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江西養老金怎麼計算
企業退休需具備兩個條件:法定的
退休年齡(男性60周歲、女職工50周歲、女幹部55周歲)、最低的社保繳費年限15年。二者必須同時滿足。當月退休,次月領取養老金。
想知道江西省企業退休養老金是多少,需要掌握養老金的計算方法和計算公式,下面就來看看江西省的養老金是如何計算的,分
兩
步,為了讓大家更容易理解,文章最後舉了一個養老金計算的例子。
第一步,要清楚退休人員的首次參保時間,首次參保時間不同,養老金的構成有差別。首次參保時間很重要,因為首次參保時間不同,養老金的計算方法有差別。在江西,企業職工首次參保時間在1995年10月1日的,退休基本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首次參保時間在1995年10月日之前的,退休養老金除了以上兩種養老金外,再額外增加一筆過渡性養老金。
第二步,要清楚江西省的養老金的計算公式了解了養老金的基本構成,就來說說江西省養老金的具體計算公式是怎樣的。
1、基礎養老金=養老金計發基數×(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累計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1%。
養老金計發基數由江西省人社廳公布的數據,採用江西省上年度的城鎮職工全口徑的社會平均工資。2021年江西省養老金的月計發基數是6306元。
本人平均繳費指數是個人歷年實際繳費指數的平均值,根據個人每年實際繳費基數對應相應年份企業職工養老金保險繳費工資計算,計算出每年的數據後相加,除以累計繳費年限,就可以得出本人的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比如20年的繳費指數之和是20,那麼本人的實際平均繳費指數為1。
累計繳費年限包括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是統賬結合前參加工作的工齡,視同繳費年限與實際繳費年限之和就是累計繳費年限。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累計存儲額÷計發基數。
50歲退休,計發基數是195,55歲退休,計發基數是170,
60歲退休,計發基數是139。
3、過渡性養老金=
養老金計發基數×職工本人平均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1.3%。
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的關鍵是平均繳費指數的計算,1992年9月30日之前,每年按照1計算,1992年10月1日到1995年9月30日指數的計算,按照江西省當年所在地市上年度在職員工月平均工資與當年全省上年度在職員工月平均工資的比值確定。
最後,案例分析計算王大爺是江西人,1980年7月在當地參加工作,1995年10月份開始實際繳納基本
養老保險,實際平均繳費指數為1.1,視同繳費年限為15年零3個月,也就是為15.25年,視同繳費指數為1,累計繳費年限42年3個月,也就是42.25年,個人養老金賬戶10萬元,2022年60歲退休,2022年養老金月計發基數是6306元,養老金有多少呢?
基本計算過程:
基礎養老金=6306×(1+1.1)÷2×42.25×1%=2797.5元;
個人賬戶養老金=100000÷139=719.42元;
過渡性養老金=6306×(15.25×1+27×1.1)÷42.25×15.25×1.3%=1330.06元;
王大爺退休時的基本養老金為: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2797.5+719.42+1330.06=4846.98元。
㈡ 江西退休工資如何計算
法律主觀:
江西省退休養老金計算: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3元搏余局;繳費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16.5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人員,按每滿一年增加1.1元調整,累計繳費年限尾數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其他。
法律客觀:
《關於江西省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第二條 (三)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年滿70周歲以上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再按毀鍵高齡傾斜調整標准調整,其中: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2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7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的高齡人員,每基讓人每月增加42元;滿85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7元。高齡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按照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㈢ 江西省職工退休養老金怎麼算的
法律分析:具體計算要以當地政策為准。以下計算方式僅供參考: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乘(1 本人平均工資指數)〕÷2乘本人全部繳費年限(工齡)乘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例:50歲195個月、60歲139個月)
(3)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乘本人全部平均工資指數乘本人97年以前繳費年限(工齡)乘1%
公民退休前的工作不同,退休後的工資發放標准也不相同。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工資,按照本人退休前的崗位工資和薪資進行計算。技術工人和普通工人退休後的工資,按照本人退休前技術等級,崗位工資進行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