市農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定後,按參保時當地繳費標准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享受相應待遇。
三、繳費標準是如何確定的?
被征地農民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標准以征地方案批准當日當地城鎮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為准。
四、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遵循什麼原則?
遵循自願參保,保障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個人、集體共同負擔與政府扶助相結合的原則。
五、被征地養老保險金如何領取?
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參保人員在到達規定年齡的當月,本人持《被征地農村居民養老保險手冊》及公民身份證、銀行存摺(工行、農行、郵政)到社保處辦理相關手續,新參保的村由社保處統一下村發放。
七、如何辦理個人賬戶退還手續?
1、退休死亡,由辦理人員攜帶辦理人身份證原件、殯儀館火化發票原件、所在村委會證明(需寫明死亡時間和辦理人姓名)。
2、在職死亡,由辦理人員攜帶辦理人身份證原件、殯儀館火化發票原件、所在村委會證明、《被征地農村居民養老保險手冊》。
3、戶籍遷出,由遷出者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被征地農村居民養老保障手冊》、遷出地村委會證明、遷入地派出所戶籍證明或戶口冊。
4、已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本人攜帶《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手冊》、身份證原件、《被征地農村居民養老保險手冊》辦理退還手續。
⑸ 國家對農民進城落戶沒有土地又沒有養老保險對這些人有沒有規定
好象沒有這方面的確切規定,就是原來的城鎮戶口的人在六十歲之前也沒有任何待遇,只能打點零工掙幾個小錢,且不說後來進城落戶的,六十歲後可能視家庭情況弄個城鎮低保,現在的縣級城鎮戶口確實不如農村戶口。
⑹ 是農民但現在沒有土地,能亨受國家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嗎
1、僅是沒有土地使用權的農村戶口人員,是不可以參保失業農民養老保險的;
2、當事人要享受到該保險待遇的:必須屬於當地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一,並且本人的集體土地使用權因當地的市政規劃或者其他用途而被徵用的前提下,才能享受到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待遇;
3、當事人具體可以帶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證、戶口本等,事先咨詢戶口所在地的社保部門工作人員等明確。
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的參保對象:
1、失地農民指因 *** 統一徵收農村集體土地而導致失去全部或部分土地,且征地時對所征土地享有承包經營權的人員;
2、凡年滿18周歲及以上的失地農民方可自願參保,年齡以居民身份證登載的出生日期為准,征地時間以征地批文為准。
各地情況不同,具體情況,你可以到當地社保局咨詢,或撥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電話12333。
應該是有的,但是每個地區的情況不一致,所以需要你去咨詢下當地的社保局。
農民失去土地後,多會出現收入來源不穩定的情況,而現行的城鎮職工社會養老保險無力考慮和承擔失土農民的養老保障問題,為了保障失地農民的權益,我國各地相繼出台了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制度保障失地農民的權益。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的保障充分嗎失地農民的產生是城市化進程中的正常現象,在工業化過程中,農民的農業土地轉化為非農業用地是不可避免的,為了保障失地農民的權益國家出台了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以保障農民的權益。它的保障往往是保而不包,所以保障力度是十分有限的,個人要想進一步完善自身養老保障,還需搭配專業的商業養老保險,至於商業養老保險怎麼購買,您可以參考下文:
1.目前市場上有養老功能的保險產品主要有傳統型、兩全型、投連型和萬能型等幾種。而且商業養老保險從購買到領取,時間跨度可能相隔10年、20年乃至更長的時間,因此投保需要按需進行。
2.傳統型養老保險的預定利率固定,且以年金產品居多;兩全型保險具有保障和儲蓄功能,同時還有分紅功能,對抵禦通貨膨脹有很好的作用;投連型保險,不設保底收益,但保險公司要收取賬戶管理費等費用,盈虧由投保人自己負責;萬能型保險一般有保底收益,保險公司要收取保單管理費、初始費等費用,適合長期投資,一般要在5年以上方可看到投資收益。
3.傳統型和兩全型保險回報額度明確,且投入較少,比較適合工薪階層的養老需求。而投連型和萬能型保險由於投入較高、風險較大,比較適合風險承受能力較強的高收入人群。
4.商業養老保險提供的養老金額度應佔到全部養老保障需求的25%-40%。因此,在有了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考慮到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和物價等因素,投保人購買20萬元左右的商業養老保險比較合適。
5.養老險繳納期限越短,繳納的保費總額越者團神少。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適當縮短繳費期限是較為經濟的。 失地農民養老保險保障力度有限,個人要想完善養老保障,最好搭配商業養老保險,慧擇網上提供的商業養老保險不僅種類多,而且保費實惠,是您最佳投保選擇渠道。 太平守護一生終身年金保險 保障內容:* 靈活交費,終身養老*年年領金,八十祝壽*身故返還首虧,財富傳承,身故全額返還已交保險費 最低每月花:164元 泰康e愛家養老無憂終身年金保險(分紅型) 保障內容:* 終身養老, 領取一輩子*特有分紅保障,抵禦通貨膨脹 *月領額等於月交額:交的多,得的多 最低每月花:200元
自由職業者參加養保險自持身份證社保險辦理參保手續按社保險規定標准按繳費達定退休齡累計繳納滿15享受養金
失地農民養老保險交款單據丟失一般是沒有關系的,在社保局是有相應的單據的。
被征地農民參保應提供以下資料:
(一)由各被征地村(社區)提供征地協議及土地補償合同;
(二)被征地農民身份證及戶口本等證明;
(三)填報的《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花名冊》、《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申請表》及《被征地農民待遇審批表》;
(四)由國土資源部門審核後的《征地情況及保障資金明細表》。
經農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發放《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手冊》或《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待遇證》。
我國已進入了城市化加速發展的時期,預計未來十餘年,將有近億農民實現身份的轉變。而通過土地徵用來實現城市的擴張發展已成為城市化的主要方式。城鄉一體化戰略順利實施的一個重要保證,是妥善解決集中出現失地農民的問題。既要保證社會穩定和城市化的順利推進,又要保證失地農民勞動力「失地不失業」,有進一步發展的空間和可能性,而達到退休年齡的失地農民要老有所養。這既涉及對征地的當下補償,又涉及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險。此課題對失地
農民安置途徑進行研究,並提出政策建議。
補償:從貨幣補償到社保安置
貨幣補償總的來看,貨幣安置存在以下幾個弊端:
首先,貨幣安置是一種生活指向性安排,而非就業指向性安置。征地農民在得到土地使用權置換的生活安置費後,就被永久地推向了勞動力市場。這給被征地農民留下了失業隱患。其次,貨幣安置著重考慮了征地「農轉非」人員眼前的生活安排,並沒有與社會保障制度同步銜接。「農轉非」人員對自身社會保障方面的問題,只能完全靠自己的力量去解決。再重新就業尚無把握的前景,「農轉非」人員極易對未來的生活產生憂慮,從而產生潛在的社會不穩定因素。
社會保險:以土地換保障社會保險安置只是核定農轉非人員,將費用列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設立的「安置費」專戶,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與被征地對象簽訂安置協議,對符合繳納社會養老保險統籌費條件的被征地人員,為其設立社會保險個人賬戶,達到退休年齡的,按月發放養老金。在目前政策條件下,將失地農民納入城鎮社會,保障系統,雖然增加了社會保障負擔,但有利於解決失地農民的後顧之憂,促進城鄉一體化的順利實施,長遠來看是值得的。我國經濟較發達、入地關系較緊張的省市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經驗和教訓,這體現了一種大的趨勢。
留用地安置留用地安置是指為了使失地農民的生產、生活有長遠穩定的保障,在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內安排一定面積的建設用地,支持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一種安置方式,是貨幣安置的重要補充形式。又稱開發性安置,是通過開發性項目建設解決征地「農轉非」人員的生產和生活出路的安置方式的創新。該方式將農民置換土地使用權獲得的安置費,開發性項目投資通過轉化為生產性的物質資本,使征地「農轉非」人員通過與生產性物質資本結合實現再就業。具體操作是按%的開發性安置土地指標實行。
就業:從招工安置到引導型就業
招工安置招工安置是指地方 *** 或用地單位依據征地數量有比例地安排「農轉非」人員就業。這是從計劃經濟體制時期存延的一種老辦法,現在實施起來困難加大。隨著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改革的不斷深化,原有的計劃用工方式逐漸為市場主導的就業形式所替代,國家已經不再包攬「農轉非」的就業問題,地方 *** 對失地農民就業安置的渠道也越來越少,採取貨幣化安置成為各地普遍的選擇。
再就業的培訓成本由於失地農民文化素質相對較低,要使其適應城市化和工業化進程中產生的就業崗位,必須對他們進行相應的轉崗培訓,以提高其文化素質。目前,一個城市勞動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年,一個農村勞動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年,兩者差距為.年。也就是說,平均一個失地農民大約需要再接受.年左右的教育培訓,其勞動就業能力方可以等同於一個城市勞動者。這年的教育培訓費用包括直接的支出和間接的支出。但是,如果這年的成本全部由國家和用地者承擔補償是不可能實現的。
成都市經驗
四川省成都市在失地農民的再就業工作安排上,實行「勞動者自主擇業、市場調節就業, *** 促進就業」的原則。成都市近郊各區、鄉把通過騰崗、買崗等形式增加的物管、保潔、廚工等崗位無歧視地向失地失業農民開放,相繼為多人解決了就業。除了區、鄉的工作外,市郊各行政村還成立了失地農民再就業服務中心,堅持按需培訓、注重實效的原則,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積極開展崗前培訓。中心制定了個性化訂單式培訓計劃,根據失地農民的不同年齡段和不同學歷狀況,聘請師資有針對性地開展實用技術培訓、職業證書培訓、社區服務技能培訓、家政服務技能培訓等,提高失地農民技能,增強其謀生能力。
住房:從貨幣安置到集中居住安置和中心村建設
住房安置政策雖然政策上鼓勵貨幣安置,但是在實際操作中仍然難度很大。首先是農民自建房或重新購買商品房的成本遠遠高於拆遷房得到的補償,在大城市的房地產大盤開發熱潮中,失地農民難以找到安身之地。其次,如果失地農民因無法進入較為正規的房地產開發區,而只能找到一些臨時性的簡易住所的話,他們又面臨著二次拆遷的風險,從而無法安定下來;其次,農民的理財能力和經驗很可能導致坐吃山空,而無法達到住房安置的目的,最終還是要找 *** 來解決。基於這些原因,地方 *** 在解決失地農民住房安置問題時,最終還是傾向於採用集中規劃,集中修建農民新居的辦法。
農民新居建設目的是為了合理使用土地,有效解決失地農民的安居問題,將一部分被征地農民和農民拆遷戶集中在一起,建立一個近郊民居集中點。但是,集中安置也存在一定的問題。一是不少農房原有的生產性功能消失,失地農民的經濟利益受損。二是大量有時是兩干多戶同質性很強的失地農民集中居住在一個地方,容易造成就業的困難。事實上,我們調研中發現,農民新居中,不少勞動力處於失業或隱性失業狀態,很多農戶靠出租房子維持生活。
中心村建設中心村建設具有雙重功能,一是可以妥善安置征地農民,二是通過中心村的建設和發展創造就業機會,解決失地農民的就業問題。中心村既是失地農民的居住區和創業區,又是城鄉交融的新社區。探索市場化運作方式對中心村進行日常管理。結合中心村建設,在政策允許、 *** 支持、程序合法、手續完全的前提下,將部分集體土地轉變為商業用地,進行商業開發,修建商業鋪面與專業市場,吸引本地農民進場從事商業經營,大量吸收本地農民從事第三產業,鼓勵農民走自我就業、自立創業之道路(更多精彩文章來自「秘書不求人」)。要試行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並要在商業用地的指標上給予支持。
政策建議
建立合理的征地補償和利益分享機制第一,逐步核准,提高用地補償標准。在統一征地中逐步推行土地「片區綜合價」。堅持市場化方向,根據城市發展總體規劃,按地段將城鎮土地劃分成若干區片,每一區片確定一個相對合理的基準地價,在統一征地時實行統一的補償標准。第二,商業性用地和公益性用地應該嚴格區分。公益性用地也不能侵佔農民利益,尤其是應該區分出公益性用地中商業性用地的項目,對商業性項目要區別對待。第三,引入市場機制,從而促進土地價格的合理定價,這是提高土地補償的科學依據,也是建立完善土地補償機制和社會保障機制的依據,從根本上解決失地農民利益補償問題的重要前提。
農地徵用的法律和政策支持通過法制來解農民征地過程中的相關問題應是一個基本原則。一是盡快出台完善的《農地徵用法》或相關的法律文以便依法規范征地制度。二是各級 *** 主管部門該認真調研,總結征地制度改革中的各種模式,開展試點,宣傳推廣典型經驗,逐步使征地走上規范化、法制化軌道。我國當前的農地徵用制度改革可以分兩步走。第一步是過渡性質的,即在現行法律框架做出適當的調整,嚴格區分公共目的徵用和其他的徵用,並據此執行相應的土地徵用補償辦法。第二步是著手修訂現有法律有關征地的條款,將土地徵用權嚴格限定在公共用途和符合公共利益的范圍內;在城市規劃控制下,允許集體土地直接進入土地市場。
農村土地制度改革進一步完善農村土地制度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一是要從法律上賦予農戶物權性質的農用土地承包權,給農民年以上穩定的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權,允許其自由轉讓、出租、抵押、入股、繼承。二是要給農民私有和集體所有的房產頒發房地產證,允許上市交易和抵押。三是要積極推進社區股份合作制,把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量化為其成員的股份,明晰集體資產的產權,促進集體資產保值增值,特別是地處城郊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應普遍推行這一制度。
失地農民培訓與就業
*** 應針對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制定專門的培訓計劃,並列出專門培訓經費和使用方法;積極鼓勵用地企業就地工;對失地農民從事個體經營、自謀職業的,要參照鼓勵城鎮失業人員再就業的政策在稅收、工商等方面給予政策扶持,適當減免營業稅、所得稅、管理費等。同時要考慮建立專項扶持基金,對自辦實業而資金有困難者,提供專項小額貸款給予幫助扶持。此外,還應把對失地農民的培訓同對城郊農村勞動力的培訓結合起來,讓潛在的失地農民先提高素質,逐步脫離對土地和農業的依賴。
建立完善的失地農民社會保障制度在目前農村社保尚未立法,且農村社保制度建設基本未建立的情況下,必須盡快把失地農民納入城鎮社會保障體系,實現與城鎮社保的對接。建立多元化的社會保險費用籌集機制。 *** 應規范明確征地主體無論是進行何種用途的土地徵用,均應在土地收益中留出一塊作為農民失地後的社會保障資金,並專戶儲存,由專門機構管理。同時,按失地農民的實際社會安置成本,由國家和地方 *** 按一定比例分別切出一塊,支持建立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險制度。鑒於目前農民理財能力差和貨幣化安置存在一些弊端,應引導農民在土地補償中拿出部分資金,建立基本醫療和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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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繳納和社保繳納一樣,需要在當地社保局繳納。
養老繳納情況:
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比例為員工繳費工資的13%,其中員工按本人繳費工資的5%繳納;企業按員工個人繳費工資的8%繳納。員工個人帳戶為繳費工資的11%;其餘部分計入共濟基金。以上理解為每月交5%,計入個人養老帳戶的為11%。
新養老保險的繳納情況:
個人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
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計算:
1、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企業繳費)的比例,一般不得超過企業工資總額的20%(包括劃入個人帳戶的部分),具體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確定。
2、少數省、自治區、直轄市因離退休人數較多、養老保險負擔過重,確需超過企業工資總額20%的,應報勞動部、財政部審批。
3、個人帳戶儲存額只用於職工養老,不得提前支取。職工調動時,個人帳戶全部隨同轉移。職工或退休人員死亡,個人帳戶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可以繼承。2005年12月,國務院發布的《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規定,自2006年1月起,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統一為8%。
養老保險轉移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你好!農業戶口的人員的土地(耕作用地)一般屬於集體所有!而農戶的土地要過戶到非農戶中,法律上有嚴格的土地承包程序!
非農戶作為承包人在承包土地期間,因國家特殊情況或規劃,需要徵集的,按理來說是不能得到與農戶相同的補償的!首先,國家在徵用該塊土地時,土地的所有權屬歸集體,但使用權歸發包方,而承包方只是暫時性的租用發包方的使用權!
其次,非農戶口是不是農業的戶口,意即非務農為本職,這合農業戶口有著本質的區別!
故而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