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養老保險如何辦理戶口轉移
1、養老保險轉移手續n《關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 養老保險關系 轉移接續暫行辦法》規定養老保險採用「雙轉移」模式,轉移手續如下:n第一步是攜帶包括參保人員 居民身份證 、 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居民戶口簿等相關證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列印《 基本養老保險 參保繳費憑證》;n第二步是帶齊這些手續,填寫《轉移接續申請表》,向轉移地的社保機構提出轉入申請。此後,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舊參保地兩地社會部門將處理轉移事項。只要審核通過,參保者將在45個工作日後接收到社保部門完成轉移的通知。n 2、醫保賬戶可隨人劃轉n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出台的《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從2010年7月1日開始,流動人員跨省就業時可以轉移自己的醫保關系,個人賬戶可以跟隨轉移劃轉。n根據《暫行辦法》的規定,當勞動者離職之後到新城市就業,即可加入當地的城鎮職工 基本醫療保險 。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將通知原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轉移手續,勞動者不再享受原就業地城鎮基本 醫療保險待遇 ,原就業地在中止參保手續的同時出具參保憑證備查。同時,個人賬戶余額通過保險經辦機構轉移。這意味著,只要你在新就業地參保醫療保險時提供足夠真實的參保信息,那麼所有醫療保險關系轉移的事情你都不用再費心了。n 3、工傷及生育保險n這兩種保險屬於「當期交納當期享受」的險種,並不存在轉移的問題。n 4、失業保險轉移n《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成建制跨統籌地區轉移,失業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的,失業保險關系隨之轉遷。如需辦理手續,在職職工在本省內或向外省遷移,應到受理其原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由經辦機構出具職工參保及繳費情況證明,職工憑此證明到遷入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接續失業保險關系,不需轉移資金。n失業人員 領取失業保險金 期間在本省內跨統籌地區轉移的,由遷出地經辦機構出具證明,失業人員憑證明和《職工失業保險手冊》到遷入地經辦機構接續失業保險關系,並按遷入地標准領取失業保險金,不需劃轉資金。失業人員跨省遷移的,由遷出地經辦機構出具證明,並劃轉所需資金,失業人員憑證明和資金劃轉手續到遷入地經辦機構接續失業保險關系。n 4、公積金異地購房只能一次性提取n按規定,個人到外地工作,如果他在外地的工作單位已為其建立了 住房公積金 賬戶,那麼他就可以將在原來住地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金額,轉移到外地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辦理時,該員工需要提供調入單位接收證明、在調入地建立住房公積金的證明、轉入銀行賬號、開戶行名稱、職工本人身份證復印件等相關材料給在原居住地的原單位,通過原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經辦人到開戶管理部申請辦理。n因地區差異,各個省市會有所不同,具體請咨詢當地社保局和公積金管理中心,以官方回答為准。
⑵ 養老保險轉回戶籍所在地流程
品牌型號:iPhone14Pro
系統版本:iOS16.1
軟體版本:微信8.0.30
養老保險轉移只需微信搜索「電子社保卡」登錄領取並申請即可。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1、搜索登錄
打開微信搜索「電子社保卡」小程序,登錄領取電子社保卡,點擊「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申請」,盯肆空進入申請界面。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八條規定:「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凱瞎並提供相關信息;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⑶ 社保怎麼轉移到戶口所在地
法律分析:將外地社保轉回戶口所在地的流程:1、申請:參保人持居民身份證原件到社保局的自助終端機登錄申請列印或者社保經辦窗口申請(無需填表)。2、受理:自助終端機自動讀取身份證審核或經辦窗口人工審核是否符合轉出條件。(1)符合條件的受理並出具轉移憑證。(2)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3)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攜帶的材料。3、審核:申請人攜帶轉保憑證到轉入地申請轉入,轉入地寄送寄送同意接收函到轉出地,轉出地接到聯系函後審核辦理。4、審批:審批通過後向轉入地發送信息表和轉移基金。5、辦結:向轉入地發送信息表和轉移基金,業務辦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鋒迅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銀沖此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判納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⑷ 退休後社保可以轉移到戶口所在地
社保關系可以由當事人在遷入地的社保管理機構辦扒兄理社保關系轉移手續,以轉回戶口所在地。辦理社保轉移手續所需要的資料包括:申請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參保人的社保卡、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離職證明、戶籍遷出證明或者工作調函等。
《社會保險法》第七十二條 統籌地區設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搜此嫌,經所在地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批准,可以在本統籌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和服務網點。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人員經費和經辦社會保險發生的基本運行費用、管理費用,由同級財世手政按照國家規定予以保障。
⑸ 養老保險轉回戶籍所在地流程
養老保險關系可以轉回戶籍地的情況。一是在養老保險關系轉到了異地,在異地雖然繳費達到了10年,但還沒有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回老家後還需要參加工作由單位繼續繳費,或是回到戶籍地以個人身份繼續繳費,只要在異地實際繳費三個月以上,都可以將異地的養老保險轉回戶籍所在地;二是在異地繳費不滿10年,在其他地方繳費也不滿10年,但是累計繳費年限達到15年,雖然達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但是不符合在異地辦理退休的條件,這時養老保險關系只有轉回戶籍地才能辦理退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養老保險條例》 第十九條 被保險人跨統籌范圍變換工作單位,戶籍已遷入本市,在本市建立了勞動關系的,可在本市接續養老保險關系。男性超過四十五周歲、女性超過四十周歲,應繳納超齡養老保險費。超齡養老保險費計入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不計算個人繳費年限。不繳納超齡養老保險費的不接續養老保險關系。繳納超齡養老保險費的標准,由市人民政府規定。經市組織、人事、勞動保障部門批准從市外調入本市的被保險人,其超齡養老保險費由調入單位繳納,繳納了超齡養老保險費後,其調入本市前按照國家原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非經本市組織、人事、勞動保障部門批准調入、戶口遷入本市的被保險人,其超齡養老保險費由個人繳納,其轉入的養老保險實際繳費年限與本市的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個人賬戶累計計算,轉入前的連續工齡不視同繳費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