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16年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比例是多少
2016年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比例是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依據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在京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第三條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籌集規定:
1、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申報、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
2、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上年度工資總額的20%,計入社會統籌基金。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上年度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本單位工資總額為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
(1)2016年機關事業養老金擴展閱讀
1、養老保險參統單位(指各類企業)單位繳費費率確定為10%,個人繳費費率確定為8%,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靈活就業人員及以個人形式參保的其他各類人員,根據繳費年限實行的是差別費率。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勞動者,繳費基數在規定范圍內可高可低,多交多受益。職工按月領取養老金必須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且已經辦理退休手續;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了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的繳費義務;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
2、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繳納比例如下:
養老保險:用人單位20%,員工個人8%;
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6%,員工個人2%;
失業保險:用人單位2%,員工個人1%;
工傷保險:用人單位0.4%-2.4%(共六檔),員工個人不繳費;
生育保險:用人單位0.8%,員工個人不繳費。
參考資料來源:勞動保障部—機關事業單位社會養老保險費的繳納比例、網路—養老保險
㈡ 2016年退休的中人退休工資怎麼補發
這個問題說的是機關事業單位的中人,由於部分地區中人待遇理順較慢,現在還發放著老辦法退休待遇工資作為臨時性養老金。因此,他們盼望著早點兒理順,拿上真正的退休金。
養老金的計算辦法
(1)退休待遇老辦法。機關事業單位過去養老金計算公式較為簡單,待遇也一直非常平均,養老金等於退休時的基本工資乘以退休年齡確定的計發比例,再加上退休時崗位級別確定的退休生活補貼數額。
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年齡確定的計發比例,一般是工齡10年到20年發放70%,20到30年發放80%,30到35年發放85%,35年以上發放90%。如果符合特殊條件也可以額外提升比例,比如獨生子女父母、勞動模範或者其他省市級以上獎勵,但是提升後也不能超過100%。
退休生活補貼數額是根據級別來的,跟工齡等因素無關,因此過去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計算中工齡的作用比較小。
(2)退休待遇新辦法。改革後的退休待遇新辦法,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待遇包括四部分,其中基本養老金三部分,分別是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補充養老金一部分,叫做職業年金。
基礎養老金待遇主要跟繳費年限、繳費基數等因素掛鉤。過渡性養老金中的視同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指數,跟退休時的職務職稱有關。個人賬戶養老金和職業年金待遇跟歷年積累有關。
(3)10年過渡期。國家為了保障新老辦法的平穩過渡,設置了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在發放老辦法退休待遇的基礎上,額外發放新辦法比老辦法高出的一定比例。
由於為了配套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國家也進行了基本工資制度變化,基本工資大幅提升。為了保障老辦法退休待遇計算出來的結果不變,國家使用2014年9月的本人工資標准乘以全部工齡確定的比例計算基本退休費的數額,再加上退休生活補貼作為老辦法的計算起始點。2015年按照國家調整退休費的標准進行調整,2016年開始每年按照工資增長率再對老辦法計算出來的養老金進行增漲。2016年的工資增長率是6%。
㈢ 2016年養老金基數是多少
1、「 養老保險 基數」指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是計算現在應當交納養老保險費比例的基數。 2、冊渣這個基數主要與本人的 工資 基數有關,與未來的 養老金 數額、與社會平均工資一般無關。 3、職工個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總額的月平均數作為本年度月繳費基數。 4、我國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一般是根據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山東省關於公布2022年度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計發基數的通知》 2022年度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和除菏澤市之外的15市企業養老保險基本養老金月計發基數,按照7182.5元執行。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福建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關於公布2022年基本養老保險計發基數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一條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為7238元/月。 第二條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2022年實際繳費指數計算對應的,確定繳費基數上下限水平的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6654元/月。 第三條 2022年度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職工繳費基數上限按19962元/月執行。 2022年度全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職工繳費基數上限按19962元/月執行、下限按3992元/月執行。各級稅務徵收機關和社保經辦機構應通知參保單位根據繳費基數上下限標准,對2022年度保費進行結算。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州逗悄指告保職工在申報養老保險待遇核定業務後,不再辦理繳費基數下調業務。
㈣ 黑龍江2016年機關事業退休工資漲工資漲多少
黑龍江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近日聯合下發了《關於2016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通知》指出,此次調整時間從2016年1月1日起,范圍是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2015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含退職,下同)人員。
此次調整標准分為三類,一是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56元。二是掛鉤調整,與繳費年限掛鉤(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每人每月增加2.5元;「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繳費年限按15年計算;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月增加額為2015年12月本人統籌內月基本養老金的0.5%。三是傾斜調整,以下人員在上述調整標准基礎上,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參加工作的,每人增加30元/月;1945年9月3日後參加工作的,每人增加20元/月。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老工人),每人增加15元/月。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年滿70~79周歲的,每人增加30元/月;8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人增加40元/月。對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人員傾斜,一類地區每人增加5元/月,二類地區每人增加10元/月,三類地區每人增加15元/月。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的,調整到平均水平。
㈤ 2016年11月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養老金是怎麼計算的
養老金計算方法: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年齡不到法定退休年齡,其個人賬戶累計存儲額的計發月數要比正常退休的多。
病退人員的基礎養老金計算公式,(上年省市職工平均工資*20%+95年底前推算存儲額本息/120+調節金)*(1-提前年限*2%)
正常退休的基礎養老金計算公式全國是一樣的,但病退各省、市、區有一定區別,要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咨詢,以當地政策為准。
㈥ 2016年事業單位退休工資怎麼計算,事業單位退休工資標准
勞動者符合退休條件,依法辦理退休手續,可以依法領取養老保險金,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計發離退休費等問題的實施辦法》
退休人員。
1、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3、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後的退休費分別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工資之和、崗位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按照政府文件規定,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支付項目好幾項,其中第一項是
基本養老金=〔職務(技術等級)工資 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津貼〕×國家規定的計發比例。
《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㈦ 2016年內蒙古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z工資調整
2016年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漲工資新政策是如何規定的呢?下面一起了解下。
一、2016年12月31日前,經批准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含機關、財政全額供款和差額供款事業單位中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費計發辦法和調整政策的勞動合同制工人),自2016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低於統籌范圍內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員(不包括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軍隊轉業幹部、原工商業者),在按繳費年限調整養老金的基礎上,再按下述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員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不超過2773元/月。
四、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條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退休人員再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低於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養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於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養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於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養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㈧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漲工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經國務院批准,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調整范圍。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二、調整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三、調整辦法。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要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照調整辦法大體統一的原則,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合理確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部分比重,增強調整辦法的激勵性導向。四、資金來源。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昌乎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各地區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完善省級統籌、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力度等措施,提高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能力,不得發生新的拖欠。五、組織實施。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直接關系各類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敏感度高。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准確解讀政策,正確引導輿論,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進行。各地區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合理確定調整水平和調整辦法,對調整養老金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進度、資金保障等作出周密安排,於2017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後組織實施。各地區要嚴格按照兩部批準的實施方案執行,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的地區,將予以批評問責,並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調整方案由人力資源耐辯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制定並組織實施。
2013年退休人員漲工資了,企業退休人員可領取的社會保險待遇將會提高。從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上獲悉,2013年我省將繼續適度提高社會保險待遇水平,企業頃殲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和工傷、失業保險待遇提高10%以上。預計到今年年底,全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人數可達到3326萬人,參保率達到95%以上,社會保障卡持卡人數超過1650萬人。明年,全省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參保人數將力爭增加50萬人,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率穩定在90%以上。為此,我省將探索鼓勵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辦法,創造條件,使更多民私營企業加入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同時進一步完善職工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待遇核定和發放等規程。24省市區上調最低工資標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近日公布,2012年內全國有24個省市區上調了最低工資標准,我省首檔最低工資標准為1320元,在公布的24個省市區中排名第七。2012年,北京、四川、江西、陝西等24個省市區先後調整了最低工資標准。按照上調過後的數據,月最低工資標准最高的是深圳,為15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准最高的是北京,為15.2元。從今年12月1日起,我省再次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准,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准仍分為4個檔次,月最低工資標准各檔次分別為1320元、1260元、1150元、1040元,對應的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分別為13元、12元、11元、10元。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是提高勞動者特別是低收入勞動者勞動報酬的重要手段。據悉,我國《最低工資規定》明確,各地區的最低工資標准每兩年至少要調整一次。而國務院6月11日發布的《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2-2015年)》也提出,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穩步提高最低工資標准,最低工資標准年均增長13%以上。
㈨ 2016年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漲工資嗎
2016年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企業單點陣圖秀職工同步調整基本養老金。
2016年退休職工增加基本養老金,按2015年度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6.5%整體調整,機關事業與企業退休職工同步調整,但調整比例會適度低於企業,具體辦法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
以下提供河南省的規定,可供參考: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南省財政廳
《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豫人社養老〔2016〕11號
各省瞎市、省直管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各部門,中央駐豫各機關事業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37號)和《關於做好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函》(人社養司函〔2016〕19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務部,現就我省2016年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從2016年1月1日起,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含退職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老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二、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
(二)掛鉤調整。
1. 企業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2.5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在上述基礎上,再按企業退休人員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不含取暖補貼)的0.5%計算增加。
2.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不含取暖補貼)的3.5%計算增加。
2015年12月份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按照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計算此項增加額。
(三)適當傾斜。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再適當提高下列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1.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3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3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4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45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50元;年滿90周歲6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准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准。
2. 按照本通知進行普遍調整和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標准增加養老金後,月養老金仍未達到1000元的退休人員,再增加20元,但增加後不得超過1000元。
3.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後達不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三、資金來源
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直接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在資料庫中增加,實行社會化發放。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完成參保登記工作並建立資料庫的地方,可直接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在資料庫中增加,實行社會化發放;資料庫不完善的地方,可暫由退休人員原單位發放,隨後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結算。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四、工作要求
這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第一次同步按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調整待遇,直接關系各類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情況復雜,利益平衡的難度大,各地要清醒認識組織實施的復雜性和艱巨性,切實將其作為一項政治任務和重點工作,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全力以赴抓好落實,確保9月份將增加的養老金發放到位。同時,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等措施,提高基金支付能力,確保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拖欠。各地落實情況請於2016年10月15日前書面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執行中發現問題,請及時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