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補繳社保仲裁時效是多久
法律分析:勞動仲裁補繳社保的時效為兩年,兩年時效自逾期繳納社保之日起計算。但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如果在兩年內未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也未被舉報、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查處。
法律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條 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在2年內未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也未被舉報、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查處。前款規定的期限,自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㈡ 養老保險追訴期限
養老保險追訴期限訴訟時效為三年,最長為二十年。
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對違反勞動法規行為的追訴期為兩年;兩年之外的違法行為,除非該行為處於持續狀態,否則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沒有權利管理。
從通過勞動仲裁追究用人單位因未繳納社保給員工做成的社保待遇損失方面來看,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要求公司補交或補償未購買社保是否有追訴期
要求公司補交或補償未購買社保有追訴期。
勞動保障監察追訴時效一般為2年,對用人單位侵害勞動者權益的,如勞動者2年內不舉報、投訴,也未被勞動保障行彎搏凳政部門發現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不再查處。其2年期限自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
社保的補繳有時效限制嗎:
社保的補繳沒有時效限制,因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保並繳納社保費用。
如果公司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的侵權行為是持續的,員工可以隨時要求公司給予補繳,或者向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而且沒有時效限制,勞動監察部門會責令公司給員工足額補繳社保,甚至會對公司進行一定的處罰。
所以,社保的補繳是沒有時效限制的,可以隨時進行社保的補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埋旅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十二條 勞動保障監察員依法履行勞動保障監察職責,受法律保護。
勞動保障監察員應當忠於職守,秉公執法,勤政廉潔,保守秘密。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勞動保障監察員的違法違紀行為,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有關機關檢舉、控告。
第十七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調查,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情況復雜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
第十八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根據調查、檢查的結果,作出以下處理:
(一)對依法應當受到行政處罰的,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二)對應當改銀塌正未改正的,依法責令改正或者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理決定;
(三)對情節輕微且已改正的,撤銷立案。
發現違法案件不屬於勞動保障監察事項的,應當及時移送有關部門處理;涉嫌犯罪的,應當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二十條,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在2年內未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也未被舉報、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查處。
㈢ 養老保險待遇損失的仲裁時效
法律分析:它屬於勞動爭議,應是從爭議起60日為內仲裁時效,此亦是法院能否審理該案的訴訟時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第十二條 第三款 社會保險費不得減免;
第十三條 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租尺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責令限孫悔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第二十六條 繳費單位逾期拒不繳納社會保險弊凱高費、滯納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征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