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長沙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長沙 市城鄉居民 養老保險 辦法在人口老齡化加劇的今天,如何養老已經成為了一個社會問題。為了實現老有所養這個目標,我國在不斷探索並完善現有養老保險制度。根據國家養老保險基本方針政策,長沙政府制定並頒布了《長沙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本辦法對長沙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對象散橡、繳費方式、繳費標准及養老保險待遇相關內容進行了詳細說明。 【政策文件】:長沙市城鄉居民基蔽改本養老保險辦法 【執行時間】:2010年7月1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完善統籌城鄉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逐步實現城鄉居民老有所養的社會建設目標,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9〕32號)和《 湖南 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實施意見》(湘政發〔2009〕38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具有本市 戶籍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和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可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第三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堅持「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的原則。 第四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行個人賬戶與基礎 養老金 相結合,個人繳費、集體補助與政府補貼相結合的制度模式。 第五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系統軟體全市統一,數據集中市級管理。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第六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主管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負責編制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發展規劃;制定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有關配套政策;組織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宣傳;開展業務培訓;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預決算;監督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收支、運營。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組織實施。 市城鄉居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市經辦機構)負責制定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承擔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指導;編制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預、決算;承擔城宏掘判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信息化建設及管理工作;編報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財務會計及有關統計報表,承擔信息統計匯總、上報工作。 第七條各區、縣(市)政府成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管理服務機構(以下簡稱區、縣(市)經辦機構),要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列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府補貼資金納入年度財政專項預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情況和財政補助資金到位情況納入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體系。 區、縣(市)經辦機構具體承辦轄區內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登記、基金征繳、待遇核定與支付、年度預決算編制等工作;負責對鄉鎮(街道)、村(社區)進行業務指導和培訓等工作。 第八條各鄉鎮(街道)要安排專人專職負責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事務,區、縣(市)財政要足額安排工作經費,列入年度專項預算。 第九條財政、監察、審計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監督管理工作。財政部門將政府補貼資金納入年度專項預算,確保經費按時到位。公安、民政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數據採集等工作。 第三章養老保險費繳納 第十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採取按年繳費的方式繳納。繳費標准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共五個檔次,今後根據國家和省政府有關規定適時調整。參保人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多繳多得。 第十一條有條件的集體經濟組織,可對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居)民委員會召開村(居)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民主確定,不超過參保人最高繳費檔次的3倍。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第十二條參保人員個人賬戶資金全額積累,包括: (一)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和利息; (二)集體補助和利息; (三)政府補貼和利息; (四)其他收入和利息。 第十三條參保人員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少於15年。但本辦法施行之日,參保人年滿60周歲的,可不繳納養老保險費,有條件的可按上述繳費檔次和標准一次性補繳15年的養老保險費;參保人年滿45周歲不滿60周歲的,應按年繳費,允許補繳費,但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 第十四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在積累期內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計息。 第十五條政府對參保人繳費(不含補繳)給予補貼,補貼標准為每人每年30元。對每提高一個檔次繳費的,區、縣(市)政府增加5元的繳費補貼。 第十六條對城鄉三無人員,區、縣(市)政府代其繳納每年100元的養老保險費。 第十七條對城鄉低保戶中的重度殘疾人,由區、縣(市)政府憑《低保證》和《殘疾人證》代其繳納每年100元的養老保險費。對其他重度殘疾人,由區、縣(市)政府憑《殘疾人證》為其代繳部分養老保險費,具體標准由各區、縣(市)政府確定。 第四章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八條參保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自年滿60周歲的次月起,按月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一)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二)本辦法施行之日,已年滿45周歲的人員,按年繳納保險費的。 (三)本辦法施行之日,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和其他退休待遇的城鄉老年人,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 第十九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由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兩部分組成。 個人賬戶養老金由個人賬戶支付,個人賬戶養老金月領取標准為:個人賬戶存儲額除以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139個月)。 全市實行統一的基礎養老金標准,每人每月60元。鼓勵參保人員長期繳費,長繳多得。參保人繳費累計超過15年,每增加1年繳費,其基礎養老金每月增加0.5元(不含補繳年限)。 第二十條建立基礎養老金的調整機制。具體調整方案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提出,報市政府批准後執行。 第二十一條參保人員未按照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不符合第十八條規定領取養老金條件的,其個人賬戶資金一次性退還。 第二十二條參保人員在繳費期間死亡的,其個人賬戶資金一次性退給其 法定繼承 人或指定受益人。 第二十三條參保人員在領取養老金期間死亡的,死亡的次月停止享受養老待遇,其個人賬戶資金的余額一次性退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第二十四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按月實行社會化發放。領取待遇的人員應進行領取資格認定,待遇領取期間死亡的,其直系親屬或所在村(社區)應在其死亡1個月內到所屬鄉鎮(街道)辦理相關手續,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第五章制度銜接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施行之日已經按照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規定領取養老金的人員,直接過渡到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按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領取養老金。已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還未達到領取年齡的人員,應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並繼續繳費,其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資金並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計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施行之前,已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雖達到法定 退休年齡 ,但繳費不滿15年的,不符合按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計發待遇的人員,可將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資金轉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按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有關規定計發養老金待遇。 第二十七條已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後又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資金轉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按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計發辦法計算養老金待遇。 第二十八條因項目用地騰地 拆遷 ,需徵收土地並符合《長沙市 征地補償 實施辦法》(市政府令第103號)規定的,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其在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納的保險費,可轉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第二十九條要妥善做好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與水庫 移民 後期扶持政策、農村 計劃生育 家庭獎勵扶持政策、農村五保供養、社會優撫、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工作,在國家出台相關銜接政策之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仍按現行政策享受其他社會保障待遇。 第三十條各區、縣(市)要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省勞動保障廳等單位〈湖南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審計整改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政辦明電〔2008〕261號)的要求,切實做好原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審計整改和保險費清退工作。 第六章基金管理和監督 第三十一條建立健全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財務會計制度。根據國家《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核算,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 第三十二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資金集中市級管理,結余基金納入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財政專戶,按年結算。區、縣(市)財政每年1月10日前將上年度個人賬戶結余基金上解至市財政專戶。區、縣(市)經辦機構和財政部門在全市統一的金融機構分別設立基金收入戶、支出戶和財政專戶。 第三十三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政府補貼和基礎養老金政府補助資金納入政府年度財政預算管理。 第三十四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基金分賬管理,基礎養老金不能擠占個人賬戶基金,個人賬戶資金只能用於參保人員年老時支付個人養老保險金,任何部門、單位或個人均不得轉借、挪用、侵佔和提前支取。個人賬戶基金結余按國家有關規定實現保值增值。 第三十五條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致使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不能按時足額發放或者造成養老保險基金流失的,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責令改正,並由有關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三十六條任何人以偽造證件或者其他手段多領、冒領養老保險待遇的,由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責令退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本辦法的實施細則及相關管理制度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市財政局另行制定。 第三十八條本辦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 社會保險法 全文》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 工資 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Ⅱ 長沙養老保險退休後每月可以領多少
長沙社保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基數為3865.68,長沙過去幾年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為7131,個人月平均繳費指數以100%為參考數據,模擬長沙養老保險交15年和30年分別領取的退休金。因每年社平養老金或可能提升100^ 200元/年,且每年長沙月平均工資不同,因此以下長沙養老金模擬計算公式僅供參考,不代表最終領取數額。
一、長沙社保養老保險交15年領取退休金計算公式:
長沙市民退休後養老金領取公式:
長沙養老金每月領取=長沙基礎養老金+長沙個人賬戶養老金。
1、長沙社保基礎養老金= (長沙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長沙個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2X繳費年限X1%。
長沙2022年月平均工資: 7131
長沙個人指數化月平均工資:由於月平均工資指數不定,取中間值100%,
長沙社保個人指數化月平均工資: 7131x100%=7131
長沙基礎養老金= (7131+7131)/2x15x1%=1069. 65
長沙2022基礎養老金(15年) =1069. 65/月
備注1:長沙社保基礎養老金來自長沙養老金統籌基金,由長沙企業為員工繳納20%養老保險中提取,雖然
沒有直接納入長沙市民個人賬戶,但在發放長沙養老金時會從中提出福澤在長沙申請退休的市民。
2、長沙個人賬戶養老金(15年) =長沙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長沙個人賬戶儲存額=用戶個人繳費基數x養老保險繳費比例x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長沙個人繳費基數: 3865. 68;長沙社保養老保險繳費比例: 8%;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15年 ;
長沙社保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3865.68x8%x (15年x12月) =55665. 79
長沙社保養老金50歲退休計發月數: 195; 長沙社保養老金60歲退休計發月數: 139
長沙社保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月發放養老金:長沙個人賬戶儲存額/養老金計發月數
長沙女性50歲退休個人賬戶養老金=55665.79/195=285. 47/月
長沙男性60歲退休個人賬戶養老金=55665.79/139=400. 47/月
備注1:長沙個人賬戶儲存額查詢方式也可以訪問長沙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台查詢。
備注2:長沙個人繳費基數根據實際繳費基數計算,本文長沙個人繳費基數僅供參考。
3、長沙養老保險交15年養老金每月領取總額:長沙基礎養老金+長沙個人賬戶養老金
長沙女性50歲退休預計每月領取退休金: 1069. 65+285. 47=1355.12/月
長沙男性60歲退休預計每月領取退休金: 1069. 65+400.47=1470. 12/月
備注: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且連續工齡滿10年可以申請退休
備注:若按照長沙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基數計算,可查詢人人保長沙社保計算器最低繳費基數及個人企業應繳比例和實繳金額。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
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
命等因素確定。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
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Ⅲ 長沙市退休工資上調標准
好消息!2013年湖南企業退休人員要"漲工資"了。省人力資源和 社會保障 廳宣布,湖南從2013年1月1日起,為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省人社廳要求,各地必須在5月31日以前完成待遇調整工作,確保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決不允許發生新的拖欠。 長沙市待遇調整工作將全面啟動,市本級及芙蓉區、天心區、嶽麓區、開福區、雨花區、望城區退休人員1-4月份增發的養老金將於本月15日前全面發放到位。經本次待遇調整,全市企業退休人員人均養老金將超過1800元/月。 一、長沙連續9年提高養老金水平 自2005年起,長沙市退休人員已連續八年陸歷提高了養老金待遇,今年1月1日起,全市企業退休人員將再次提高養老金待遇。至此,全市企業退休人員已連續九年提高養老金水平。 據介紹,2004年,全市企業退休人員人均養老金為523元/月,經過連續九次調整,今年人均養老金將超過1800元/月,較2004年增幅為244%,退休人員充分享受到長沙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 二、退休人員有望用網銀領取養老金 自2000年起,長沙實行了養老金社會化發放,避免了退休人員因企業經營狀況的起伏而不能足額領取養老金的現象發生。但由於當時條件所限,市本級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只能由一家金融機構代發,這讓居住分散的廣大企業退休人員不能就近領取,為此,市社保局於2009年推行了退休人員自主選擇銀行發放養老金,即職工退休時,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方便、安全,自主選擇任一金融機構領取養老金。 目前,市社保局將啟動養老金通過網銀發放新模式的探索,即通過網上銀行將養老金待遇直接撥付到每位退休人員賬戶。 市本級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日期為每月的20日至30日,在此期間,市社保局保證將每一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按時足額劃賬到其銀行卡(折)上。 知識延伸——相關養老金調整 調整標准:基本養老金每人每月增加95元 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95元;再按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記為1年(繳費年限計算到月)。工殘退休人員按上述辦法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不足150元的,按150元調整增加。 在1項普調基礎上,對在職取得高級職稱(含高級政工師和高級技師)並於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員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00元;對在職取得高級職稱(含高級政工師和高級技師)並於2001年1月1日後退休的人員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280元。 在1項普調基礎上,對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以上(含70周歲)至早岩搜80周歲以下的退休人員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0元;對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退休人員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60元。 在1項普調基礎上,對在艱苦邊遠地區(桑植縣、江華瑤族自治縣、城步苗族自治縣、麻陽苗族自治縣、新晃侗族自治縣、通道侗族自治縣、吉首市、瀘溪縣、鳳凰縣、花垣縣、保靖縣、古丈縣、永順縣、龍山縣)退休並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0元。 社會保障廳宣布,湖南從2013年1月1日起,為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省人社廳要求,各地必須在5月31日以前完成待遇調整工作,確保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決不允許發生新的拖欠。長沙市待遇調整工作將全面啟動,市本級及芙蓉區、天心區、嶽麓區、開福棗旅區、雨花區、望城區退休人員1-4月份增發的養老金將於本月15日前全面發放到位。經本次待遇調整,全市企業退休人員人均養老金將超過1800元/月。一、長沙連續9年提高養老金水平自2005年起,長沙市退休人員已連續八年提高了養老金待遇,今年1月1日起,全市企業退休人員將再次提高養老金待遇。至此,全市企業退休人員已連續九年提高養老金水平。據介紹,2004年,全市企業退休人員人均養老金為523元/月,經過連續九次調整,今年人均養老金將超過1800元/月,較2004年增幅為244%,退休人員充分享受到長沙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二、退休人員有望用網銀領取養老金自2000年起,長沙實行了養老金社會化發放,避免了退休人員因企業經營狀況的起伏而不能足額領取養老金的現象發生。但由於當時條件所限,市本級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只能由一家金融機構代發,這讓居住分散的廣大企業退休人員不能就近領取,為此,市社保局於2009年推行了退休人員自主選擇銀行發放養老金,即職工退休時,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方便、安全,自主選擇任一金融機構領取養老金。目前,市社保局將啟動養老金通過網銀發放新模式的探索,即通過網上銀行將養老金待遇直接撥付到每位退休人員賬戶。市本級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日期為每月的20日至30日,在此期間,市社保局保證將每一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按時足額劃賬到其銀行卡(折)上。知識延伸——相關養老金調整調整標准:基本養老金每人每月增加95元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95元;再按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記為1年(繳費年限計算到月)。工殘退休人員按上述辦法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不足150元的,按150元調整增加。在1項普調基礎上,對在職取得高級職稱(含高級政工師和高級技師)並於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員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00元;對在職取得高級職稱(含高級政工師和高級技師)並於2001年1月1日後退休的人員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280元。在1項普調基礎上,對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以上(含70周歲)至80周歲以下的退休人員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0元;對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退休人員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60元。在1項普調基礎上,對在艱苦邊遠地區(桑植縣、江華瑤族自治縣、城步苗族自治縣、麻陽苗族自治縣、新晃侗族自治縣、通道侗族自治縣、吉首市、瀘溪縣、鳳凰縣、花垣縣、保靖縣、古丈縣、永順縣、龍山縣)退休並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0元。
Ⅳ 長沙最低養老金能拿多少錢
每月268.9元。
根據長沙市人民政府在2023年2月23日發布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預測信息,長沙是2023年最低數擾的養老保險繳納標準是200元每銷基年,按15年的繳納時間計算,在退休之後最低的養老保險每個月能夠拿到268.9元。
養老金指的是養老金制度,是屬於一種福利制度,是國家為特定人員實行的一種養老退休的福利薯斗旦制度。
Ⅳ 長沙70歲老人有補貼嗎
法律分析:長沙70歲老人有補貼,在完善待遇確定機制方面,長沙市率先全省確定對65歲及以上參保人員加發老年基礎養老金,具體標准為65周歲至75周歲參保人員每月加發5元,76周歲至85周歲參保人員每月加發10元,86周歲及以上參保人員每月加發20元。
法律依據:《關於建立長沙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通知》
長沙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年限基礎養老金、老年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每年從1月1日起提高長沙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10元。2020年全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達到每人每月218元。
2.年限基礎養老金。對累計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參保人加發年限基礎養老金,參保人繳費累計超過15年的,每增加1年繳費,其基礎養老金每月增加1元(不含補繳年限)。
3.老年基礎養老金。從2021年1月1日起對年滿65周歲及以上參保城鄉老年居民加發老年基礎養老金。
4.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繳費+政府補貼+集體補助+其他)÷139。
Ⅵ 湖南省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
由於養老金並不是按照統一的標准來發放的,而是會因為個人的繳費情況,養老金領取地的不同等等,會有很大的差異。對此,很多退休人員會特別關心個人的養老金水平,想了解自己在當地的養老金待遇,到底屬於什麼檔次。今天,我們就來介紹一下湖南的養老金情況,看看養老金達到多少,在當地才算是比較高的水平。Ⅶ 長沙市2021年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長沙市率先全省確定對65歲及以上參保人員加發老年基礎養老金,具體標准為65周歲至75周歲參保人員每月加發5元,76周歲至85周歲參保人員每月加發10元,86周歲及以上參保人員每月加發20元;在建立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方面,《通知》規定每年1月1日起提高長沙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10元。
法律依據:《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第四條 從2021年1月1日起,對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為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惠及全省800餘萬退休人員。
Ⅷ 長沙城鄉居民養老金標准2022 基礎養老金是多少
長沙城鄉居民養老金標准2022 基礎養老金是多少?如何計算?下面同我來看看。
本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堅持長繳多得、多繳多得原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支付終身。
1、基礎養老金
根據長沙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相關法律法規,每年1月1日提高長沙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10元,2022年長沙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為238元。
長沙市實行統一的基礎養老金標准;對長期繳費、超過最低繳費年限的,加發年限基礎養老金,標准為參保人員繳費年限累計超過15年,每增加1年,其基礎養老金每月增加2元(不含補繳年限);對65周歲及以上參保城鄉老年居民加發老年基礎養老金,標准為年滿65周歲不滿76周歲基礎養老金每月加發5元,年滿76周歲不滿86周歲基礎養老金每月加發10元,86周歲以上基礎養老金每月加發20元,參保人員從符合條件的次月起享受加發的老年基礎養老金待遇,有條件的區縣(市)可在全市標准上增加,具體方法由各區縣(市)相關部門制定。
2、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可以依法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