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能取出來嗎
根據我國養老保險政策規定,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孫皮累計繳納養老保險滿最低年限,即可辦理退休申領養老保險待遇。一般養老保險繳納費用是不可以取出來的,但特殊情況除外,例如參保人員死亡、出國定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不滿繳費年限等,參保人員或親屬可以申請一次性取出養老保歲凱悶險個人賬戶余額。
養老保險里個人賬戶余額只要符合規定條件,那麼就可以取出來:
1.參保人已經達到退休年齡,但養老保險的累計繳費年限沒有達到15年,且不符合一次性補繳條件,那麼可以申請將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的錢取出來;
2.參保人移民到國外定居;
3.參保人離世,則其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里的錢是可乎彎以作為其遺產由法定繼承人繼承的。
當然,若是不符合以上任一條件,那麼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錢是不能取出來的。
B. 養老保險的錢可以取出來嗎
社保中的養老保險個人部分是可以取出來的,但是要滿足下列的條件之一。
社保,是社會保險的簡稱。而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培物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這五項。其中醫療、工傷、失業、生育這四類保險是純保障性的保險,就是消耗掉的,它保障了你這段時間,所以是不可以取出來的;而養老保險則有類似於儲蓄和理財。
第一,出國定居
第二,參保人沒到退休年齡死亡的,個人賬戶部分的錢可以被當做遺產來繼承
第三讓握,到了退休年齡,但是繳費沒有到15年,這個時候可以把賬戶余額里的錢配滑液取出來。當然,這種情況也可以選擇一次性交齊15年的養老金,然後退休年齡領取自己的養老金。這個可以做出兩種選擇。
C.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里的錢可以取出來嗎
您好,國家規定,個人賬戶儲存額不得提前支取。但在一些特殊情況下,養老保險個人繳納的部分確實是可以「取」出來的,這種特殊情形就是養老保險關系終止。具體有4種情況,一起來了解——
第一種
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參保人,由本人書面申請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第二種
外籍、獲得境外永久(長期)居留權、台、港、澳來滬工作人員參保後,與本市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聘用)關系並離境的,可申請辦理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第三種
本市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15年(含依照規定延長繳費),且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第四種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人員死亡後,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D. 養老金賬戶余額能取嗎
養老金賬戶余額不能取。養老保險是以後養老的保障,不能隨便取出。根據我國養老保險政策規定,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累計繳納養老保險滿最低年限,即可辦理退休申領養老保險待遇。但是在養老保險關系終止的情況下,養老保險個人繳納的部分是可以「取」出來,可是需要符合相關條件,具體如下:
1、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參保人,由本人書面申請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2、外籍、獲得境外永久(長期)居留權、台、港、澳來滬工作人員參保後,與本市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聘用)關系並離境的,可申請辦理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3、本市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15年(含依照規定延長繳費),且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4、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人員死亡後,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E. 養老金的錢可以取出來嗎
養老金滿足下列條件可以取出:
一、職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必須具備的條件有: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退休手續;
2、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
3、緩信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過渡期內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目前,我國的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0歲;從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職工55歲;從事生產和工勤輔助工作的女職工50歲,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女年滿55周歲。
二、養老金能提前支取的條件有:
1、退休後死亡,個人賬戶儲存額仍有結余時,其結余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可一次性結算,由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領取,養老保險關系即行終止;
2、退休前死亡,個人賬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由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領取,養老保險關系即行終止;
3、出國定居後,個人賬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由本人一次性結算領取,養老保險關系即行終止。
養老金領取方式有:
1、滿齡退休:
到齡當月繳費後企業專管人員持本人檔案、繳費記錄經高新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核實出生時間、參加工作時間等信息後,根據高新社保中心列印退休審批核定單填制退休審批表審核批准後,於次月起領取養老金。
2、特殊工種提前退休:
首先需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不少於1周時間的公示後,除正常退休應提供的資料外、還應攜帶本人申請、公示結果等資料辦理退休手續。
3、因病提前退休:
經高新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初審後,報市勞動鑒定委員會體檢鑒定,按批准時間辦理退休、退職手續。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擾喊輪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滲滲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F. 養老保險里的錢可以取出來嗎
依據社保法的規定,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在退休前不得提前支取。
除非一些特殊情況,根據相關規定,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可以提取養老金:
(1)繳費本人死亡;
(2)已達退休年齡,男滿60周歲女滿50周歲;
(3)繳費本人移民。
雖然養老保險所交的費用,由個人帳戶(職工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金)和統籌帳戶(單位為職工繳納的養老保險金)構成,但提取的保險金,只能領取個人帳戶里的那部分,並且領取的多少取決於交納的時間段和檔次等。
養老賬戶裡面的錢一般指的是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里的余額。但基本養老保險一般包括兩個部分:一是由個人繳納的,二是由單位繳納的。無論是單位繳納還是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用,其中都有一部分進入國家統籌,另一部分歸入個人賬戶,歸入個人賬戶的錢就是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余額。是最後可以取出來用的。
一般情況下,單位繳納單位工資總額或社會平均工資總額的20%到30%中的三個點,即個人工資的3%進入到個人賬戶;個人繳納的個人工資或平均工資的8%進入到個人賬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四十四條 國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員的生活受到國家和社會的保障。
第四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
國家和社會保障殘廢軍人的生活,撫恤烈士家屬,優待軍人家屬。
國家和社會幫助安排盲、聾、啞和其他有殘疾的公民的勞動、生活和教育。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三條 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負傷;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
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
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第七十四條 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依照法律規定收支、管理和運營社會保險基金,並負有使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責任。
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機構依照法律規定,對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和運營實施監督。
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和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機構的設立和職能由法律規定。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挪用社會保險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