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國農村養老保障體制是什麼
黨的十七大提出,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建立和完善我國農村的社會養老保障機制,實現農民的老有所養,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內容,也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根本要求。
一、我國農村的養老方式的現狀用存在的問題
長期以來,由於城鄉二元經濟與社會結構的存在,我國農村的養老方式仍然是傳統的家庭養老,以農民子女扶養與農民個人自養相結合的方式為主。隨著社會變革進一步加劇,傳統養老方式受到越來越大的挑戰,農村很多地區的老年人缺乏基本的生活保障。
(一)農村土地養老保障不斷弱化
我國農民的養老保障曾經世代以土地為中心。改革開放推動我國不斷加快工業化和城市化的進程,農民擁有土地的數量因此也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遞減。目前,我國有1/3省份的人均耕地面積不到1畝,有660個縣的人均耕地面積不到半畝,已經接近或低於聯合國測算的、土地對人類生存最低保障警戒線0.8畝。這意味著,減少了農作物播種面積,加大了農業生產繼續增長的難度[1]。加上農業天生弱質和我國農業勞動生產率依然低下,生產經營中的自然風險與市場風險非常巨大,絕對收益越來越低的趨勢沒有根本改變。在這種情況下,我國有限的土地越來越難以承載農民的養老需要。
(二)農村家庭養老方式面臨挑戰
我國農民的養老一直是以家庭為主。由於各種原因,農村家庭養老的問題日漸增多。 首先,家庭養老投入受到制約。人口流動性增強和社會價值觀轉變,使得更多的農村年輕人到外地獨立謀生,以至於不能夠切實地承擔起扶養老人的責任。在農村,農民用在子女身上的花費,遠遠高於所支付的養老費用。農民家庭的財富由父母向子女轉移的一個直接後果,就是產生了「重幼輕老」的社會現象。
其次,家庭規模逐漸縮小,農民子女凸顯養老負擔。由於實行計劃生育政策,規模小型化成為農村家庭的發展趨勢。據2000年全國人口普查資料,農村家庭戶均規模3.65人。越來越多的農民獨生子女將形成「四二一」的家庭格局,一對夫婦可能贍養4個老人。農民子女的養老負擔逐漸演變成突出的社會問題。
再次,農村老年人自養比例上升。子女不贍養,或者只提供很低的養老保障,老年農民只有自養。目前,農村老年人自養比例逐漸上升。他們年老體衰,生產經營能力很低,導致生活質量不斷下降,已經淪為農民群體中的弱勢群體。
(三)農村人口老齡化拖累農民改善養老狀況
根據聯合國的統計標准,在一個國家或地區內,60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10%或65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7%,這個國家或地區就進入了人口老齡化社會。2006年2月,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發布的《中國人口老齡化發展趨勢預測研究報告》表明:2001—2020年是中國社會的快速老齡化階段。到2004年底,我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為1.43億,佔全國總人口的10.97%。同時,我國農村老年人口為8 557萬人,佔全國老年人口總數的65.82%。農村老齡化水平高於城鎮老齡化水平1.24個百分點。這種城鄉倒置的狀況將持續到2040年[2]。我國農村已經完全進入老齡化社會。農民老年人隊伍數量龐大,不僅影響他們自身的生存質量,而且成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戰略中的重大人口因素。
(四)農村勞動力向城市轉移加重家庭養老負擔
我國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正處在工業化和城市化的進程中,需要大量的農村人口,特別是具有較高文化程度的農村青年進城務工搞基礎建設。而城鎮戶籍制度和勞動用工制度的松動,促進了農村勞動力流向城鎮。這在一定程度上給農村家庭養老提供了經濟支持。但是,
長期的聚少離多所帶來的「空巢家庭」和「代際」分化,造成了農村人口結構老化,農村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失去了依託。在此情景下,農村老年人的生活狀況並沒有得到好轉,而是面臨著更多的新困境。
(五)農村稅費改革沖擊集體養老基礎
在我國農村,贍養年老多病、無依無靠的老年人,多年來實行的是以五保戶和養老院為主要形式的集體養老制度。集體養老的物質基礎是農村集體經濟的物質豐富和管理完善。農村稅費改革減輕了農民的整體負擔,但也削弱了縣鄉兩級的財政實力。村級集體經濟趨於瓦解,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又相當有限,致使原來由鄉鎮統籌和村級集體經濟負擔的部分五保戶和其他一些農村貧困對象失去了救濟保障。在欠發達地區的農村,情況更為嚴重。一些符合五保政策的對象,因為財政下撥資金有限而被擋在五保門外,未能實現應保盡保。各地集體經濟發展的不均衡,直接影響到集體養老的普及和規模化發展。從目前的情況看,由於農村集體經濟的迅速變化,集體養老只能作為農民養老的重要補充形式。
二、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我國農村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起步於上世紀80年代。20多年來,一些地方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主管部門和經辦機構積極工作,加大政府的支持力度、擴大覆蓋范圍、創新制度模式、建立增長機制、防範基金風險,取得了一定的突破和進展。到2006年末,全國已有1 900個縣(市)開展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工作,5 374萬人參加農村養老保險,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存354億元[3]。農村特困老年人的生活救助工作也逐步展開,全國有1 200多個縣(市)建立了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享受農村低保的人數達到445萬。
然而,從總體上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人口覆蓋范圍有限,保障水平低。已有的保障措施具有應急性,缺乏制度化,與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相比,與農村居民發展的需要相比,與農村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需要相比,還有很大差距。
(一)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待發展
1.城鄉社會保障二元分割。受到城鄉二元經濟與社會結構的影響,我國城鎮居民的社會保障制度並沒有覆蓋廣大農村居民。在很多地區,多數農民缺少社會保障。國家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所享受的退休金、公費醫療、福利住房、糧食和副食補貼等待遇,農民都不能夠享有。尤其是農村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農民們不得不退回到傳統的以家庭為單位的社會保障模式。
2.失地農民社會保障。從各地情況看,只有極少數失地農民能夠享受與城鎮居民同等的社會保障待遇。考試大網站整理許多失地農民家庭靠征地款來維持生計。征地款一旦「吃」完,生活往往沒有著落。部分失地農民「種田無地、就業無崗、社保無份」,生產生活、子女就學等得不到政策扶持。失地農民大量轉化為城市貧民,已經影響到城鄉社會穩定。
3.農民工社會保障。近年來,我國社會保障開始以不同方式從城鎮職工向農民工延伸。據國家農業部2005年的調查,參加工傷保險的農民工僅占農民工總數的12.9%,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農民工僅占農民工總數的10.0%,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民工僅占農民工總數的13.8%。只有9.6%的用人單位為農民工購買了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與農民工的關系最為密切,但農民工的參保率低,他們中間的傷殘者不容易得到經濟賠償;農民工養老保險參保關系不能跨地區轉移,參保不能受益,退保率高。根據現行規定,當農民工的工作發生變動的時候,退保只退還個人交費的部分,企業給農民工繳納的保費是不予退還的。
(二)農村社會保障資金待充實
這是我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財政投入不足主要表現在:一方面,財政投入的增長與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不相適應。投入總額不但沒有隨著經濟的發展增加,反而逐年下降。另一方面,財政投入的社會保障資金分配不均衡,重城市輕農村的現象比較嚴重。
實際上,我國政府用於社會保障的財政支出明顯少於其他國家。以2000年為例,用於社會保障的財政支出佔中央財政的總支出,加拿大為39%,日本為37%,澳大利亞為35%。我國只有10%左右,而這10%也主要用於城市居民的社會保障。佔全國人口80%的農民,僅占社會保障費用支出總數的11%;佔全國人口20%的城鎮居民,卻占社會保障費用支出總數的89%。城鎮社會保障的覆蓋率達到91%,而農村社會保障的覆蓋率只有2%[4]。
(三)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待健全
1.農村社會保障項目發展不平衡。經濟發達的東部地區,農村社會保障水平比較高。從基金規模上看,排在前5位的是江蘇、山東、上海、浙江和北京,共計221億元,佔全國農保基金總額的71.3%[5]。而經濟不發達的西部地區,集中了我國大多數貧困人口,有些人甚至連溫飽還未解決,農村社會保障水平相當低。在我國農村,付諸實施的社會保障項目,除了救災救濟、優撫安置之外,社會保險、社會福利等基本上無從談起。
2.農村社會保障體系覆蓋面窄,農村民政對象應保未保的現象普遍存在。截至2006年底,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的人數,分別占城鎮就業人員總數的66%和55%;參加農村養老保險的人數,僅占農村人口總數的7.22%[6]。
3.農村社會保障機構效率低下。首先是管理體制不順。從1998年機構改革至今,全國多數省區直轄市將農保管理的職能劃入勞動保障部門,但多數地縣和鄉鎮還未劃轉,形成勞動保障部門沒有接、民政部門不好管的狀況,造成不少地方的農保管理工作斷檔。在全國1 900個農保試點縣中,多數地方的農保機構還遺留在民政部門。其次是資金掌控不公。農村社會保障資金,既有商業保險的技術難度,又有依法實施的政策難度。由於缺乏專業人才、沒有嚴格制度和健全機構,管理上出現很多漏洞。最嚴重的問題出自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與使用。許多貧困村民無法投保,少數農村基層幹部卻用公款為自己投保。他們置百姓生活於不顧,濫用公共權力,瓜分侵吞本來就不充裕的農村社保資金——農民的「活命錢」。養老保險成了這些人謀取私利的工具,致使養老保險項目無法正常運作,群眾投保的積極性自然受到影響。一些地區還強制農民參保。籌集到的養老保險金被挪作他用以後,出現風險,以致損害被保險人的利益,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難以推行。
三、完善我國農村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對策
「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一個基本目標。如何為4 000萬失地農民、1.5億農民工、1.6億農村剩餘勞動力、8 000多萬農村老齡人口提供基本養老保障,如何銜接城鎮和農村的養老保障體系,最終形成一體化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面對這些重大社會問題,我們必須抓住機遇,迎接挑戰,積極探索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機制,建立與家庭保障、土地保障相結合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
(一)改革現行土地制度,再造土地保障能力
「耕者有其田」是農耕社會極低層次的保障制度。在市場經濟比較發達的今天,土地保障功能持續弱化。考試大網站整理然而,在現代化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尚未建立起來的情況下,土地既是農民最為基礎的生產資料,也是農民最可依靠的生活保障。
1.改「承包制」為「永包制」。只有永久性地確定農民的土地使用權,才能讓農民真正成為土地和耕地的主人。只有充分調動農民經營土地、長期投資土地的積極性,才能最大限度地
發揮土地的生產潛力,建立起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土地流轉制度,逐步實現農業的規模化、集約化,大幅度地增加農民的生產性土地收益。
2.改革征地制度。現行的土地徵用制度是從計劃經濟時期沿襲下來的。它以政府的名義征地,不分公益性項目還是經營性項目。所以,必須修訂有關非農建設用地的法律制度,明確界定「公共利益」的內涵,嚴格限制政府運用征地權的項目范圍,切實保障被徵用土地的農民的合法權益。
(二)鞏固農村家庭養老的基礎地位
家庭養老依然是我國農村居民養老的主要方式,在農村養老中具有基礎地位。在新的形勢下,需要繼承和發揚家庭養老的傳統優勢,賦予農村家庭養老以新的內涵。一是繼續倡導尊老敬老的風尚,強化家庭養老的思想觀念;二是完善家庭養老規章體系,使家庭養老從倫理走向法制;三是把贍養農村老年人同其子女的切身利益(如遺產繼承和職位升遷等)聯系起來,鼓勵尊老養老的行為美德。同時,還需要正確引導農村老年人加強自我養老。農村老年人應當切實轉變傳統觀念,樹立「防老」意識,提高自我養護能力。一方面,合理控制和有效利用自己的財產。老年人不應當將自己畢生積累的財產一味「無償」地轉讓給下一代,而應當參加養老保險或進行儲蓄,強化自我養老的經濟支持;另一方面,積極鼓勵老年人發揮余熱。農村老年人不僅具有艱苦奮斗的優良傳統,而且其中的一部分人身體健康,勞動熱情不減。他們有知識、有技能做到老有所為,自我養護。這種自養不僅是物質的,也是精神的。
(三)搞好農民身份轉換過程中的養老制度銜接
經濟和社會的轉型,加快了農村的城市化進程。相當一部分農村居民的身份開始向兩個方向轉變:其一是通過勞動力轉移,一部分農村勞動力成為城鎮務工人員;其二是通過土地徵用,一部分原來擁有土地的農民成為失地農民。
農民工的情況比較復雜,既有正規就業的,又有靈活就業的;既有穩定就業的,又有流動就業的。對此,應當分層次、分類別地保障農民工。對於穩定就業(從事正規就業,建立了5年以上合同勞動關系和事實勞動關系)的農民工,直接將他們納入城鎮職工的社會養老保險體系之中,養老保險基金由僱主和個人共同繳納。對於不穩定就業(簽訂短期合同,頻繁流動和靈活就業)的農民工,先建立過渡性質的個人養老保險賬戶,不實行社會統籌養老保險。對於轉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民工,可以按照繳費比例和個人賬戶規模,折算成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並且根據折算後的繳費年限建立城保個人賬戶。對於回鄉務農的農民工,可以繼續在原籍所在地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在本人達到最低領取養老金的年齡、經本人提出申請、經辦管理部門批准,也可以將農民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積累額並入本人在原籍的農保制度,改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執行。當前,從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角度出發,國家要盡快出台全國性的統一政策,以解決農民工養老賬戶的合理流動問題。
至於失地農民,除了做到公平補償,還要把好「土地換保障」這一關鍵環節,確保一定比例的土地補償金能夠進入失地農民本人的養老保險賬戶,或者將完全失去土地的農民納入城鎮社會養老保障體系,讓他們享受城市居民的待遇。
(四)建立社會統籌的農村養老保障框架
因地制宜,逐步推進農村社會養老保障方式的變革與創新,就是要實現從家庭養老和土地養老為主向社會養老為主的轉變。這個轉變所遵循的原則主要是,朝著城鄉統籌的一體化方向,保障水平與經濟發展相適應,政府引導與農民自願相結合,根據群眾的經濟承受能力實行低標准、廣覆蓋,逐步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
1.擴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范圍。適應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分階段、有步驟地將農村居民基本養老賬戶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賬戶接軌,統一制定城鄉社會保險關系的轉移、銜接辦法,保障農民的養老金能夠在不同地區之間、在不同保障方式之間進行有效的流轉或接轉,能夠隨著時間的推移實現資源的保值增值。農民養老保障制度由完全個人賬戶的模式改革為個人賬戶與社會統籌調劑金賬戶相結合的模式,也就改變了完全依靠個人賬戶增加積累、沒有待遇調整、難以長期保障參保人員基本生活等一系列問題。
2.多渠道籌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作為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的核心問題,農民養老保險基金的來源制約著農村社會養老保障事業的發展。面向農民籌資,要降低門檻,堅持農民個人、農村集體、國家三方聯合籌資的辦法,採取以個人繳費為主、國家政策支持、集體適當資助的形式,實行基金積累的個人賬戶模式。對於集體資助存在的不確定性,國家財政要保底,要適當投入,以保證養老保險基金落實到位。公共財政投入到農村社會保障體系,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就不應該再提取管理服務費。其人員工資和工作經費相應地列入同級財政預算,有利於用多種方式建立農民參保補貼制度。
3.健全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金監管機制。農村養老保險基金是一種長期性的後備基金,具有累計性和剛性增長的特點。管理這部分社保基金,就要確保其安全,努力實現其保值增值。現行的基金統一與財政專戶的管理方式,雖然可以規避投資風險,但很難保值與增值。隨著資本市場不斷成熟,國家應當逐步放鬆投資管制,以便農民養老基金能夠通過股票市場和其他有價證券市場實現保值增值。
4.制定與實施《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法》。立法滯後,農民養老保障項目就不易開展。通過農村社會養老保障的立法工作,進一步明確政府、農村社區、企業、農民個人等不同主體在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中的權利和義務。通過法律的強製作用來推動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的建設,使農村社會養老保障的各種形式、各項措施都有法可依。
(五)開發農民養老保障和補償保障的新模式
1.提高農民個人參保覆蓋率。符合本地社會經濟條件的個人籌資方案,必定得到農民的認可,因而能夠調動農民的參保積極性,降低服務成本,增強服務效果。根據本地特點,各地區探索適宜的籌資、補償、獎勵的模式,已經形成了不少好的做法。如一次交納、分期定額繳納、以資產權利抵押融資,或者個人先不繳費,年老後倒扣個人應出資部分等,以及多種形式的困難農民參保補貼制度。
2.強化農村社會化養老保險的低成本服務。盤活養老資金,提高養老金的使用效率,發展集中公共養老服務,推進服務的規模化、專業化,降低服務收費價格,減輕農民養老的經濟負擔。建立參與式的便民服務機制,讓越來越多的農民認識到參加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好處,讓越來越多的農民受益於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需要指出的是,在使用資金和具體提供養老服務的時候,應該允許有一定的運用靈活性和地區差異性,以便農村社會化養老機構等及時開展相關服務。
『貳』 農村養老院問題
多看看抄當地的民政局網站。有政策支持的,也有相關要求。
先學習相關政策、規范等等吧!看看這些——
http://lin550603.blog.163.com/blog/static/30194305200792552037335/
http://www.ocan.com.cn/jzfg-fwzlbz4.htm
另外,看看武漢市社會福利院的資料吧-中國快樂老人網
『叄』 如何提高農村空巢老人的社會支持
(一)強化家庭養老功能,探索新型養老模式。盡管多數「空巢老人」獨居在家非常寂寞,但仍都希望住在家裡,而不想選擇入住老年,家庭養老仍然是農村今後一個相當長時期的養老方式。因此,一方面要從以德治家入手,普遍成立村(居)基層老年協會,督促兒女們細心周到地照顧老人,積極營造以家庭養老、敬老為榮的良好風尚。另一方面要進一步推行協議養老制度,對子女不及時與父母簽訂協議書,或不及時履行贍養義務的,村(居)老年協會要及時督促和幫助落實。必要時可以幫助老人採取法律手段,為「空巢老人」養老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同時要積極探索以家庭為核心,以村、社區為依託,從城向農村輻射,為居住在家的農村「空巢老人」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衛生保健、法律援助、精神慰藉等為主要內容的新型養老服務。
(二)建立有效幫扶機制,幫助農村「空巢老人」家庭解決經濟困難。農村「空巢老人」家庭大多數生活都比較困難,需要和社會各界給予幫助。一是要進一步完善救助機制,對無生活來源、患病、久治不愈、喪失生活自理能力、且符合臨時救助或農村低保條件的「空巢老人」,要及時把他們納為救助對象,給予救助。二是農村「空巢老人」由於家中無人照顧,常常會面臨突發性疾病得不到及時搶救,生命受到威脅的問題。建議在鎮街成立基層老齡組織,村委會要建立農村「空巢老人」家庭檔案,組織志願者、身體健康的低齡老人,採取結對幫扶的辦法,解決「空巢老人」的生活照料問題。三是要加強村(居)老年文化場所建設,大力倡導和組織志願者隊伍,為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文化生活等各項服務,使「空巢老人」更多地感受到社會的溫暖,讓老人的晚年生活豐富多彩。
(三)盡快建立農村養老保險體系並完善農村老年保障制度。目前,農村醫技人員素質不夠高,設備、技術水平有限,稍微嚴重點兒的病,在鎮(村)衛生院(室)無法治療,使農村老人的健康需求得不到滿足,農村「空巢老人」就醫難問題表現尤為突出。應盡快建立健全農村養老保險體系並完善與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相適應的農村老年保障制度,切實滿足農村老人的基本養老和基本需求。
(四)依法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農村「空巢老人」反映較多的仍然是問題。無論是來自社會的歧視、欺侮老年人的違法行為,還是來自子女相互推諉、拒不贍養老人的失德忘本,均可通過法律程序維護老人自身合法權益。有關部門應把《中華共和國老年益保障法》等有關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法律政策落到實處,做好「空巢老人」養老保障、保障等合法權益的維護工作,建立老年人合法權益法律援助制度,幫助老年人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五)設立老齡事業發展專項基金。在解決農村「空巢老人」一系列問題中,若只依靠家庭經濟支撐或、社會臨時救助、農村低保等往往是杯水車薪,必須設立相應的基層老齡事業發展專項基金,用於農村「空巢老人」的物質生活。有條件的村(居)可由村級集體撥款,並接受社會各界捐款,建立差異性老人高齡津貼制度,每月按年齡不同發給生活補貼,改善老年人,尤其是生活困難的農村「空巢老人」的物質生活。
(六)抓好「回引工程」。農村大量青壯年民工外流,雖然使農村經濟水平有較大幅度提高,但是也辛苦了留守的「空巢老人」。調查中不少「空巢老人」反映,子女寄回家的錢多數花在了孫輩的生活費、學費和零用錢上面,但老人的經濟收入並未因子女外出打工而有明顯改善。這些問題,不僅要引起外出農民工的重視,更要引起社會的關注。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政策,積極鼓勵、引導外出務工人員回鄉創業。外出民工的回鄉創業,不僅有利於鄉村工作的正常開展,加快農村產業結構的戰略性調整步伐,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的全面健康發展,更主要的是讓農村老年人過上真正幸福的晚年生活。
(七)努力營造愛老敬老的社會氛圍。一是要加大貫徹《老年益保障法》的宣傳力度;二是要加強在校學生、農村青年的孝道教育;三是組織青年志願者開展愛心服務活動。要充分發揮鎮村團組織、村民代表、黨員代表的先鋒模範作用,實行結對幫扶,定期上門家訪並進行跟蹤服務,及時了解掌握「空巢老人」的基本情況,並解決一些實際問題。
(八)鼓勵、引導和支持社會力量出資興辦不同層次的養老機構。為了解決部分收入較高,身邊無子女的農村「空巢老人」以及子女無暇照顧老人的問題,應統一制定政策,在稅收、土地、城建、金融、水電管理等方面對社會養老事業在政策上給予相應的,吸引非公經濟進入養老事業,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大力興辦農村養老院等養老機構,促進社會養老事業的發展。
『肆』 怎樣提升養老服務質量
去年年底召開的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四次會議指出,要按照適應需要、質量優先、價格合理、多元供給的思路,盡快在養老院服務質量上有明顯改善,加快建立全國統一的服務質量標准和評價體系,加強養老機構服務質量監管,堅決依法依規從嚴懲處欺老、虐老行為。
近年來,我國狠抓應對人口老齡化趨勢工作,從基礎投入、建章立制、人才培養、強化監管等方面多措並舉,不斷提升養老服務質量。
加大投入
實現養老院服務量與質齊升
76歲的天津老人張慧秋,患有甲亢和心臟病,還要照顧癱瘓在床的老伴,早已力不從心。如今,老兩口搬進了天津市北辰區愛馨瑞景園老年公寓,從此開始了陽光明媚的生活。
「養老院就在家門口,孩子們說來就能來,醫生上門服務,家裡人都放心。」張慧秋說。
截至2015年底,我國60周歲以上老年人口達2.22億,約占總人口的16.1%,養老問題日益成為影響國計民生的重大戰略問題。
「十二五」期間,我國養老院加快發展。中央預算內投資和民政部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共投入320億元支持地方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為多渠道培養養老護理專業人才,全國建成培訓基地68家,有134所院校開設護理專業,多渠道開展崗位培訓、在職遠程教育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
民政部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三季度末,全國養老機構總數達118萬多個,各類養老床位數達695.9萬張,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31.6張。
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相關負責人介紹說,近年來,民政部聯合多部門探索多樣化養老院發展模式,推進公辦養老機構改革試點,鼓勵公建民營,積極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工作。同時,推進互聯網、物聯網等信息技術進入養老服務領域,開展養老院遠程醫療服務試點,各地建成養老服務信息平台840個。
在中央政府統籌安排下,民政部、衛生計生委、人社部等多部門合力推進探索醫養結合新路徑,養老院與醫療機構的業務協作機制開始建立,更多的醫療護理力量為養老院提供支持。
日前,國辦印發《關於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提升養老服務質量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讓更多的市場主體參與養老服務業發展,同時要以「老年人的切身感受」為評價養老服務質量的標准。
統籌推進
加速養老院服務標准化進程
2016年10月,山東省連續發布《老年公寓服務規范》《農村幸福院基本規范》等7項養老服務地方標准。
山東省質監局副局長張健介紹,一直以來,養老服務供需雙方存在不平衡現象,一方面,社會公眾對養老服務的需求越來越旺盛;另一方面,養老服務產品質量參差不齊,需要用標准建立公平開放的市場規則。
不止是山東,構建統一的養老機構服務質量標准和評價體系,是全國養老機構健康發展的共同需求。
為使養老院服務質量發展基本實現有法可依、有章可遵、有規可循,我國不斷加強頂層設計,逐步建立涵蓋養老院服務質量發展的制度體系。
從全局出發,適時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11-2015年)》、切實落實關於發展養老服務業和健康服務業的意見等文件。
針對養老機構的建設和服務標准,民政部制定了《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養老機構管理辦法》等規章,同時發布了《養老機構基本規范》《養老機構安全管理》等國家標准。
全國老齡辦常務副主任王建軍表示,提升養老服務和老齡產業標准化水平,建立完善的行業標准體系,不僅有助於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指數,更能促進整個養老服務行業穩步健康發展。
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相關負責人介紹,下一步,將通過《養老設施建築設計規范》《老年人居住建築設計標准》《老年養護院建設標准》等涉老設施建設標准實施,推進養老院規范化建設。同時加強養老院基礎通用標准、安全標准研究,制定養老院等級劃分與評定標准,健全養老院服務規范,構建完善的養老院服務質量管理體系。
破解難題
構築養老院服務體系化監管
此前,養老服務出現霸王條款的案例屢屢出現,一些合同規定老人只能在幾天內反悔,逾期反悔就要繳納違約金,不少老人的權益因此受到侵犯。
2016年12月,民政部、國家工商總局聯合制定印發《養老機構服務合同》(示範文本),對養老機構服務合同的內容作出明確要求,養老機構服務過程中各環節必須明確當事人雙方的責、權、利關系,避免因合同缺款少項和當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實、不確切而出現顯失公平和違法的條款,切實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加強對養老機構服務行為的監督檢查。
規范養老服務合同,只是近年來加強養老院服務質量監管的其中一項舉措。由民政部門牽頭,一個聯合多部門的養老院服務質量監管體系正在形成:開展執法規范化試點,落實養老院綜合評估和報告制度,推進事中事後監管;積極開展第三方評估,鼓勵將評估結果與政府購買服務、發放建設運營補貼等掛鉤;推進養老服務領域的社會組織建設,加強行業自律監管;聯合公安部持續開展養老院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加大消防改造投入力度,在有條件的養老院設立微型消防站。
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從兩個方向繼續築牢養老院安全服務防線。
一是為確保養老院設施、食品安全,各級各地養老機構將嚴格執行消防、食品、醫療服務等安全管理規定,加強養老與消防設施配備,加強養老院等集中用餐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確保食品、食品添加劑等相關產品來源可靠,加強醫養結合服務安全,強化養老院內設醫務室規范運作。此外,還要進一步完善養老服務風險分擔機制。
二是為加強養老院日常服務監管,將依法查處養老院違法違規行為,建立退出機制,加強部門協調,通過監管信息共享形成監管合力,加強養老院檢查考核,建立覆蓋養老院、從業人員和服務對象的行業信用體系,並探索建立養老服務行業黑名單制度。
『伍』 辦養老院的可行性報
第一章、養老院項目概述
作為一個新興行業,老齡產業所涉及的領域極為廣泛,幾乎涵蓋了從養老服務業、老年衛生保健業到老年文化娛樂業、老年金融保險業等十餘個門類,具有相當的想像力。特別地,按照國際通行的5%老年人進入機構養老的標准,2011年我國有650萬個床位空缺。
此外,目前全國取得養老護理職業資格的僅有2萬多人,按照國際上5∶1的護工需求量,缺口將近1000萬人。這都將給企業投資提供良好的機遇。計算機技術的發展,讓養老院管理軟體橫空出世,技術與人力的結合,讓養老產業更加彭勃發展。第二章、養老方式存在問題分析
1.農村老人無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我國社會保障體系主要覆蓋城鎮就業者,而這只佔全部人口的很小一部分。我國老年人口70%以上在農村,要解決我國養老問題,難度最大的當屬農村老年人口養老問題。城鎮養老和醫療保險快速發展,農村養老和醫療保險進展緩慢,農村集體經濟的消失,現在農村的孤寡老人,無依無靠的老人,他們的生活面臨著非常艱難的境地。
2.養老金太少,社會保障制度不完善。
現在大多數60歲以上的老人都是20世紀50、60年代參加工作的老同志,絕大多數已經進入古稀之年了,但是退休金大部分都在400元到500元之間。社會養老院太少且收費過高,一般的退休工人根本住不起,而且我們的醫療保險存在嚴重不足,養老金水平太低,社會保障制度不完善。
3.空巢引發的老年人身心問題。
空巢老人最容易感覺孤獨、寂寞。昔日工作繁忙,子女繞膝。而今子女離巢,自己退休後又無事可干、行動不便、身體不好、得不到以前所受的重視和尊敬,喪偶、喪友、生病等,老人當然會產生寂寞、孤獨的心情。寂寞孤獨最易導致心理變異,產生諸如情緒低落不穩、焦躁不安、孤僻、抑鬱等心理問題,嚴重的甚至會產生老年精神障礙、老年痴呆症等疾病。心理健康日益成為老年人健康的重要部分。
4.養老院太少。
目前,中國現有的各類養老機構,大部分條件簡陋,缺少完備的服務設施,即便如此,各類老年社會福利機構養老床位也僅有12015萬張,平均每千名老人佔有床位僅有816張,與發達國家平均每千名老人佔有養老床位數50至70張的水平相差甚遠。面對人口的老齡化及養老中存在的諸多問題,傳統養老方式已不能適應老齡化社會的要求,我們必須採取有效的應對措施。
第二章、項目開發的必要性分析一、解決老齡化社會問題的需要:
據世界衛生組織的資料稱,一個國家的老年人口系數達到10%以上(60歲以上人口)或7%(65歲以上人口)時,標志著設個國家或地區進入老年型。目前,我國60歲以上,標志著這個國家或地區進入老年型。目前,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已達1.7億多,佔全世界人口的五分之一,佔全國總人口的10%以上。
到21世紀中葉將超過4億,佔全國總人口的28%,即沒4個人中就有一位老人;又預測我國65歲以上老年人數將從2000年的0.94億(占總人口的7.3%)增加到2050年的3.34億(占總人口的22.6%),我國已成為老齡化速度最快,老年人口最多的國家。有關資料顯示,我國現有2360多萬老年人「獨守空巢」。
隨著人口老齡化的來臨,老年人問題已經成為一個世界問題,同樣是我國面臨的一個嚴峻問題。鄭州市也和全國一樣老齡化程度為10%以上,所以在鄭州航空港區建立的敬老院也是為了能夠解決老齡化社會問題的需要。
一、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
黨中央、國務院發出構建和諧社會的口號。鄭州市委、市政府也提出建設「和諧社會」的要求。如果老齡化問題解決不好,和諧社會的目標就難以實現。尊老愛幼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光榮傳統,新建的航空港區敬老院,將成為鄭州市的弱勢老人,孤兒等提供了一個「老有所養、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的好場所,不僅使老年人晚年生活豐富多彩、快樂幸福,也成為孤兒等困難弱勢群體提供一個溫暖幸福的大家庭,使其在這個充滿愛和溫暖的大家庭里健康成長。這必然對構建和諧社會起到積極地促進作用。
二、加快社會福利事業發展的需要:
鄭州航空港區敬老院項目實施後,將徹底改變原有的敬老院設備陳舊、環境較差等這一狀況,將擴大收養、收治規模,完善服務功能,亮化美化生活環境,切實解決鄭州市港區弱勢群體生活困難,充分發揮社會保障作用,更好的履行「上為黨和政府分憂,下為人民群眾解愁」的服務宗旨。作為我區一所規模較大的綜合性社會福利結構,將在社會保障體系中發揮較為重要的作用。第四章、養老方式的發展方向
一、加強養老道德宣傳,完善養老法律法規體系,鞏固家庭養老方式盡管社會養老和社區養老模式在現代社會中具有獨特的比較優勢,單純的家庭養老將會在未來的歲月中慢慢淡出歷史舞台,但是在目前不發達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下,在社區養老剛剛起步的情況下,家庭養老在具有深厚歷史傳統底蘊的中國仍將會在當前和今後相當長的一段歲月中繼續發揮著巨大的功能和作用。
這就要求,一方面,國家要利用各種媒體宣傳人口老齡化的趨勢、特點以及面臨的挑戰,動員全社會參與到安老敬老養老的安老戰略中;另一方面,1996年頒布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規定「享受子女及其他依法由贍養義務的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以及在患病時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的權利」,但是,在許多方面還沒有具體的實施細則,尚須相應的法律、法規予以完善化、具體化及可操作化。
二、繼續支持養老機構的建設和發展,充分發揮其支撐作用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大量存在,通過家庭或社區養老不能保證這些老人獲得滿意高效率的服務,而機構養老是實現優質養老的較有發展潛力的途徑,它在滿足養老的連續性、專業性、及時性方面,特別是對那些不能完全自理、完全不能自理的高齡老人、失能老人的照顧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機構養老在保證其服務規范化、標准化的前提下應該向以下兩個方向發展:一方面,政府應該繼續加大對公辦養老機構的投資,重點保證「三無」、「五保」及低收入的高齡、失能等養老困難老年人的服務需求;另一方面,部分經營性的養老機構遵循市場化原則,可以向高端發展,走優質高價的發展之路,滿足部分老年人的高端需求。
三、採取多種措施促進實現社區居家養老模式的最終目標家庭養老功能日益弱化、機構養老發展不足,而社區居家養老融合了家庭養老和機構養老的優勢,適合我國國情。從以上政策中也不難看出,隨著社區在公共服務供給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我國政府也認識到了養老服務供給應該在社區服務中佔有重要地位,因而我國開始大力鼓勵發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因此,社區居家養老模式代表著我國養老模式的發展方向。關於社區居家養老需要明確以下幾點:
第一,明確政府在居家養老服務體系中的主體責任地位,整合社區資源,使原本是閑置的資源或未充分利用的資源在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得到充分利用。
第二,目前,社區居家養老的服務對象主要面向家庭日間暫時無人或者無力照護的社區老年人。在城市,增加托老設施網點,增強社區養老服務能力,同時通過倡議、引導志願活動及建立勞務儲蓄制度等方式,動員各類人群參與社區養老服務。
在農村,首先以鄉鎮敬老院為基礎,建設日間照料和短期托養的養老床位,逐步向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轉變。有條件的農村社區,可探索建設社區老年日間照料服務設施,向留守老年人及其他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日間照料、短期托養、配餐等服務。
【養老院可行性報告二】
要加強老齡工作,努力使全民老有所養推動建設和諧社會。一個地區老年事業的發展可以體現該地區政府執政理念的先進性,可以提升政府以人為本的良好形象,還可以向國際社會展示良好的國際形象。 按照國際標准,當一個國家和地區65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比例的7%,或60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10%以上時即為老齡化社會。
據有關資料顯示,目前我國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國家。六十歲以上老人約為1.45億,占我國總人口比例的11.2%,而且這個數字每年都在以3%的速度增長,我國進入老齡社會已是不爭的事實。截至去年年底我縣60歲以上老人已達14.57萬人,占我縣人口比重的14.5%。
已遠遠高出全國比例的3.3%,從人口結構上看老年人口數量的巨大和高齡人數的增加,明顯證明了我縣已提前十年進入老年型大縣。因此應對老齡化提前到來的挑戰,是當務之急重中之重,是關系國計民生和區域經濟發展的大事.我縣歷來很重視老齡事業的發展,但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傳統的幾代同堂已逐步解體,老少分住家庭小型化已成為必然趨勢。自我國七十年代中期實行計劃生育以來,三口之家現已成為社會主力家庭結構。
許多獨生子女成家後所面臨的是:每對中年夫婦在繁忙的工作壓力和殘酷的生存發展競爭條件下,需要照顧四個老人一個孩子,時間和精力嚴重不足,再加上老年人多愁善感及實際上的「代溝」,由此引起了一系列沒完沒了的家庭煩惱及社會問題。再者,我縣「三無」「五保」「孤兒"人員近萬人,集中供養率不到4%,我縣民營養老機構尚處於空白。綜上種種,為老齡事業發展帶來了新的課題,愈發使我縣養老服務供求矛盾突出。
一:項目名稱:莒南陽光養老綜合服務中心
承辦人:嚴汝乾 項目性質:籌辦 服務中心地址: 未定
二:項目建設的必要性
1:解決老齡化社會問題的需要,隨著人口老齡化的來臨,老人問題已成為世界問題,同樣是我國面臨的一個重要問題。我縣已遠遠高出全國老齡平均標准,因此籌辦養老服務中心,是解決我縣老齡化社會為題的需要。
2: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黨中央、國務院發出了構建和諧社會的號召,縣委、政府也提出建設「和諧」要求。如果老齡化問題解決不好,和諧社會的目標就難以實現。尊老愛幼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籌辦養老服務中心,將為我縣老人創造一個「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樂,老有所學」的好去處,體現全民敬老愛老的良好社會氛圍。不僅使我縣的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豐富多彩,快樂幸福,也為我縣困難弱勢群體提供一個溫暖幸福的大家庭,讓他們在這個充滿愛的大家庭里健康快樂地生活。這必然對構建和諧社會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3:加快我縣社會福利事業發展的需要。養老服務中心成立後,將徹底改變原有敬老院設備陳舊,環境較差等這一現狀,將擴大收養收治規模,完善服務功能,亮化美化生活環境,切實改善我縣弱勢群體生活困難,充分發揮社會保障作用,更好的履行「上為黨和政府分憂,下為人民群眾解愁」的服務宗旨。將會為我縣社會保障體系發揮重要作用。
4:項目實施後會有良好的社會效益。養老服務中心成立後,可以滿足我縣社會養老市場的需求,同時也為社會家庭排憂解難,再次可以增加就業機會和就業崗位。這是一個民心工程,也是一個德政工程。
三:陽光養老綜合服務中心中心經營計劃
鼓勵扶持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機構,實現投資主體的多元化,是發展老年人社會福利事業的必由之路。近年來縣委、政府高度重視社會福利事業的建設,各鄉鎮都建有敬老院。每年都有專項資金支持撥付,使全縣敬老院等福利事業得到了較快的發展。但由於各鄉鎮經濟基礎薄弱,地方財政困難,致使一些敬老院設施配套不完善,,比如醫療、娛樂、康復治療等硬體跟不上無法滿足當前五保老人的需要,不能適應新形勢下的發展要求,導致入院率低,甚至有些老人不願入院就住。造成資源閑置浪費,利用率低。
增強公辦養老機構的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更好的保障在院老人的合法權益,達到「五有」標准,踐行中央制定的老齡工作方針政策,更好地為老人提供及時、全面的服務,離不開改革的深入推進和運行機制的深刻調整。將公有養老機構尤其是現有管理不規范,服務水平差的機構,委託給社會力量來管理和運營,將會盤活公辦養老機構的存量,使原有資源得到更好的利用和發展,為養老服務事業注入蓬勃的生機和活力。
公辦民營需要堅持的原則:首先,實行公辦民營,必須以政府為主導,保障「五保」「三無」老人的供養。其次,實行公辦民營,必須保證經營者的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管辦分離 ,以實行法人實體化管理,建設市場化運行機制,改革內部管理,用工和分配製度。第三,實行公辦私營,必須保證以服務養服務,全面對社會開放,發揮示範作用。
具體操作方法:1 、依託原有鄉鎮街道敬老院,創新敬老院傳統管理模式,實施民營資本對敬老院的投資、經營、管理模式。建立公辦民營的內部管理機制,在體制上實行「一個機構兩塊牌子」誰投資誰管理,誰受益的原則。確立把現有敬老院建設成為,當地政府機構養老的基地和示範點,滿足農村、城鎮老人及子女就近就便的自費養老需求,把敬老院作為養老服務產業鏈中的重要一環加以發展,使其成為市場屬性和福利屬性同在、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並存的社會化養老機構。
2、理順好權屬關系,明確各方職責。明確責、權、利關系,敬老院原有硬體建設投入,歸服務中心負責,歸敬老院所有。新投入部分的所有權歸服務中心所有。服務中心擴大規模增加床位,符合政策條件的應該享受優惠待遇。服務中心託管敬老院後,必須切實做好「五保」「三無」老人的接收和服務工作。對有閑置床位的可以自主定價,招收社會老人入住和開展有償支持居家養老服務,滿足社會老人的養老服務需求。
3、實行分類管理,提供多元服務。A、根據服務對象類別,建立專業化養老機構。在服務中心的總框架下根據實際情況,打破地域限制,統一布局,設立不同服務內容的專業化養老服務機構。如、卧床護理院,精神障礙老人院,臨終安樂院等特殊養老服務機構。實行全日制專業資格人員專業化管理,體現對各類老人不同需求的尊重。
B、在自願的基礎上,允許老人在服務中心內和各分院之間合理流動。對入住老人少規模相對小的分院允許跨區域調整到其他分院,合理統籌資源,實行統一管理。
C、合理調配和利用人力資源,對以自理老人為主的分院,住滿五十名服務對象的,服務中心配備一名全日制專職醫護人員,為服務對象提供醫療保健服務。護理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護理知識,實行上崗前培訓制度,(服務中心自建老年護理及殘疾人就業家政服務培訓中心)取得上崗證後由中心統一調配。
D、落實各項保障,建立長效運營機制。確立「五保」「三無」老人的長效供養機制、供養標准,以及醫保。確保「五保三無」老人免費參加新農合,納入大病醫護救助,並實行零起步救助。從根本上解決老人的就醫問題。
E、實行託管後,由個鄉鎮按規定落實配套資金,再統一劃撥給服務中心或各所轄分院。
F、託管合同期限,不能低於五年。以免影響中心對敬老院的長期發展規劃,及硬體設施投入的力度。以利於中心進行中長期發展規劃實施,促進養老服務產業的健康持續發展。
四:投資預算和資金籌措:
陽光養老綜合服務中心三年預計投資額為300萬元,其中前期投資用於房屋租賃規劃改造、綠化供暖120萬元:醫療、健身設備及安裝費80萬元,生活用品床具被褥等30萬元,有線電視通訊設備娛樂器材等20萬元:養殖場種植園50萬元。資金籌措,陽光養老綜合服務中心自籌資金150萬元,申請上級部門資、補、助或協助貸款150萬元。
五:效益分析
服務中心擬建床位200張,按年入住率70%計算,按自理老人每月六百元計算,預計可收入100萬元左右,家政服務、培訓等可收入十萬元左右,種植園,養殖場預計收入20萬元左右。年收入130萬元。費用:員工工資30人,40萬元,低值易耗品水電費廚房成本40萬元,管理費辦公費8萬元,房屋租賃費12萬元,年費用105萬元,年實現利潤25萬元。十二年可收回全部成本。
『陸』 當前針對農民的社會養老標准並不健全,應該如何改善農民社會養老保障
人口老齡化是人類面臨的普遍發展趨勢。老齡化的到來給中國社會帶來了巨大的壓力,特別是在養老保障不完善的農村地區。隨著農村老齡化程度的不斷加深,探索如何應對老齡化和保障農村老年人的生活已迫在眉睫,這對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向前發展和確保農村老齡化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農村社會的和諧穩定。當前針對農民的社會養老標准並不健全,我們應該採取多方面的措施來改善農民社會養老保障。
最後,養老不僅要關心老年人的物質生活,還應關心他們的精神生活。只有這樣,才能有效地提高老年人的護理質量,也就是說,老年人在年老時才有滿足感。過去,在照顧老年人,特別是農村老年人時,他們只停留在簡單的生活護理或經濟支持水平,很少有人考慮到農村老年人的內在需求。為了滿足人民的更深需求,我們不僅要重視物質生活的自給自足,還要重視精神服務的改善,使農村老年人能夠分享更多的精神文明建設成果。提高老年人的滿意度。
『柒』 我國農村有哪些養老模式主要分為那幾類
主要有三種模式,即
1、家庭養老。以家庭為中心,靠子女親屬養老。這是目前農村養老的主流,老人都有自己的子女、兒媳、女婿,再之後的孫子、孫女等等,作為一個家庭,家庭成員都有贍養老人的義務。
就運算元女不在身旁,同樣生活在農村的親戚朋友都會幫忙照料老人。並且在中國傳統文化之中,一直都有「孝」的影子,如果不贍養老人,就是不孝,是會被村裡人瞧不起的。
2、社區養老。它以村莊或村落為依託,充分發揮政府、社區、家庭和個人的力量,合理開發、調配、運用社區資源,為老年人提供養老支持。具體就是開辦敬老院、福利院,托老所等。
農村社區養老是當前農村社會養老的發展方向。農村社區養老具有自身的獨特優勢,靈活性高,能因地制宜。
它以村莊或村落為依託,充分發揮政府、社區、家庭和個人的力量,合理開發、調配、運用社區資源,為老年人提供養老支持。
3、民間養老。一些民營企業投資開辦的養老院等,有養老意願的個人進行選擇。一般這樣的養老院收費較高。
(7)健全農村養老院體系擴展閱讀:
全國老齡辦的數據顯示,目前我國人口老齡化進程加快,2017年底,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已達2.41億人,預計到2050年前後,我國老年人口將達到峰值4.87億。
其中,和城鎮相比,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嚴重滯後,農村居民的養老、醫療保障制度尚不健全,保障水平比較低。
「農村人口老齡化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同時,與城鎮的差距呈擴大態勢,且城鄉導致狀態將持續到2040年。」中國人民大學老年研究所教授、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楊菊華表示,中國老齡化發展不均衡。
一方面表現在人口老齡化水平城鄉倒置,即農村老齡化水平目前且長期高於城鎮老齡化水平;另一方面表現在區域發展不平衡。
比如,除了西藏外,各省農村老齡化程度均已突破10%,遼寧省、重慶市等地甚至均已超過20%。
城鄉差異體現出的「城鄉倒置」特徵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導致的生育率差異和城鎮化的加速推進密切相關,大量年輕人口離開中西部農村地區向東部和城市地區遷移,是該階段農村人口老齡化的主導因素。
而這種人口轉移又有效地降低了城市常住老年人口的比重,毫無疑問,人口老齡化的區域差異增加了應對的復雜度。
「養老是我們面臨的一個時代性難題,農村養老更是如此,從目前社會的現實情況我們看到,城市養老正在成為創業的藍海,各種現代化、人性化的養老模式層出不窮,受到社會資本、公益力量及媒體大眾的廣泛青睞和關注。
然而我們無法忽視的是中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村人口尤其是老年人佔有很大的比重,隨著青少年勞動力大量湧入城市,農村空巢化程度越來越嚴重。
農村養老的體制短版和資源短缺也更為突出,在某種程度上農村養老問題也更需要引起我們的足夠關注。」
誰來為農村老人發聲?誰來關注農村人的晚年生活?國家、社會、公民這三者應在其中扮演什麼樣的角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這是一個亟待研究解決的重大課題。
有專家預計,到2030年,中國老齡人口接近3億,空巢老人家庭比例或將達到90%,這也就意味著,屆時,將有超過2億空巢老人,而相當比例分布在農村,農村空巢老人日益成為重點。
『捌』 加大鄉鎮一級養老院建設力度,對農村有什麼好處
可以解決農村養老問題。隨著大量中青年勞動力流入城市,農村人口老齡化程度日益加劇,老齡化和空巢化特徵越來越突出。相應地,農村老年人養老服務需求日益旺盛。如何增加農村養老服務的有效供給,提高農村養老服務水平,已經成為地方政府的一項重要任務。鄉鎮敬老院作為政府組織的公益性機構,具有獨特的資源優勢。一方面,鄉鎮養老院不僅有大量空置床位,而且有一定規模的基礎設施建設。另一方面,鄉鎮敬老院目前承擔著政府「托底線」的職能,主要負責為農村貧困人口提供集中支持,同時也有責任滿足社會老年人的需求。
第三是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務,如生活護理、醫療保健、精神安慰、體育和健身。第四,它負責指導其管轄范圍內的家庭護理、日托中心、幸福之家和其他護理服務的工作。五是承辦政府購買養老服務,並協助民政和老齡部門調查和掌握農村老年人的基本情況。
『玖』 未來幾年,農村老人應該如何養老三大政策福利,解決養老難題
在中國,我們的人口數量比較多,但是近幾年來,人口老齡化的問題也逐漸嚴重,在農村中,許多青年以及中年人,為了更好地收入,都紛紛的奔向了大城市中。涌進大城市,為的是追求一份高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