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農村社保只領兩年人死了能退多少錢
農村社保只領取兩年,人死了繳納的費用能全額退回來哦,還可以退9.5年的費用呢也就是說,您賬戶里還有多少錢,農村社保是都可以退回來的,例如賬戶里還有5萬,那麼這個5萬元是可以繼承的,也可以退回來的,包括5萬元產生的利息都是可以退回來的呢是的,只有農村養老保險可以的,職工社保不能退回來呢不一樣,失地農民保險,是職工社保,只能退回來個人賬戶部分的錢。
此外,農村新農保領取兩年人去世了,可將其個人繳納的社保費剩餘部、返還給繼承人。
② 農村養老保險領了一年去世了怎麼辦
新農保參保人身故後,個人賬戶的余額可由法定繼承人繼承,但不能領取,只能等繼承人退休時按月領取。可以領取一次性社保撫_金,最少三個月工資,另之前所繳的個人部分全部由死者直系親屬繼承或者一次領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第四十九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死亡的規定,向其遺屬發給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死亡同時符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工傷保險喪葬補助金和失業保險喪葬補助金條件的,其遺屬只能選擇領取其中的一項。
③ 農村養老保險交滿15年,途中去世怎麼辦
【法律分析】:可以分兩種情況來看:1、一種是參保人沒到領取養老金的年齡就去世了。尚未退休就已經身故的,社保並沒有相應的賠償。只是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中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還給繼承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身故前的醫療費用可以按規定報銷。2,是剛領幾個月,或者還沒領完養老金就去世的情況;還有參保人移居國外停止參保的情況。退休後身故,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中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的余額一次性退還給繼承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④ 農村養老保險還沒交夠15年,人過世了錢給退嗎
帶上當事人的身份證,醫學死亡證明(多數地區要火化證明),到社保部門直接辦理退款手續。退款金額是個人交的全部和其滋生的利息。
⑤ 農村交滿十五年以後領取多少年以後死亡不用退保費
法律分析:通常情況下,養老保險都是不能退的,只有出現以下幾種特殊情況時,投保人才可申請退保:
1、出國定居:投保人可根據個人的繳費年限按規定計算本息;
2、在職死亡:這種情況下其法定繼承人可以按照職工在職期間繳費的年限領取本息;
3、重復繳費:按照相關規定對於多繳的部分可進行退還。
萬一不幸身故,無論職工養老保險還是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的錢會連本帶息由親屬繼承。養老保險繳納分為企業繳納部分(16%-20%)和個人繳納部分(8%)。也就是說,養老保險繳納的三分之一都會在自己的個人賬戶儲存起來。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剩餘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就可以由法定繼承人(夫妻、子女或者父母、祖父母等)提供相關資料(死亡證明、社保權益記錄、領取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戶口本及《喪葬費、一次性救濟費及個人賬戶金額繼承資格證明》),就可以一次性領取參保人剩餘個人賬戶儲存額的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⑥ 養老保險交了幾年人死了錢能退嗎
養老保險交了10年人死了錢不能退,但是死者養老金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由其繼塌悔晌承人繼承;如果該職工是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死者的遺屬還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鎮個體勞動者(含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後以個體勞動者身份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人員),在尚未領取基本養老金前死亡的,其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部分的本息和按規定比例納入統籌基金部分的本金,一次性支付給其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繼承人;已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城鎮個體勞動者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和其個人繳費中按規定比例納入統籌基金部分的本金,在扣除本人已領取的基本養老金(不含個人賬戶養老金)總額後如有剩餘,剩餘部分一次性支付給其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繼承人。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前正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團鋒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以鄭州為例。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基金、利息和個人儲蓄養老保險基金、利息歸職工個人所有。職工辦理退休、離職手續後,由社會保險機構一次性或分期支付給職工本人。職工在職期間或退休、辭職後死亡的,企業應將補充養老保險基金或結余和個人儲蓄養老保險基金或結余作為職工個人遺產,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