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有哪些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支付終身。
(一)基礎養老金。中央確定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建立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正常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全國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
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對長期繳費的,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具體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規定,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目前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1)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課件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新農保或城居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在本意見印發之日前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繳費,自本意見實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
距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逐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規定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死亡的,從次月起停止支付其養老金。有條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探索建立喪葬補助金制度。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每年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進行核對;村(居)民委員會要協助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展工作。
在行政村(社區)范圍內對參保人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並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等領取記錄進行比對,確保不重、不漏、不錯。
『貳』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如下
一、參保范圍:凡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應當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二、資金籌集: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為每人每年100元(僅適用於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低保斗和對象、特困人員和重度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繳納)、300元、4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共10個檔次。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其他資助)、政府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
三、繳費方式:城鄉居民可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在一個自然年度內,繳費檔次確定後,一次性繳納。繳納方式一:到農商行簽訂雙方代扣協議,委託銀行代扣;繳納方式二:通過微信、支付寶、黔龍雲APP線上繳納;繳納方式三:持身份證原件,到駝寶山西秀區政務大廳二樓區稅務局,或農商行櫃台繳納。
四、養老金待遇:凡參保且年滿60周歲,未領取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及政府規定的離退休費、退職生活費的,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城鄉居民,可以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
1、新農保或城居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的;
2、新農保或城居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45周歲、未滿60周歲,按年繳費的;
3、新農保或城居保制度實施時,未年滿45周歲,累計繳費15年以上的。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養老金一經核實,支付終身。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其中,基礎養老金為98元,個人賬戶養老金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計發。參保人累計繳費超過15年的,每超過1年,基礎養老金標准增加1元,所需資金由區人民政府負擔。即:基礎養老金=98+(N-15)(其中N為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
從2021年1月1日起,對年滿65周歲及以上的參保城鄉老年居民,自到齡的次月開始,每月多發2元,所需資金由省、市和縣(區)三級財政按7:1:2分擔。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於死亡次月起停止發放養老金,符合區人民政府殯葬改革政策的,發放一次性喪葬補助費500元。
五、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和社區(居委會)應對城鄉居民參保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居)民會議和村(居)民代表會議確定,原則上不超過最高繳費檔次標准。鼓勵其他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為城鄉居民參保繳費提供資助。補助、資助金額不超過最高繳費檔次標准,且不能補繳。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社渣罩會保險法》 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如銷鬧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二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實施。
『叄』 重慶養老保險政策
重慶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介紹(一)正常參保:
1、可參保范圍:
(1)具有本市戶籍且年滿16周歲不滿60周歲的農村居民、城鎮靈活就業人員(以下簡稱「中青年參保人員」),可在戶籍地所在區縣(自治縣)申請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2)在戶籍所在地區縣(自治縣)開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試點工作之月(我縣為2009年8月31日)起年滿60周歲以上且沒有享受基本養老保險(退休)待遇的人員(以下簡稱「老年參保人員」),可在戶籍地所在區縣(自治縣)申請參加居民養老保險。PS:時間節點2009年8月31日,區分老年參保人員和中青年參保人員。
2、不可參保范圍:
(1)全日制在校學生及已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退休待遇或養老待遇的人員不得參加居民養老保險。 (2)已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人員,在繳費期間不得同時參加居民養老晌褲橋保險。
純段3、參保所需材料:
新參保人員可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重慶市農村商業銀行存摺(卡),上述資料原件、復印件在戶籍地所在地鄉鎮(街道)社會保障服務所申報參加居民養老保險。
4、繳費檔次:
宴猛中青年參保人員,可在一檔200元、二檔300元、三檔400元、四檔500元、五檔600元、六檔700元、七檔800元、八檔900元、九檔1000元、十檔1500元、十一檔2000元、十二檔3000元,十三檔4000元13個年繳費檔次中自願選擇繳費標准。
PS:對參加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1、2級重度殘疾人員,將政府代繳的養老保險費標准由每人每年40元提高到100元。新的代繳標准從2014年1月1日起執行。
繳費標准提到到13個檔次是自2022年1月開始執行,之前只有5個檔次,最高900元。
5、政府補貼:
政府補貼實行不繳不補原則。政府補貼額記入參保人員個人賬戶。
中青年參保人員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後,政府對其進行繳費補貼,其補貼標准分別為一檔40元、二檔50元、三檔60元、四檔70元、五檔80元、六檔90元、七檔100元、八檔110元、九檔120元、十檔130元、十一檔140元、十二檔160元、十三檔175元。
(二)養老待遇給付:1、按月領取條件及支付時間:
1.中青年參保人員,達到60周歲時,從開展試點之月前距60周歲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必須達到15年;從開展試點之月前距60周歲不足15年的,符合條件(2009年參保,且無中斷繳費)的鼓勵繳滿15年,從本人年滿60周歲次月起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
2.老年參保人員,選擇繳費的,從完清繳費的次月起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選擇不繳費的,從申報的次月起按月發給基礎養老金。
2、基本養老金:
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目前標准為每人每月125元,今後依據國家基礎養老標准調整的統一部署,結合我市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化等因素作適時調整。繳費年限超過15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的參保人員,在領取養老待遇時,每超過一年每月增發2元基礎養老金。
2.個人賬戶養老金:中青年參保人員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時,其個人賬戶養老金按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老年參保人員選擇繳費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按參保時繳納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標准確定;老年參保人員未選擇繳費的,無個人賬戶養老金。支付個人賬戶養老金所需資金從參保人員個人賬戶中列支,個人賬戶不足支付時,從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
3、增發養老待遇:
1.獨子待遇: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明的父母,從領取基本養老金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10元基本養老金。
2.高齡補貼: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時已年滿70周歲及以上的人員,從領取基本養老金之月起每月增加10元基本養老金;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之後年滿70周歲的人員,從年滿70周歲之月起每月增加10元基本養老金。
4、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以下簡稱「領保人員」),應從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次年起,每年應在本人出生之月持居民身份證,到就近的社會保障服務所或設有指紋採集點的社區參加資格核查。逾期三個月未接受核查的,社保經辦機構從第四個月起暫停發放其基本養老金,待通過資格核查後,補發暫停期間的基本養老金。
5、領保人員被處拘役以上刑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宣告緩期執行的除外)的,服刑期間不享受基本養老金及其調整;從服刑期滿的次月起,按服刑前的標准發給基本養老金。
6、參保人員在繳費期間被判處拘役及以上刑罰的,服刑期間年滿60周歲的,服刑期滿後再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並從期滿次月起發放基本養老金。
7、仍在服刑未參加居民養老保險,且具有本市戶籍的人員,刑滿釋放之月已年滿60周歲及其以上的人員,從刑滿釋放次月起,本人可自願申請參加居民養老保險。選擇直接領取基礎養老金的人員,從申請參保的次月起按月發放基礎養老金;選擇一次性躉繳養老保險費的人員,從完清繳費的次月起按月發放養老待遇。刑滿釋放之月未滿60周歲的人員,從刑滿釋放次月起,本人可自願申請參加居民養老保險。
8、領保人員死亡後,從死亡的次月起停發基本養老金。其親屬或利益相關人應在30日內將有效死亡證明提交給參保地社會保障服務所,並按規定領取喪葬補助金。喪葬補助金標准為死亡時本人上月基本養老金乘以12個月。逾期未提供資料導致領保人員死亡後基本養老金超期支付的,多支付的基本養老金在發給的喪葬補助金及領保人員個人賬戶余額中予以抵扣,不足以抵扣的,按規定予以追回。
9、在2015年1月1日後死亡的中青年參保人員,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發給喪葬補助金。喪葬補助金以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為標准,參保人員死亡前每繳費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發給1個月的喪葬補助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三)個人賬戶的建立及管理:
1、社保經辦機構應為參保人員建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包括個人基本信息及個人繳費、集體補助(社會資助)、政府補貼、轉移收入、個人賬戶支出等信息內容。
2、參保人員個人賬戶儲存額按國家規定計息。
3、個人賬戶儲存額(含利息)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他用。
4、中青年參保人員在年滿60周歲前且在2015年1月1日後出國出境定居的,將其個人賬戶中個人賬戶儲存額的本息一次性退給本人,同時終止居民養老保險關系。中青年參保人員在年滿60周歲前且在2015年1月1日前死亡的,將其個人賬戶中個人繳費及集體補助的本息一次性退給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同時終止居民養老保險關系;中青年參保人員在年滿60周歲前且在2015年1月1日後死亡的,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的本息一次性退給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同時終止居民養老保險關系。無指定受益人和法定繼承人的,個人賬戶資金並入居民養老保險基金,同時終止居民養老保險關系。
5、領保人員在2015年1月1日前死亡的,其個人賬戶有餘額的,應將除政府補貼外的個人賬戶余額做一次性退還處理。2015年1月1日後死亡的,其個人賬戶有餘額的,應將個人賬戶余額按規定進行一次性退還處理。
(四)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
均只能在參保繳費狀態才能辦理,若已領取待遇則不能再辦理轉移。
1、市內跨區縣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參保人向原參保地提出申請(需戶籍已遷到我縣),由原參保地社保局將其參保信息遷出,並將參保檔案交給參保人。參保人將參保檔案交到城鄉居民養老待遇科,由城鄉居民養老待遇科操作遷入。
2、跨險種或跨省市轉入:
先在我縣參加居民養老,由城鄉居民養老待遇科發《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聯系函》到轉出地。轉出地收到《聯系函》後,將申請人養老保險關系及其個賬部分轉移至我縣,待我縣收齊資料及財務確認到賬後,由城鄉居民養老待遇科在業務系統維護。
3、跨險種或跨省市轉出:
申請人在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申請,由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向城鄉居民養老待遇科發《聯系函》,城鄉居民養老待遇科收到《聯系函》後,再將其養老關系及個賬轉出。
(五)重復領取養老保險待遇問題:
文件依據《關於處理重復領取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通知》(渝社險發〔2011〕11號)、《重慶市騙取社會保險基金處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231號)
1、重復領取養老保險待遇認定:在我市范圍內,參保人員在一個或多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重復參保後,同時領取了多份養老保險待遇的行為。
2、對於同時領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終止並解除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已領取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含獨生子女待遇和高齡待遇,下同)應予以退還。參保人員退還後,除政府補貼外的個人賬戶余額退還本人。
3、根據《重慶市騙取社會保險基金處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231號)文件規定,騙取或者協助他人騙取社保基金的,人社部門及社保經辦機構有權調查、核查騙取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移交相關部門。
『肆』 最新社會養老保險政策有哪些規定
2017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解讀
一、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條件
1.參加城鄉養老保險的個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2.距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逐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
3.距規定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4.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死亡的,從次月起停止支付其養老金。
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標准
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次。
三、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領取待遇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月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總額÷139。
基礎養老金=標准為55元(今後隨國家政策調整)+繳費滿15年後每多繳1年基礎養老金增加1元;
個人賬戶總額=個人繳費+政府補貼+集體補助+社會和個人資助+上述金額產生的利息;
計算系數=139(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系數相同)。
假如你今年46歲,每年按100元標准繳費,連續繳費15年,個人共計繳費1500元,年滿60周歲時的月養老金標准=[55元+0(繳費滿15年後每多繳1年基礎養老金增加1元)]+{[(100+30)×15年+0(集體補助、社會及個人資助等)]+利息(本次測算是按銀行最新利率3%的不變數計算的復滾利息)}÷139=72.39元。年養老金合計868.68元,不到2年就能收回全部個人繳費,按人均75歲壽命計算,15年可領取養老金13030.20元(個人收益11530.20元)。若你每年按2000元標准繳費,連續繳費15年,個人共計繳費30000元,月養老金標准為326.62元,年養老金合計3919.44元,7年多就能收回全部個人繳費,按人均75歲壽命計算,15年可領取養老金58791.60元(個人收益28791.60元)。
四、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補貼標准
1.最低補貼標准繳100元補30元、繳200元補35元、繳300元補40元、繳400元補50元、繳500至600元補60元、繳700至900元補70元、繳1000至2000元補80元。
2.對重度殘疾人、低保戶等繳費困難群體,由當地政府為其代繳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3.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不能沖抵個人繳費,個人不繳費的不予補貼,事後追補繳費的也不予補貼。
居民養老保險退休年齡:從2033年開始每3年延遲1歲
居民養老保險退休年齡最新消息:中金網12月9日,近日中國社會科學院發布的《人口與勞動綠皮書:中國人口與勞動問題報告No.16》表示:居民養老保險的退休年齡從2033年開始每3年延遲1歲,直至2045年完成。同時在退休年齡改革中引入彈性機制,可考慮以法定退休年齡為基準,規定可提前或延遲5年退休,但養老金待遇與退休年齡掛鉤。測算表明,延遲退休年齡可有效改善城鎮勞動力的供給狀況,增加城鎮適齡(退休年齡以下)勞動年齡人口,延緩其比重下降趨勢。
一、居民養老保險和職工養老保險
《人口與勞動綠皮書》中表示:首先,實現養老金制度並軌,將退休年齡歸為兩類:職工養老保險領取年齡和居民養老保險領取年齡。
其次,職工養老保險的退休年齡改革方案分兩步走。第一步:2017年完成養老金制度並軌時,取消女幹部和女工人的身份區別,將職工養老保險的女性退休年齡統一規定為55歲。第二步:從2018年開始,女性退休年齡每3年延遲1歲,男性退休年齡每6年延遲1歲,直至2045年同時達到65歲。
再次,居民養老保險的退休年齡從2033年開始每3年延遲1歲,直至2045年完成。同時在退休年齡改革中引入彈性機制,可考慮以法定退休年齡為基準,規定可提前或延遲5年退休,但養老金待遇與退休年齡掛鉤。測算表明,延遲退休年齡可有效改善城鎮勞動力的供給狀況,增加城鎮適齡(退休年齡以下)勞動年齡人口,延緩其比重下降趨勢。
居民養老保險小知識:
1、什麼是居民養老保險?
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是覆蓋城鎮戶籍非從業人員的養老保險制度,這項制度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體系、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共同構成我國社會養老保險體系。城居保有兩個突出特點: 一是城居保的資金來源除個人繳費外,還有政府對參保人繳費給予的補貼,個人繳費越多,政府補貼也越多,而且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全部計入參保人的個人賬戶。 二是城居保的養老金由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兩部分構成,個人賬戶養老金水平由賬戶儲存額,也就是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總額來決定;基礎養老金則由政府全額支付。
2、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准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由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構成。
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個檔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經濟發展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政府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地方人民政府應對參保人員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准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城鎮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人民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2017年退休年齡最新規定
【導語】延遲退休政策的出台還沒有時間表,也沒有形成具體方案,仍處於研究討論階段。
社科院建議2016至2018年推行延遲退休政策
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26日發布《中國經濟體制改革報告2013》,為未來7年改革建議了三個階段的時間表。在收入分配和社保制度改革方面,報告建議改革第二階段(2016年至2018年),在全國范圍內推行漸進的延遲退休年齡政策。報告並未給出退休年齡的具體建議。
報告建議,在2014—2015年改革第一階段,政府應在保險精算的基礎上,統籌考慮社會承受能力和勞動力市場發展,研究延遲退休年齡的方法與步驟;第二階段在全國推行;到了第三階段,即2019—2020年,建立統一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社保體系。
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的建議:
從2018年開始,女性退休年齡每3年延遲1歲,男性退休年齡每6年延遲1歲,至2045年,男性、女性退休年齡同步達到65歲。
同時,為了尊重人們對退休年齡的選擇權並減少改革的阻力,報告建議中國進行退休年齡改革後也引入彈性機制。以法定退休年齡為基準,規定人們可提前5年退休,也可以高於法定退休年齡退休,養老金標准可適當調整:參考其他國家的彈性年齡設計,可以規定每提前1年退休,基礎養老金標准相比正常退休下降1%,提前5年則下降5%;每推遲1年退休,養老金比正常標准上升0.8%,推遲5年則上升4%。同時,可以在退休年齡彈性空間設計上,適當向女性傾斜,即女性的提前退休年齡可以略微寬松。
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的方案:
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有三方面內容,第一是有一個預告期,提前幾年告知社會;第二要分步驟,可能會考慮從現在規定的退休年齡最低的群體開始;第三,要「邁小步」,以「一年提高幾個月」這樣的方式,一步一步來,用較長的一段時間逐步完成平滑過渡。
推行延遲退休政策的第一步,應先對提前退休的現象予以規范。
現行男性60歲退休、女幹部和科技人員55歲退休,以及女工人50歲退休的政策,是從1951年起開始實行的。在過去多年,為配合國有企業改革和經濟結構調整,國家先後出台了一系列提前退休政策,最低標準是女性40歲便可以辦理提前退休。
在規范提前退休之後,第二步則應把女性的退休年齡推遲。可以先將女工人的退休年齡與女幹部、事業單位的女職工統一起來。然後再將女性的退休年齡整體提高,縮小與男性退休年齡之間的差距。「根據國際經驗,男女退休年齡差兩歲是比較合適的。
最終形成的方案並不會對所有人採取一刀切的辦法。政策對不同的群體將會產生不一樣的影響,還會針對特殊群體出台相應的妥善安排。
按上述方案,延遲退休年齡將有效改善職工養老保險的資金平衡狀況,有助於減緩城鎮工作年齡人口比例下降的速度,增加勞動力供給,還可以增加制度參與者的退休期收入水平和終身收入。
『伍』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是什麼
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一些基本原則: 回答:關於按照加快建立版覆蓋城權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逐步解決城鎮無養老保障居民的老有所養問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一方面是從城鎮居民的實際情況出發,籌資標准和待遇標准要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另一方面是個人和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還有一方面是政府主導和居民自願相結合,引導城鎮居民普遍參保;最後一點是中央確定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地方制定具體辦法和一些實行的具體方法。 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參保范圍: 三: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待遇: 四: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領取條件: 五: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待遇調整:
『陸』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解讀
一、參保范圍。年滿16周歲以上(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以家庭為單位在戶籍地自願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截至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年滿60周歲的城鄉居民個人不再繳費,直接享受中央財政補助的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其他家庭成員應當參保繳費,符合待遇享受和參保條件家庭成員之間實行聯動。
二、基金籌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個人賬戶和基礎養老金相結合的模式,採取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等籌資方式,按年繳費,暫實行縣級統籌。
1.個人繳費。符合參保條件的城鄉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14個檔次,由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2.集體補助。有條件的街道社區、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社區、村民委員會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社會經濟組織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3.政府補貼。中央財政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省級財政按照實際參保繳費人數,對參保人繳費給於補貼,對選擇100元—400元檔次繳費的,每人每年補貼30元;對選擇500元及以上檔次繳費的,每人每年補貼60元。 對選擇2500元和3000元繳費檔次的城鄉居民,省級財政補貼90元.縣級財政對選擇100元—400元檔次繳費的,每人每年補貼10元,對選擇500元—1000元檔次繳費的,每人每年補貼15元。對選擇1500元的,每人每年補貼20元,對選擇2000元,2500元,3000元的,每人每年補貼25元。對城鄉居民中一、二級重度殘疾人和農村五保供養人員,未脫貧建檔立卡戶,農村一二類低保,由縣級財政分別為其代繳100元的養老保險費。已脫貧建檔立卡戶今年繳費可以選擇100元檔次。農村計劃生育「兩戶」家庭(獨生子女領證戶和二女結扎戶)縣級財政為其每人代繳30元。
4.繳費年限。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年滿16周歲且不滿45周歲的城鄉居民,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得低於15年,鼓勵城鄉居民長期繳費。年滿46周歲以上的城鄉居民,在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時應按年繳費,至待遇享受年齡(60周歲)時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允許補繳,但補繳後累計繳費年限不得超過15年。對個人繳費出現中斷的,應當補繳中斷年度的費用,補繳的個人繳費不享受政府補貼。對於正常繳費超過15年的城鄉居民,沒超1年,每月加發繳費年限養老金2元。
三、個人賬戶。城鄉居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保經辦機構)為參保人員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賬戶資金包括: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社區、村集體補助資金;其他經濟組織補助資金;省、市、縣財政補助資金;利息和其他收入。個人賬戶儲存額目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存款利率計息。
四、養老保險待遇。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城鄉有戶籍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基礎養老金標准暫為每人每月103元。其中中央財政承擔88元,省級財政承擔15元。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可以依法繼承,已經領取待遇的,從次月起停止支付養老金。
五、建立喪葬補助金制度。建立待遇領取人員喪葬補助金制度,補助標准為中央和省級12個月基礎養老金之和,所需資金由省級財政承擔。
六、關系轉移。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在繳費期間戶籍遷移、需要跨省市區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可在遷入地申請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一次性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並按遷入地規定繼續參保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本省內轉移的,可隨戶籍轉移養老保險關系。已經按規定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無論戶籍是否遷移,其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
七、制度銜接。
1.按照《甘肅省村幹部養老保險試行辦法》(省委辦發〔2008〕118 號)參加村幹部養老保險,尚未達到待遇領取條件的人員,可同時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合並管理;已達到待遇領取條件的人員,同時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因離職等原因不再參加村幹部養老保險的人員,繼續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合並管理,按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規定享受政府補貼及相關待遇。
2.按照《甘肅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辦法》(甘政發〔2011〕141號)參加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尚未達到待遇領取條件的人員,屬於部分失地農民的,繼續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合並管理,按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規定享受政府補貼及相關待遇;屬於完全失地農民的,繼續參加城鎮職工或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合並管理,按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規定享受相關待遇。
3.階段性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城鎮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按照人社部、財政部《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人社部發〔2014〕17號)相關規定執行。
4.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與優撫安置、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農村五保供養等社會保障制度以及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的銜接,按有關規定執行。
八、高齡補貼。將高齡老年人生活補貼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發放范圍,合並發放。高齡老年人生活補貼發放標准為:100周歲以上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歲每人每月60元,80—89周歲每人每月25元。90周歲以上補貼資金由省級財政承擔。80—89周歲補貼資金由縣財政承擔。
九、基金管理和監督。建立健全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財務會計制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和省級管理,單獨記賬核算,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不得從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紀檢、監察、財政部門要加強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監督檢查,審計部門要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定期審計,確保基金安全完整。
十、信息管理系統。建立全省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信息系統,實現省、市、縣、鄉鎮(街道)、社區實時聯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社會保險關系,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柒』 2022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新規定
1.參保對象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本人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2、繳費標准
按照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最新規定,個人最低繳費檔次200元,最高7000元,繳費標准設69個檔次,每檔次等差遞增100元,居民可以根據每年經濟收入狀況自由選擇檔次。
3、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補貼政策
個人年繳費200至400元,政府給予45元補貼,500元及以上,政府給予60元補貼。當年繳費享受政府繳費補貼,補繳不能享受繳費補貼。
參保流程:
1、參保辦理以村(社區、居委)為單位,參保單位辦理登記手續,首次參保時應填寫《參加養老保障(險)單位登記表》;
2、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隨帶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張,到村(含居委、社區,下同)勞動保障管理服務站提出參保申請,由村負責初審參保資格並填寫《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公示單》公示一周,無異議的人員填寫《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基本情況登記表》;
3、參保人員若為現已軍人或退伍軍人,提供人武部出具的從軍證明,填寫《農民基本養老保險服役士兵政府補助申請表》,報鎮(街道)勞動保障管理服務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五條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捌』 2021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新規
一、基本原則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工作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逐步解決城鎮無養老保障居民的老有所養問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一是從城鎮居民的實際情況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標准和待遇標准要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二是個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三是政府主導和居民自願相結合,引導城鎮居民普遍參保;四是中央確定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地方制定具體辦法,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實行屬地管理。
二、任務目標
建立個人繳費、政府補貼相結合的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鎮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11年7月1日啟動試點工作,實施范圍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試點基本一致,2012年基本實現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
三、參保范圍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
法律依據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新政策2021》第一條 基本原則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工作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逐步解決城鎮無養老保障居民的老有所養問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一是從城鎮居民的實際情況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標准和待遇標准要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二是個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三是政府主導和居民自願相結合,引導城鎮居民普遍參保;四是中央確定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地方制定具體辦法,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實行屬地管理。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新政策2021》第二條 任務目標
建立個人繳費、政府補貼相結合的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鎮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11年7月1日啟動試點工作,實施范圍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試點基本一致,2012年基本實現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新政策2021》第三條 參保范圍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
『玖』 2019年詳解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范圍
凡具有我市行政區域內城鄉居民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於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人員,可在戶籍地自願參加城鄉居民養老基本保險。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標准
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標准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次,參保人員可自主選擇繳費檔次。
繳費標准能否改變
參保人員在不同年度可選擇不同的繳費檔次,選定繳費檔次後,當年內不可變更。
財政對參保繳費如何補貼
省、市和區縣政府對參保人員繳費提供補貼,多繳多補。對選擇年繳費檔次200元(含)以下的,補貼30元;對選擇年繳費檔次300元的,補貼40元;對選擇年繳費檔次400元的,補貼45元;對選擇年繳費檔次500元的,補貼60元;對選擇年繳費檔次600元(補貼65元)至900元(含)的,每提高一個繳費檔次,補貼增加5元;對選擇年繳費檔次1000元的,補貼100元;對選擇年繳費檔次1500元的,補貼150元;對選擇年繳費檔次2000元的,補貼200元。補貼所需資金由省財政承擔50%,市、區縣財政各承擔25%。新的繳費補貼標准從1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