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條例》的決定(2016)
一、將第二條第一款中的「本省城鎮」修改為「本省」。
將第三項、第四項合並為第三項,修改為:「(三)機關事業單位中按有關規定不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工作人員;」
將第四款修改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養老保險辦法另行規定。」二、增加一條作為第五條:「建立全省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險信息管理系統,實行基本養老保險信息與其他社會保險信息的共享和交換機制,實現省級集中管理數據資源。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三、將第十九條改為第二十條,第一款修改為:「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納入單獨的社會保險基金財政專戶,專款專用。財政部門按規定預撥一個月的基本養老保險支付費用,暫存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賬戶,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將第三款修改為:「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四、將第二十一條改為第二十二條,修改為:「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年度預算決算,依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編制,預算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審查和批准,決算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查和批准。」五、將第二十四條改為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修改為:「個人可以書面申請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戶籍所在地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按照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具體轉移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刪去第二項中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再增發1個月的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六、將第二十五條改為第二十六條,第二款修改為:「統籌養老金月標准以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不滿1年的按實際月數折算,從社會統籌基金賬戶中支付。」
將第三款修改為:「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從本人個人賬戶中支付;不足支付時,從社會統籌基金賬戶中繼續支付。計發月數按照國家規定執行。」七、刪去第二十九條。八、將第三十一條中的「對獨生子女父母或無子女人員退休時加發的計劃生育獎勵金」修改為「對符合條件的獨生子女父母或無子女人員退休時加發的計劃生育獎勵金」。九、將第三十二條第一款修改為:「從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後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由社會統籌基金賬戶支付其喪葬補助金、一次性供養直系親屬撫恤金。喪葬補助金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個月的數額發給,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一次性供養直系親屬撫恤金標准,按照本省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十、在第三十八條增加一項作為第三項:「(三)定期與工商、地稅等相關部門對相關信息進行比對,加強保費征繳工作;」
將第五項改為第六項,修改為:「(六)對參保單位和參保個人的參保繳費行為進行調查和檢查。發現參保單位和參保個人有瞞報、漏報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處理;」十一、將第四十一條第一款修改為:「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有權核查用人單位的從業人員名冊、工資發放表、財務會計賬冊等有關資料;必要時,可以提請審計等部門予以配合。參與核查的機關或者部門應當對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及從業人員的個人信息予以保密。」十二、將第四十六條第一款修改為:「用人單位未按照本條例的規定辦理基本養老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十三、將第五十三條修改為:「用人單位或者其他當事人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本決定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條例》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重新公布。
B. 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2016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一、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是什麼樣的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要引導中青年農民積極參保、長期繳費,長繳多得。具體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規定。
二、農村養老保險交多少錢?
參保人員可根據本人及家庭經濟狀況自願選擇個人繳費標准,多繳多得。
(一)各縣市明確個人繳費,參保個人按年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設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個檔次,參保人員可根據本人及家庭經濟狀況自願選擇個人繳費標准,多繳多得。
(二)在出口補助方面,分別確定最低給予每人每年45-65元補貼,每人每月發放養老金標准最低達到120元;同時鼓勵長期繳費,對累計繳費滿15年的農牧民,每增加繳費1年,每月增加不低於2元的基礎性養老金。
(三)在入口補助方面,分別確定最低給予每人每年20-60元補貼。同時鼓勵多繳費,對選則100元以上檔次繳費的,每提高一個繳費檔次,每人每年增加補助不低於5元。
補貼特殊人群:對城鎮重度殘疾人等困難群體,政府代其繳納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由於每個地方的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及比例都是不一樣的,所以繳費金額也就不一樣了。你可以到當地社保局咨詢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或是打社保局電話12333咨詢這樣能更清楚。
三、農村養老保險怎麼交?
1、個人申請
農村居民攜帶戶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到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參加新農保申請,選擇繳費檔次,填寫《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以下簡稱《參保登記表》)一式二份。
2、村協理員檢查
村協理員負責檢查《參保登記表》、《農村戶籍老年人家庭社會關系表》是否填寫完整,填寫的姓名、二代身份證號碼等信息是否准確,是否有個人簽字或蓋章、按手印,檢
查參保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是否齊全,檢查無誤後,在《參保登記表》上簽字,加蓋村委會公章,附上參保人員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證和戶口簿復印件等材料,然後上報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
3、鄉鎮初審
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對村裡上報的參保登記有關材料進行初審,審核無誤後,經辦人員在《參保登記表》上簽字,加蓋鄉鎮保障所公章,及時將參保人員的基本信息錄入新農保信息系統,將《參保登記表》、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復印件等材料上報縣農保中心。
4、縣農保中心復核
縣農保中心收到鄉鎮上報的參保登記有關材料及時進行復核,無誤後,對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錄入的參保人員基本信息進行確認,為參保人員建立個人賬戶;在《參保登記表》簽字、蓋章,將有關材料歸檔備案。
四、農村戶口養老保險補助
《社會保險法》第二十條規定: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可以對參保人進行繳費補助。補助的相關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的村民會議民主確定。積極鼓勵其他的經濟組織或者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政府補貼】:政府對那些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進行全額支付新農保基礎養老保險金,當中中央財政要對西部地區按中央所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東部地區則是50%的補助。
C.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新政策每人應繳多少錢
了解,農村養老保險繳費標准每年都有變化,那麼,2016年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每月多少錢?金投保險網小編介紹,以廈門為例,已經形成了「職工」和「居民」兩大養老保險體系,實現養老保險的全民覆蓋。
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採用「高繳費,高保障」;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遵循「低繳費、廣覆蓋」的原則。廈門在職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金額(單位及個人負擔合計)每月為638元-3188元不等(不減負情況下);城鄉養老保險繳費金額從100元到4000元分13個檔次繳納。
選擇繳費檔次100元,每人每年補貼45元;選擇繳費檔次200元,每人每年補貼50元;選擇繳費檔次300元,每人每年補貼55元;選擇繳費檔次400元,每人每年補貼60元;選擇繳費檔次500元,每人每年補貼70元;選擇繳費檔次700元,每人每年補貼75元;選擇繳費檔次1000元、1500元、2000元中任意一檔的,每人每年補貼85元;選擇繳費檔次2500元、3000元、3500元和4000元中任意一檔的,每人每年補貼90元。
2017年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每月多少錢城市案例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1.個人繳費。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個檔次。參保人員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多繳多得。
2.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有條件的社區將集體補助納入社區公益事業資金籌集范圍。鼓勵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補助、資助金額不超過目前設定的最高繳費檔次標准。
3.政府補貼。
(1)政府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中央財政按照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貼,目前為每人每月70元。各地根據當地實際,可適當提高養老金水平,提高的部分由各地財政承擔。
(2)省、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每人每年最低繳費補貼標准為:繳100元補30元、繳200元補35元、繳300元補40元、繳400元補50元、繳500元及以上的補60元。對參保人員的繳費補貼,省級財政目前承擔20元,其餘部分由市、縣財政承擔,市、縣承擔比例由各市確定。有條件的市、縣可在省里規定統一補貼標準的基礎上,適當增加補貼,具體標准和辦法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所需資金由市、縣負擔。
(3)對重度(二級以上)殘疾人、獨生子女死亡或傷殘(三級以上)後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滿49周歲)、節育手術並發症人員(三級以上)等繳費困難群體,縣人民政府應結合本地實際,在繳費檔次范圍內確定標准為其代繳養老保險費,並按代繳養老保險費檔次給予補貼。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父母和落實絕育措施的農村雙女父母參保繳費,各地可適當提高補貼標准。
2017年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新政策
1、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
參保人群: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門生)、未介入城鎮職工根基養老保險的農村住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介入新農保。
參保手續及流程:1、參保治理以村(社區、居委)為單元,參保單元治理掛號手續,初次參保時應填寫《介入養老保障(險)單元掛號表》。2、切合參保前提的職員隨帶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張,到村(含居委、社區,下同)勞動保障打點處事站提出參保申請,由村認真初審參保資格並填寫《農夫根基養老保險參保職員公示單》公示一周,無貳言的職員填寫《農夫根基養老保險參保職員根基環境掛號表》(以下簡稱」《掛號表》「);參保職員若為現已武士或退伍武士,提供人武部出具的從軍證明,填寫《農夫根基養老保險服役士兵當局補貼申請表》,報鎮(街道)勞動保障打點處事所。
2、農村養老保險制度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根基養老保險報酬的農村有戶籍的晚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新農保制度實驗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根基養老保險報酬的,不消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但其切合參保前提的後世該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數不敷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應承補繳,累計繳費不高出15年;距領取年數高出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新農保試點地域,凡已介入了老農保,年滿60周歲且已領取老農調養老金的參保人,可直接享受新農保基本養老金;對已介入老農保、未滿60周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應將老農保小我私人賬戶資金並入新農保小我私人賬戶,按新農保的繳費尺度繼承繳費,待切合劃定前提時享受響應報酬。
3、新農保繳費尺度
介入新農保的農村住民該當按劃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尺度今朝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處所可以按照現實環境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度依據農村住民人均純收入增添等環境當令調解繳費檔次。
4、新農調養老金怎樣計發
養老金有兩個部門構成,一是基本養老金領取額,二是小我私人賬戶養老金月領取額。中央確定的基本養老金尺度為每人每月55元。處所當局可以按照現實環境進步基本養老金尺度,對付恆久繳費的農村住民,可恰當加發基本養老金,進步和加發部門的資金由處所當局支出。
小我私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尺度為小我私人賬戶所有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城鎮職工根基養老保險小我私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溝通)。參保人衰亡,小我私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當局津貼外,可以依法擔任;當局津貼余額用於繼承付出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5、離退休年數不敷十五年,怎麼樣參保繳費
憑證劃定,新農保政策開始實驗時,把60周歲以上的人稱為「老人」,把年數在46至59歲之間的人成為「中人」,把45周歲以下的人稱為「新人」,對這三類人別離實施差異政策。新農保試點開始時,已滿60周歲的,只要厥後世參保,均可享受根基養老金;年數在46至59周歲之間的農村住民,繳費不敷15年的,可按現實年限繳費,也可採納一次性補交保費的步伐,最多不高出所差年限,處所財務津貼應同時到位。試點啟動後,45周歲以下參保人不享受一次性補繳政策,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得少於15年。
6、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金可否擔任
按照我國《擔任法》的劃定,遺產包羅國民的正當收入,國民的衡宇和糊口用品,國民的林木、牲口和家禽,國民的圖書、文物等其他保藏,法令應承國民擁有的出產資料,國民常識產權中的工業權力以及法令劃定可以擔任的其他正當工業等。養老金是可以作為國民的遺產舉辦擔任的。但分為兩種環境:假如養老保險條約中指定受益人的,由受益人取得養老保險金。假如條約中沒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險金可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其擔任人取得。
擔任養老保險金可以分為兩種環境:一種是投保人在交費時代身亡的。投保人小我私人交納所有保險費退給其法定擔任人或指定受益人。另一種是投保人在領取養老金時代身亡的。我們知道,投保人領取養老金,限期為10年。領取養老金不敷10年身亡者,其小我私人養老保險賬戶儲存額中小我私人交費額的余額,可以一次性退給其法定擔任人;無擔任人或無指定受益人者,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打點機構的有關劃定付出其喪葬用度。因此後世有權力擔任領取其怙恃的養老金。這里的養老金是作為怙恃的遺產由厥後世擔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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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2016年海南農村養老保險怎麼買多少錢及養老金發放標准
2016年海南農村養老保險可逐年買,也可以一次性買斷。根據自己的經濟條件,可多買,也可少買,多買了退休金就多些,反之,少買了退休金就少一些!
E. 海南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規定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保障農村居民老年時的基本生活需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非城鎮戶籍,未滿60周歲的農村人口。
外出務工和經商者,應當在戶籍所在地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但已參加城鎮從業人員養老保險的除外。城鎮居民可以自願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村民委員會主任、委員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具體辦法,由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制定。第三條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堅持自願的原則。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以個人交費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第四條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應當與農村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家庭養老保障、社會互助相結合。第五條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按照儲蓄積累辦法交納,設立個人帳戶和集體帳戶。
個人交納的保險費記入個人帳戶,歸投保人所有,可以繼承;集體交納的保險費,除明確劃入個人帳戶部分以外,均記入集體帳戶,歸集體所有。第二章保險費的繳納第六條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費的繳納數額,由投保人所在的市、縣、自治縣根據經濟發展狀況和個人經濟承受能力自行確定。第七條鄉鎮企業和私營企業中的從業人員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費,實行個人繳納和集體補助相結合的辦法。集體補助部分,由從業人員單位自行確定。第八條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被徵用時,應當提取一定比例的征地補償費用於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記入投保人集體帳戶和個人帳戶,其比例由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自行確定。第九條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費的繳納可以採取下列形式:
(一)按月繳納;
(二)按季度或年度繳納;
(三)一交性躉繳。第十條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集體補助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為單位,各類人員平等享受。對獨生子女戶、特困戶的集體補助可以高於其他對象。第十一條提倡和鼓勵社會各界捐資為殘疾人辦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第十二條投保人遷往異地的,應當將其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帳戶積累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費及利息轉入遷入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遷入地未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由遷出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按照規定將其個人帳戶積累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費及利息退還本人。第三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第十三條投保人自年滿60周歲月份的次月起,依照本規定享受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第十四條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金(以下簡稱養老金)發放的標准,按照個人投保檔次,基金積累和分攤年限及給付利率確定。第十五條養老金從個人帳戶支付,按月計發,由投保人領取;代領養老金的,必須提供被代領人的委託書。第十六條投保人領取養老金的支付期限為20年。支付期滿,投保人仍健在的,其養老保險金從集體帳戶支付。第十七條投保人在繳費期間死亡的,由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將其個人帳戶積累的保險費和利息,退給投保人的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投保人無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由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喪葬費。第十八條投保人領取養老金未滿20年死亡的,支付期間的養老金可以繼承;投保人無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由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喪葬費。第十九條養老金支付年限期滿後,投保人繼續領取養老保險金並由他人代領的,應當提供被代領人居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當年生存證明和被代領人的委託書。第四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第二十條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應當在銀行設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專戶。
保險公司應當積極配合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做好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按照國家規定不計征稅費。第二十一條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存入銀行時,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儲蓄存款利率計息,所得利息並入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實行專款專用,任何部門、單位、個人不得轉借、挪用、侵佔。第二十二條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應當為投保人建立養老保險檔案。投保人有權查詢繳納養老保險費和領取養老金的情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應當提供方便。第二十三條市、縣、自治縣必須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和營運機制,以確保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安全和增值。
F. 海南農村養老保險
身為農村,可以在試點區參保農村養老保險,向當地養老保險管理機構或社保局申請參保,其手續包括戶口本,身份證原件,保費,申請書即可。
其交納是根據當地農民去年的純收入為基數,分5個檔次,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原則上是交得多,對應將來就可以領得越多。
其交納會隨生活水平的提高而提高。
一般至少需要交納15年,對交納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請補交;
同時,國家也規定了退休領取,退休年齡為:60歲,按月領取至終身。
達到退休年齡的,老人可以不交(但子女必須參保)或者採取一次性交清兩種處理方式,是可以享受養老金待遇的。
也是按多交多得,少交少得的原則進行,這只是養老補助,同時也需要採取其它的方式來輔助解決養老問題。
請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