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山西省農村養老保險補繳新政策2021
法律分析:已參加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居民,均可在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參加補充養老保險。參保人按年繳費,年繳費檔次設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五個繳費檔次。個人繳200元政府補貼70元、繳500元補貼120元、繳1000元補貼200元、繳2000元補貼360元、繳5000元補貼600元。參加補充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年滿65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已享受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補充養老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 第二十五條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包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轉移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其他支出。養老保險待遇支出包括基本養老金、醫療補助金、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病殘津貼。基本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支付給《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實施前已經離休、退休和退職人員的離休金、退休金、退職金、補貼。個人賬戶養老金包括按月支付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支出以及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出。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出指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由於死亡、出國(境)定居等情況下退還其本人個人賬戶資金額的支出。醫療補助金指按規定支付已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開支范圍的離休、退休、退職人員的醫療費用。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指用於已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開支范圍的參保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的喪葬補助費用及其遺屬的撫恤費用。病殘津貼指按國家規定標准對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參保人員發放的基本生活費。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抵扣重復領取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從其他支出中列支。
❷ 山西補繳社保的最新政策
山西省2022年社保補繳新政策如下:
一、養老保險補繳對象
1、企業職工未達到法定年齡的,因各種原因中斷繳費、欠費或應保未保的;
2、未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或因各種原因中斷繳費的;
3、個體工商戶,可以以個人身份補繳養老保險。
二、養老保險補繳基數
養老保險補繳基數是以個人的身份進行補繳的,都是以補繳執行的繳費基數比例為20%進行補繳。
三、養老保險補繳年齡
1、截止2018年12月31日,女年滿55周歲,男年滿60周歲,以個人身份進行補繳的,可一次性補繳15年,按規定辦理基本養老保險手續。
2、截止2018年12月31日,女年滿40周歲未滿55周歲、男年滿45周歲未滿60周歲的人員,可以以個人身份補繳,不過,一次性補繳的期限是不能超過10年。補繳以後可繼續繳費,繳費指累計年限滿15年,即可按照規定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
3、截止2018年12月31日,女未滿40周歲,男未滿45周歲,以個人身份補繳的,只能從參保開始那個月開始繳費,累計繳滿15年後,到達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
四、養老保險補繳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2、《勞動合同》、用工登記表、企事業單位、機關、社會團體等有從業經歷者提供原始檔案、工資台賬等證明其工作經歷的相關原臘辯宏始材料(原件、復印件);
3、部隊復員軍人提供軍人檔案;
4、個體工商戶應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灶返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
用人輪冊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❸ 山西省養老保險補繳新政策
法律分析:針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已參保的企業職工如何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省人社廳已出台最新規定。此次補繳范圍和條件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已參保,參保繳費後中斷繳費,並在國家規定的勞動年齡之內、且未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
凡補繳2018年6月30日前養老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和人員,按相應年份的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見附表)的60%或100%為基數,單位按20%、個人按8%比例補繳年度基本養老保險費;靈活就業人員按20%比例補繳年度基本養老保險費。並從欠費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滯納-金不得減免。《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以後,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的處理,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實施補繳費用(包括滯納-金)全額到賬後,企業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按個人繳費基數的8%為繳費人員補記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按選擇的實際補繳基數確定補繳年份繳費工資指數0.6或1.0,並在其個人賬戶信息中作特別標記。
符合參保條件的未參保人員,應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手續,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新參保人員不得以向前追補繳費的方式增加繳費年限。已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滿15年的,可繼續延長繳費至滿15年。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一次性繳費辦法以一次性繳費時上年全省職工平均工資60%或100%為基數,按規定比例計算年繳費額,再乘以一次性繳費年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一條為了規范社會保險關系,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第二十二條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實施。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❹ 山西居民養老保險補繳新政策2021
法律分析:山西居民養老保險一次性繳納社保的條件:
1、是以個人身份補繳的人員,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可一次性補繳15年,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2、是男年滿45周歲未滿60周歲、女年滿40周歲未滿55周歲的人員,以個人身份補繳的,一次性補繳年限不得超過10年,補繳時間不得早於實施基本養老保險「統帳結合「的時間。個體工商戶補繳時間不得早於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時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❺ 山西省補繳養老保險
社保補繳方式:
以個人名義參保的,如果漏繳不能夠進行補繳,只有是回單位原因造成的漏繳才答能夠進行補繳,並且補繳五險;
如果單位沒有做申報(沒有給開戶)的只能補繳養老;
繳納一段時間後,中斷想補繳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給補繳。
繳費單位(不含個體、自由職業者)漏繳職工養老保險費的,應帶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個案補繳:
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
《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等;
其他相關材料。
為彌補因企業遲繳職工養老保險費,造成職工個人賬戶金額損失,補繳養老保險費按照濟勞險字【1999】7號文件執行。計算方法如下:
補繳金額=補繳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應補年度繳費工資基數%應補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繳費比例*補繳系數。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❻ 山西省養老保險補繳新政策是什麼
法律分析:根據山西省出台的相關規定,城鄉居民在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後,可以根據個人意願繳納補充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至少為15年,達到退休年齡後可以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繳費期間可以中斷,個人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法律依據:《山西省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條例》
第二條 城鄉居民在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後,可以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參加補充養老保險。
第十五條 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待遇包括個人賬戶養老金、政府待遇補貼等。參保人達到規定的享受保險待遇年齡,且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可以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
本條例施行之日起,參保人距離領取待遇年齡不足十五年的,應當逐年繳費至領取待遇年齡;參保人已達到規定領取待遇年齡的,可以按月領取補充養老保險政府補貼待遇。
第十六條 參保人中斷繳費的,其個人賬戶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予以保留,不間斷計息。對中斷繳費期間進行補繳的部分不享受政府繳費補貼,個人賬戶儲存額和繳費年限均累計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