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事業編和公務員退休金差距
事業編制人員和公務員一樣,在職時的工資和退休後的養老金,差距還是比較大的。具體的差距也是跟個人的職務、職稱、級別以及所在的地方有很大的關系。一般來說,退休後的養老金比在職時的工資待遇要少30%以上,有些甚至可以達到50%。㈡ 公務員和事業單位退休後工資待遇
公務員與事業單位退休工資差別,總體上是不太大的。
同一個地區的同一級別的公務員工資比事業單位人員略高,但這也不是絕對的。
1、事業單位退休後待遇: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其中: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
2、公務員退休後待遇:公務員退休工資待遇規定,工齡滿35年的可以領取原工資的百分之九十,30年至35年的百分之八十五,25年至30年的百分之八十,以下每5年一個檔次
㈢ 公務員和事業編制在退休後待遇有什麼不同
公務員退休後的待遇按照職務級別,事業編制退休後的待遇按照職稱高低發放,公務員的退休工資比事業單位和企業要好些。
一、公務員退休工資的計晌燃算方法
根據上面的說法,例如,張大爺工作30年,退休前工資7000,福利待遇50一個月,住房補貼200,那麼張大爺的退休工資=7000*85%+50+200=6200。每個月的退休工資是6200元。可以說是很高了。但是每個地區根據地區的經濟水平,以及公務員的退休政策,都會有所不同,具體的還是要參考個人。
二、事業單位(教師)退休工資計算方法宴尺虛
據我了解,張某,江蘇某縣級幼兒教師,教齡30年,退休5年,目前退休工資5000元,每個地方的教師退休工資都不太一樣,所以根據地區會有差異,總體來說,教師的退休工資也是很高的。
(3)公務員和事業單位養老金擴展閱讀:
公務員與事業單位的人員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四大方面:
一是工作性質方面,公務員從事的主要是國家行政事務性工作;事業單位人員從事的主要是社會公益性工作,或者說是非營利性的工作。
二是工資收入方面,公務員的工資收入是按照《國家公務員管理條例》的規定發放,並根據國家財政狀況進行調資;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收入一般不受國家約定,由各事業單位根據市場情況而定。一般來說,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收入比公務員高得多。
三是保險福利方面,公務員享受的保險福利是按照《國家公務員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事業單位人員享受的保險福利是按照國家有關的社會保障規定執行,一般要逐步實行社會化。一般來說,公務員享受的福利待遇困爛比事業單位的人員要好一些。
四是用人方面,公務員的錄用、提升、退休、辭退、辭職等是按照《國家公務員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而事業單位人員的錄用、提升、退休、辭退等是按照國家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執行。但事業單位對人員的管理許可權要大一些。
㈣ 公務員和事業編制在退休後待遇有什麼不同
退休工資不同
1、公務員退漏做休工資工作滿35年可領取原工資的90%,30年至35年可領取原工資的85%,25年至30年可領取原工資的80%,以下等級每5年發放一次。
2、事業單位養老金分為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本養老金=(全省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平均月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標)2×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存款/月數
保險福利不同
1、公務員享受的保險福利是按照《國家公務員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
2、事業單位人員享受的保險福利是按照國家有關的社會保障規定執行,實肆羨行社會化。
職務工資:主要體現公務員的工作職責大小。一個職務對應一個工資標准,領導職務和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對應不同的工資標准。公務員按所任職務執行相應的職務工資標准。裂搜拍
級別工資:主要體現公務員的工作實績和資歷。公務員的級別由原有的15個調整為27個,取消現行級別。每一職務層次對應若干個級別,每一級別設若干個工資檔次。公務員根據所任職務、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資歷確定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執行相應的級別工資標准。
㈤ 公務員退休金計算公式
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碰氏,按80%計發。
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神氏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一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游吵散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九十四條:公務員退休後,享受國家規定的養老金和其他待遇,國家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務和幫助,鼓勵發揮個人專長,參與社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