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個人繳納部分養老保險是稅前扣除還是稅後扣除呢
稅前扣除。
稅前扣除的項目有以下:
一、稅金
1、已繳納的消費稅、營業稅、城建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出口關稅及教育費附加。
2、增值稅為價外稅,不包含在計稅中,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時不得扣除。
3、企業繳納的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已經計入管理費中扣除的,不再作為銷售稅金單獨扣除。
二、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外,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支出。
1、財產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余額的15%(含本數,下同)計算限額;人身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余額的10%計算限額。
2、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
(1)養老保險是否在個稅前扣除擴展閱讀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規定
第四條
除稅收法規另有規定者外,稅前扣除的確認一般應遵循以下原則:
1、權責發生制原則。
納稅人應在費用發生時而不是實際支付時確認扣除。
2、配比原則。
納稅人發生的費用應在費用應配比或應分配的當期申報扣除,納稅人某一納稅年度應申報的可扣除費用不得提前或滯後申報扣除。
3、相關性原則。
納稅人可扣除的費用從性質和根源上必須與取得應稅收入相關。
4、確定性原則。
納稅人可扣除的費用不論何時支付,其金額必須是確定的。
5、合理性原則。
納稅人可扣除費用的計算和分配方法應符合一般的經營常規和會計慣例。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網路-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