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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處處長權力

發布時間:2023-06-17 00:21:39

1. 我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實施是如何體現堅持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結合的原理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之所以被稱為新農保[1],是相對於以前各地開展的農村養老保險而言,胡曉義表示,過去的老農保主要是農民自己繳費,實際上是自我儲蓄的模式,而新農保最大的特點是採取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模式,有三個籌資渠道。「特別是中央財政對地方進行補助,這個補助又是直接補貼到農民的頭上。我認為它是繼取消農業稅、農業直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一系列惠農政策之後的又一項重大的惠農政策。」
此外,不同於老農保主要建立農民個人賬戶的模式,新農保借鑒了目前城鎮職工統賬結合的模式。胡曉義介紹,新農保在支付結構上分兩部分: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由國家財政全部保證支付,這意味著中國農民60歲以後都將享受到國家普惠式的養老金。不過胡曉義強調了即將啟動的新農保仍處試點階段,「新農保政策要通過試點完善之後逐步推開,並不是說從明天開始大家就可以領錢了。」根據規劃,將於2020年前全部實現所有農民都享有新農保。 [編輯本段]「新農保」和「老農保」的區別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說到新農保和以前一些地方實行的老農保的區別,有這樣幾點:
首先,籌資的結構不同。過去的老農保主要都是農民自己繳費,實際上是自我儲蓄的模式。而新農保一個最大的區別就是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是三個籌資渠道。特別是中央財政對地方進行補助,這個補助又是直接補貼到農民的頭上。我認為它是繼取消農業稅、農業直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一系列惠農政策之後的又一項重大的惠農政策。
第二,老農保主要是建立農民的賬戶,新農保在支付結構上的設計是兩部分:一部分是基礎養老金,一部分是個人賬戶的養老金。而基礎養老金是由國家財政全部保證支付的。換句話說,就是中國農民60歲以後都將享受到國家普惠式的養老金。當然,新農保政策是要通過試點完善之後逐步推開,並不是說從明天開始大家就可以領錢了。 [編輯本段]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意義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確保農村居民基本生活,推動農村減貧和逐步縮小城鄉差距,維護農村社會穩定意義重大,同時對改善心理預期,促進消費,拉動內需也具有重要意義。 [編輯本段]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基本原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基本原則,即「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一是從農村實際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和待遇標准要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力相適應;二是個人、集體、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適應;三是政府引導和農民自願相結合,引導農民普遍參保;四是先行試點,逐步推開。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採取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模式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方式。年滿16周歲、不是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均可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年滿60周歲、符合相關條件的參保農民可領取基本養老金。
各地根據本地實際認真選擇試點地區,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做好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的配套銜接工作。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納入同級財政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並建立公示和信息披露制度,加強社會監督。 [編輯本段]怎樣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根據《決定》精神,在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過程中,應重點注意把握好以下幾點:
第一,按照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方式建立籌資機制。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作為一種保障老年居民享受社會養老待遇的保險制度,離不開資金的支撐。為確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能夠有效運作和可持續發展,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應當在自願的基礎上繳納一定的保費,當然繳納保費的多少取決於當地所建立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保障程度的高低。在參保個人繳費的基礎上,當地有條件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根據自身的經濟實力,為參保農民繳納一定比例的保費補助。而當地政府則應根據地方財政實力狀況,為農民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提供一定資金補貼。
從全國各地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情況看,無論是發達地區還是欠發達地區,地方政府的資金補貼發揮著重要作用。以江蘇省蘇州市為例,該市2003年就出台了《蘇州市農村基本養老保險管理暫行辦法》,在全國率先建立了低水平、廣覆蓋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他們把從事農業生產(種植業、養殖業)為主的務農人員納入了農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對所有參保的務農人員,縣級和鎮級財政補貼50%左右,有的縣(市)達到60%。在2003―2005年間,全市各級財政對務農人員的參保補貼額達到13.38億元,且每年的補貼資金呈上升趨勢。該市按照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方式建立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不僅有效地解除了廣大參保農民的後顧之憂,而且成為縮小城鄉差別、加快城鎮化的有效途徑。
第二,在按照個人、集體、政府三方分擔的基礎上建立起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後,應高度重視基金的保值增值問題,否則將面臨較大的長期資金支付壓力。有關部門應抓緊研究基金管理和投資政策,探索基金市場化的投資管理模式,制定相應的基金投資管理辦法。還應研究不同地區做實個人賬戶的辦法,研究社會保險個人賬戶基金市場化投資管理政策,以確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能夠可持續發展。
第三,創造條件探索城鄉養老保險制度有效銜接的辦法。各地政府除了應通過繳費補貼、基金貼息、待遇調整補貼、老年人直補等多種方式引導和鼓勵農民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外,還應破除城鄉分割體制,創造條件探索實現農村和城鎮基本養老關系轉移接續辦法,逐步建立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養老保險體系。 [編輯本段]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 一、新農保試點 「十一」前啟動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今天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透露,我國各項社會保障制度正不斷擴大覆蓋面,到年底將有超過12億公民享有基本的醫療保障,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會在「十一」之前啟動,使我國農民在60歲以後能享受到國家普惠式的養老金。此外,2009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工作已落實到位,調整後的月人均養老金達到1200元,月人均增加110元。
胡曉義介紹說,擴大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覆蓋面是新醫改的一項重要任務,在今年上半年取得明顯進展,城鎮職工和居民醫保參保人數已經超過3.3億,新農合參保人數達8.3億。今年全國所有的城市都將開展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力爭到年底使城鎮職工和居民參加醫保人數達到3.9億,加上新農合的參保人數,整體上將有超過12億的中國公民享有基本的醫療保障。在擴大覆蓋面的同時,醫療保障水平也得到提高,國家已出台文件,要求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以及新農合,都要在現有報銷比例的基礎上提高最高支付限額,住院費用報銷比例要比去年提高平均5個百分點。
胡曉義同時透露,國務院常務會議已經審議並原則通過了《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目前該意見正在徵求各地意見,預計會在「十一」之前啟動試點。新農保和過去一些地方實行的老農保,在籌資結構方面有很大不同。過去的老農保主要是農民自己繳費,實際上是自我儲蓄的模式,而新農保是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其中中央財政將對地方進行補助,並且會直接補貼到農民頭上。胡曉義認為這是繼取消農業稅、農業直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政策之後的又一項重大的惠農政策。待試點完善並全面推開後,我國農民60歲以後都將享受到國家普惠式的養老金。
對目前社會上熱議的工傷保險條例修改意見中「不再把上下班途中遭遇機動車交通事故列入工傷的范圍」,胡曉義表示,此次工傷保險條例的修改有很多新亮點,比如說實施范圍擴大了,把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也納入了工傷保險的范圍,再比如簡化了工傷認定、鑒定的程序,原來如果對工傷認定不服,需要經過行政仲裁、法律訴訟,現在把鏈條縮短,可以避免一些用人單位惡意拖延。而上下班途中的機動車事故是不是列入工傷認定范圍的問題,只是其中的一個修改。他表示,目前工傷保險條例的修改還在徵求意見,這本身是一個匯集民意、匯集民智的過程。(來源:《人民日報》)
二、人保部將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將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
(一)是推進養老保險制度建設。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年內覆蓋10%左右的縣(市)。繼續開展做實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試點,積極推進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定實施農民工參加養老保險辦法和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
(二)是加快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認真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和《國務院關於印發醫葯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抓緊起草相關配套文件,根據方案的要求,繼續擴大醫療保險的覆蓋范圍,在全國所有的城市全面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抓緊研究妥善解決關閉破產國有企業退休人員醫療保障問題的辦法;逐步提高待遇水平,按照中央文件要求提高最高支付限額,逐步提高住院和門診大病的支付比例,有條件的地區逐步將常見病、多發病門診醫療費用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三)是進一步提高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待遇標准,確保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做好非公有制經濟從業人員、農民工、被征地農民、靈活就業人員和自由職業者參保工作。
(四)是加強基金征繳和管理。密切跟蹤各地幫助困難企業穩定崗位的社會保障政策落實情況,加強分類指導,確保在基金收支平衡的前提下,減輕企業負擔。加強社會保險費的征繳,努力做到應收盡收。開展社保基金專項治理工作,確保基金安全。
三、專家詳解新農保試點方案

新農保試點指導意見目前正在徵求各地政府的意見,准備進一步修改完善後正式發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農村社會保險司農民養老保險處處長高帆,曾接受《半月談》記者專訪,就相關具體問題作了解答 。
新農保試點指導意見目前正在徵求各地政府的意見,准備進一步修改完善後正式發布。此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農村社會保險司農民養老保險處處長高帆,曾接受《半月談》記者專訪,就相關具體問題作了解答 。
基礎養老金或超55元
記者:「新農保」的繳費基數、費率、基礎養老金各是多少?
高帆:個人繳費以當地縣級行政區上一年農民人均收入為繳費基數,原則上費率為4%~8%,農民自願多繳不超過15%,具體標准由當地政府確定。基礎養老金標准主要參考了農村低保的水平、貧困線標准、計劃生育獎勵扶助政策、農民收入水平等因素,由國務院確定最低限標准,並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適時調整,各地可視財力適當提高。
而據人保部有關負責人透露,根據目前的試點草案,基礎養老金底線為55元。「但是上不封頂,根據地方財力而定。」
農民工也可以參保
記者:農民工可以參加「新農保」嗎?
高帆:對於農民工參保問題,我們是這樣考慮的:現在農民流動很頻繁,他們可能在城市安家成為市民,也可能回到農村。他們如果在企業參加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且享受城保待遇,那就不用參加「新農保」了;如果沒達到享受城保待遇的要求,比如累計繳費不滿15年,他們可以按有關規定,把城保的繳費積累轉入「新農保」個人賬戶,按「新農保」的規定領取。
繳費年限最低15年
記者:「新農保」繳費年限是多久?
高帆:最低繳費年限為15年,其間因特殊情況可以間斷,只要累計滿15年即可。地方可採取按年繳費方式收繳保費。
記者:每月大概能領多少養老金?從什麼年齡開始領取?
高帆:《指導意見》確定了一個基礎養老金低限標准,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提高本地基礎養老金標准。如果參保農民經濟條件允許,可以多進行個人賬戶積累,提高待遇標准。我們測算,如果按最低費率4%,最低繳費年限15年計算,一年可以拿到當年農民人均純收入的25%。養老金從60歲開始領,不分男女。
人保部社會保險研究所一位專家據此推算:2008年,中國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了4761元。如果按該標准測算,符合條件的農民一年可以領到1190元養老金,「當然,屆時農民人均收入肯定要高於現在的水平。」

2. 湖北人社廳養老保險處處長

請參考今年1月1日起,《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正式實施,今後「無論你在哪裡干,養老保險接著算」。那麼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需要經過哪些手續,辦理時限多久,這是打算辦理的參保人極為關心的問題。昨天,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周英和廳養老保險處副處長孫迎國、省社保中心相關負責人在網上解讀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新政。辦理異地轉移,不用「兩頭跑」問:如果我已經離開了原參保地,並在新就業地又參保繳費了,為了接續原來的養老保險關系,非得再跑到原參保地去一趟嗎?答:為避免參保人員因辦理轉續關系而在兩地往返奔波,《暫行辦法》規定了統一的經辦流程,只要流動就業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的申請,並准確告知原參保地為何處、原工作單位的名稱,就可由新參保地與原參保地電話聯系,辦理轉接手續。另外,在目前社保信息系統還沒有實現全國聯網的情況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建立了全國社保機構信息庫,已向社會公布所有縣級以上社保機構聯系電話,以方便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參保人員咨詢本人參保繳費情況,並便於各地社保經辦機構「點對點」地協調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同時,辦理時間最長也不會超過45個工作日。靈活就業人員可將所繳納的20%轉走問:作為靈活就業人員轉移養老保險時,是否可以將所繳納的20%全部轉走?答:靈活就業人員跨省轉移養老保險關系時,是與其他人員一樣轉移資金:一是個人賬戶儲存額,即1998年1月1日之前的個人繳費累計本息,1998年1月1日後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二是統籌基金,即本人1998年1月1日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的12%。對於靈活就業人員來說,由於統籌基金部分也是由本人繳納的,實際上就是個人繳納的20%全部轉走。繳費年限不夠的,江蘇戶籍可續繳問:如果達到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滿15年,那個人賬戶裡面的資金如何處理?答:如果你達到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滿15年,中止養老保險關系,退還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江蘇省戶籍的參保人員,可以向社保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繼續繳費,直至繳費滿15年,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流動工作,只能在一地領取養老金問:對於一個經常跳來跳去的打工者,在各個地方都有參保記錄,那麼老了之後如何享受養老金待遇呢?答:勞動者一生在多個城市流動就業和參保,達到領取基本養老待遇條件時,必須統一規定其待遇領取地,以免相關地區相互推諉。《暫行辦法》確定的原則是:首先依據戶籍所在地;當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與戶籍所在地不一致時,按照「從長」(繳費滿10年的參保地)和「從後」(有幾個參保地繳費都滿10年則按最後的參保地)的原則確定待遇領取地;如果沒有超過10年繳費的參保地,則轉回戶籍所在地。總之,要讓每一個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都能明確在一地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記者了解到,目前,江蘇省抓緊制定省內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轉移實施意見,省內的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已暫停辦理,待實施意見一出台,即恢復辦理。雖然具體的實施意見還沒出來,但執行的時間是從2010年1月1日執行。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3. 內蒙古養老保險統籌

從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內蒙古決定上調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准,人均增加151元/月,全區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達到2811元/月。
據內蒙古自治區人社廳養老保險處處長介紹,此次調整范圍為2016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的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採取定額調整、按養老金水平和繳費年限掛鉤調整、對特殊群體傾斜調整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整體上調,確保7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基本發放到位;對於未納入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最晚也要在9月底發放到位。
內蒙古對高齡退休人員、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等群體的基本養老金標准上調予以政策傾斜。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年齡為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增加一歲,養老金再增加3元。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養老金標准後,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齊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內蒙古明確規定:每名退職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增加47元/月,並按照退職人員生活費水平2%的標准增加退職生活費;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5元/月,調整不足22.5元/月的,按照每人每月22.5元進行調整。
據了解,此次調整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的,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列支。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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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唐山市養老保險處處長是誰

據了解,唐山市社保局養老保險處的處長是閆超平同志。

5. 社保局科長、處長,各關系是什麼,更高的官叫什麼

社保局科長、處長的關系:

1、正處級里有:地級市(地區、盟)社保局局長;省、自治區社保廳各處處長。

2、副處級里有:地級市(地區、盟)社保局副局長;省、自治區社保廳各處副處長。

3、正科級里有:縣級單位的社保局長;地級市(地區、盟)社保局下屬各科室科長。

4、副科級里有:縣級單位的社保局副局長;地級市(地區、盟)社保局下屬各科室副科長。

更高的官:

1、正省部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副省部級;

2、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正廳局級:省、自治區社保廳廳長;直轄市社保局局長;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下屬司司長、局長。

3、副廳局級:省、自治區社保廳副廳長;直轄市社保局副局長;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下屬司副司長、副局長。

(5)養老保險處處長權力擴展閱讀:

幹部級別 :

一級幹部:政治局常委、國家主席、副主席、委員長、總理、軍委主席、政協主席 ;

二級幹部:政治局成員、書記處成員、副委員長、副總理、國務委員、軍委副主席、政協副主席、最高法院院長、最高檢察院檢察長;

三級幹部:部長、部黨組書記、省委書記、省長、省人大主任、省政協主席、俗稱省部級;

四級幹部:副部級、副省級;

五級幹部:司長、廳長、地級市長、俗稱司局級;

六級幹部:副廳級、副市級;

七級幹部:處長、市局長、縣長、俗稱縣處級;

八級幹部:副處級、副縣級;

九級幹部:科長、市處長、縣局長、鄉鎮長、俗稱科級;

十級幹部:科員、股長、鄉鎮助理、俗稱股級;

十一級幹部:縣以下公務員。

部隊一般在軍級單位的各部下設處長,如軍司令部作戰處長、軍政治部幹部處長、軍後勤部衛生處長等,而相應的師級單位各部只能設科長,如師司令部情報科長、師政治部組織科長、師後勤部運輸科長等。部隊上處長級別一般為正團到副師級。

職責和許可權:

根據社保中心的職能,中心內設10個科室。

(1)辦公室

- 負責綜合協調、會務、上傳下達、督查督辦工作、

- 負責文秘、文件收發和保管、來信來訪等工作

- 負責後勤保障、安全、衛生等工作;

- 負責人事、黨務、工、青、婦和計劃生育、文化推廣等工作。

(2)計劃財務科

- 負責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支出、結存的核算管理及預算、決算報告;

- 編制社會保險數據統計分析報告;

- 管理社會保險銀行支出賬戶和職工個人賬戶;

- 管理中心日常財務工作。

(3)政策咨詢科

- 負責參保單位和職工社會保險檔案的管理工作;

- 負責社會保險信訪、咨詢和社會保險事務的綜合性調研;

- 組織社會保險宣傳和培訓工作。

(4)稽核科

- 負責參保單位的繳費人數和繳費工資基金的稽核;

- 負責參保人員領取社會保險待遇情況的稽核;

- 負責對舉報情況進行稽核;

- 負責中心業務經辦操作情況的稽核及風險控制。

(5)保險關系科

- 負責制訂社會保險關系的建立、轉移和終止等辦事程序和業務規范;

- 按社會保險法規調整繳納社會保險費標准;

- 負責辦理參保人員社會保險關系的轉移;

- 負責辦理職工社會補繳、補欠費、退款、資料修改。

(6)養老失業待遇審核科

- 負責核發離退休人員的養老保險待遇和失業人員的失業保險待遇;

- 負責農民和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待遇及老年津貼的發放工作;

- 負責離崗退養、軍轉幹部、補充養老保險等待遇的代發業務;

- 負責養老保險待遇及失業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證工作。

- 受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委託負責職工退休核准。

(7)醫療生育待遇審核科

- 負責核發醫療保險、未成年人醫療保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待遇;

- 負責醫保個人賬戶的劃撥;

- 負責定點醫療機構和零售葯店的管理;

- 負責對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費用進行測算,確定支付方式和償付標准;

- 負責組織定點醫療機構簽訂《珠海市職工醫療保險服務協議》,並組織開展培訓。

(8)工傷待遇審核科

- 負責核發工傷保險待遇;

- 負責工傷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

- 負責組織工傷定點醫療機構協議,並組織進行培訓;

- 負責工傷職工和供養親屬領取工傷保險待遇資格認證工作;

- 負責工傷預防、康復的推廣宣傳,正確引導工傷人員進行醫療和康復;

- 負責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工傷三費的預算、使用計劃及安全生產獎勵計劃。

(9)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

- 負責工傷與患職業病職工勞動功能障礙程度的鑒定;

- 負責工傷與患職業病職工生理障礙程度的鑒定;

- 負責受理因傷病提前退休勞動能力鑒定的申請;

- 負責舊傷復發的確認;

- 負責醫療終結後仍需治療的確認;

- 負責輔助器具安裝、維修、更換的確認;

- 負責建立醫療衛生專家庫,負責聘用、培訓、管理醫療專家庫成員,組織、安排醫療專家進行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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