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養老保險可以繼承嗎
法律分析:養老金是可以繼承的。按照《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個人賬戶中的養老金餘款是可以依法繼承的。養老金的繼承方式如果有合法有效的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分割。如果沒有遺囑,則按照法定繼承的方式繼承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 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⑵ 社保養老金怎麼繼承
參保人員在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期間死亡的,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應在1個月內到戶籍所在地社保所辦理繼承手續,其個人賬戶的剩餘部分,一次性退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無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街道社會保障事務所(村委會)應在1個月內辦理相關手續,參照城鎮職工的標准支付喪葬費。喪葬費標准高於個人賬戶余額的,按個人賬戶余額支付喪葬費;喪葬費標准低於個人賬戶余額的,按標准支付喪葬費,個人賬戶的剩餘部分並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
養老保險金的繼承轉移,以湖南省規定為例:參保人員在湖南省內統籌區域流動時,只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檔案,不轉移個人賬戶基金。
參保人員跨湖南省統籌區域流動時,轉移按如下規定辦理:
(1)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基金。
(2)轉移基金額為個人賬戶中1996年1月至1998年3月的個人繳費部分累計本息加上1998年4月之後計入的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轉出或轉入,需持轉入或轉出地社會保險部門聯系函,方能辦理轉移手續。
個人賬戶能否繼承?如何計算繼承額?
職工在職死亡或離退休後死亡,其個人賬戶可以繼承。具體為:
(1)職工在職期間死亡時,其繼承額為其死亡時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
(2)離退休人員死亡的,繼承額按如下公式計算:
繼承額=離退休人員死亡時個人賬戶余額×離退休時個人賬戶中個人繳費本息占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的比例。
繼承額一次性支付給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個人賬戶的其餘部分,並入社會統籌基金。個人賬戶處理完後,應停止繳費或支付記錄,予以封存。
⑶ 養老保險可以繼承嗎
養老保險是可以繼承的。但需要分為兩種情況,具體如下:
1、如果養老保險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將由受益人取得養老保險金;
2、如果合同中沒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險金可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其繼承人取得。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均等。
養老保險的繳費方式,具體如下:
1、參加工作繳納職工醫保的,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
2、繳納靈活就業醫保的,可攜帶好身份證、社保卡前往當地社保局繳納;或者通過線上渠道繳納;
3、城鄉居民醫保,在每年規定的集中繳費時間,攜帶好身份證等資料前往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是村或居委會指定地點繳費即可。
養老保險查詢的地方:
1、電話查詢。參保人可以直接撥打全國社保熱線12333,提供身份證號碼或醫保卡號即可獲得醫療保險的相關信息;
2、社保局官網查詢。參保人登錄當地的社保局官網,注冊賬戶,填寫自己的社保電腦號和身份證號碼,就可以獲取醫療保險的相關信息;
3、手機查詢。參保人可以通過手機微信或者其他社保局的服務賬號,綁定自己的社保賬戶,就可以獲取醫療保險的相關信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⑷ 養老保險金可以繼承嗎
可以繼承。當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金,人去世以後,沒有領取的部分,可以作為遺產,由當事人的繼承人依法繼承。
⑸ 養老金可以繼承嗎
養老金可以繼承,具體如下:參加人身故的,其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內的資產可以繼承。參加人出國(境)定居、身故等原因社會保障卡被注銷的,商業銀行將參加人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內的資金轉至其本人或者繼承人指定的資金賬戶。個人賬戶中的養老金餘款可以依法繼承。繼承順序按照遺贈扶養協議、遺贈協議、遺囑以及法定繼承的順序繼承。若被繼承人對養老金餘款沒有留下遺贈協議、遺囑以及遺贈撫養協議的,應按照法定繼承的順序繼承。
攜以下材料至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手續:
1、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2、繼承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村居委會出具的亡者與繼承人的關系證明;
4、《喪葬費、一次性救濟費及個人賬戶金額繼承資格證明》一式2份;
5、繼承人委託繳費單位辦理手續的委託書。
只要是死者的合法財產都是可以繼承處理的,養老金也是屬於合法的財產所以是可以合法的繼承處理的,但相關情況應當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的條款進行繼承處理,無遺囑的可以按照法定繼承的情況來辦理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⑹ 養老金可以繼承給子女嗎
法律分析:
退休金子女可以繼承,退休金也就是常說的基本養老保險了,對於那些在繳納者離世之前,沒有將賬戶之中的錢領完的,那麼在離世之後,是可以由死者的子女等法定繼承人按照流程來繼承退休金的。領取養老金不足10年身亡者,其個人養老保險賬戶儲存額中個人交費額的余額,可以一次性退給其法定繼承人;無繼承人或無指定受益人者,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支付其喪葬費用。因此子女有權利繼承領取其父母的養老金。這里的養老金是作為父母的遺產由其子女繼承的。如果交養老保險教完後剛退休沒幾年就死了,死者的直系親屬可以領取三個月上年度平均工資的撫恤金,三個月工資的喪葬費,死者個人賬戶8%自己繳納余額全部退還給法定繼承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衍生問題:
無繼承人遺產如何處理?
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無人繼承的遺產,無論歸國家所有或為集體組織所有,死者生前所欠的債務,應首先從遺產中清償。對債務的清償也同樣適用限定繼承的原則,即清償債務以死者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部分,國家和集體所有制組織不負償還責任。在依法收歸國有或收歸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的無人繼承之遺產時,如有人對死者給一部分遺產。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是指沒有繼承人以及受遺贈人承受的遺產。被繼承人死亡後,其遺產由繼承人繼承或者由受遺贈人受遺贈,從而使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轉移歸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所有。若無人繼承或者無人受遺贈,因被繼承人死亡不能為遺產的主體,則須確認該遺產的歸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