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2017年補繳社保新政策
一、養老保險補交條件
將6月30日前工作期間的繳費進行補繳後,應繼續繳費至女年滿55周歲、男年滿60周歲時,其中實際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可以按照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實際繳費年限累計低於15年的,可延長繳費到滿15年為止,延長繳費至女年滿60周歲、男年滿65周歲時,實際繳費年限累計仍低於15年,需一次性繳費滿至15年為止,可按照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參考材料:社保補繳網路
『貳』 2017上海社保養老金未交滿十五年可以補交嗎
可以的。可以以自由職業者或者非正規勞動組織從業人員等個人進行自行繳費。
根據《上回海市社會答保險費征繳實施辦法》第九條規定:
個人繳費
繳費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所在繳費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扣除後代為繳納。
自由職業者、非正規勞動組織從業人員等個人自行繳費的,可以由本人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和繳納社會保險費。
(2)2017養老保險的補交擴展閱讀
社保基數
社保繳納基數一般是指當月的工資,社保繳費基數是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為繳納基數,比如社會平均工資是1000元,繳納的基數可以是600元--3000元。
社保分單位繳納部分和個人繳納部分。具體社保費繳費比例分別為:
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20%、8%;
醫療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12%、2%;
失業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2%、1%;
生育保險單位繳納0.60%,個人不繳;
工傷保險單位繳納2%,個人不繳。
『叄』 2017個人補交養老保險新政策
2017年個人補充養老保險新政策.養老金與我們每個人未來的生活有關,大家都非常關注養老保險的政策.本文將帶來2017年個人補充養老保險的新政策,一起來看看吧.
一、養老保險補充對象
1、企業員工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因各種原因未保證,應中斷支付或支付不足的
2、未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或中斷支付的
3、個人工商店可以作為個人支付養老保險.
二、養老保險補充基數
以個人身份償還的,以償還時執行的支付基數為20%的比例償還.
三、養老保險補充年齡
1、截至2014年12月31日,男性60歲,女性55歲的人,作為個人支付的,可以一次支付15年,按規定辦理基本養老保險手續.
2、截至2014年12月31日,男性滿45歲未滿60歲,女性滿40歲未滿55歲的人,作為個人支付的,一次支付的期限不得超過10年.其中,個人工商店的支付時間不得早於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時間.償還後每年繼續支付,男性60歲,女性55歲時,累計支付年數達到15年時,可按規定辦理基本養老金手續的不到15年,可以繼續支付到15年,按規定辦理基本養老金手續.
3、截至2014年12月31日,男性未滿45歲,女性未滿40歲,作為個人支付的,只能從加入保險的月份開始支付,累計支付15年後,達到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
四、養老保險補充資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復印件)
2、機關、神冊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員工提供原始文件、《勞動合同游虛宏》、就業登記表、工資台帳等證明工作經驗的原始資料(原件、復印件)
3、個體工商戶應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
4、部隊復員軍人提譽好供軍人文件.
『肆』 2017年養老保險補交有什麼規定
2017年養老保險政策規定:
一、養老保險補交范圍
凡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本人自願,可按個人身份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補繳在原單位工作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1.6月30日前曾經與城鎮企業(包括城鎮集體企業、勞服公司、五七工廠、家屬工廠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或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後因各種原因解除勞動關系或離開原單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包括未參保的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
2.2010年12月31日及辦理參保繳費手續時均具有城鎮戶籍。
二、養老保險補交條件
a.參保時,男未滿60周歲、女未滿55周歲的人員
補繳6月30日前工作期間的繳費年限後繼續繳費至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實際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實際繳費年限累計不足15年的,可延長繳費至滿15年,延長繳費至男年滿65周歲、女年滿60周歲時,實際繳費年限累計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b.參保時,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人員
補繳6月30日前工作期間的繳費年限後,一次性補繳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補繳繳費年限累計不足15年的,可延長繳費至滿15年,延長繳費至男年滿65周歲、女年滿60周歲時,實際繳費年限累計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三。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和比例
1.
參保時,補繳參保前繳費,繳費基數統一按辦理參保繳費手續時全省(或設區市,由各設區市明確規定,下同)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核定,繳費指數統一按0.6計算;參保後,繳費基數按當年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政策中有關規定執行,指數據實計算。繳費比例統一按20%計算。
2.12月31日前參保人員,補繳前的繳費基數,可按全省(或設區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核定;12月31日前參保人員補繳後,應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按各設區市確定的當年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政策中有關規定執行。
3.個人賬戶:補繳期間個人賬戶按繳費基數總額的8%一次性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