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農村滿60歲退伍老兵最新政策
退伍老兵補貼新政策是非農和農業戶口退役士兵一次性經濟補助標准按當地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發放。
補貼演算法:25×服役年限=退伍老兵可領取的補貼。
年滿60歲的農村籍退伍軍人,若還沒領取退休工資、又不在國家養老統籌里,也沒有享受到當地民政部門補助的,這一類的退伍老兵每人每月能夠領到210元補貼。
退伍傷殘的且常年在惡劣環境下生活的老軍人,生活補貼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曾經參加過重大軍事行動或各種戰役的退伍老軍人,生活補貼提高到每人每月550元。
關於新農合醫保農村退伍兵免費,從2018年新農合繳費提高,但其中的農村重點優撫對象免費,包括殘疾軍人、復員軍人、退伍軍人、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等。
比如說,需要繳納10年養老保險,從軍年數是5年,那麼只需要繳納5年的養老保險,到了60歲就可以領取養老金了,並且2018年後國家還為退伍軍人,專門設立個人養老賬戶。
每年都有大量的新兵入伍,也就意味著有大量的老兵進行退伍,要知道只有少數的退伍老兵才能安排工作,大多數的退伍老兵是沒有工作的,但是其為國家奉獻了一身,為了保障其退伍之後的生活需求,根據其入伍的年紀以及立功情況給予補償。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2. 農村退伍老兵60歲補貼新政策
農村退伍老兵60歲補貼新政策如下:目前針對農村退伍軍人的補貼主要分兩類。
第一類:農村退伍軍人養老補助。凡年滿60周歲的退伍軍人,每個月都可以領取養老補助。國家開設針對退伍軍人的養老賬戶,退伍軍人繳納的養老保險年數,將從軍年數計算在養老保險繳納的年份,在領取時,依據當地年度養老金發放的相關標准。
第二類:農村退伍軍人老年補貼。根據財政部的相關政策,將採取往年的標准發放補貼,按照規定,凡之後退伍的農村軍人,按照實際服役年數,以10元為基礎,每增加一年就在此基礎上累加10元的方式,服役3年的,在年滿60周歲以後,每個月都可以領取到30元的農村退伍軍人晚年糊口補貼。據了解目前,確實對退伍軍人開始進行登記,退伍軍人帶sfz、戶口本和退伍證的復印件到社區進行登記就可以。
就是2020年8月1日頒布的補助標准為:每服役一年義務兵兵役補助45元。舉個例子:李六1975年11月入伍,1979年10月退役,服役時間為5年。按照2020年國家補助標准,其應該領取的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補助計算為:45*5=225元/月。如果當地按年發放,那麼王五應該領取的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補助為:225*12=2700元。
3. 退伍軍人養老保險補助標準是怎樣的
軍人在退伍之後,國家為保障其基本權益,頒布實施了一系列退伍軍人保險政策。對於退伍軍人來說,該保險為其解決了一部分的後顧之憂,具有重要意義。... 想要了解更多關於退伍軍人養老保險補助標準是怎樣的的知識,跟著我一起看看吧。4. 農村退伍老兵養老保險新政策
1、享用征稅收入優惠政策
這項政策是針對投身個體打理的武裝部隊轉業幹部、城鎮退役軍人和隨軍家屬,自領取稅收工作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徵營業稅。個體打理是指僱工7人(含7人)以下的個體打理行徑,武裝部隊轉業幹部、城鎮退役軍人、隨軍家屬投身個體打理凡僱工8人(含8人)以上的,不管其領取的營業執照是否註明為個體工經濟活動戶,武裝部隊轉業幹部和隨軍家屬均依照新建立的公司。
2、生活求助
這項補貼針對2011年在這以後退役的軍人,依據財政部的有關政策,以10元為基數,依照本人的實際徭役年限,每增加一年就在此基礎上累加10元的形式。只要是徭役3年以上的農家退伍軍人,年滿60周歲往後,每個月就可以領到30元的余年糊口補貼。
3、四項養老金補貼
(1)基礎養老金:按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當年的一統標准發給。
(2)私人帳戶養老金:復員退伍軍人軍齡可按一定的標准帳戶化。具體為:以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待遇當年繳費檔次的均勻額加上政府繳費補貼為基數,乘以其軍齡(不滿意1年按1年算)計算帳戶化額數,該額數計入私人帳戶貯存額。私人帳戶養老金的計發方法與其它參保人相同。
(3)繳費年數養老金:復員退伍軍人的繳費年數為軍齡與其私人實際繳費年數之和。其繳費年數養老金的計發方法與其它參保人相同。
(4)優遇養老金:養老金是對退伍軍人余年生存的經濟保證,具備國家政策支持。
4、減損養老金交納年數
求助的辦法為所需繳納年數減去執役年限,如所需繳納年數為15年,執役時候為8年,15—8=7,則自個只需要承擔7年的花銷即可。
在個人賬戶養老金方面,復員退伍軍人軍齡可按一定的標准賬戶化。具體為:以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待遇當年當地平均繳費額加上政府繳費補貼為基數,乘以其軍齡(不滿1年按1年算)計算賬戶化額度,該額度計入個人賬戶儲存額。復員退伍軍人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
在繳費年限養老金方面,相關部門指出,復員退伍軍人的繳費年限為軍齡與其個人實際繳費年限之和。
此外,復員退伍軍人在享受上述三部分養老金待遇的同時,還享有優待養老金。每人每月再加發40元優待養老金。
退伍軍人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按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當年的統一標准發給。
2、個人帳戶養老金。復員退伍軍人軍齡可按一定的標准帳戶化。具體為:以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待遇當年繳費檔次的平均額加上政府繳費補貼為基數,乘以其軍齡(不滿1年按1年算)計算帳戶化額度,該額度計入個人帳戶儲存額。個人帳戶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
3、繳費年限養老金。復員退伍軍人的繳費年限為軍齡與其個人實際繳費年限之和。其繳費年限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
4、優待養老金。
養老金是對退伍軍人晚年生活的經濟保障,具有國家政策支持。
法律依據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
第四十五條軍隊的軍人保險管理部門與地方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退役士兵辦理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對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憑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出具的介紹信,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保險關系接續手續。對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保險關系接續手續。
第四十六條退役士兵到城鎮企業就業或者在城鎮從事個體經營、以靈活方式就業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服現役年限視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並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退役士兵回農村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退役士兵在服現役期間建立的軍人退役養老保險與其退役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關系接續,由軍隊的軍人保險管理部門和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退役士兵服現役年限視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養老保險待遇計發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 2018年退伍軍人六十周歲新政策
根據民政部、財政部《關於給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發放老年生活補助的通知》(民發2011110號,以下簡稱《通知》)規定,自2011年8月1日起,對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義務兵役(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每人每月發給10元老年生活補助。
為確保政策順利貫徹落實,經商財政部,提出如下落實措施。
一、適用對象的界定
政策實施對象的人員范圍為,1954年11月1日試行義務兵役制後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前入伍,年齡在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
農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為,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目前仍為農村戶籍、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後轉為非農戶籍的人員。上述人員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金待遇的人員。
二、人員身份的核查認定
核查認定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組織實施,由本人戶籍地村(居)委會、鄉(鎮、街道)和縣(市、區)民政部門統一調查、審定和申報。
(一)政策宣傳。各級民政部門要廣泛採取媒體播報、張貼告示、入戶宣講等形式,保證將政策內容宣傳到位,做到家喻戶曉,防止因政策宣傳不到位出現漏查漏認的問題。
(二)個人申報。符合條件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退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向本人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申請並辦理登記手續,填寫有關登記審核表。
(三)初審把關。對相關人員的申報材料,由村(居)委會初審、鄉(鎮、街道)復核,並做好登記工作。對符合條件的簽署意見後,將有關登記審核表、人員花名冊和個人相關資料復印件等材料上報縣級民政部門;對經復核不符合條件的,應書面說明理由並告知本人。
(四)會審認定。縣級民政部門對鄉(鎮、街道)上報的材料,組織專門人員認真核實其身份,逐一審定其年齡、服義務兵役的年限等條件。對符合條件的,由申請人所在村(居)委會進行張榜公示。對公示期間及以後有異議的,縣級民政部門要組織專人調查核實。
經查實不符合條件的,應書面通知本人並說明理由。調查核實過程中有疑義的,應逐級請示,確保認定工作穩妥順利進行。
會審認定的依據應為個人檔案、退伍證、戶口簿、身份證等有效證明材料。對年齡的認定出現個人檔案與身份證不符的,應以身份證為准;對服役年限的認定出現個人檔案與退伍證不符的,應以個人檔案為准。
對無法提供有效證明材料的申報人,由鄉(鎮、街道)民政助理員會同同級人武部、村(居)委會和已認定的同鄉(鎮、街道)、同期入伍、同部隊服役的人員進行會審,形成會審紀要後,連同相關資料報縣級民政部門審批。
(五)建立檔案。縣級民政部門對申報登記人員的資料,要建立健全檔案和數據資料,並認真做好適時更新、動態管理工作。
(5)2018年農村退伍軍人養老新政策擴展閱讀:
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補助普查的人員范圍為:1954年11月1日國家試行義務兵役制後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前入伍,年齡在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
未享受到「核算退休金時軍齡計算為工齡」或「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時軍齡視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政策待遇的退役士兵。
經普查後確認符合享受老年生活補助的退役士兵,將從2011年8月1日起享受待遇,補助標准為每服一年義務兵役(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每人每月發給10元。
符合條件的人員(目前已年滿60周歲以及今年年滿59周歲的),可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退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以及養老保險(退休金)證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張,向本人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申請並辦理登記手續。
普查登記工作將於11月10日全面截止,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請抓緊時間申報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