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失業期間的養老保險怎麼補交
領取失業金期間可以交養老保險。法律只是規定了,如果失業人員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如果失業人員暫時領取失業金的,可以繼續裂閉繳納養老保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一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一條第一款第四飢祥項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⑵ 下崗失業人員斷交養老保險費後如何補交
1、參保時人員(男)未滿60周歲、(女)未滿55周歲:補繳6月30日前工作期間的繳費年限後繼續繳費至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實際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實際繳費年限累計不足15年的,可延長繳費至滿15年,延長繳費至男年滿65周歲、女年滿60周歲時,實際繳費年限累計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2、參保人(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一次性補繳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補繳繳費年限累計不足15年的,可延長繳費至滿15年,延長繳費至男年滿65周歲、女年滿60周歲時,實際繳費年限累計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3、繳費比例統一按20%計算,補繳費用全部由個人承擔;
4、個人賬戶:補繳期間個人賬戶按繳費基數總額的8%一次性記錄。
補繳養老保險所需材料
一、在存檔機構個人委託存檔的本市城鎮人員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二、檔案關系在用人單位的本市城鎮人員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正在履行的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書)原件及復印件。
4、用人單位提供的申請人檔案原件(申請人檔案原件經存檔機構審驗後返還用人單位)。
⑶ 失業期間養老保險可以補交嗎
法律分析:1.如果想補繳失業期間的養老保險,可選擇兩種標准繳納。
2.第一種是按企業的標准繳納,
3.第二種是按照靈活就業人員的標准繳納。
4.市民可以根據個人意願做出合理選擇。市民繳納失業期間的養老保險後,可增加實際繳費年限,退休時養老金待遇也相應增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⑷ 領失業金期間是否能補交養老保險
領失業金期間是不能補交養老保險。
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領取失業金期間的社會保險是不能補繳的,單位和個人都不能補繳。
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
失業保險金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養老保險是國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勞動崗位後而建立的一種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險制度。目的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一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適當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