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養老轉移如何辦理流程
辦理養老保險轉移的手續:勞動者應當先申請原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出具參保繳費憑證;然後申請原單位為其轉移社保和檔案;再將參保繳費憑證等材料交給新就業的單位;最後由新單位依法接受相關材料,為勞動者在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申報社保登記。養老保險分為省內轉移和省外轉移。
省內社保轉移:
1、社保規定是可以隨人的工作地點轉換而遷移合並的。(遷移社保不需要花錢辦理的)
2、先到參保地社保局申請遷出社保辦理一張「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3、將遷移的憑證帶回戶籍地,在戶籍地社保局申請辦理自繳費社保帳戶,然後再將遷移回來的社保申請合並到現在新的帳戶內即可。
4、遷移合並的社保並不影響你的累計繳納年限。
跨省社保轉移:
1、申請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參保人的社保卡、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
2、離職證明、戶籍遷出證明、工作調函(三者之一)。
3、辦理流程:參保人本人持所需資料到參保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繳費憑證》;參保人攜《參保繳費憑證》交養老保險關系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養老保險接續手續。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二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第三條。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由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保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
② 養老保險轉移都需要什麼手續
如下手續:1、列印復《制繳費憑證》。參保人離開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鎮(街)社保辦事處列印本人在本市參保的《繳費憑證》。2、申請轉移接續。參保人持《繳費憑證》到新就業參保地的社保機構申請辦理養老保險關系接續。3、其養老保險關系將由原參保地社保機構與現參保地社保機構聯系辦理,這樣參保人前後參保記錄就連接在一起了。
③ 養老轉移如何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前,到原參保地社保機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憑證;2、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後,按規定在新就業地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向新就業地社保機構提出轉移接續申請並出示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憑證,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3、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受理申請表及相關資料並予以審核。符合轉移接續的,應在受理之日起的15個工作日內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並向參保人員原參保地社保機構發出;4、原參保地社保機構在收到聯系函之日起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以下手續:(1)核對有關信息並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2)辦理基金劃轉手續;(3)將信息表傳送給新就業地社保機構;(4)終止參保人游茄員在本地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5、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在收到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後的15個工作日內辦結以下接續手續:(1)核對信息表及轉移基金金額;(2)將轉移基金金額按規定分別計入統籌基金和該參保人員個人賬戶;(3)根據信息表及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運磨盯提供的材料,補充完善相關信息;(4)將辦結情況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相關規定: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相關部門旨在切實保障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的合法權益,推出了社會養老保險新政策,以此保證參保人員跨省流動並在城鎮就業時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順暢轉移接續。《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適用於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所有人員,包括農民工。已經按國家規定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由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保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參保人員達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其在各地的參保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含本息,下同)累計計算;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辦理退保手續;其中出國定居和到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定居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按下列方法計算轉移資金:(一)個人賬戶儲存額:1998年1月1日之前按個人繳費累計本息計算轉移,1998年1月1日後按計入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計算轉移。(二)統籌基金(單位繳費):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按下列規定辦理:(一)參保人員返回戶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就業參保的,戶籍所在地的相關社保經辦機構應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二)參保人員未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但對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參保人員再次跨省流動就業或在新參保地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三)參保人員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受以上年齡規定限制,應在調入地及時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旁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四)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全面了解社會養老保險新政策是保障自身合法權益的基礎。
④ 養老關系轉移如何辦理
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操作流程如下:
1、參保人員向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轉入申請;
2、由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出據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並通過電子信息平台發送。
3、轉入地社保機構通過電子信息平台接收到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發送的電子信息表及相應轉移資金後,自行辦理接收個人帳戶和資金。凡已參加養老保險的人員,在跨省流動就業時,可以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但是對於已經辦理離退休手續並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跨省異地定居,不再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繳滿10年可在工作地領養老金。參保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時,其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什麼情況下養老保險會被終止
參保人員發生出國定居、死亡等情況時,社保機構應進行注銷登記,並及時將個人賬戶資金余額支付給參保人或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終止其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事務所應對終止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申請及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審核後,應將注銷信息錄入信息系統,並在規定時限內將相關資料上報社保機構。社保機構復核無誤後,應將參保人員個人賬戶資金余額支付給參保人、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同時對注銷信息進行確認,終止其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及時將有關材料歸檔備案。
⑤ 養老保險轉移怎麼辦理
辦理養老保險轉移的流程如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悔咐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桐前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碧輪純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十五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十五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規定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⑥ 養老保險能轉移嗎怎麼轉移呢
你好, 養老保險 能轉移。 現行的 社保 轉移接續政策是 退休年齡 之前,全國范圍內都可以辦理轉移。只要在戶口所在地或工作地已繳納最少有一個月的社保就可以接收。 市內各鎮區繳納的社保,不用遷出。接著繳納社保,社保系統會自動累加一起的。 市與市之間,省與省之間的社保才要遷出,才要合並。 跨省社保轉移手續如下:所需資料: ①申請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參保人的社保卡、 身份證 復印件各1份; ② 離職證明 、戶籍遷出證明、工作調函(三者之一)。 辦理流程:①參保人本人持所需資料到我市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繳費憑證》;②參保人攜《參保繳費憑證》交養老保險關系轉入地 社會保險 經辦機構申請辦理養老保險接續手續。 (如下手續兩地的社保局自己處理,不用本人辦理的,不用擔心:即轉入地的社保局出具社保接收函,把接收函交給原來工作城市的社保局,原社保局把錢匯入現在社保局的賬戶就完成社保轉移手續了)。
⑦ 養老保險轉移手續怎麼辦理
養老保險是與職工生活關系最為密切的保險,事關職工退休後老年生活的物質保障,因此職工在就職期間需要重視自己的養老保險。我國規定,養老保險需要累積交滿15年,職工退休後才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職工做工作過程中如果因為辭職、調度等需要改變目前的工作...想要了解更多關於養老保險轉移手續怎麼辦理的知識,跟著我一起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