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養老保險問題,交不滿15年,被單位辭退該怎麼辦
對你不幸被單位辭退向你深表慰問。你提到的你的社會保險金里的基本養老保險金險種只交了不滿15年被單位辭退,這個第一是盡快找到第二家單位戰勝試用期與新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這樣單位就可以為你繼續繳納扣繳社會保險金了,不過你在試用期過渡期里階段停繳的社會保險金先與繳納地的社會保險管理中心聯系是否可以自己出錢繼續在原單位繳納的城鎮職工社會保險體系裡繼續繳納,這樣不至於斷交欠交社會保險金記錄,各地對停繳斷交社會保險金里的醫療保險報銷有個短暫的過渡期,超過過渡期你的醫療治療費用就無法與社會保險管理中心的醫療保險系統發生後續結算報銷了。第二就是與當地社會保險管理中心聯系將你的社會保險由原單位的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系統轉為繳納地的城鄉居民社會保險系統,繳費只能你自己籌錢為自己繳納了。當然最好的是盡快與新用人單位簽約就給你減負了。
❷ 我被單位辭退了養老金怎麼辦
勞動者被開除後養老保險應當及時進行轉移。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並且繳費年限累計進行計算。但如果個人已經符合申領養段蔽老金的條件,則可以去辦理退休手續,之後按規嘩橡定領取養老金。
❸ 被公司辭退養老保險怎麼辦
法律分析:養老保險有 個人賬戶,身份證號就是帳號,辭職後 可以有三種處 理方式:一是停 止交費,形成繳費年限中斷,個人賬戶積累停止,但只要時間不長對今後影響不大;二是由個人全額繳納,即不中斷繳費把過去連同企業繳納的部分一並自己繳納,但這樣個人負擔較重不太合算;三是如果到外地謀職可以辦理保險轉移手續到新的就業地區。注意:不管哪種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單位按原帳號繼續繳費即可,不用補交,但就是不能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❹ 職工被單位辭退後養老保險怎麼辦
在職工辭職之後,員工的養老保險是先中止,但是勞動者可以進行養老好巧保險的轉移。而養老保險辦理轉移,需要當事人肢襪仿先申請出具《基本養老歷纖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再出示《參保憑證》,申請接續養老保險關系,辦理基金轉移手續,辦理接續保險手續。如果勞動者辭職後暫時沒有找到工作進行續接的,那麼失業期間養老保險的費用就需要由自己承擔,否則的話就會中斷。
❺ 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被單位辭退後自己交的養老保險可以取出來嗎
企業交納的社會養老保險,是由單位職工本人按比例分配交納的,總體繳存比例為24%,在其中用人單位繳存比例為16%,記入統籌基金帳戶,員工個人繳存比例是8%,記入個人帳戶。個人帳戶資金盡管屬於個人財產,但依照社保法的相關規定,這也是不可以提前兌取的,不可以提前兌取的意味,便是在沒達到法定的法定退休年齡以前,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資金不可以提前兌取。
總的來說,被單位辭退之後不想工作了,在沒達到法定的法定退休年齡以前,養老金的交費都是無法取下的,僅有在達到法定的法定退休年齡,社保繳費不夠15年,自身既不想繼續交費,也不願意轉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前提下,在申報退保手續之後才能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