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山西晉城農村養老金標准
山西養滾物鎮老保險個人繳費標准設12個檔次,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未螞困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山西養老保險新政策:個人繳費分12個檔次可自主選擇,多繳多得一直以來,山西農村戶口居民養老待遇低於城市戶口居民養老待遇,抑制了農村居民養老繳費的積極性。對此,2012年起,山西省在實現新農保、城居保全覆蓋的基礎上,逐步探索兩項制度的合並實施。意在通過新農保和城居保兩項制度之間的互聯互通,對居民基本養老需求進行兜底設計,逐步消除城鄉二元結構。2014年2月,國務院印發文件,要求各地逐步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截至目前,山西省已有靈石、山陰等46個縣(市、區)整合資源,建立起統一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繳費標准分100元至1000元10個檔次。這46個縣(市、區)建立了統一的政策銜接、經辦規程,制定一級經辦、二級操作、三級管理的經辦模式。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兩項制度的繳費檔次、財政補助標准和養老金待遇水平全部統一。
在先行先試的基礎上,山西省於6月24日出台《意見》,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這一政策即日起在全省統一施行。今後,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均可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將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個人繳費部分,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應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次,以後將依據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標准。參保人可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新政策在個人繳費部分的設定上體現三個「亮點」:按照社會保險制度的普遍原則,明確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履行繳費義務是其獲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前提,多繳可以多得;把原來大粗新農保和城居保分別設置的100元至500元5個繳費檔次和100元至1000元10個繳費檔次,統一歸並為100元至2000元12個檔次,給予城鄉居民平等的自主選擇權;增設1500元、2000元兩個檔次,為有更高繳費意願和能力的居民提供更多選擇。
法律依據:
《山西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1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1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
企業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掛鉤調整部分按機關事業單位辦法調整。其中本人養老金水平含單位發放的比照機關同類人員執行的退休生活補貼。
(三)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下列群體進行傾斜調整:
(1)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7元;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8元;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9元。
(2)一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3303元的補到3303元。
B. 2020年農村養老新政策是什麼
2020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是什麼
一、農村戶口養老保險新政策
參保人群: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新農保。
參保流程:
1、參保辦理以村(社區、居委)為單位,參保單位辦理登記手續,首次參保時應填寫《參加養老保障(險)單位登記表》;
2、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隨帶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張,到村(含居委、社區,下同)勞動保障管理服務站提出參保申請,由村負責初審參保資格並填寫《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公示單》公示一周,無異議的人員填寫《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基本情況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
3、參保人員若為現已軍人或退伍軍人,提供人武部出具的從軍證明,填寫《農民基本養老保險服役士兵政府補助申請表》,報鎮(街道)勞動保障管理服務所。
二、農村戶口養老保險制度
1、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2、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
3、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
4、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5、新農保試點地區,凡已參加了老農保,年滿60周歲且已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參保人,可直接享受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對已參加老農保、未滿60周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應將老農保個人賬戶資金並入新農保個人賬戶,按新農保的繳費標准繼續繳費,待符合規定條件時享受相應待遇。
三、農村戶口養老保險繳費標准
參加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應當按照相關規定來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2800元、3300元等12個檔次,地方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增設另外的繳費檔次。參加保險的居民可以根據上述檔次自行自由選擇,多繳則多得。國家也會依據農村居民的人均收入增長的情況進行適當調整繳費的檔次。
四、農村戶口養老保險補助
【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可以對參保人進行繳費補助。補助的相關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的村民會議民主確定。積極鼓勵其他的經濟組織或者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政府補貼】:政府對那些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進行全額支付新農保基礎養老保險金,當中中央財政要對西部地區按中央所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東部地區則是50%的補助。
五、農村戶口養老保險養老金如何計發
1、養老金有兩個部分組成,一是基礎養老金領取額,二是個人賬戶養老金月領取額。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對於長期繳費的農村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2、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
3、政府補貼余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六、農村戶口養老保險離退休年齡規定
按照規定,新農保政策開始實施時,把60周歲以上的人稱為「老人」,把年齡在46至59歲之間的人成為「中人」,把45周歲以下的人稱為「新人」,對這三類人分別實行不同政策。新農保試點開始時,已滿60周歲的,只要其子女參保,均可享受基本養老金;年齡在46至59周歲之間的農村居民,繳費不足15年的,可按實際年限繳費,也可採取一次性補交保費的辦法,最多不超過所差年限,地方財政補貼應同時到位。試點啟動後,45周歲以下參保人不享受一次性補繳政策,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得少於15年。
七、農村戶口養老保險金能否繼承
1、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遺產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公民的房屋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圖書、文物等其他收藏,法律允許公民擁有的生產資料,公民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利以及法律規定可以繼承的其他合法財產等。養老金是可以作為公民的遺產進行繼承的。但分為兩種情況:如果養老保險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由受益人取得養老保險金。如果合同中沒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險金可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其繼承人取得。
2、繼承養老保險金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投保人在交費期間身亡的。投保人個人交納全部保險費退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另一種是投保人在領取養老金期間身亡的。我們知道,投保人領取養老金,期限為10年。領取養老金不足10年身亡者,其個人養老保險賬戶儲存額中個人交費額的余額,可以一次性退給其法定繼承人;無繼承人或無指定受益人者,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支付其喪葬費用。因此子女有權利繼承領取其父母的養老金。這里的養老金是作為父母的遺產由其子女繼承的。
3、現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我國歷史上第一個正式針對農民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其意義已遠遠超出了它對部分農民提供的經濟保障。然而,由於在制度設計中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政策和資金支持,農民並沒有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積極性。隨著社會的發展,農村社會人員的分化,要求我們對現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進行全新的思考。
八、農村戶口和城市戶口養老金的區別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的,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且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C. 山西省2020年養老保險最低基數
根據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山西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企業職工個人月繳費基數的上下限確定。6月8日,省人社廳發布數據,繳費基數上下限分別為2448元、12242元。
,我省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48969元,以此作為我省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職工本人度月平均工資收入低於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1月至12月,以2448元作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工資基數;高出300%的,以12242元作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工資基數。
,我省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標准已確定。1月至12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月繳費基數分為三檔,分別為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0%、60%和40%,即4081元、2448元和1632元,對應金額為9794.4元、5875.2元、3916.8元。
山西省人社廳提醒,山西省人力資源市場以靈活就業身份參加養老保險的代理人員,需於6月15日至8月31日到山西省人力資源市場一樓6號窗口,書面確認繳費檔次和金額。確認時需提供:個人代理手冊、養老保險代理合同、中國銀行卡。
此外,從7月到6月,靈活就業醫療保險繳費標准預計為2700元,省人才市場將按醫療保險代理合同約定的月份扣款,參保者需確保晉商銀行卡中余額足夠扣款。
繳費基數上下限分別為2448元,12242元
D. 2020年山西社保繳費標准
法律分析:2020年山西社保繳費標准如下:
山西社保繳費基數: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月繳費基數分為三檔,分別為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0%、60%和40%,即4081元、2448元和1632元,對應金額為9794.4元、5875.2元、3916.8元。
山西社保繳費比例:
企業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全省統一,參保單位20%,個人8%;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比例為20%(有雇員的個體工商戶,僱主為雇員繳納12%,雇員本人繳納8%)。
醫療保險:實行市級統籌,省直管單位的繳費比例是,單位6.5%,在職職工個人2%,退休人員個人不繳費。各個統籌市的單位繳費比例有所差異,最高為6.8%,最低為6%。
失業保險:單位繳納2%,個人繳納1%。
生育保險:單位按工資總額的0.5%-1%繳納,個人不繳費。省直管單位按工資總額的0.5%繳納。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傷保險費平均繳費率,原則上要控制在職工工資總額的1%左右。各級統籌地區三類行業的基準費率分別控制在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5%左右、1%左右、2%左右,具體由各級統籌地區確定。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第四條 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應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征繳的社會保險費納入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
E. 山西農村基礎養老金是多少
1、參加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應當按照相關規定來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2800元、3300元等12個檔次,地方孫粗罩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增設另外的繳費檔次。參加保險的居民可以根據上述檔次自行自由選擇,多繳則多得。國家也會依據農村居民的人均收入增長的情況進行適當調整繳費的檔次。 2、新型凳租農村養老保險的領取標准:新型農村則鬧養老保險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
F. 山西農村個人養老保險
農村的人可以在60歲以前參加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具體政策是:
一、保基本:保證老百姓基本生活費,中央政策每人(60周歲後)每月補貼55元。
廣覆蓋:低繳費標准(按農民年純收入6%計算)每年繳費205。
有彈性:隨著生活水平提高,每月的55補貼逐年提高(隨中央政策,有可能二三年一提高,有可能年年提)
可持續:一是讓老百姓繳費能持續,二是政策的補貼可持續。也就是說在收益與繳費找一個平衡點。讓老百姓交的起(每年205),政策也補的起(60周歲每人每年660)
二、機構:人勞局下設的副局級單位農保養老保險管理中心。
三、繳費:每人每年205元,每月十幾元。分三個階段:
60周歲以上,一次交夠15年3075,年長一歲免一年,61--14年,67歲以上--8年(按你在2009年7月1的時間的年齡,7月1日為基準日)
45--59周歲,按205補繳後,逐年交納(46先補交2年,--59要補交15年)
16-44周歲,逐年按205交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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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山西省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是多少
一、2021年山西農村養老基礎養老金是多少?
2021年山西省農村養老金是88元
基礎養老金的最低標准為88元。
目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基礎養老金,全國統一的最低標準是88元每月。
各個地方可以在國家要求的基礎上額外提升基礎養老金,不過就需要自己承擔相應的費用了。國家明確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中西部地區由中央財政全額補貼,東部地區有中央財政補助一半。因此也有一些中西部地區明年經濟不發達,但是基礎養老金會比東部地區高的情況。
二、山西省農村養老金怎麼計算?
山西農村養老金額針對不同的繳費檔次有不同的數額。
一、基本發放標准:農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其中,基礎養老金由政府補貼,補貼標准如下:
1、按照繳費檔次每月補貼標准為:第一檔15元,第二檔35元,第三檔50元,第四檔60元,第五檔70元,第六檔75元,第七檔80元。
2、按照集體經濟組織補助每月補貼標准為:第一檔5元,第二檔10元,第三檔20元,第四檔25元,第五檔30元,第六檔35元,第七檔40元。
3、政府補貼累計不超過每人21600元。個人賬戶養老金的發放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139。
舉例來說,假設王大叔今年50歲,繳費檔次每年500元,繳費到60歲,那麼退休後王大叔每月的養老金發放標准=(500元+30元)×10年/139+55元=93元。
二、已年滿60周歲、選擇繳費參保的參保人,可按月領取養老金;選擇不繳費、且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已參保繳費的參保人,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是由財政出資建立,在山西,其標准為每人每月110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每超1個月,以基礎養老金為基數,加發0.1%。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三、山西農村養老保險領取標准?
一、山西農村養老金發放標准
(一)基本發放標准
農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其中,基礎養老金由政府補貼,補貼標准如下:
1、按照繳費檔次每月補貼標准為:第一檔15元,第二檔35元,第三檔50元,第四檔60元,第五檔70元,第六檔75元,第七檔80元。
2、按照集體經濟組織補助每月補貼標准為:第一檔5元,第二檔10元,第三檔20元,第四檔25元,第五檔30元,第六檔35元,第七檔40元。
3、政府補貼累計不超過每人21600元。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發放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139。
舉例來說,假設王*叔今年50歲,繳費檔次每年500元,繳費到60歲,那麼退休後王*叔每月的養老金發放標准=(500元+30元)×10年/139+55元=93元
(二)60歲農村養老金領取標准
已年滿60周歲、選擇繳費參保的參保人,可按月領取養老金;選擇不繳費、且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已參保繳費的參保人,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是由財政出資建立,在山西,其標准為每人每月110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每超1個月,以基礎養老金為基數,加發0.1%。
(三)60歲以上農村養老保險相關規定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參保人,可申請領取養老金。養老金從參保人申請的次月起按月發放,直至終老:
1、本辦法實施時,距領取養老金的年齡超過15年的參保人,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2、本辦法實施時,距領取養老金的年齡不足15年的參保人,累計繳費年限不少於本辦法實施時距領取待遇年齡的年限;
3、本辦法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選擇繳費參保的參保人(一次性補繳15年的應繳金),可按月領取養老金。選擇不繳費、且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已參保繳費的參保人,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目前實行固定沒人110元/月)。
四、山西省2021年農村養老金發放標准?
山西農村養老金2021年發放標准如下: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月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總額÷139。
基礎養老金=標准為55元(今後隨國家政策調整)+繳費滿15年後每多繳1年基礎養老金增加1元;
個人賬戶總額=個人繳費+政府補貼+集體補助+社會和個人資助+上述金額產生的利息;
假如你今年46歲,每年按100元標准繳費,連續繳費15年,個人共計繳費1500元,年滿60周歲時的月養老金標准=[55元+0(繳費滿15年後每多 繳1年基礎養老金增加1元)]+{[(100+30)×15年+0(集體補助、社會及個人資助等)]+利息(本次測算是按銀行最新利率3%的不變數計算的 復滾利息)}÷139= 72.39元。 按照上面每月72元只是個簡單估算的結果,這個數目應該是有浮動的。但是按照每月72元的養老金水平,日子顯然不會很寬裕。
商業養老保險應該說,可以是彌補手段之一。
對於享有社會養老保險的人來說,商業養老保險可以說是錦上添花之事
因此,量力而行是關鍵。一般來說,用於支付商業養老保險的費用占年總收入的15%~20%為佳。高收入者可主要依靠商業養老保險保障養老,社會養老保險及其他投資收益作為補充;中低收入者,可主要依靠社會養老保險養老,商業養老保險作為補充。
H. 山西省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
山西省人民政府批轉省勞動保障廳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晉政發[2008]32號
頒布時間:2008-11-14發文單位:山西省人民政府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廳,各直屬機構:
省勞動保障廳《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
1992年以來,我省各地陸續開展了政府組織引導、農民自願繳費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並取得一定進展。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根據《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中發〔2008〕1號文件精神切實加強農業基礎建設進一步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的實施意見》(晉發〔2008〕11號)要求,就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型農保)試點工作,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新型農保制度要與我省農村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以保障農民老年基本生活為目的,以規范管理和優化服務為基本要求,以基本覆蓋農村適齡人口為工作任務,逐步建立「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能轉移、可持續」的新型農保制度,實現農村居民老有所養。
(二)基本原則。新型農保制度要堅持個人賬戶與基礎養老金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的原則;堅持保障水平與經濟發展相適應的原則,合理確定籌資額度和保障標准,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堅持農民自願參保的原則,在體現公平的同時,建立激勵機制。
(三)目標任務。新型農保試點要在堅持基本制度的框架下,因地制宜,穩步推進。新型農保工作發展任務目標為:2008年啟動試點,從2009年開始逐年擴大試點,爭取2012年試點縣(市、區)適齡參保人數達到50%以上,2015年覆蓋所有縣(市、區),適齡參保人數達到80%以上,2020年基本實現全覆蓋。同時,鼓勵各市選擇有條件的縣(市、區)擴大試點范圍,加快建立新型農保制度。
二、參保范圍和資金籌集
(四)參保范圍。本省農村適齡(16周歲以上未滿60周歲)居民,均可在其戶籍所在地參加新型農保。
被征地農民和農民工按國家及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資金籌集。新型農保制度實行個人賬戶與基礎養老金相結合制度,資金通過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方式籌集。新型農保基金由個人賬戶基金和基礎養老金構成。
個人繳費與有條件的地方政府、村集體(或其他經濟實體)的繳費補助計入個人賬戶,實行完全積累,實賬管理。個人賬戶基金在積累期內,按照銀行同期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實行分段計息,年內以單利計息,逐年以復利計息。
政府補貼部分計入基礎養老金,納入當地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管理。
(六)籌資標准。個人賬戶基金,由農村適齡居民按不低於本縣(市、區)上年度人均純收入5-10%的標准繳費;有條件的村集體(或其他經濟實體)可對參保農民給予一定數額的繳費補助。基礎養老金,由省、市、縣三級政府共同分擔,自試點開始,參保的農村適齡居民,在其繳費達到規定標准和年限的條件下,確定為每人每月30元;繳費每滿一年,基礎養老金增加1%.對於試點開始時已達60周歲以上的農村老年居民,按每人每月30元確定。基礎養老金由省、市、縣按1∶1∶1的比例分擔。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提高基礎養老金水平,並對計劃生育優待戶等特殊群體給予照顧,所需資金由當地政府承擔。
鼓勵經濟條件好的地方,在確保基礎養老金按時足額配套發放的同時,對繳費期的參保農民給予酌情補助。
三、領取條件和享受待遇
(七)領取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自年滿60周歲次月起,按月享受新型農保待遇。
1.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2.自試點開始,年滿45周歲及其以上,且逐年足額繳納保險費的。
3.未按上述規定繳費年限繳費的,可延長繳費期5年。如繳費年限仍不滿上述規定,按照規定的繳費標准,一次性補足所差年限保險費的。
對未享受過其他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已滿60周歲以上的農村居民取得社會保險資格後,方可從試點開始時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八)待遇支付。參加新型農保到齡領取待遇包括個人賬戶養老金與基礎養老金兩部分。個人賬戶養老金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積累總額除以計發月數(參照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計發)。
基礎養老金月計發標准為:每人每月30元與按繳費年限增加部分之和〔30+(30×1%×繳費年限)〕。
自試點開始已滿60周歲及以上的農村居民,未享受其他養老保險待遇,政府按月支付30元基礎養老金直至身故。
參保對象因身份改變或身故的,原個人賬戶資金可支付本人或法定繼承人、指定受益人。
(九)待遇調整。養老金計發標准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指數變化定期調整。省勞動保障部門會同省財政部門負責制定全省基礎養老金的調整標准。
四、基金管理和制度銜接
(十)基金管理。新型農保基金以縣級為核算平衡單位,個人賬戶基金與基礎養老金分賬管理,實行全省統一預決算。
個人賬戶養老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管理,單獨列賬,參照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基金投資運營管理辦法」運營管理。要探索建立健全基金的風險防範和調劑機制,確保基金安全。
基礎養老金由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按照預算、核定、發放流程進行管理。各級財政部門應按勞動保障部門編制的基礎養老金預算安排資金,確保按時足額發放。
(十一)監督檢查。各級人民政府要嚴格基金管理,按照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等有關規定,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強化基金監督,杜絕虛報、冒領、拖欠、擠占、截留、挪用基金和違規操作基金問題的發生。要採取積極有效措施,加強對養老金的全程監管,強化行政監督、紀檢監督、審計監督、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等,確保農保基金安全。
(十二)制度銜接。開展新型農保制度試點工作,要妥善處理好與原農保制度的銜接。
1.對於已經參加農保、年滿60周歲且開始領取養老金的,在原有待遇不變的同時,享受基礎養老金待遇。
2.對於已經參加農保還未達到領取年齡的人員,應按新型農保的繳費標准繼續繳費,原個人賬戶資金並入新型農保個人賬戶,按新標准進行核算。對原個人繳費部分,可按新型農保個人繳費標准折算繳費。
3.參加新型農保人員跨市、縣(市、區)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個人賬戶中的資金全部轉移。
五、組織領導和服務宣傳
(十三)組織領導。為積極穩妥地推進新型農保試點工作,省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副省長任組長,省勞動保障、財政、公安、民政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山西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領導組(以下簡稱省新型農保領導組),研究重大政策措施,加強工作指導和監督。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勞動保障廳,負責試點的有關具體工作。
各市要從統籌城鄉經濟和社會全面協調發展的戰略高度出發,統籌規劃,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選擇符合條件的縣(市、區)報省新型農保領導組審定。試點縣(市、區)要在充分調研、縝密測算、多方論證的基礎上,結合當地實際,制訂實施方案,經市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新型農保領導組辦公室審批後組織實施。
(十四)經辦服務。各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要規范業務程序,逐步推廣和運用新型農保管理信息系統,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確保個人賬戶等基本要素的完整准確。要將新型農保管理納入「金保工程」建設,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和金融網路為新型農保工作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切實做好做實賬戶管理、政策咨詢、查詢服務、養老金支付等工作。
各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不再提取管理費。另外,根據農村養老保險經辦服務的特殊性及工作需要,試點縣(市、區)人民政府要確保必要的工作人員和工作經費,加強對工作人員的專業培訓,加大信息系統建設投入,提高經辦機構管理服務能力。建立與服務人群和業務量掛鉤的經費保障機制,原則上按每位參保農民補助3元的標准,納入試點縣(市、區)財政年度預算,用於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解決基層經辦人員不足的問題。
(十五)宣傳發動。建立新型農保制度直接關系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是一項重大的民生工程,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各地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採取多種方式,加大對試點工作意義、基本原則和方針政策的宣傳力度,使廣大農村幹部群眾了解、熟悉新型農保制度,理解、支持新型農保工作,使更多的適齡農村居民參加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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