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關系異地轉移手續怎麼辦理
養老保險關系異地轉移手續怎麼辦理?養老保險異地轉移手續一覽。或許大家對養老保險關系異地轉移手續不太了解,為了方便大家了解與此相關的內容,下面編輯為您總結了相關知識,在文中有詳細的介紹,供您參考,希望可以給您提供幫助。
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所有人員,包括農民工。已經按國家規定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異地轉移12%單位繳費,辦轉移不用到處跑
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過去,參保人員跨地區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只轉個人賬戶儲存額,不轉單位繳費。從實踐情況看,轉入地要承擔將來發放轉入人員基本
養老金的責任,完全不轉單位繳費,長期支付的資金壓力較大。
綜合考慮轉入地與轉出地、當期與長遠的資金平衡關系,辦法規定,參保人員跨省就業,除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外,還轉移12%的單位繳費。目前,大部分地區的單位費率為工資基數的20%,少部分地區低於20%。這樣規定,單位繳費的大部分隨跨省流動就業轉給了轉入地,減輕了轉入地未來長期的資金支付壓力;單位繳費的少部分留給轉出地,用於確保當期的基本養老金支付。
如果讓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自己往返不同地區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費時費力。辦法規定流動就業人員離開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要開具統一樣式的參保繳費憑證;到新就業地參保繳費後,只要提出轉移接續申請,所有手續都由相關兩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同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還公布了全國縣級以上所有社保經辦機構聯系方式信息,供相關人員查詢自己的參保繳費和轉移接續信息。
明確領取待遇地,農民工無須再「退保」
辦法按照「唯一性」原則,依次確定了相關地區的責任,即:參保人員戶籍所在地與最後參保地一致時,在戶籍所在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當戶籍所在地與最後參保地不一致時,如果在最後參保地參保滿10年,則在最後參保地領取待遇;如在最後參保地參保不滿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滿10年的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各地參保都不滿10年,則在戶籍所在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這樣有助於消除過去由於地區之間職責不清,個別轉出地和轉入地常有森爛相互推諉的現象。總之,讓每一個繳費滿15年以上的參保人員都能在一個地方領到基本養老金。
比如,一個江西的農民工,先後在福建、廣東、浙江的城鎮就業,參保繳費各5年。當他達到國家法定待遇領取年齡時,由於累計繳費年限滿了15年,因此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由於他在3地參保都不滿10年,就由他的戶籍所在地江西省負責發放基本養老金,而3地社保機構應按規定把相應的資金轉到江西省。但如果他在達到領取待遇條件之前,已把戶籍轉到了最後參保地浙江,那麼就由浙江省負責發放基本養老金,其他兩省應按規定把相應的資金轉到浙江省。
2016養老保險異地轉移手續一覽
養老保險跨省轉移條件:
1.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不接受轉移
2.繳費滿十年才可在參保地領取養此輪漏老保險待遇
養老保險跨省轉移標准:60%
養老保險關系轉接將採取「雙轉移」模式,其中個人部分全額轉移,統籌部分轉移繳費基數的12%,相當於統籌部分的60%。
其中,個人賬戶存儲額的轉移分為兩段,1998年1月1日之前按個人繳費累計本息計算轉移,1998年1月1日後按計入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計算轉移。
桐廳統籌賬戶即單位繳費則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
養老保險跨省轉移辦理流程:
1.新參保地審核轉移接續申請並向原參保地發出同意接受函
2.原參保地辦理轉移手續
3.新參保地接受轉移手續和資金。
暫行辦法規定每個流程的辦理時間最多為15日,也就是說養老保險跨省轉移可在45日內完成。
三個流程走完之後即可辦妥轉移接續手續,暫行辦法規定每個流程最多15個工作日,也就說,參保者最多45個工作日就可以將全部手續辦完。
養老保險關系異地轉移流程:
1、申請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的條件:
1男性不滿50周歲、女性不滿40周歲
2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
3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並交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
4達到領取條件時,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按規定將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或因沒有滿10年參保地轉移至戶籍所在地的。
2、養老保險關系及基金轉出:
1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到所屬社保分局提出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申請,社保分局查詢轉移人員的基本信息、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信息,與申請人進行核對,出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2參保人向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轉移接續申請並出示《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符合規定的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向參保人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發出
3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後,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出。
3、養老保險關系及基金轉入:
1參保人在我市就業後到所屬社保分局提出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申請,提供由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開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並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社保分局審核《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和相關資料,符合規定的向申請人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2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接到同意接收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後,辦理轉移接續相關手續
3社保分局收到申請人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入。
B. 養老保險轉移接續函
根據國家規定,參保人因為工作變動,或者因為遷往異地,需要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以保證參保人合法權益得到保證。
在具體工作中,需要履行轉移手續,辦理流程中涉及到養老保險接續聯系函和養老保險關系接收函,養老保險接續聯系函是由原參保地填發,也就是轉出方發往接收方的聯系函,在接收方接到養老保險聯系函之後,經過審核同意之後,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接收函,發往轉出方,經過此程序之後,才可以辦理正式轉移手續。
之所以這樣的操作,是為了對接雙方都認可,對當事人也有好處,避免來回扯皮,互相推諉的現象發生,這樣的操作辦法,如同轉移檔案是一個道理,必須有接收方,轉出方的雙方認可才可以。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C. 養老保險轉移接續聯系函
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新就業地(或戶籍地)機構受理《申請表》及相關資料並予以審核,讀取上記載的參保繳費信息。符合轉移條件的,應在受理之日起的10個工作日內生成《基本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並傳送至參保人員原參保地社保機構。
原參保地社保機構應在下載或收到《聯系函》10個工作日內完成以下手續:
(一)核對有關信息並生成《基本養老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
(二)將《信息表》通過省級轉移平台傳送給新就業地(或戶籍地)社保機構,同時將紙質材料原件寄送新就業地(或戶籍地)社保機構;
(三)終止參保人員在本地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參保人員有關信息在系統中保留備份。
新就業地(或戶籍地)社保機構應在收到《信息表》後的10個工作日內辦結以下手續:
(一)下載《信息表》並與原參保地社保機構寄送的紙質材料原件進行核對;
(二)將《信息表》相關內容導入本地城鎮信息系統,按規定記錄該參保人員個人賬戶權益;
(三)根據《信息表》及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提供的材料,補充完善相關信息;
(四)將辦結情況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受理《申請表》及相關資料並予以審核,符合轉移條件的,應在受理之日起的15個工作日內,在省級轉移平台生成《聯系函》,並寄送參保人員原參保地社保機構。
原參保地社保機構應在下載或收到《聯系函》15個工作日內完成以下手續;
(一)核對有關信息並通過省級轉移平台生成《信息表》;
(二)辦理基金劃轉手續;
(三)將《信息表》通過省級轉移平台發送相關指令,同時將生成的紙質材料原件寄送新就業地社保機構;
(四)終止參保人員本地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原參保地終止參保人員在本地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後,應將參保人員有關信息在系統中保留備份。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