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農村老人養老怎麼辦
一、養老院、敬老院
以實際說話,前幾天去的養老院,據情況了解,基本都是無兒無女的人。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才導致去敬老院的人比較少。
養老院、敬老院的好處是老頭、老太婆比較多,有聊天的、有下棋的、有打牌的等等,生活娛樂還是比纖此較富足的。
缺點當然也不能忽略,有著各種規定和限制條件,特別是當個人自理能力出現問題的時候才是最麻煩的時候。
從我個人角度來說,如果養老院或者敬老院的條件比較好,單位也比較負責,醫療等情況也不錯的情況下,我還是會選擇去敬老院。
前期有一定自理能力,但是又不高的時候,個人居家已經有了問題的時候,可以去敬老院或者養老院打發時光。
尤其是在生活自理能力出現問題的時候,自己不能照顧自己的時候怎麼辦?我也不想給子女添加麻煩,畢竟他們也有他們的家庭和事業,也不可能長時間地照顧自己。
萬一子女在外地,自己獨自在家裡回歸自然,想想許多他才被發現,多可怕!
或許敬老院和養老院會是很好的選擇。
二、居自己家養老
居家養老是現在城市老人的最佳最優選擇,盡量自己照顧自己,也不麻煩別人。
老一點悄緩的時候再請個保姆來照顧自己,一般保姆費用也是負擔得起的,但是保姆的人品一定要好好把關了。
其實從內心來說,子女在身邊還是比較好的,自己內心也會有一定的毀運迅滿足感。
實際上並不現實,當我們七老八十的時候,子女也是四五十歲了,他們也要工作,也要帶孫子輩,壓力也很大。
當然,在自己有能力的情況下,選擇居家養老是最舒服、自由的養老方式。
三、居子女家養老
城市中居住子女家養老的比較少見,但是也存在一部分人,老人與子女居住一起,但是時間長了容易鬧矛盾,尤其是老了以後。不建議居子女家養老。
農村中居子女家養老,或者在子女隔壁養老是常見的事情,也是農村老人選擇最多的養老方式,畢竟「養兒防老」嘛。
自己辛苦將子女撫養長大,他們有贍養的義務。
四、特殊養老
各地總會有一些奇葩的養老方式,比如「抱團養老」。
之前就要報道,部分老人在彼此平等自願的原則下,互相照顧、互相依靠、共享自願。
但是問題也是很多,付出不一、回報不滿意、監督管理等等都容易出現各種問題。這里不過於討論。
㈡ 農村居家養老建議【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問題及對策建議】
與機構養老相比,社區居家養老是最基本、最重要的養老模式,同時也是我國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最大短板。推進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健康發展,是 「十三五」 期間我國養老服務發展的重中之重,對於滿足老年人多樣化的需求,提升社會養老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義。20XX年灶行,山東社會科學院人口學研究所對山東省東、 中、 西部的48個社區及1200名60周歲以上老年人進行了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專項問卷調查, 調研組認為,當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時,仍存在一些問題,並提出了相關對策建議。
(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存在供需錯位。老年群體作為異質性群體,存在多元化的養老服務需求。目前,老年人對體育娛樂、上門看病、文化學習和助餐等服務的需求和利用率較高,需求比分別為56.1%、 54.1%、 47.3%和39.7%。隨著年齡增加,老年人對上門看病和助餐服務的需求不斷增加,而對體育娛樂和學習活動方面的需求不斷減少;
男性對於上門看病服務需求最高 (61.5%),而女性則對體育娛樂活動的需求最高(53.3%)。但是,社區居家養老服大清務在供給數量、質量或結構上較為趨同,多以提供日常生活服務為主,缺少專業化的醫療保健和精神文化服務。
(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醫養資源結合不夠。隨著老年人身體機能的下降、患病幾率的增加,他們對自身健康更為關注,對醫療和日常保健的需求也更為迫切,但目前醫養結合不足導致老年人的需求不能得到滿足,其主要表現有:一是對醫養結合重視不足,78.5%的老年人有1種及以上慢性病,主要是心腦血管疾病和運動系統疾病, 但是只有68.3%的老年人建立了社區健康檔案;
二是缺少專業人才,目前有九成以上的社區缺乏醫療健康服務人員,包括全科醫生和專業護理員;
三是基層醫療機構缺乏執行力度,只能為老年人開展定期體檢、舉辦健康講座等常規服務,上門看病、康復護理、心理咨詢、應急救助等專業性較強的服務無法提供;
四是老年人健康意識相對薄弱,社區健康管理滯後,缺乏正確合理的健康行為和生活習慣引導。
(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政策扶持力度不足。雖然近年來政府增加了扶持支持政策,但養老服務政策仍滯後於社會經濟發展,主要表現為:一是老年人基本保障水平仍有待提升,目前山東省老年人主要收入來源為退休金(或養老金),平均水平為1863元,城市平均水平為2377元,農村平均水平僅為1343元,購買服務的能力相對不足;
二是城鄉和地區差異明顯,農村地區發展明顯滯後於城市地區,東部地區所享受的各項補貼要明顯高於中西部地區;
三是服務設施不足,雖然老年日間照料中心和農村幸福院的數量增速明顯,但由於運行機制障礙和政府補貼不足導致作用發揮受限;
四是信息平台建設滯後,目前只有10.4%的社區擁有養老服務平台,難以實現老年人需求和養老服務資源的無縫對接。
(四)社會力量參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不足。目前,社會組織參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發展仍存在一些體制和政策障礙:一是社會組織參與養老服務的政策有待完善;
二是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機制及配套法規不健全;
三是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監管薄弱。此外,社區志願者和社會工作者與服務對象、服務機構以及社區之間的關系鬆散,聯動性不強。
(一)釋放需求,提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利用率。一是明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地位,社區居家養老作為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完善的核心與重點,居家養老是基礎,社區養老是依託;
二是加大服務宣傳力度,充分利用網路、電視、電台、報紙等主要媒體,傳播社區居家養老的政策信息及服務內容,以提高公眾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知曉度和重要性認識;
三是平衡各地區間的經濟差異,提高老年人整體收入保障水平,提升老年人及其家庭的消費意願,擴大服務購買力,通過建立資金補貼方式的動態調整機制,推動老年人潛在服務需求向顯性需求轉換。
(二)提高質量,加強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專業性。
一是服務對象精準化,滾辯前通過建立老年人動態評估機制,對老年人信息進行個性化追蹤,為實現服務分類精準供給提供有效支撐;
二是服務內容標准化,通過對養老服務內容重新定位,明確日常生活服務、醫療健康服務和精神文化類服務等三大類服務的不同責任主體;
三是服務組織專業化,將醫療健康類服務納入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范圍是當務之急,通過大力培育專業化的組織和企業, 實現專業人做專業事;
四是服務平台智能化,基於不同生命周期階段的需要,充分發揮信息網路化服務平台在資源整合、服務轉介、標准化評估方面的功能,引進智能居家養老服務技術手段,以普惠性為目的,切實為老年人提供有針對性的服務。
(三)完善制度建設, 保障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長效發展。一是政府應進一步完善基本養老制度,明確界定政府職能和部門職責,通過增加保障收入與健全服務體系兩方面,對社區居家養老提供支撐;
二是建立統一的服務質量標准和評價體系,制定出台養老服務設施建設、老年人能力評估、養老服務需求評估等具體標准,並加強對社區居家養老工作的管理和監督;
三是加快服務設施建設,特別是中西部農村地區,鼓勵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和社區嵌入型小型養老機構的發展;
四是鞏固家庭養老的基礎地位,探索建立老年人家庭照顧者支持以及相應的財政津貼等家庭養老政策。
(四)加快人才培養, 保障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人員待遇。一是政府出台養老人才激勵政策,培養服務人員的為老服務職業理念和職業道德;
二是建立服務人員資質認證體系和持續培訓制度,加強對專業人員的職業規劃和引領;
三是動員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發揮社會組織、公益團體、志願服務和專業社工的力量,逐步實現社區志願服務規范化和常態化;
四是明確服務標准,為居家養老服務提供規范化考核指標。
(五)改革創新,激發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活力。一是政府加大資源投入力度和增強政策優惠導向,通過市場化機制使養老資源得到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二是樹立大社區、大整合、大服務的理念,以社區服務覆蓋養老服務,真正發揮社區在資源整合、服務生產與轉介中的功能作用;
三是對老年日間照料中心和農村幸福院的功能進行提升,推行 「政府搭建平台、專業化管理、市場化運營、志願者參與」的運營機制。
(六)擴大社區參與,增強老年人的自身價值。一是進一步引導老年人樹立自力更生、老有所為理念,增強通過自身努力提高生活和生命質量的積極性、主動性和責任感;
二是支持老年人才自主創業,開發老年人力資源,重點幫助有意願且身體狀況允許的貧困老年人和其他老年人接受崗位技能和農業實用技術培訓;
三是鼓勵引導老年人參加基層老年協會、老年志願者組織等基層社會組織,讓他們在社區治理創新中充分發揮自身特長,服務社區。
㈢ 農村老年人如何養老
在我國的農村地區,主要有以下幾種養老方式:
1、家庭養老
這是我國農村最主要、最普遍的養老方式,也是我國傳統文化中「孝」的集中體現,它具有其它養老方式無法比擬的優越性,在短時期內不會被其它養老方式取代,仍然是我們主流養老方式。但是在現代化的進程中,這種傳統的養老方式正受家庭規模縮小、人口流動、失地、老齡化等因素的挑戰,目前這種養老方式的質量有下降的趨勢。
2、集體養老
這是一種在農村很常見的養老方式,它是由集體經濟組織對年老多病、無依無靠的老人進行贍養的制度。其主要形式有五保制度和養老院制度。這種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一部分農村老年人的養老問題,但是適合這種養老方式的,只是農村老年人口中很少的一部分人,並不能成為解決農村老年人養老問題的主要形式。
3、養老保險
隨著農村老年人口數量增多及家庭養老功能的弱化,養老保險也是一種好的養老制度來解決他們的後顧之憂。
4、儲蓄養老
這種養老方式只有少部分的農村老年人採用,他們依靠平時的積蓄用來防老,在農村仍然有一定的市場。一些農村居民對養兒防老已喪失信心,他們認為只有錢財是可靠的,因而盡可能省吃儉用,節約儲蓄以備老年需要時用。
拓展資料:
養老制度的變化:
改革開放前
改革開放之前,城鎮家庭的養老功能強大,家庭和單位合力使老年人的養老服務資源得到很好的發揮,盡管資源有限,但各盡其力。在農村,政府和集體合力為「五保」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而其他農村居民只有靠家庭,有時需要求助親戚和鄰里來照顧。中國社會的二元結構特徵在養老服務領域也表現得淋漓盡致。
改革開放後
改革開放以後,隨著市場經濟的介入,「單位人」演變為「社會人」,企業辦社會的現象消失了,單位的福利待遇越來越少了。很多企業在轉軌後,職工已經完全失去了享受單位福利待遇的機會,退休後實行社會化管理。迄今為止,依靠單位提供各種養老服務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取而代之的是由社區和企業以及各種組織提供的養老服務。
綜上所述,隨著人口、經濟、政治文化等社會結構的急劇變動,原有的養老服務賴以存在的社會基礎已經不復存在,為適應時代要求,重構養老服務體系、制度成為當務之急。
㈣ 長沙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規定居家養老服務主要包括
長沙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規定居家養老服務主要包括:
(一)托養、助餐、助浴、助行、助潔、助購、助醫等生活照料服務;
(二)健康管理、保健康復、家庭護理等健康服務;
(三)關懷探訪、情緒疏導、心理支持等精神慰藉服務;
(四)文體娛樂、教育培訓等文化服務;
(五)緊急救援、安全指導、法律咨詢等其他服務。
一、居家養老服務
居家養老(服務),是指以家庭為核心、以社區為依託、以專業化服務為依靠,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決日常生活困難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化服務。服務內容包括生活照料與醫療服務以及精神關愛服務。主要形式有兩種:由經過專業培訓的服務人員上門為老年人開展照料服務;在社區創辦老年人日間服務中心,為老年人提供日托服務。服務一般是三無」老人。2016年我國老齡人口突破2.3億大關,老齡人口比例超過老齡化標准,我國已進入老齡社會。隨著老年人口的不斷增多,各地開始對養老福利模式進行積極的探索,居家養老服務應運而生。
二、居家養老基本任務
發展居家養老服務,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目標,堅持政府主導和社會參與,不斷加大工作力度,積極推動居家養老服務在城市社區普遍展開,同時積極向農村社區推進。
發展居家養老服務,必須堅持以下幾項原則:堅持以人為本。從老年人實際需求出發,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高質量、人性化的服務;堅持依託社區。在社區層面普遍建立居家養老服務機構、場所和服務隊伍,整合社會資源,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共同營造老年人居家養老服務的社會環境;堅持因地制宜。緊密結合當地實際,與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社區人文環境和老年人的需求相適應,循序漸進,穩步推開;堅持社會化方向。採取多種形式,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和支持居家養老服務。
發展居家養老服務,重點和難點是辦好老年食堂。社區老年食堂能夠為老年人提供生活方便的場所,是居家養老的重點工程。想要建立老年食堂,首先得具備硬體條件,隨後是一系列的費用開銷,這個開銷很難達到收支平衡。因此辦好老年食堂是發展居家養老服務的重點和難點。對居家養老機構應加強政策引導。許多居家養老機構把「量血壓」、「刮痧」、「推拿」、「推銷保健產品」作為居家養老服務的主業,不創辦老年食堂。這實質上已經偏離了居家養老的主業,陷入「偽居家養老」的怪圈。為此,應從政策上引導居家養老機構,把創辦老年食堂作為居家養老服務的主業,舍棄「偽居家養老」。
三、居家養老服務對象
居家養老主要是政府購買服務推動的,服務對象只限於較小的范圍:「三無」老人等,其費用主要由政府負擔。一些地方鼓勵老年人自己購買服務,對此政府給予適當補貼。
法律依據
《長沙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
第十四條居家養老服務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一)托養、助餐、助浴、助行、助潔、助購、助醫等生活照料服務;
(二)健康管理、保健康復、家庭護理等健康服務;
(三)關懷探訪、情緒疏導、心理支持等精神慰藉服務;
(四)文體娛樂、教育培訓等文化服務;
(五)緊急救援、安全指導、法律咨詢等其他服務。
第十八條市、區縣(市)人民政府及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健全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村民委員會協助做好轄區內留守老年人基本信息摸查、定期探訪等工作,及時了解留守老年人生活狀況和家庭贍養責任落實情況,提供相應援助。倡導將關愛服務納入村規民約。鼓勵專業社會工作者、社區工作者、鄉村醫生、農村養老服務機構中的護理人員發揮專業特長,為農村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門護理服務,對其家庭成員進行護理指導。
㈤ 台州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了規范和促進居家養老服務,提高老年人生活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居家養老服務及其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居家養老服務,是指以家庭為基礎、社區(村)為依託,由政府基本公共服務、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專業化服務、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和志願者公益互助服務共同組成的,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養老服務。
居家養老服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日間照料、短期托養、助餐、助浴、助潔、助行、助急、代辦等生活服務;
(二)體檢、醫療、護理、康復、用葯指導、家庭病床、緊急救援、安寧療護等醫療衛生和護理服務;
(三)關懷訪視、生活陪伴、心理咨詢、情緒疏導等精神慰藉服務;
(四)文化娛樂、體育健身等有益於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服務;
(五)法律咨詢、識騙防騙教育等服務;
(六)老年人需要的其他居家養老服務。第三條居家養老服務應當遵循政府主導、家庭盡責、社會參與、市場運作、保障基本、適度普惠的原則。第四條倡導家庭成員與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
老年人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扶養義務的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的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健康護理和精神慰藉等義務,尊重、關心老年人。
老年人需要社會提供有償服務的,由接受服務的老年人或者其贍養人、扶養人等承擔相應的費用。第五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將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納入本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政府年度工作計劃,將農村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納入鄉村振興戰略規劃;
(二)建立與社會養老服務需求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財政保障機制;
(三)按照有關規定統籌規劃和配置居家養老服務設施;
(四)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建立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協調、監督、考核制度;
(五)培育居家養老服務產業,支持、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居家養老服務工作;
(六)推進居家養老服務數字化、智能化建設;
(七)做好其他居家養老服務相關工作。
台州灣新區管理機構按照市人民政府賦予的職責,做好轄區內居家養老服務相關工作。第六條民政部門是本行政區域內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居家養老服務統籌推進、業務指導、監督管理工作。
衛生健康、醫療保障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居家老年人健康衛生與醫療保障工作,推動醫養康養結合。
發展和改革、教育、公安、司法行政、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自然資源和規劃、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建設、農業農村、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應急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市場監督管理、城市管理、公共數據、消防救援等部門和機構,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居家養老服務相關工作。
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工商聯等人民團體按照各自職責協助做好居家養老服務相關工作。第七條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組織實施本轄區內居家養老服務工作;
(二)管理居家養老服務設施;
(三)指導村(居)民委員會開展居家養老服務工作;
(四)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居家養老服務監督管理工作;
(五)引導和支持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以及個人參與居家養老服務工作;
(六)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職責。第八條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做好下列工作:
(一)登記老年人基本信息、服務需求,收集處理居家養老服務的意見建議;
(二)向村(居)民提供居家養老服務信息;
(三)定期探訪高齡、獨居、特殊困難等居家老年人,幫助解決問題並做好探訪記錄;
(四)組織開展適合居家老年人的互助養老、文體娛樂、志願服務等活動;
(五)引導、教育村(居)民依法履行贍養、扶養義務,協助調處養老糾紛;
(六)其他居家養老服務相關工作。第九條全社會應當弘揚敬老、養老、助老的中華傳統美德,樹立尊重、關心、幫助老年人的社會風尚。
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服務單位和服務窗口應當按照規定保留人工咨詢、現金支付或者協助辦理等服務方式,為老年人提供優先、便利服務。
鼓勵各類組織和個人以多種方式參與或者支持居家養老服務相關工作,對有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褒揚或者獎勵。
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媒體應當廣泛開展敬老、養老、助老的宣傳教育活動。
㈥ 農村老人如何居家養老
受各種因素影響,農村老人養老,還是以家庭式養老為主,由子女輪流或者固定一家照養,但隨著社會的發展,這種情況已經出現了越來越多的問題,主要集中在以下幾點:
1、空心村。
如果換在以前,很難想像,一個村子裡面,基本90%的家庭都生了兩個左右的孩子,到現在居然是冷冷清清,沒幾個人的樣子。
換做以前,村裡的小孩早就圍在一起研究著去哪裡抓魚了,而現在,農村的田地大多都租出去了,小孩也沒幾個了,年輕人基本看不到,剩下的大多都是50多歲以上的人,以60歲70歲的老人居多。
這個也是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農村人大量的外出打工,一直到現在,很多人出去了就再也沒回來過了,這樣的家庭,子女都不回來了,老人去找什麼子女養老呢?
無非就是自我養老罷了,這也是農村孤寡老人被迫選擇的結果,如果可以,誰不想一家人熱熱鬧鬧地在一起。
2、子女經濟壓力大。
相對於那些空心村,那種靠近縣城的村子情況會好一點,但也存在著自己的問題。
雖然老人的子女沒有因為打工的事情離家太遠,老人還是可以依靠子女進行養老的,但在農村裡面,大多數家庭,都只能局限於解決老人基本的吃穿住行的問題,其他方面的問題,只是有心無力了。
3、老人與子女不和。
誰都想家庭和睦,只有這樣才能最大程度地去為這個家努力奮斗,但總有各種問題,讓家裡面的老人與子女與兒媳婦等相處不和睦。
對於老人來說,自己需要靠子女養老,但他們心裡大多都認為這是子女應該做的,子女一句有意無意的話語、一個無意的動作,總會讓這些老人去揣摩其中的意圖,到最後讓自己內心很難受,也讓子女很難受。
㈦ 農村60歲養老新政策
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進程的加速,養老服務業在國家一系列政策的推動下正在以積極健康的態勢穩定發展。然而快速發展的過程中仍然會有許多的不足和短板,國家在「十三五」期間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加以補充,推進養老服務業健康體系的建設。那麼國家養老新政策究竟有哪些呢?下面由小編為大家講解。
一、國家養老新政策政府加強滾衡褲托低保障,加大對基層養老服務設施、鄉鎮敬老院、市縣福利機構建設投入力度,優先兜低保障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失智老人基本養老服務需要,盡快建立沒念畝長期照護服務體系。並通過長期枯森照護保險制度的設置,建立起風險分擔和防範機制,提升老人和養老機構應對和抵禦風險的能力。政府制定完善長照補貼政策,引入第三方制定長照對象評估標准、並對政策執行效果進行監督。
二、簡化登記審批程序,降低社會力量創辦養老機構門檻,落實稅費減免、金融扶持等優惠政策,調動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的積極性。完善政府購買服務制度,對民辦養老機構進行建設、運營、培訓補貼。大力推纖悶進昌簡運營體制改革,鼓勵公辦與民辦、機構與社區合作,推進公辦民營、民辦公助等多種方式發展,盤活閑置養老資源,最大限度發揮機構社大簡會效益。
三、積極回應社會養老需求,將社區居家養老作為主要發展方向。按就近方便、小型多樣、功能配套要求,加強社區日間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動中心建設,加大醫療護理、康復輔具、文體娛樂、衣食餐飲等設施配套力度,為社區居家養老創造必要條件。支持鄉鎮五保供養機構改善設施,增強護理功能;依託農村社區服務站(點),建設日間照料機構、托老所、老耐豎褲年活動站。充分發揮城鄉社區高清老年協會作用,鼓勵和引導低齡老年人為高齡老年人提供家庭互助服務。攔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