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職工養老保險補繳新政策2023規定
2023年職工養老保險補繳新政策規定:養老保險補交條件、養老保險補交范圍、養老保險補繳繳費比例調整、養老保險補繳繳費基數比例、個人賬戶調整。
1、養老保險補交條件
實際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可以按照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實際繳費年限累計低於15年的,可延長繳費到滿15年為止,延長繳費至女年滿60周歲、男年滿65周歲時,實際繳費年限累計仍低於15年,需一次性繳費滿至15年為止,可按照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❷ 關於補繳社會養老保險的新政策
補交養老保險新政策的內容如下:
1、超過期限需補繳滯納金和利息。社保中斷繳納超過一定的時間,是需要繳納滯納金和利息的,按照現行規定,公司欠繳的社會保險啟胡費,自欠繳之日起至用人單位申報補繳成功的前一日,每天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滯納金計算方式:每月應繳社會保險費×欠繳天數×萬分之五=滯納金。
2、45歲之前沒有繳納記錄的不允許一次性補繳巧旁缺。2018年1月1日以後達到60周歲,且未參保繳費的居民,不再發放老年人生活補助,年滿45歲周歲不滿60周歲,未參保繳費的居民,不再允許一次性繳足15年的養老保險費,即意味著在45歲之前,必須有社保繳納記錄,否則是不允許一次性補繳的。
一、養老保險補繳對象
1、個企業職工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因各種原因應保未保、中斷繳費或欠費的;
2、未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或中斷繳費的;
3、個體工商戶,可以以個人身份補繳養老保險。
二、養老保險補繳基數
以個人身份補繳的,均以補繳時執行的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孝辯,進行補繳。
三、養老保險補繳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2、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有從業經歷者提供原始檔案、《勞動合同》、用工登記表、工資台賬等證明其工作經歷的相關原始材料(原件、復印件)
3、個體工商戶應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
4、部隊復員軍人提供軍人檔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❸ 補交養老保險新政策
養老保險補繳規定: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其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卻沒有達到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至十五年,然後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
一、養老保險補交范圍
凡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本人自願,可按個人身份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補繳在原單位工作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1.6月30日前曾經與城鎮企業(包括城鎮集體企業、勞服公司、五七工廠、家屬工廠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或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後因各種原因解除勞動關系或離開原單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包括未參保的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
2.2010年12月31日及辦理參保繳費手續時均具有城鎮戶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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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