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村幹部繳納的養老保險退休後能領多少錢
法律主觀:農村也可以買養老保險,那麼農村的養老保險在交了以後每個月可以拿到手裡多少錢?歡迎大家閱讀!農村養老保險每個月可以領多少錢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每月領取多少要根據個人繳費年限長短、個人繳費基數高低和當地社會平均工資。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准計發基礎養老金,況且,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領取得越多,相對於交費來說,肯定更加劃算。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老亮,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喊含孝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鄭稿,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八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B. 村幹部交養老保險政策
村幹部就是自然人,自然人,持身份證到社保參加養老保險,自參保年度開始往後繳費,不能補繳。
C. 農村村幹部國家有沒有給買社保
村官屬一國家基層幹部,所以不會給買社保,如果是正規的國家幹部編制,是可以享受國家專門的福利待遇的。農村還沒有社保這回事,只有企事業單位,國家行政單位,私企才可以購買社保。
一、村幹部養老保險
村幹部養老保險基金籌集堅持政府主導、財政補貼和個人繳費相結合,以財政補貼為主要籌資渠道。村幹部養老保險實行個人年度繳費制度。年度繳費總額暫定為1000元,其中政府補助繳費總額的70%,即每人每年補助700元,個人承擔繳費總額的30%,即每人每年繳納300元。村幹部養老保險政府補助由省、市、縣(區)三級財政承擔,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其中,省級財政按二類地區補貼平涼市,占補貼發放總額的45%,即人均每年補貼到450元;財政補貼總額的10%發放,且年度補貼為人均100元;財政補助總額的15%發放到各縣(區),且每年補助標准為人均150元。
二、購買農村社保
農村社會保障,即農村社會保險,包括農村養老保險和農村醫療保險,是由政府組織引導,採取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模式,採取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助相結合的籌資模式,保障農民年老後基本生活的養老保險政策。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基本原則是:社會養老保險的水平與農村生產力的發展和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適應;養老保險與家庭支持、土地保障和社會救助相結合。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指參加保險的農民或鄉鎮企業職工開始向社會保險管理機構或經辦機構繳納保險費,直至開始領取養老保險金的年限。這個概念不僅是時間的劃分,也是義務和權利的分界線。
D. 村幹部有退休金嗎
法律分析:我們國家歷年來,始終沒有對農村幹部有退休政策,也沒有退休金,因為農村幹部,不是國家工作人員,也不屬於企事業單位的職工,不享受退休待遇,鑒於這種情況,有些省市地方政府,給予農村幹部一定的補貼,或者叫「退休金」。這個不是國家財政承擔,而是各個鄉鎮政府自籌資金發給。
村干不屬於國家行政機構,因此是沒有退休金的,但是根據去年的報告上指出,村干退休後會有補助金,但那不屬於退休後的工資,而是作為中央向地方的惠農項目,沒有在位時的工資高,也不能保證錢會順利到達。
村幹部如果按規定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的,有退休工資。在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就有退休工資,即基本養老金。該養老金可由參保人員在辦理退休手續後依法按月進行領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 第二十六條 工人職員退職養老時,應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按月付給退職養老補助費:本企業工齡已滿五年未滿十年者,付給本人工資百分之五十;已滿十年未滿十五年者,付給本人工資百分之六十;已滿十五年及十五年以上者,付給本人工資百分之七十。付至死亡時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第十八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