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丟失了交養老金的銀行存摺,怎麼辦
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補辦養老金存摺步驟:
1、先到銀行口頭掛失
2、拿戶口薄或戶籍證明到公安部門辦理臨時身份證或出具證明
3、拿臨時身份證或公安證明到銀行辦理書面掛失
4、7天後領新存摺
(1)掛失養老金擴展閱讀:
養老金領取條件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就可以按月
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二是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
按照相關規定,我國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㈡ 農村老人養老金卡丟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如果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證不慎丟失或損毀,可持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到鄉鎮社保所填寫繳費證補發申請表,由鄉鎮社保所到區(縣)農保經辦機構為辦理補辦手續。如果現在還在單位的話,需要交一張照片其他的讓人事部的人向上報掛失就可以了。如果個人沒有單位的話,就去當地社保局寫一張申請表,交照片,並帶本身身份證,如果個人不能去的,寫一張委託書由他人代理,但是也需要你的身份證原件和照片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㈢ 養老金卡丟失怎麼辦理 養老保險卡丟了怎麼補辦
1、養老金銀行卡遺失可以重新補辦。養老金銀行卡遺失辦理流程:本人持身份證到銀行卡開戶行辦理掛失手續,重新補開養老金銀行卡。
2、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退休人員每年要辦理一次養老金領取資格認證。因癱瘓、殘疾、疾病等原因行動不便的退休人員,可以通過兩種方式辦理資格認證。
3、一種方式是持當地公開發行的近期報紙置於胸前照一張4寸彩色照片,寄送資格認證科辦理資格認證手續。照片要求能看清楚報紙的發行日期、報紙頭版頭條新聞標題的大部分字樣和手握報紙的手姿(不得電腦合成),並附身份證復印件一張,背面寫清楚行動不便的原因、退休前的工作單位、現詳細居住地地址、聯系電話、郵政編碼、聯系人等信息。
4、第二種方式是在居住地開具由社區(村)和派出所同時蓋章的居住證明,寄送我局資格認證科參加資格認證年審。證明要求寫明姓名、姓別、身份證號、行動不便的原因、居住地地址、聯系人和聯系電話等。
5、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㈣ 養老保險掛失如何辦理
養老保險掛失手續:
一、個人辦理掛失補辦手續:
1.需提交材料及辦理手續:本人有效證件(身份證、戶口簿等),參保人可以自行到參保地社保部門辦理掛失手續,參保人因有事不能自行前去的,可委託他人代為辦理,被委託人在辦理時需攜帶本人及參保人的有效證件(身份證、戶口簿等)。
2.撥打養老保險服務熱線12333進行電話報失。報失時,應據實提供參保人姓名、身份證號碼、《養老保險》卡號和單位名稱等信息。因提供的信息不全或錯誤,造成電話報失不能確認的,參保人應及時辦理書面報失。
二、由單位辦理掛失補辦手續:
養老保險掛失後要及時報告所在單位,由目前所在單位到繳納綜合保險所在區縣外管所辦理補卡手續。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㈤ 農村領養老金的卡丟了怎麼辦
農村領養老金的卡丟了可以進行補辦,補辦方式如下:
1、先掛失,正式掛失手續應由本人辦理,特殊情況下(如行動不便、高齡等)可委託他人代辦,在社保卡服務網點辦理正式掛失;
2、在正式掛失的同時應辦理補卡手續,當場填寫《申請單》,交給社保卡服務網點工作人員辦理後開具《領卡證明》,該證明可作為補卡人補卡期間的臨時就醫憑證;
3、15個工作日後,補卡人持本人的身份證和《領卡證明》到社保卡服務網點領取新卡。
4、異地補辦社保卡,不需要回當地辦理。現在的社保都可以轉移的,只需要攜帶上本人的身份證,就可以在本地社保局現場進行補辦。不管是異地還是本地的,都是可以直接去本地的社保局進行補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