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實現養老金保值增值的
11月26日,首份養老金投資年報出爐 。這份《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受託運營年度報告》披露,2017年,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收益額87.83億元,投資收益率5.23%。
養老金入市一度引起爭議,「只能賺不能賠」是輿論熱議的焦點,甚至一度成為養老金投資的「緊箍咒」。在各方矚目之下,2017年的養老金投資效果還不錯。不過,接下來能否保持這樣的收益?
養老金入市後首次公布投資年報
2015年8月23日,國務院印發《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其中明確,全面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市場化、多元化和專業化投資運營。自此,養老金正式開啟入市投資的進程。
能不能賺錢?能賺多少錢?成為社會各方熱議的焦點。好在,從這份首次公布的養老金投資年報來看,收益還是很不錯的。
年報顯示,截至2017年末,社保基金會已先後與廣西、北京、河南、雲南、湖北、上海、陝西、安徽、山西9個省(區、市)簽署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委碼鏈嫌托投資合同,合同總金額4300億元,委託期限均為5年,均採取承諾保底收益合同版本,實際到賬資金 2731.5億元。
2017年,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收益額87.83億元,投資收益率5.23%。其中:已實現收益額76.42億元(已實現收益率4.55%),交易類資產公允價值變動額11.41億元。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自2016年12月受託運營以來,累計投資收益額88.19億元(其中:2016年投資收益額遲手0.36億元)。
養老金是如何賺錢的?
有媒體評論認為,養老金是民眾的養老錢、救命錢、保命錢,用這樣的錢去投資,應該慎之又慎,來不得半點馬虎。穩定、安全是養老金投資的首要法則,也是最起碼的底線。
關於這一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也為養老金入市設定了一條「紅線」:投資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養老金產品的比例,合計不得高於養老基金資產凈值的30%。
那麼,2017年來,養老金是怎麼實現賺錢的?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表示,社保基金會採取直接投資與委託投資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投資運作。直接投資由社保基金會直接管理運作,主要包括銀行存款和股權投資。委託投資由社保基金會委託投資管理人管理運作,主要包括境內股票、債券、養老金產品、上市流通的證券投資基金,以及股指期貨、國債期貨等。
報告顯示,2017年末,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資產總額3155.19億元。其中:直接投資資產934.69億元,占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資產總額的29.62%;委託投資資產喚虧2220.50億元,占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資產總額的70.38%。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表示,初步構建投資產品體系。股票投資更加註重安全穩健,有效地把握市場風格機會。加大對重大投資項目合規風險監控,主動識別、有效化解合規風險。
此外,制定和實施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戰略資產配置計劃和戰術資產配置計劃。股票配置上嚴格控制建倉點位,在市場低位逐步增加投資;固定收益配置上精準把握抓住利率處於高位的機會,加大配置力度,為全年取得穩定較好的收益奠定了基礎。
「穩」字當頭 養老金入市值得期待
養老金入市對於中國來說還屬於新事物。此次公布的年報,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定心丸」的作用。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一些委員和專家就建議,應完善養老保險體系,加大稅收優惠力度,鼓勵長線資金進入資本市場。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認為,作為長線資金入市的養老金,不僅可以成為資本市場的「穩定器」,也可以通過長線投資獲得相對更好的投資回報,從而實現養老金保值增值與資本市場穩定之間的雙贏。
而此次年報出爐後,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相關負責人對媒體公開解讀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目前的投資策略時表示,社保基金會堅持長期投資、價值投資和責任投資的理念,按照審慎投資、安全至上、控制風險、提高收益的方針進行投資運營管理,確保基金安全,實現保值增值。
同時,這位負責人還介紹,社保基金會積極推進內部控制體系建設。成立內部控制委員會,扎實推進組織機構、控制方法和業務鏈條三維立體的內部控制體系建設。研究制定了內部控制基本制度和基礎性業務制度等規范性文件,研究建立內部控制執行體系,完善內控風險報告、考評、檢查和問責機制。開展內控檢查和內部審計,及時發現風險隱患及問題,切實堵塞漏洞、防範風險。
可以預見,「穩」字當頭的養老金投資在未來會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
⑵ 人社局內部控制工作總結
人社局內部控制工作總結
內部控制是企業升級必備,人社局也會特別重視內部控制工作,下面我為大家收集的人社局內部控制工作總結,歡迎閱讀!
根據《財政部關於全面推進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的指導意見》(財會【20xx】24號)文件精神,以及《文山州財政局關於上報2017年度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工作總結的通知》(文財會【2017】12號)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視,強化領前前導,明確職責,對我局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執行及監督等方面進行全面梳理,現就內控制度貫徹實施情況簡要總結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內控制度建設
我局高度重視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工作,切實加強對內部控制制度建設的組織領導,切實強化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工作。自2014年《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實施以來,在堅持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適應性等原則的前提下,我局對內部管理制度進行全面清理,形成了《文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作守則》,分總則、工作守則、規章制度、管理辦法和工作程序共五章,內容涵蓋了黨風廉政建設、廉政風險防控、財務管理、會議、差旅、接待、固定資產及車輛管理等58條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和辦法。通過強化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切實做到有章可行,有據可依。
二、認真履行職責,強化內控制度執行
我局單位領導高度重視,認真履行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責任,切實開展內部控制風險評估、黨風廉政建設風險防控工作。認真執行“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項集體決策(黨組會研究通過)及會簽制度。重點關注經費預算、資金收支、政府采購、固定資產、建設項目及合同管理等業務層面的經濟業務風險。實行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及內部授權審批控制措施,業務經辦、審核及審批職責相互分離,相互制約,相互監督。出納不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財務專用章由專人管理,個人名章由本人或授權人員保管。按規定項目和標准徵收非稅收入,按規定開具財政慧判清票據,做到收繳分離、票款一致,並及時足額上繳。嚴格執行政府采購、建設項目及合同控制等內控措施,確保內部控制制度規范有序運行。按《會計法》規定建立會計機構,配備具有相應資格和能力的會計人員,並實行關鍵崗位工作人員輪崗制度。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及時進行賬務處理、編制財務報告,確保財務信息真實、完整。
三、切實開展檢查,強化內控制度監督
認真開展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況專項檢查,才能保障內部控制制度得到嚴格、規范運行,並達到合理保證經濟活動合法法規、資金安全和有效使用、財務信息真實完整,有效防範舞弊和預防腐敗,提高公共服務的效率和效果。近兩年來,我局由社保基金監督科(內審)牽頭,規沖高劃財務科配合,開展對社保、就業和醫保等經辦機構進行內部審計、內控專項檢查及各項資金專項檢查;由局機關黨委牽頭,各科室配合開展廉政風險、崗位風險專項排查,確保良好的內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監督,切實防範內部控制運行風險。
同時,我局內部控制制度建設也存在制度更新不及時、執行力不到位和監督乏力等問題。今後,我局將適時關注各項內部控制制度改革動向,根據人社事業發展變化及相關財經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調整、完整我局內部控制工作規則、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確保各項業務工作得到有效控制、相互監督。同時,進一步加強預算管理,增強預算的科學性,使預算管理的約束力得到充分發揮,將內控意識和內控文化納入人社文化建設中,使貫徹執行內部控制制度成為每一位職工的自覺行動。另外,建議財政部門加大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培訓力度,定期開展、分批培訓,推動內控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促進各部門各項事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根據省社保局《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內部控制檢查評估工作的通知》(湘社險函71號)文件精神,按照組織機構、業務運行、基金財務、信息系統控制、內部控制的管理和監督等五個方面的具體要求,我局不斷細化內容,一一對比,詳細進行了自查,具體情況報告如下:
一、組織機構控制
一是在進一步建立健全隊伍管理各項規章制度的基礎上,機構職能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等方面進行了規范,明確業務經辦、基金財務、信息系統等內部控制活動全過程的崗位設置及其職責范圍。
二是各個股室之間的內部控制職責明確、業務信息傳遞、反饋、監控流程規范。各項待遇支付時,首先業務審核、分管領導復核,主要領導簽字,做到了各個環節互相監督制約。
三是多年來,通過思想政治教育、黨風廉政教育、業務培訓、學歷培訓、規范業務流程、優化崗位設置等措施,切實加強了社保經辦隊伍尤其是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和業務建設,有力地促進了領導班子及經辦人員整體素質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業務運行控制
一是社會保險登記、變更、注銷、年檢、養老保險待遇審核、待遇計算、基數核定、基數增減核定、補繳、繳費基數修改管理、欠費資料庫管理、帳戶管理、基金收入記賬與對賬管理、領取待遇資格認定、待遇支付、系統口令管理、系統軟體維護管理、信息網路安全管理、資料庫安全管理,稽核監督等主要崗位做到了各崗位之間分工明確,各負其責,相互制約。
二是積極推行政務公開,在我局“社保信息網”及公告欄上公開社保局服務工作內容和職責,辦事依據、辦事流程圖、收費項目及標准、辦理各項業務需提交的主要資料、違規違紀的投訴、追究辦法及咨詢電話等公諸社會,提高辦事的透明度。
三、各種人事、文書、業務、財務檔案及時留存、歸檔保管,做到建檔有規定、調檔有制度。原始檔案、資料由專人管理,單位或個人查閱檔案,須持介紹信或相應的證明。
三、基金財務控制
一是嚴格執行《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和《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和收支兩條線的管理規定,分別設立財政專戶、支出戶,地稅徵收的養老保險費及時撥付財政專戶,按月申請資金及時撥付到支出戶,確保足額發放。對存入銀行的沉澱或當期基金,按其存期照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城鄉居民儲蓄存款利率計算,所得利息並入了基金。
二是嚴格按照《社會
保險基金財務制度》和《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等有關規定,真實准確地核算和反映基金的收入、支出和結余。
三是基金的預算管理嚴格按《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規定的內容、方法和程序編制、審批、執行,在分析本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及測算下年度基金收支情況的基礎上,編制基金下年度收、支預算,做到了認真、科學、合理。
四是基金的決算報表由財政部、勞動保障部統一設計、統一布置,我們根據統一規定的報表格式、時間和要求編制年度決算報表,認真填制、審核,確保有關數據一致。
五是按照管理許可權、分級審核的原則,設立了原始資料審核、出納、記帳、憑證審核、登帳、會計資料歸檔、會計負責人等財務崗位。
四、信息系統控制
開展網路技術信息安全檢查,及時整改隱患。一是對本單位信息系統的帳戶、口令等進行了一次專門的清理檢查,並及時將軟體更新和升級,消除安全隱患。二是對全局計算機按型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重新統計備案,對所有接入區域網的設備進行了全面安全檢查,對發現有操作系統存在漏洞、防毒軟體配置不到位的計算機進行全面升級,確保網路安全。三是規范信息的採集、審核和發布流程,嚴格信息發布審核,確保所發布信息內容的准確性和真實性。
四是嚴格禁止辦公內網與互聯網相連,為了防止人為的或其它意外事件發生,使致信息系統的數據丟失,採取了異地備份等有效的措施,保證了各項基礎信息的安全。
五、內部控制的管理和監督
目前我局稽核審計配備2名專職稽核人員,每年按照市局任務要求及社會保險稽核審計程序,編制稽審工作計劃,對享受待遇人員組織實施稽核,通過查閱社會保險個人帳戶手冊、單位參保人員花名冊、繳費基數核定表、核實參保時間、繳費年限等情況,核查職工個人檔案和待遇資格條件證明原件,核實享受待遇標准,並不定期對各項業務進行抽查,及時反饋主要領導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
雖然我局經辦流程及程序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內部控制暫行辦法》及相關文件規定建立和制定,但有些環節還是存在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缺陷。
六、整改意見或建議
一是優化隊伍結構,推進機關效能建設。加強幹部培養、考核和監督,加大輪崗交流和競爭上崗力度。加強思想政治建設,轉變觀念、轉變職能、轉變作風,全面提升經辦隊伍的綜合素質和工作能力,構建學習型、服務型單位。
二是進一步規范網路管理工作制度。執行“誰主管誰負責、誰運
行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管理原則,對上網計算機嚴格把關,工作需要時連上網線,不用上網時物理隔離。內部電子文檔傳送,使用移動硬碟、u盤、軟盤等存儲介質完成,不能隨意使用電子郵箱、網上共享等手段。
三是實地稽核與專項稽核相結合,確保養老保險工作的平穩運行,防止基金流失。同時建立和完善內控制度,確保對各項業務、各個環節的全程監控。
在省、市局的關心和支持下,我局不斷加強機關建設的同時,著力構建社保內控體系建設,不斷完善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措施,形成了自我約束、自動預警、自行糾錯的機制,各項內控制度執行得力,監控有效,確保了各項社保業務的安全運行。現將有關工作開展情況向各位領導作如下匯報:
一、機關建設進一步加強
1、完善了各項管理制度。
近年來,我局黨政多次召開辦公會議,修訂並完善了《縣社保局經辦業務流程》、《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內部控制暫行辦法》、《請銷假制度》、《考勤制度》等行之有效的能改善我局職工工作行為、工作作風的管理制度。
2、配齊配強了局領導班子,班子建設和職工隊伍建設明顯增強。
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在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支持、幫助下,在今年9月,我局實行了局領導分工調整、中層幹部輪崗、個別工作崗位輪換等措施。使我局形成了講政治、講團結、顧大局、謀實事、求發展的團體,各項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社會形象得到了明顯提升。
3、強化政治理論學習。
我局黨政根據本局工作特點,年初就制訂了間周五下午職工進行政治和業務知識的學習計劃,系統學習了“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等一系列黨的最新理論成果。特別是十七大以來,我局為深入學習貫徹好黨的十七大會議精神,從強學習、講政治、促發展的高度出發,通過學報告原文、學相關文件、記學習筆記、看專題報道、談聯系實際、寫心得體會等多種形式組織學習,對十七大精神全方位進行宣傳,大力度貫徹落實,使全體幹部職工真正做到“真學、真懂、真信、活用”,真正用十七大的精神武裝頭腦,指導實踐。
4、扎實開展作風建設。
根據縣委、縣政府和縣勞動局黨組的部署和要求,我局通過深入剖析和反思,並採取召開座談會、聽取社會各方的意見等多種形式,認真查找了我局作風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剖析了問題產生的原因,明確了下一步努力的方向。一年來,我局黨政一班人帶領全局幹部職工講政治、講團結、顧大局、謀實事、求發展,各項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
5、切實開展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
根據上級的安排部署,為規范我局工作行為,增強依法行政和廉潔從政意識,我局通過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促進了我局規范行為、轉變作風、依法行政、廉潔高效,推動了我局職業道德建設,提高了我局的社會公信力,提高了工作效率,樹立了良好的社會形象。
6、窗口服務功能進一步完善
一是實行了社保基金銀行代收制。我局為確保社保基金安全入庫,防止和預防社保基金的非正常流失,解決參保職工特別是鄉鎮參保職工長途跋涉來我局續保的問題,我局充分利用銀行服務網路優勢,經請示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後,在今年8月,推行了縣農行各中心鎮12個營業所和縣城區3個營業網點實行基金銀行代收制,使參保職工能就近繳納社保費,為參保職工節約了往返的費用,極大地方便了參保職工,同時又為我局節約了人力資源,更好地保證了基金的安全。
二是成立了政策法規股,為前來我局的群眾提供了政策和業務咨詢的專門股室。
三是完善建立了參保人員休息廳和業務咨詢台,配備了空調、座椅、開水器等設施設備,同時訂閱了老年報刊和社會保險專用刊物等。
四是改進離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辦法,實行人性化管理,防止騙領、冒領養老金現象發生。特別是加強了鄉(鎮)勞動保障所這個平台建設,通過勞動保障所及時掌握退休人員的生存狀況,及時核減死亡人員,防止長期掛名騙取基本養老金。
二、內控定理明顯增強
(一)強化教育培訓,著力構建自律機制
人是影響內控制度實施效果的最關鍵因素。近年來,我局始終將加強社保職工思想教育作為完善內控管理的首要任務來抓。
一是建立健全了組織機構。成立了由局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的社保內控管理與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正副組長親自組織實施教育培訓工作,並隨時跟蹤督查貫徹落實情況,辦公室、審計股等工作機構具體負責社保內控教育素材、資料的搜集整理。
二是經常性開展警示教育活動。以全國、全省、全市范圍內的違規使用社保基金典型案例為教材,組織全體幹部職工共同分析,一起討論,深刻剖析問題形成原因,認真對照查找自身在內控管理方面的漏洞,從而到自我完善、警醒自已、提高免疫力、築牢拒腐防變思想大堤的目的.。
三是多層次開展業務技能培訓。將各項經辦業務的主要流程、風險環節、風險性和危害、防範風險的措施和辦法等,作為每周一次業務技能培訓的必備內容,由分管領導、股室負責人輪流授課,既提高了幹部職工的業務能力,又加強了內控制度建設,在幹部職工中樹立起風險觀念,增強了責任與防範意識。
四是高度重視職業道德教育。思想是行動的先導,只有具備了優良的職業道德和職業操守,才能增強社保職工有所為、有所不為的自律意識。我局始終將加強職業道德教育作為強化內部管理的切入點,要求全體幹部職工常懷律已之心,常思為民之舉,從而有效杜絕了經濟業務過程的差錯及舞弊行為,到了內強素質、外樹形象的目的。
(二)強化制度建設,著力構建防範機制
為了真正實現以健全的內控制度促進社保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的目標,近年來,我局將內部控制機製作為一種與實踐聯系十分緊密的管理手段,結合社會保險經辦業務的具體情況,確立了事前、事中、事後控制的內部控制體系,建立了一套真正符合業務發展和管理需要的內部控制制度,並通過認真組織實施,有效防範了各類風險,做到了制度管權、制度管人,按制度辦事,使經辦工作在有效的監督約束中健康運行。
一是健全了內部控制體系。制訂了《社保基金要情報告制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養老保險內部控制檢查工作實施方案》、《縣社會保險內部控制暫行辦法》,《業務審核審批制度》、《辦事公開制度》、《檔案資料保管制度》、《會計操作規程》、《內部管理制度》、《年度考核制度》、《內控檢查考評制度》等20多項規章制度。將內部控制貫穿於社會保險的全過程,全面規范各項業務行為,使各方面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形成一個互相補充、互相協調的內部控制體系。
二是實行了股室崗位責任制。本著科學、合理、相互制約的原則,按照各股室的職能職責將社保業務分解為社會保險統籌管理、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養老保險待遇管理、財務管理、社會保險稽核、社會保險信息管理、工傷保險待遇核發、生育保險待遇核發八大類業務,共細分成40個不同崗位,所有職能股室和崗位均建立了崗位責任制,真正將內控的觸角延伸、覆蓋至所有的股室和崗位,使每位職工對自己的崗位風險責任以及違規操作將承擔的相應處罰責任有了更加清醒地認識。
三是制訂了業務經辦內控制度。把經辦業務涉及的控制內容細化為45個風險管理點,並通過制訂和完善《縣社會保險業務規程》、《計算機區域網管理規章制度》、《財務制度》、《社會保險基金專用票管理制度》、《審計制度》、《職權分管控制制度》包括組織結構控制、授權批准控制、保險業務記錄控制等一系列業務內控制度和方法,有效地防範了各類風險,形成了制度健全、責權分明、運行有序的工作機制。
(三)強化監督檢查,著力構建內控機制
為確保各項內控制度執行有力,我局採取內部監督與社會監督、現場監控與非現場監控、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抽查相結合的辦法,切實加強了對各項社保業務的事前、事中、事後的監督檢查,從而使每項社保業務的辦理流程成為互相交叉、互相制約、互相檢查的內部控制過程。
一是實行崗位職責分離。任何一項業務不能由一個人單獨操作,必須由兩人以上來辦理,而且經辦人員只能在自己的職權范圍內作出處理,即每一項業務活動都必須經過具有互相制約關系的兩個或兩個以上股室的控制環節方能完成。同時,對單位股室之間、各經辦人之間不相容的崗位、職責相分離,各股室間實行業務交叉審核,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監督環節環環相扣,形成了相互監督的有效機制。如系統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都有明確的許可權,數據管理人員不從事審批和處理社保經辦業務,以保證信息系統僅用於授權的用途和只有經授權的人員才能操作信息系統。對參加工傷保險企業職工實名建卡建冊,實行一企一案一卷,並將參保職工的檔案信息錄入微機,由分管領導審核通過,審計股審計終結,實行四方共管。
二是堅持層層把關審核。如對工傷人員待遇的支付,由經辦人員進行待遇初審,股室負責人復核,分管領導復審,審計股審計通過,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後報請勞動保障部門終審才能支付待遇。對關鍵、基本信息的修改,實行了四維一體的修改聯動機制,即經辦人員對資料與微機相結合進行初步審核,分管領導確定通過,審計股復審,政策法規股終審有效的防止個人修改信息行為。在基金徵收專用票據的管理方面,對作廢票據實行財務、基金徵收、審計、統籌聯動機制,堅持四審原則,即對發現的作廢票據由基金徵收、財務、審計、統籌股室負責人共同審查簽字,基金徵收股填制“票據作廢清單”並說明作廢原因,經主要領導審核後加蓋“作廢”戳記並一式四聯交由審計股保管,杜絕了不收錢就記錄繳費現象發生。工傷參保實行體檢准入制度。此項工作是在勞動保障局的參與下,在全市率先推行的一項制度。讓參保職工到定點醫院進行體檢,使我局全面了解掌握參加工傷保險人員的健康狀況,有效控制了非工傷職業病冒領現象;
三是強化審計監督檢查。按照現行內控制度和業務經辦流程,用“一個標准、一把尺子、一個態度”,對重要的業務經辦環節設置風險點和監控點,將各項保險業務置於稽查核對控制制度之下。成立了由局長任組長、分管審計工作的副局長任副組長,審計股同志為成員的審計與稽核工作小組,由稽核人員定期不定期地對社保內控制度建設、內控機制運行效果、社保基金運營狀況、規定的工作職責和程序履行情況等實施監督檢查,並根據因果連環鏈進行稽查核對,如對繳費申報與審核、享受資格確認、補繳與緩繳審批等涉及基金收支的諸多環節,全過程進行控制。同時,適時對離崗人員辦理業務過程中所涉及的人員、環節是否按照內控制度程序進行內部審計,從而避免了差錯和舞弊行為的發生。
四是大力推行輪崗交流。在對業務、財務、信息系統管理等重要崗位合理設置,全面實行基金征繳、基礎數據錄入、個人帳戶管理、數據匯總統計、財務管理等專人負責、終身負責的基礎上,著力完善了定期輪崗制度,大力推行人員定期交流,不僅避免了一些人員因長期在一個崗位工作導致思想麻痹鬆懈並易滋生腐敗問題,而且通過輪崗交流,培養出一批工作創新意識強,能夠獨擋一面的復合型人材。
(四)強化服務手段,著力構建保障機制
社會保障工程是一項惠及千萬群眾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社保業務經辦機構是落實各項社保政策、直接面對廣大參保對象的窗口單位。因此,只有不斷豐富服務方式,完善服務手段,深化服務活動,才能在“眾目睽睽”的監督機制中實現最嚴格的內控管理。
一是著力打造“陽光社保”。將深入開展“一票征繳”一站式服務和“五統一”、“五零”服務活動作為“內控制度建設年”活動的重要內容,充分運用內部控制新的工作模式,發揮社保內控杠桿作用,在加強業務執行能力的同時,確定了“高標准起步,規范化運作,高效率運轉”的工作目標,通過狠抓優質高效快捷服務,不僅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證了參保職工的切身利益,而且自覺將各項社保業務工作置身於了最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之下。
二是大力推行“代收代發”。基金征管工作一直是社保工作中的重點和難點。為保證基金徵收完整和安全,有效制止違法違規行為,根據基金管理的新要求,我局擠出專項資金,先後委託縣農業銀行代收社保基金,委託郵政銀行發放退休費,參保人員可以根據其具體情況在家門口就可以繳費或領款,既方便了參保人員,又確保了基金入庫和發放安全;同時,在社保大廳安裝了“sds”刷卡機,新參保或者補繳社保費的可憑卡直接在我局刷卡繳費,使經辦人員不直接接觸現金,實現了“款在網上走,錢在線上流”。在方便辦事群眾、精減辦事環節的同時,切實加強了內部控制與管理,最大限度降低了風險,確保了基金運行安全。
三是強化計算機信息系統控制。利用計算機信息技術手段,通過設立許可權,建立社保機構內部控制系統,減少和消除人為控制因素,確保內部控制的有效實施。首先,立足內部控制制度建設,提升了計算機信息系統管理控制能力。利用計算機信息系統控制,在業務信息系統中加強內控功能實行流程式控制制,形成了社保業務“橫向分權,縱向監督”的二級稽核內控管理體系,從源頭上確保信息的真實性,實現了業務、權力的相互分離與相互制約,使內控監督檢查更加規范化和專業化,極大地優化了社保內部控制的軟環境;其次,建立和完善“金保工程”社會保險信息管理系統,實現申報登記、基金征繳、待遇支付、基金管理、社會化管理等各項業務環節之間的信息共享和流程銜接;第三,由於全縣參保對象類型眾多,情況特殊復雜,妥善保管好每一名參保職工的歷史檔案資料顯得尤其重要。為此,我局建立了綜合檔案室,確定了一名專職檔案管理員,專門負責收集和建立各類參保檔案資料,並實行參保人員一人一卷、一企一卷和一案一卷以及微機化管理,不僅方便了參保職工出生時間、參保時間、退休時間的查詢和退休待遇的計發,有效防範了單方對檔案信息資料的塗改和調換,確保了信息來源的真實性。
四是推行社保信息公開化。為了方便參保人員,我局在中國電信開通了電話語音查詢系統,根據語音提示操作就可以查詢自己的社保情況,在黨政網開通了社保政務服務公開信息,重大社保政策上網便可隨時了解,既讓參保人員節約了成本,節省了時間,同時,也大大增強了社保工作的透明度。
近年來,我縣盡管從完善制度、機制入手,多舉措不斷強化了社會保險內控建設,規范了業務操作流程,強化了稽核、監督、檢查,加強了事前預防,提高了機構整體抵抗風險的能力,形成了較為完善的內部防範、監督和控制體制,確保了社保基金平穩、安全運營,保障了社會保險各項待遇按時足額發放,促進了全縣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但是,由於受財力的影響,社保新軟體的運用、電子信息系統的開發和維護、數據輸出入等方面的控制功能明顯弱化,特別是由於“金保工程”相關的硬體設備、設施投入不到位,致使上下監督手段乏力,遠遠不能適應現代化、科學化內控管理的需要。這些,都有待在今後的工作中加以改進和完善。
以上工作不足之處還請各位領導批評指正,以便我局在今後的工作中多出成績,為構建和諧社會作出應有的貢獻。
⑶ 安徽養老保險補繳新政策2023年怎麼交
我國的社保是保護相關勞動者的合法利益,相關的勞動者因為各種原因社保斷交的。我國出台了新的政策,相關的勞動者根據上一年的平均工資補繳自己社保沒有繳納的部分就可以了。如果相關的勞動者超過了社保繳納的年齡,也可以提出申請進行補繳。⑷ 上海2019年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方案細則
上海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出台,從5月起上海市每年個人繳費分為500-3300元12檔,待遇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
市政府關於印發《上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的通知
滬府發〔2014〕30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上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現將《上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4月26日
上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全面推進覆蓋本市全體城鄉居民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指導原則)
按照全覆蓋、保基本、有彈性、可持續的方針,以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證可持續性為重點,建立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相銜接,與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相配套,充分發揮家庭養老等傳統保障方式的積極作用,更好保障參保城鄉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市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第四條(管理部門)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行政主管部門。
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殘聯、市農委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實施本辦法。
區縣政府應當做好本轄區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組織管理和實施工作。
第二章基金籌集
第五條(基金構成)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第六條(個人繳費)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應當按照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個人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2800元、3300元12個檔次。
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第七條(集體補助)
有條件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或由村集體經濟組織召開成員會議民主確定。鼓勵有條件的社區將集體補助納入社區公益事業資金籌資范圍。鼓勵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補助、資助金額不超過最高繳費檔次標准。
第八條(政府補貼)
政府對符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
區縣政府對本轄區戶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按照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2800元、3300元繳費標准,對應的繳費補貼標准為每年200元、250元、300元、350元、400元、425元、450元、475元、500元、525元、550元、575元。
區縣政府為本轄區戶籍的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代繳部分或全部的養老保險費。重度殘疾人的個人繳費標准按照每年1100元確定,其中,個人按照繳費標準的5%繳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代繳600元,其餘部分由區縣財政代繳。重度殘疾人中領取重殘無業人員生活補助人員,個人不繳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代繳600元,區縣財政代繳500元。具體辦法,由市殘聯和市財政局等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第九條(標准調整)
個人繳費標准和繳費補貼標準的調整,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市財政局依據本市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等情況提出意見,報市政府批准後公布實施。
第十條(建立個人賬戶)
本市為每個參保人員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區縣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集體補助及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的繳費資助,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按國家規定計息。
第三章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一條(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本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制度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居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且未領取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繳費,自本辦法實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距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不足年份應當逐年繳費,也允許補繳,補繳後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距規定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當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第十二條(待遇構成)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支付終身。
第十三條(基礎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540元(含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累計繳費超過15年的參保人員,每超過1年,其基礎養老金增加10元。
基礎養老金由市財政(含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和區縣財政按照30%和70%的比例分擔。其中,區縣財政對本轄區戶籍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承擔相應的基礎養老金。
第十四條(待遇調整)
本市建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根據全國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調整以及本市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
第十五條(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參保人死亡,其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第十六條(喪葬補助金)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死亡的,從次月起停止支付養老金,其家屬可以領取標准為3600元的喪葬補助金。
喪葬補助金所需資金,由市財政和區縣財政按照30%和70%的比例分擔。其中,區縣財政對本轄區戶籍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承擔相應的喪葬補助金。
喪葬補助金標準的調整,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市財政局依據本市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提出意見,報市政府批准後公布實施。
第十七條(資格認證)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每年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進行核對;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開展工作,在行政村(社區)范圍內對參保人員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並與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等領取記錄進行比對,確保不重、不漏、不錯。
第四章轉移接續與制度銜接
第十八條(制度內轉移接續)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在繳費期間戶籍遷移,需要跨省市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的,可以在遷入地申請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一次性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並按照遷入地規定,繼續參保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已經按照規定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無論戶籍是否遷移,其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
第十九條(相關制度銜接)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制度、優撫安置、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農村五保供養等社會保障制度以及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的銜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被征地人員、非因工死亡職工遺屬、精減退職回鄉老職工配偶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辦法,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新老制度銜接)
建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後,新農保制度中原參加過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人員、原享受老年農民養老金補貼人員,以及城居保制度中原享受城鎮老年居民養老保障待遇人員,按照「鎖定人群、待遇平穩過渡」原則處理。
(一)新農保制度中原參加過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按照規定可以領取的過渡性養老金繼續享受,所需資金由新農保基金中的「原統籌基金」承擔,使用完畢後由區縣財政繼續承擔。
(二)新農保制度中原享受老年農民養老金補貼人員按照規定領取的過渡性養老金補貼繼續享受,所需資金由區縣財政承擔。
(三)城居保制度中原享受城鎮老年居民養老保障待遇人員按照規定領取的高於基礎養老金的100元繼續享受,所需資金由市財政和區縣財政按照30%和70%的比例分擔。
第五章基金管理
第二十一條(基金管理和運營)
將新農保基金和城居保基金合並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實行市級管理。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納入市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獨立核算,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擠占挪用、虛報冒領。
市財政和區縣財政承擔的資金納入各級財政預算,並由市財政和區縣財政分項目撥付至市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按照國家統一規定投資運營,實現保值增值。
建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財務會計制度。具體辦法由市財政局會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條(基金監督)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履行基金監管職責,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監督制度,對基金的籌集、上解、劃撥、發放、存儲、管理等進行監控和檢查,並按照規定披露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財政部門、審計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對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情況實施監督。積極探索有村(居)民代表參加的社會監督的有效方式,做到基金公開透明、制度在陽光下運行。
對虛報冒領、擠占挪用、貪污浪費等違紀違法行為,有關部門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六章經辦管理服務與信息化建設
第二十三條(經辦機構)
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工作由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負責管理,區縣政府確定本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具體承辦,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中心具體受理。
第二十四條(經辦管理服務)
區縣政府應當加強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能力建設,科學整合現有公共服務資源和社會保險經辦管理資源,充實加強基層經辦力量,做到精確管理、便捷服務;注重運用現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為經辦機構提供必要的工作場地、設施設備、經費保障。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加強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人員專業培訓,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建立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認真記錄城鄉居民參保繳費和領取待遇情況,建立參保檔案,並按照規定妥善保存。
第二十五條(工作經費)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不得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中開支。
第二十六條(信息化建設)
建立市級集中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信息管理系統,納入社會保障信息管理系統(「金保工程」)建設,並與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息資源共享,將信息網路向基層延伸,實現市、區縣、鄉鎮(街道)、社區實時聯網,有條件的區縣可以延伸到行政村,方便城鄉居民參保繳費、待遇領取和參保信息查詢。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實施細則)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等部門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八條(施行期限)
本辦法自5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4月30日。本市其他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照本辦法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指導意見的實施意見》(滬府發〔2010〕39號)、《上海市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指導意見的實施意見》(滬府發〔2011〕88號)同時廢止。
⑸ 農村養老保險有什麼新政策
2011年10月15日國家出台了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為廣大群眾帶來更大的社會福利,以下是該新政策的主要內容:
一、基本原則
新農保工作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逐步解決農村居民老有所養問題。新農保試點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一是從農村實際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標准和待遇標准要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二是個人(家庭)、集體、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三是政府主導和農民自願相結合,引導農村居民普遍參保;四是中央確定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訂具體辦法,對參保居民實行屬地管理。
二、任務目標
探索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新農保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農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試點覆蓋面為全國10%的縣(市、區、旗),以後逐步擴大試點,在全國普遍實施,2020年之前基本實現對農村適齡居民的全覆蓋。
三、參保范圍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新農保。
四、基金籌集
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一)個人繳費。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三)政府補貼。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地方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准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五、建立個人賬戶
國家為每個新農保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的資助,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目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六、養老金待遇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對於長期繳費的農村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七、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要引導中青年農民積極參保、長期繳費,長繳多得。具體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規定。
八、待遇調整
國家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全國新農保基礎養老金的最低標准。
九、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新農保基金財務會計制度。新農保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核算,按有關規定實現保值增值。試點階段,新農保基金暫實行縣級管理,隨著試點擴大和推開,逐步提高管理層次;有條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實行省級管理。
十、基金監督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新農保基金的監管職責,制定完善新農保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規范業務程序,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對基金的籌集、上解、劃撥、發放進行監控和定期檢查,並定期披露新農保基金籌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開透明,加強社會監督。財政、監察、審計部門按各自職責實施監督,嚴禁擠占挪用,確保基金安全。試點地區新農保經辦機構和村民委員會每年在行政村范圍內對村內參保人繳費和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十一、經辦管理服務
開展新農保試點的地區,要認真記錄農村居民參保繳費和領取待遇情況,建立參保檔案,長期妥善保存;建立全國統一的新農保信息管理系統,納入社會保障信息管理系統(「金保工程」)建設,並與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息資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會保障卡,方便參保人持卡繳費、領取待遇和查詢本人參保信息。試點地區要按照精簡效能原則,整合現有農村社會服務資源,加強新農保經辦能力建設,運用現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新農保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不得從新農保基金中開支。
十二、相關制度銜接
原來已開展以個人繳費為主、完全個人賬戶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稱老農保)的地區,要在妥善處理老農保基金債權問題的基礎上,做好與新農保制度銜接。在新農保試點地區,凡已參加了老農保、年滿60周歲且已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參保人,可直接享受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對已參加老農保、未滿60周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應將老農保個人賬戶資金並入新農保個人賬戶,按新農保的繳費標准繼續繳費,待符合規定條件時享受相應待遇。
新農保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其他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制定。要妥善做好新農保制度與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農村五保供養、社會優撫、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工作,具體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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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單位內控風險排查整改報告
【 #報告# 導語】單位內部控制,是指單位為實現控制目標,通過制定製度、實施措施和執行程序,對經濟活動的風險進行防範和管控。以下是 考 網整理的單位內控風險排查整改報告,歡迎閱讀!【篇一】單位內控風險排查整改報告
一、努力學習,全面提高自身綜合素質
學兆拍襲習是永恆的主題,具備良好的政治和業務素質是做好財務工作的必要條件,也是作為一名合格共產黨員的基本前提。一年來,我不斷加強政治理論和方針政策的'學習,通過參加學習活動和堅持自學等多種形式,認真學習了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尤其是深入學習領會了黨的「xx大」精神,用理論知識武裝頭腦,指導各項工作。同時,重點學習了財務工作相關規定,自覺按照國家政策和程序辦事。努力鑽研業務知識,積極參加部門組織的各種業務技能培訓,充分利用業余時間,加強財務知識學習,保障了財務知識不斷更新,工作水平有效提高。
二、嚴格履職,扎實做好本職工作族兄
一年來,我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自覺服從組織和領導安排,腳踏實地、忠於職守、盡職盡責,按時、保質保量的完成了本職工作,合理合法的處理了相關財會業務。
一是認真做好財務報賬工作。工作中,我本著客觀、嚴謹、細致的原則,嚴格執行財務紀律,按照財務報賬制度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要求進行財務報賬。在審核原始憑證時,對不真實、不合規、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敢於指出,不予報銷;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經辦人員更正、補充。通過認真的審核和監督,保證了會計憑證手續齊備、規范合法,確保了我所會計信息的真實、合法、准確、完整。同時,定期向領導匯報財會業務執行情況,積極協調財務室與其他科室關系,認真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任務。
二是有效加強日常財務收支管理。在校期間,本人系統全面的學習了財務知識,工作中做到了學以致用。一年來,我能積極主動的完成各月記賬、結賬和賬務處理工作,准確無誤的填報月度、季度、年終各類統計報表,並按時報送。較好的完成了往來銀行間業務、稅務申報與繳納及其他各類日常費用的繳納工作。在完成本職工作之餘,積極參與工作。
三、存在的問題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總結一年來的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仍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
一是工作開展多,經驗總結少,導致效率低下,事倍功半現象時有發生。我將虛心學習周圍同事先進的工作經驗,勤於思考、加強總結、提高效率,以便更好的開展工作。
二是日常事務性工作多,深入學習研究財務相關管理辦法及工作制度少,工作有廣度,沒深度。今後的工作中,我將更加嚴格要求自己,進一步加強業務知識學習,努力提高工作水平,以對工作高度負責的態度,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發奮努力,力爭更好地完成各項目標任務,不辜負領導和同志們對我的期望。
【篇二】單位內控風險排查整改報告
一、加強學習,注重提升個人修養
一是通過雜志報刊、電腦網路和電視新聞等媒體,認真學習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深入學習領會黨的xx大、xx屆xx全會精神,努力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不斷提高了政治理論水平。加強政治思想和品德修養。
二是認真學習財經、廉政方面的各項規定,自覺按照國家的財經政策和程序辦事。
三是努力鑽研業務知識,積極參加相關部門組織的各種業務技能的培訓,嚴格按照***同志提出的「勤於學習、善於創造賀空、樂於奉獻」的要求,堅持「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始終把耐得平淡、捨得付出、默默無聞作為自己的准則;始終把增強服務意識作為一切工作的基礎;始終把工作放在嚴謹、細致、扎實、求實上,腳踏實地工作。
四是不斷改進學習方法,講求學習效果,「在工作中學習,在學習中工作」,堅持學以致用,注重融會貫通,理論聯系實際,用新的知識、新的思維和新的啟示,鞏固和豐富綜合知識、讓知識伴隨年齡增長,使自身綜合能力不斷得到提高。
二、嚴格履行崗位職責,扎實做好本職工作
一年來,本人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事業心,自覺服從組織和領導的安排,努力做好各項工作,較好地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由於財會工作繁事、雜事多,其工作都具有事務性和突發性的特點,因此結合具體情況,按時間性,全年的工作一季度,完成年財務決算收尾工作,辦好相關事宜,辦理事業年檢。認真總結去年的財務工作,並為年訂下了財務工作設想。對各類會計檔案,進行了分類、裝訂、歸檔。對財務專用軟體進行了清理、殺毒和備份。完成年新增固定資產的建賬、建卡、年檢工作;二季度,按照財務制度及預算收支科目建立年新賬,處理日常發生的經濟業務。按工資報表要求建立工資統計賬目,以便於分項目統計,准時向主管部門報送財務、統計月報季報;充分發揮了會計核算、監督職能。及時向相關單位、站領導提供相關信息、資料,以便正確決策。主動與局計財科及時保持聯系,提出用款申請計劃,以達到資金的正常周轉。在對外付款方面,嚴格把關,嚴格執行和遵守國家財經制度,賬務做到日清月結、賬實相符、賬賬相符。辦理行政事業性收費年度審驗,為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及時報送「收費項目、標准、依據、金額」、等自查清理情況表,報送上半年醫保軟盤、按醫保規定繳納上半年保費、三季度,根據甘人財號文精神的要求,用近一個月時間對年以來的賬目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某省省會計管理條例》進行對照自查,完善了財務手續,寫出了自查情況、經驗體會、內部控制度建設情況及會計制度執行情況,進一步規范了會計行為。辦理職工增資事項。四季度,為審核認定免交殘疾金報送了勞資表、殘廢證、工資領取單。申報繳納合同工養老保險、失業保險,下半年醫保,住房公積。按規定錄報財政供養人員信息。辦理人事工資審核等。
三、勤勤懇懇做好後勤服務
【篇三】單位內控風險排查整改報告
在組織機構控制方面,目前我局下設統籌股、基金管理股、審核股、辦公室四個股室,通過制度建設做為組織機構控制的基礎,對每個工作人員的職責進行了明確;建立了財務管理、檔案管理、信息管理等制度,對每項業務的崗位職責進行了明確;建立了《業務辦理流程》,對各項醫保業務的操作規程進行了明確;建立了辦理制度,做到業務辦結,權責關系明確;嚴格實施授權管理,按照規定分配許可權,信息系統管理明確;落實崗位責任制度,責任到人,職工之間相互監督、秉公辦事,同時不定期開展崗位輪換,既熟悉了各崗位的'業務,又避免了一個人長期在一個崗位工作帶來的弊端。通過各項制度的建立、執行,做到了有章可循,為內部控制的整體打下堅實的基礎。
二、業務運行控制情況
在業務運行控制方面,注重突出醫療保險關系建立和保險待遇享受中的牽制、制約關系,按照醫療保險政策相關規定,制定了職工醫保、居民醫保的參保繳費、待遇享受相關制度,明確管理,嚴格繳費基數,加強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嚴格待遇報銷支付,實行崗位控制。同時,認真學習整理上級部門關於業務規范管理方面的文件或操作步驟,加強業務知識學習和交流,嚴格操作規范,實行程序控制,各項業務辦理流程均按上級要求的規定執行。
三、基金財務控制情況
在醫保基金管理過程中,我們自始至終注意思想建設,認真嚴格執行各項政策及規章制度,並不斷完善各項制度和監督機制,按照醫保基金的管理政策,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會計人員依據合法、有效的會計憑證進行財務記錄,會計記錄按照規定的要素完整准確地反映各項業務活動,會計報表由會計人員獨立編制,會計檔案按照要求及時整理歸檔,印章管理符合要求,基金賬戶開設符合規定,做到帳帳、帳表、帳單相符,會計核算沒有出現違規操作現象,會計科目設置符合財務會記制度要求。
四、信息系統控制情況
醫保信息系統網路是整個醫療保險工作的基礎,計算機網路能否安全有效的運行是醫保工作的關鍵。為了確保醫保信息網路安全平穩運行這一目標,我們加強網路制度化建設,建立了相應的規章制度,對醫療保險網路信息系統操、管理和操作人員的許可權進行了具體規范,確保專人負責具體業務,落實了包括許可權管理、密碼保密等信息安全的保障措施。
五、內部控制的管理與監督
我局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建立內部控制制度,經常不定期的圍繞基金收支、管理、監督的各個環節。深入查找問題,檢查醫保基金監管政策法規執行情況,內控制度是否健全,管理是否規范,有無違規操作甚至侵害基金等各方面問題,對於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進一步提高維護基金安全的自覺性,從源頭上防範風險。
六、存在的問題
(一)對內控制度建設的重要性認識不夠,認為建立了規章制度,就是建立了內控制度,忽視了內控制度是一種業務運作過程中環環相扣的動態監督自律機制。
(二)內控制度建設滯後,內控體系不夠完善。自實施內部規范管理以來,我局著重各項業務制度建設,沒有將內部制度建設很好地過渡到內部控制建設上來,個別制度雖然建立了,但對系列業務業務流程缺乏牽制、制約關系,個別制度存在牽制、制約關系,卻沒有隨著業務發展而及時更新,而且,沒有形成一套整體職責許可權相互制約、運作有序的內控體系,缺乏有力的整體監控。
七、下步工作打算
我們將繼續按照《通知》的要求和步驟,以這次檢查為契機,針對內部控制的各個方面採取強有力的措施,在認真做好整改工作的同時,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把工作抓出成效,確保我縣醫療保險事業的健康平穩運行。
(一)優化隊伍結構,推進機關效能建設。加強幹部培養、考核和監督,加大輪崗交流和競爭上崗力度。加強思想政治建設,轉變觀念、轉變職能、轉變作風,全面提升經辦隊伍的綜合素質和工作能力,構建學習型、服務型單位。
(二)進一步認識內控機制建設的重要性。在醫療保險事業不斷改革的形勢下,既要重視業務發展,又要重視依法行政,既要重視規范管理,又要重視責任追究,認真推行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內控機制。
(三)進一步規范網路管理工作制度。執行「誰主管誰負責、誰運行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管理原則,對上網計算機嚴格把關。
(四)實地稽核與專項稽核相結合,確保醫療保險工作的平穩運行,防止基金流失。同時建立和完善內控制度,確保對各項業務、各個環節的全程監控。
(五)嚴格醫保定點醫院、定點葯店的醫療行為規范管理,完善結算辦法,不斷加大醫療核查力度,採取不定期、不定時方式對各定點醫院、定點葯店實施監控,對有違反醫保政策規定的定點單位,嚴格按協議規定處理。
(六)不斷加強醫保經辦機構內控體系建設,建立內控督查部門,對內控制度執行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監督檢查。通過優化業務流程,依靠流程之間的相互牽制和加強內部稽核等,對各項業務、各個環節進行全過程監督,做到事前有防範、事中有控制、事後有監督,進而完善制度體系,達到在制度上確保經辦業務的真實性和醫保基金支付的安全性。
【篇四】單位內控風險排查整改報告
一、加強組織領導
局黨組把深化廉政風險防控管理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與城管執法、市容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加強組織領導。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及時成立了局黨組書記、局長為組長的廉政風險防控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局紀檢組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迅速召開了局黨組會,學習傳達省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指導協調小組《關於開展全省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實施方案》(皖廉防發[2019]1號)以及市委辦公室《關於開展全市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實施方案》(慶辦發[2019]7號)精神,明確提出「五個務必」要求,即在思想認識上,務必高度重視,不要等閑視之;在風險排查上,務必深入細致,不要敷衍了事;在風險防範上,務必警鍾長鳴,不要麻痹大意;在管理控制上,務必完善機制,不要淺嘗輒止;在督查考核上,務必講求實效,不要流於形式。引導幹部職工牢固樹立「有崗位就有風險」的意識,進一步增強拒腐防變的主動性和堅定性。研究制定了《安慶市城管執法局(市容管理局)廉政風險防控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分析部署階段任務,指導督查工作進展,協調解決突出問題,確保廉政風險防控管理工作落到實處。5月25日,我局召開了廉政風險防控管理工作動員會,局紀檢組長主持會議,學習了全市實施方案,宣讀了我局實施方案,局長、黨組書記對我局開展廉政風險防控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
二、認真編制職權目錄和內、外部權力流程圖
認真編制「一目錄兩流程圖」,明確職權,規范流程,確保權力公開透明運行。一是抓好「職權目錄」編制。對照法律法規和機構「三定」方案,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根據「職權法定、權責一致」的要求,全面清理權力事項,清晰底數,梳理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徵收、行政許可等權力的外部運行和幹部任免、工程項目建設、財務報銷、公務接待、公務用車等權力的內部運行,分類登記,編制完成了職權總目錄及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許可等權力外部運行和幹部任免、財務管理、公務用車等權力內部運行分目錄的編制工作,並明確了各項職權的名稱、內容、實施依據、承辦人員、承辦科室、分管領導,切實做到了准確、完整、規范。二是抓好「權力運行外部流程圖」和「權力運行內部流程圖」繪制。按照「程序法定、流程簡便」的要求,對每一項職權,明確辦理主體、依據、程序、監督渠道以及辦理事項所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編制了相應的行政權力外部運行工作流程圖。同時,對職權在單位內部運行的各個環節、責任主體、辦理時限等進行規范,編制了相應的行政權力運行內部流程圖。目前,我局職權目錄及運行流程圖已經局黨組審核確認,並報市廉政風險防控管理試點工作辦公室備案,待審定後將通過城管網站、城管宣傳欄和新聞媒體等向社會公開,主動接受監督。
三、全方位查找風險點
查找風險點是防範的基礎和前提。以工作崗位為點,以各部門工作為線,以全局工作為塊,開展地毯式排查,著力實現風險排查全覆蓋無縫隙。一是注重分層查找。突出規范權力運行,分領導崗位、中層崗位「兩個層次」,局領導班子帶頭查找權力及風險點,科級幹部做好本部門及個人風險點查找工作,幹部職工根據各自工作職能進行查找,確保風險點定性有據,定量科學。二是注重分類查找。結合工作特點,針對城管行政執法、市容行政審批、人財物管理等重要崗位,從思想道德、崗位職責、體制機制、外部環境等方面對潛在的廉政風險進行認真查找,分析細化風險內容和表現形式。三是注重全面查找。採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和內外結合的方式,通過自己找、領導提、群眾幫、集體定和舉報投訴、財務審計、執法檢查、幹部考核、問卷調查等多種形式,查找廉政風險點,確保查准找全。目前,正按照要求,根據權力大小、權力行使的的概率等內容,通過集體研究評估,劃定風險等級,研究確定每個崗位的防控措施。
四、推進多層次的制度建設
圍繞權力運行的「關節點」,內部管理的「薄弱點」,問題易發的「風險點」,建立健全相關防控措施和制度規范。一是推進制度建設。對現有制度進行全面系統的清理和審查,認真做好「立、改、廢」工作,進一步完善「以制度管人管事、以制度規范權力運行」的管理方式,努力構建城管廉政風險防控長效機制的基本構架。二是推進分權制衡。對權力進行科學分解和配置,行政許可事項實行市政務中心市容窗口承接與辦理分離,城管行政處罰、強制事項實行調查、決定和執行分離,「三重一大」堅持集體研究,民主決策,逐步建立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三是推進監督約束。完善風險監測、預警糾錯等機制,通過自我對照檢查、組織監管、社會監督等,及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落實整改,築牢前期預防、中期監控和後期處置三道防線。如在行政許可風險防控方面,向社會公開辦事時限、辦事程序、收費標准,主動接受監督;在行政處罰風險防控方面,認真落實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則及標准,完善行政處罰案件集體復核、聽證審查、集體審議和案件三級審核制度,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在人財務管理風險防控方面,制定領導幹部外出備案制度,完善財務管理制度,認真落實述職述廉、民主評議、責任追究等制度。四是推進政務公開。認真落實信息公開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發布網路,確保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篇五】單位內控風險排查整改報告
一是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為切實做好廉政風險防控工作,促進幹部廉潔從政,推進懲治體系建設,確保各項防範措施落到實處,我局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日常運作、檢查分析等各項工作。制定出台了《xx民政局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實施方案》,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將風險防控工作納入全州民政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目標,層層簽訂責任書,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二是積極動員,提高認識。組織召開由全局幹部職工和下屬單位負責人參加的動員會,學習傳達上級關於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文件精神及《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試行)》、《中央政治局關於改進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雲南省委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十項規定》等,局長在動員會上要求全局幹部職工要深刻領會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意義,要認真落實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各項措施,准確界定風險點,切實築牢前期預防、中期監控、後期處置三道防線,認真抓好計劃、執行、考核、修正四個環節,確保工作取得實效。通過學習,使大家認識到開展廉政風險排查、建立防控機制是融教育、制度、監督於一體,能從源頭上有效防控廉政風險的新機制,從而做到人人主動參與,人人提高認識。
二、夯實工作基礎,提升廉政防控水平
(一)查找崗位風險,構建防控網路。一是查找廉政風險源。查找廉政風險點是有效防範風險的前提。採取自己找、同事幫、領導提、組織審的工作方法,對領導崗位,重點查找在重大事項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防控風險點。中層崗位,重點針對審批、執法、管理等環節查找在行使行政審批權、執法權、內部管理權過程中存在的廉政風險點。直接承辦人,主要對照崗位職責與業務分工、關鍵環節、工作制度,查找在履行職責、執行制度、管理人財物過程中存在的廉政風險點納入風險點查找范圍。二是查找風險點。重點查找個人崗位風險、科室風險,分別填寫個人、科室《廉政風險防控登記表》。三是評定風險等級。針對查找出的廉政風險點,按照危害程度和發生頻率等進行分析評估,確定不同的風險等級。對已自查出的各類風險,經局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把關後,予以公示備案。共核定內部機構廉政風險點24個,個人崗位廉政風險點53個,保證了廉政風險的查全、查深、查透、查准。同時按照權力、崗位的風險因素、發案頻率與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社會影響等,將廉政風險劃分為「高」、「中」「低」三個等級,其中內部機構高級風險點9個,中級風險點13個,低級風險點2個;個人崗位高級風險點16個,中級風險點27個,低級風險點10個。
(二)規范權力運行流程,進行「流程再造」。針對民政工作面寬、點散、事雜的特點,按照「誰行使、誰清理」的原則,對領導班子成員、各科室科長和直接承辦人在內的崗位進行了全員清理,確保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按照職務崗位、業務崗位、內部管理崗位重新規范了崗位職責,對民政業務每個工作環節加以修定完善。在全面清理權力項目的基礎上,按照形式簡潔、操作簡便」為標准,以「規范運行、提升效能」為目標,繪制了11個權力運行流程圖,進行「流程再造」,進一步明確職權名稱、內容、辦理時限和法律依據,促使權力更加明晰、流程更加優化、監督更加到位、管理更加規范。
(三)健全制度,完善反腐倡廉規章。推進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制度是保障。先後建立健全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重要情況通報和報告、重大決策徵求意見等各項制度,建立決策失誤責任追究制度。落實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原則,完善內部監督約束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落實民主生活會制度;完善領導幹部述廉、目標考核制度;完善並嚴格執行領導幹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完善黨內民主集中制度,重大事項堅持黨內協商,共同決策;健全完善黨內情況通報、情況反映和重大決策徵求意見等制度,逐步推進財務、采購等各項政務黨務公開。真正形成用制度管權,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機制。
(四)全方位防控,實行動態管理。在全面清權查險的基礎上,根據廉政風險的危害程度、形成原因等,制定了130條防控措施,並藉助內部管控、全面公示和社會監督三個平台建立全方位的防控網路。在工作中,注重構築三道防線,實現動態管理。一是落實前期預防,就是針對黨員幹部日常生活中可能出現的各類風險,從加強黨性修養、思想道德建設和制度機制層面主動做好防範,限度地從源頭上排除可能發生不廉潔問題的隱患,增強其廉潔自律的主動性和監督制約機制的有效性。二是落實事中監控,就是結合崗位廉政教育,運用內部監控、信息預警等形式及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實現事中控制。三是做好事後處置,就是對有明顯表現的個人及時進行糾錯和提醒;對有輕微違紀行為,群眾有較大反映的,採取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整改等方式,進行超前防範和動態監督;對整改不力,群眾仍有反映的,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追究,努力做到沒有問題早預防,有了問題早發現,發現問題早糾正,嚴重問題早查處。
三、積極防控、注重效果,努力提升部門新形象
(一)增強了廉政風險防控意識。在崗位廉政風險防控體系建設中,局機關幹部職工經過學習動員、相互討論、崗位查找、措施制定,進一步提高了對各自工作崗位重要性的認識,通過正反典型教育、廉政文化教育等多種形式的教育,進一步明確了自己的許可權和職責,牢固樹立了有崗位就有職責,有職責就有權力,有權力就有風險的觀念,增強了風險意識和廉政意識。
(二)規范了內部防控措施。廉政風險排查是對各崗位人員職責履行的督查,根據各崗位人員的工作內容、任務和責任,結合有關規定,接受領導和社會監督。通過全面清權、科學分權、公開「曬」權和民主評權等防控措施,進一步簡化了行政審批環節,提升了為民辦事效率。通過搭建內部管控、全面公示和社會監督三個平台,統籌利用民主評議黨風、政風、行風的監督效應和整體社會輿論等監督資源,形成了有效的監督機制,督促廣大黨員幹部正確、健康、有效地履行職責,遠離風險。通過開展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有力推動了各項權力的規范、公開和高效運行,使廣大黨員幹部的服務意識明顯增強,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明顯提高,工作作風明顯好轉,機關效能建設水平進一步提升。
⑺ 養老保險基金管理面臨的問題及對策
為促進養老保險政策的落實,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老有所養,提高基金使用績效。近年來,審計署、省審計廳、市縣審計局高度重視養老保險基金審計,不斷加大審計力度。筆者結合養老保險基金審計過程中發現的一些問題,同時提出幾點建議。
一、審計監督取得成效
(一)國家養老保險政策進一步落實。審計機關重點關注了養老保險制度運行現狀、養老保險制度和政策執行、養老保險資金籌集、管理和使用以及業務管理等方面,從制度上揭示了管理使用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分析了問題產生的原因,發現了現行管理制度存在的薄弱環節。
(二)養老保險基金管理進一步規范。審計重點對死亡冒領養老保險待遇、服刑人員違規領取養老保險待遇、重復領取養老保險待遇、同時領取企業職工退休養老金與失業保險金、基金賬務處理不規范,養老保險基金少計利息收入,審核機制執行不到位,內部稽核未充分發揮作用,業務數據、基礎信息不準確、信息系統分割、不共享等問題進行了反映。從加強管理角度對基金使用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研究,提出建議,促進主管部門及經辦機構健全內控制度和審核機制,推動了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
(三)改善民生能力進一步增強。審計重點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低、存在重復參保繳費、企業及機關事業單位欠繳養老保險費等問題進行了反映,推動出台和落實了相關制度、促進了養老保險主管部門及經辦機構規范服務,有效維護了基金安全。
(四)成果運用水平進一步提升。針對審計發現的典型性、突出性問題,形成審計專報被地方黨政主要領導批示,推動出台了《關於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管理的通知》《關於加強和規范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經辦風險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等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二、當前養老保險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基礎數據質量較差。由於部分業務經辦人員責任心不強、業務水平與思想素質有待提升,導致記錄、上傳的數據不完整、不及時、不準確,財務數據與業務數據不一致,業務數據、基礎信息不準確,身份信息錯誤混亂,不利於養老保險主管部門及經辦部門的日常管理,大大降低了大數據審計的質量和效率,加大了查深查透部分問題的難度。
(二)共享機制未建立。一是部門之間信息不共享。由於社保機構信息系統均未與醫療保險、公安、法院、民政、稅務、工商、房管及住房公積金等外部數據建立信息交換及共享機制,社保機構相互之間也未建立信息交換及共享;部門之間信息孤立,養老保險經辦機構不能及時獲取死亡人員信息,導致繼續給死亡人員發放養老保險待遇,未及時清退已死亡人員賬戶余額。二是各地區信息不共享。由於目前全國全省養老保險系統相互獨立,信息不共享,無法全面查實重復參保、重復領取養老金待遇、服刑人員違規領取養老金待遇等問題。
(三)養老保險政策宣傳不到位。部分參保人員對養老保險政策不了解,如在戶籍地繳納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又同時在務工所在地單位繳納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導致出現重復參保繳費的問題,經抽查發現,這種現象較為普遍。
(四)監管審核機制未完善。養老保險基金政策性強、資金量大、覆蓋面廣、社會關注度高,監管難度相對較大,基金監管工作任務繁重、矛盾相對突出。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後,人員居住分散在全國各地,調查難度增加,准確率不高。制度執行力度不夠,養老保險主管部門及經辦機構未按照相關法規及內控制度要求對在職死亡退費、待遇支付、在職轉退休等實行事前、事中監督管理,加之經辦機構人手較少,平時極少開展日常檢查和專項檢查,只對違規發放、死亡冒領等疑點數據進行核實,事後核查追回。
三、原因分析
一是部門之間缺乏溝通交流,工作銜接不到位,各自為政,存在各自打掃「門前雪」的思想,相關部門信息未共享及交換,缺少一個牽頭單位,缺乏一個必要的工作連接機制,社保、居保、法院、檢察院、人社、就業等各相關部門數據未及時關聯比對,導致重復參保繳費、重復領取、死亡冒領、服刑人員違規領取等問題的發生。
二是管理機制不完善,內控年審制度有待加強,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多面廣,年審工作由鄉鎮勞動保障所負責,由於每年鄉鎮業務人員在年審時沒有逐一認真核實,造成死亡冒領數據較多,涉及金額較大。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由於現行制度未進行年審,退休後人員分布范圍廣,退休金由社保局發放,死亡後一次性撫恤金、喪葬費由人社局審批,財政局按原渠道發放至退休人員原工作單位,導致火葬、特別是土葬人員死亡冒領現象存在。
三是徵收力度不力,未做到應保盡保,還存在選擇性參保問題;部分幹部業務素質不高,能力有待提升,工作人員未履職盡責,年審走了過場,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年年審,年年有冒領問題。
四是養老保險政策宣傳不到位,廣大人民群眾社會保障意識不強,老百姓只要認為錢進了自已「腰包」,不管合不合法,違規與否,主觀上不願退還,財經紀律法規意識欠缺。
四、解決當前現實問題的對策建議
(一)針對以上問題,建議由養老保險主管部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對該地區養老保險基金管理使用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一次全面清理排查,確保問題及時整改到位,並舉一反三,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二)建議部門之間加強工作銜接,確保信息互通共享。建議由人社部門牽頭制定相應管理辦法,進一步健全工作機制,加大與醫保、民政、法院、公安、檢察院、殯儀館、工商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和配合力度,定期核對有關數據,堵塞工作上的漏洞。
(三)建議政府及時籌集資金,歸墊擠占拖欠的養老保險資金;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加大社保領域違紀違規問題責任追究力度,將責任追究結果納入年度政府目標考核,切實保證養老保險基金安全、完整、有效運行。
(四)建議加強內控管理,完善審核機制。建議社保經辦機構加強內控制度的執行力度,進一步加強對養老保險補繳參保、在職轉退休的內控管理,同時強化事前事中的內部審計稽核,而不是事後追繳追責,從源頭上、經辦過程中規避風險。社保經辦機構加強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生存認證管理,特別是死亡後土葬人員的管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管理部門加強年審制度的執行力度,勿讓年審工作流於形式,走過場。
(五)建議社保、居保、稅務等部門加強政策宣傳,促進社會保障意識的普遍建立,會同工商、統計等部門組織一次全縣清查,摸清應參保企業和職工人數,對至今未參保的企業應動員其辦理參保手續,繳納社會保險費;同時強化執法檢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加強對企業實際執行效果的檢查,確保企業員工參加養老保險和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從而讓社會保障資金良性循環。
⑻ 個人養老金可投公募產品,投什麼怎麼投怎麼取最全解讀來了!
⑼ 養老保險新政策
2012年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
參保手續及流程
1、參保辦理以村(社區、居委)為單位,參保單位辦理登記手續,首次參保時應填寫《參加養老保障(險)單位登記表》。
2、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隨帶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張,到村(含居委、社區,下同)勞動保障管理服務站提出參保申請,由村負責初審參保資格並填寫《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公示單》公示一周,無異議的人員填寫《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基本情況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參保人員若為現已軍人或退伍軍人,提供人武部出具的從軍證明,填寫《農民基本養老保險服役士兵政府補助申請表》,報鎮(街道)勞動保障管理服務所。
領取條件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照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新農保試點地區,凡已參加了老農保,年滿60周歲且已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參保人,可直接享受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對已參加老農保、未滿60周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應將老農保個人賬戶資金並入新農保個人賬戶,按新農保的繳費標准繼續繳費,待符合規定條件時享受相應待遇。
新農保繳費標准
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暫時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新農保養老金計發
我參加了新農保,想問一下,我繳費夠15年,達到60周歲後後每月能領到多少養老金?
你得到的養老金有兩個部分組成,一是基礎養老金領取額,二是個人賬戶養老金月領取額。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對於長期繳費的農村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不足十五年,怎麼樣參保繳費
我55歲了,到60周歲時只能交5年的保費,聽說不夠15年無法享受養老保險金,我怎麼辦?
你對新農保的有關政策沒有吃透。按照規定,新農保政策開始實施時,把60周歲以上的人稱為「老人」,把年齡在46至59歲之間的人成為「中人」,把45周歲以下的人稱為「新人」,對這三類人分別實行不同政策。新農保試點開始時,已滿60周歲的,只要其子女參保,均可享受基本養老金;年齡在46至59周歲之間的農村居民,繳費不足15年的,可按實際年限繳費,也可採取一次性補交保費的辦法,最多不超過所差年限,地方財政補貼應同時到位。試點啟動後,45周歲以下參保人不享受一次性補繳政策,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得少於15年。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金能否繼承
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遺產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公民的房屋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圖書、文物等其他收藏,法律允許公民擁有的生產資料,公民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利以及法律規定可以繼承的其他合法財產等。養老金是可以作為公民的遺產進行繼承的。但分為兩種情況:如果養老保險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由受益人取得養老保險金。如果合同中沒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險金可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其繼承人取得。
繼承養老保險金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投保人在交費期間身亡的。投保人個人交納全部保險費退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另一種是投保人在領取養老金期間身亡的。我們知道,投保人領取養老金,期限為10年。領取養老金不足10年身亡者,其個人養老保險賬戶儲存額中個人交費額的余額,可以一次性退給其法定繼承人;無繼承人或無指定受益人者,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支付其喪葬費用。因此子女有權利繼承領取其父母的養老金。這里的養老金是作為父母的遺產由其子女繼承的。
農村外商投資企業
農村外商投資企業和私營企業的在職人員一般按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因此,國家對農民合同制職工參加養老保險所規定的辦法是:交費標准按國家規定執行,地方有規定的按地方規定執行。參加養老保險的農民合同制職工,在與企業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保留其養老保險關系,保管其個人賬戶並計息;凡重新就業的,應接續或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也可按照省級政府的規定,根據農民合同制職工本人申請,將其個人賬戶的個人交費部分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農民合同制職工在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累計交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可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累計交費年限不滿15年的,其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1次性支付給個人。
城鎮異地就業的職工和農民合同制職工參加單位所在地的社會保險,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職工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和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城鎮異地就業的職工在交費單位所在地按規定享有社會保險待遇『沙農民合同制職工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將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及失業保險生活補助一次性發給本人。
養老保險轉移
根據2010年1月1日即將實施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所有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可在跨省就業時隨同轉移;在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的同時,還轉移部分單位繳費;參保人員在各地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對農民工一視同仁。
長期以來,由於養老保險關系不能隨人流動、嚴重傷害了流動農民工參保的積極性。這是因為,一旦流動農民工離開工作地點,唯一的選擇就是退保,而現行的政策是只退個人交納部分,企業交納部分則給社保機構截留了,也就是說,人走了,卻帶不走企業給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越是用土密集的沿海發達城市,占農民工的「便宜」也就越多,地方社保也就越富,也更願意為農民工「退保」大開方便之門。但近幾年來、許多地區積極貫徹執行國家的有關惠農政策,保障農民工的權宜,出台了一些有利於促進農民工積極參保的規定。例如,《青島市農民工基本養老保險暫行規定》的予以封存,在本統籌區域內重新就業並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社會保險關系予以接續。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民工離開本統籌地區重新就業的,經本人申請,社會保險關系可以轉入本人重新參保地。非本市戶籍農民工離開本統籌地區,社會保險關系無法轉移的,經本人書面申請,憑個人身份證可以到所在單位交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一次性社會保險關系終止手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老農保繳費如何轉成新農保
我村一些村民曾參加了老農保,新農保政策實行後,他們又參加了新農保,老農保繳費如何轉成新農保?
已參加原農村養老保險未到領取養老金年齡的人員,自新農保政策實施之日起均按本規定的繳費標准繳費,到達領取養老金年齡時,按新政策計發養老待遇。原繳費年限可與新政策實施後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原繳費金額低於現行繳費標準的,按現行繳費標准折算繳費年限。新農保試點啟動時,原已參加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年滿60周歲且已開始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繼續領取原個人賬戶養老金,享受基礎養老金。
農民工養老保險
我35歲,25歲前到我們縣城打工,單位為我們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我們縣也實行了新農保政策,家人打電話問我是否參加新農保,我該怎麼辦?
農民工流動很頻繁,他們可能在城市安家成為市民,也可能回到農村。他們如果在企業參加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且享受城保待遇,那就不用參加新農保了;如果沒達到享受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的要求,比如累計繳費不滿15年,你可以按有關規定,把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積累轉人新農保個人賬戶,按新農保的規定領取待遇。
新農保的籌資模式
所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以下簡稱新農保)是相對老農保而言的。1992年民政部印發《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嘗試在農村推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由於其資金來源主要依靠農民自己繳費形成個人賬戶,實際上施行的是自我儲蓄模式,社會化程度不高,未能充分調動農民的積極性。2008年,《中共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中首次提出,要按照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要求,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2009年,《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1~2009 332號)發布,在全國范圍開始推行新農保的試點工作。
建立新農保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一是從農村實際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和待遇標准要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力相適應;二是個人、集體、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適應;三是政府引導和農民自願相結合,引導農民普遍參保;四是中央確定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訂具體辦法,對參保居民實行屬地管理。
與老農保相比,新農保最大的特點就在於其採取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模式。按照《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新農保基金從以下途徑籌集:
(一)個人繳費。當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暫時設有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但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三)政府補貼。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地方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准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農村重要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如何銜接
按照《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原來已開展以個人繳費為主、完全個人賬戶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老農保)的地區,要在妥善處理老農保基金債權問題的基礎上,做好與新農保制度的銜接。在新農保試點地區,凡已參加了老農保、年滿60周歲且已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參保人,同時可直接享受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對已參加老農保、未滿60周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應將老農保個人賬戶資金並人新農保個人賬戶,按新農保的繳費標准繼續繳費,待符合規定條件時享受相應待遇。
新農保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其他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制定。要妥善做好新農保制度與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農村五保供養、社會優撫、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工作,具體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
繳費方式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堅持以「個人交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在政策上予以扶」為原則。其交費方式犬體面以分為三種:第一種是定期交費。收入比較穩定或比較富裕的地區和人群通常採用這種方式。例如鄉鎮企業可按月、按季交納保費,富裕地區的農民可按半年或按年交納保費,其交費額既可以接收入的比例,也可以按一定的數額交納。第二種是不定期交費。這是多數地區因收入不穩定而採取的方式。豐年多交,欠年少交,災年緩交。家庭收入好時交,不好時可不交。第三種是一次性費。多數是歲數偏大的農民,根據自己年老後的保障水平將保費一次交足,直到60歲以後按規定領取養老金。
此外,當遇到各種自然災害或其他原因,個人實在沒有能力交納養老保險金,經社會養老保險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暫時停交保險費。當經濟情況好轉時,應當恢復交費。對於停交期的保費,有條件的也可以自願補齊。
失地農民的養老保險如何處理
城市規劃區內的被征地農民,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應按規定納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有條件的地區可將被征地農民納入城鎮職工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參保范圍,通過現行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解決其基本生活保障問題。對城市規劃區外的被征地農民,凡已經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和實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地區,要按有關規定將其納入相應的保障范圍。
有些城市已經推出被征地農民的新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在制度模式上實行社會個人統籌與賬戶相結合;在籌資機制上採取個人、村集體、街道、區市共同負擔;在參保資金來源上,被征地農民和村集體的交費主要從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巾列支;街道補 助從土地收益或社會保險儲備金中列支。領取養老金的年齡標準是被征地農民男60歲,女55歲。
城鎮居民
如何養老是人們生活中永恆不變的主題。隨著社會的進步,人們對生活的品質要求也高了起來,人們希望在年輕時就為自己的晚年生活做好保障,好讓自己的晚年生活毫無後顧之憂。目前,我國養老保險推出新的政策,關於城鎮居民的養老新政策也相繼出台。那麼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到底有哪些新政策呢?
根據黨的十七大精神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國務院決定,從2011年起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現就試點工作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基本原則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工作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逐步解決城鎮無養老保障居民的老有所養問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一是從城鎮居民的實際情況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標准和待遇標准要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二是個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三是政府主導和居民自願相結合,引導城鎮居民普遍參保;四是中央確定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地方制定具體辦法,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實行屬地管理。
任務目標
建立個人繳費、政府補貼相結合的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鎮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11年7月1日啟動試點工作,實施范圍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試點基本一致,2012年基本實現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
參保范圍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
基金籌集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由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構成。
(一)個人繳費。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鎮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個檔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經濟發展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二)政府補貼。政府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地方人民政府應對參保人員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准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城鎮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人民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三)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建立個人賬戶
國家為每個參保人員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地方人民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及其他來源的繳費資助,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目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養老金待遇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支付終身。
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對於長期繳費的城鎮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及新農保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員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
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鎮居民,年滿60周歲,可按月領取養老金。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養老待遇的,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要引導城鎮居民積極參保、長期繳費,長繳多得;引導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的子女按規定參保繳費。具體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規定。
折疊待遇調整
國家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全國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的最低標准。
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財務會計制度。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核算,按有關規定實現保值增值。試點階段,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暫以試點縣(區、市、旗,以下簡稱試點縣)為單位管理,隨著試點擴大和推開,逐步提高管理層次;有條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實行省級管理。
基金監督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的監管職責,制定完善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規范業務程序,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對基金的籌集、上解、劃撥、發放進行監控和定期檢查,並定期披露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籌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開透明,加強社會監督。財政、監察、審計部門按各自職責實施監督,嚴禁擠占挪用,確保基金安全。試點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居委會每年在社區范圍內對城鎮居民的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經辦管理服務
開展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的地區,要認真記錄城鎮居民參保繳費和領取待遇情況,建立參保檔案,長期妥善保存;建立全國統一的城鎮居民養老保險信息管理系統,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新農保信息管理系統整合,納入社會保障信息管理系統(「金保工程」)建設,並與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息資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會保障卡,方便參保人持卡繳費、領取待遇和查詢本人參保信息。試點地區要按照精簡效能原則,整合現有社會保險經辦管理資源,建立健全統一的新農保與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加強經辦能力建設。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不得從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中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