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農村養老保險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
具體辦理流程如下:
一、參保范圍:具有本地農村戶籍且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
二、所需證件:1.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二份;2.戶口本原件、復印件二份;3.4張1寸免冠照(60周歲以上人員6張)。
三、辦理方法:1.到所在村街填寫《登記表》4份,《戶籍表》2份,貼相片,並由本人簽字按手印確認;2.16—59周歲人員自主選擇繳費檔次(100—1000)繳費,由村街經辦人員開具收據並填寫《繳費明細表》;3.60周歲以上人員不需繳費,填寫《待遇申領表》2份,提交存摺復印件兩份。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 第四條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政府對符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對選擇最低檔次標准繳費的,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適當增加補貼金額;對選擇 500元及以上檔次標准繳費的,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60元,具體標准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人民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衍生問題:
農村養老保險的繳費方式有哪些
(一)個人繳費。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
(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三)政府補貼。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地方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准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2. 農村養老保險怎麼辦理
辦理流程是:一、參保范圍:具有本地農村戶籍且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末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二、所需證件:1.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二份。2.戶口本原件、復印件二份。3.4張1寸免冠照(60周歲以上人員6張)。三、辦理方法1.到戶口所在村委會填寫《登記表》4份,《戶籍表》2份,貼相片,並由本人簽字按手印確認。2.16—59周歲人員自主選擇繳費檔次(100—1000)繳費,由村街經辦人員開具收據並填寫《繳費明細表》。3.60周歲以上人員不需繳費,填寫《待遇申領表》2份,提交存摺復印件兩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3. 農村養老保險怎麼辦理的呢
1、參保登記: (1)農民申請(填寫參保登記表,提供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2)村級初審; (3)鄉(鎮)審查並建立參保人基本信息資料庫; (4)縣農保中心審核,建立參保信息庫。 2、保費繳納: (1)參保人保費每年定期存入"新農保聯名卡(折)"; (2)信用社代扣繳費; (3)縣農保中心確認到帳,建立個人賬戶。 3、領取申報: (1)發放領取通知書; (2)農民申報(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3)村級初審; (4)鄉(鎮)審查; (5)縣農保中心核定待遇。 4、待遇發放: (1)縣信用社開立存摺(卡); (2)養老金按月轉入信用社代發; (3)農民到信用社網點(或村級代辦信用社服務點)領取。 5、關系轉入: (1)農民申請(填寫參保登記表和轉入申請表,提供相關材料); (2)轉入村初審; (3)鄉(鎮)審查並為轉入人建祥咐立基本信息資料庫; (4)縣農保中心謹御純審核; (5)建立參保信息庫和辦理轉入拆虛手續。 6、終止保險: (1)本人、受益人或 法定繼承人 申請(填寫注銷登記表,提供證明材料); (2)村級初審; (3)鄉(鎮)審查; (4)縣農保中心核定個人賬戶余額; (5)支付待遇終止 養老保險關系 。
4. 農村養老保險怎樣辦理
農村養老保險辦理流程:
一、參保對象
年滿16周歲、具有當地農業戶籍、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不含在校生),需攜帶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戶籍所在地居委會提出參加新農保申請,選擇繳費檔次,填寫《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
二、辦理程序
1、居委會協理員負責檢查參保人員的相關材料是否齊全,在《參保表》上簽字、加蓋居委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站公章,並將《參保表》、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等材料,按規定時限一並上報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所。
2、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所負責對參保人員的相關材料進行初審,無誤後及時將參保登記信息錄入農保信息系統,在《參保表》上加蓋公章,並按規定時限將《參保表》、戶口簿復印件、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等材料一並上報縣級社保機構。
3、縣級社保機構應對參保人員的相關信息進行復核(可與公安部門的信息庫進行信息比對),無誤後,對登記信息進行確認,同時為其建立個人賬戶,並及時將有關材料歸檔備案。
5. 農村滿60歲養老金怎麼辦理
農村滿60歲養老金的辦理流程:
1、參保辦理以村(社區、居委)為單位,參保單位辦理登記手續,首次參保時應填寫《參加養老保障單位登記表》;
2、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隨帶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張,到村(含居委、社區,下同)勞動保障管理服務站提出參保申請,由村負責初審參保資格並填拍掘寫《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公示單》公示一周,無異議的人員填寫《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基本情況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
3、參保人員若為現已軍人或退伍軍人,提供人武部出具的從軍證明,填寫《農民基本養老保險服役士兵政府補助申請表》,報鎮勞動保障管理服務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 第五十四條
國家完善城鄉統籌的社會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保障機制,支持鄉村提高社會保障管理服務水平;建立健全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孝粗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標准正常調整機制,確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隨經濟社會發展逐步提高。國家支持農民按照規定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鼓勵具備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和農業產業化從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國家推進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統籌發展,提高農村特困人員供養等社會救助水平,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婦女和老年人以及殘巧賀鎮疾人、困境兒童的關愛服務,支持發展農村普惠型養老服務和互助性養老。
6. 農村養老金辦理流程
農村參保人員可攜帶相關材料到戶籍所在地村委會提出申請。 1.填寫《新型農村社會 養老保險 參保登記表》,選擇參保繳費檔次,參保人繳納保費要每年定期存入「新農保聯名卡(折)」。 2.村協理員檢查; 3.縣級行政機關進行初審; 4.縣農保中心復核。 《中華人民共和國 社會保險法 》 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第二十一條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 養老金 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二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實施。
農村養老保險的基本原則是:保障水平與農村生產力發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養老保險與家庭贍養、土地保障以及社會救助等形式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等;效率優先,兼顧公平;自我保障為主,集體(含鄉鎮企業、事業單位)調劑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政府組織與農民自願相結合。民政部在1992年制定了《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實施作出了具體規定。我省在1995年也通過了《湖北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並規定本省境內非城鎮戶口的農村公民可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一般以村為單位確認(包括村辦企業職工、私營企業、個體戶、外出人員等)組織投保。鄉鎮企業職工、民辦教師、鄉鎮招聘幹部、職工等,可以以鄉鎮或企業為悉空單位確認,組織投保。少數鄉鎮因經濟或地域等原因,也可以先搞鄉鎮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外來勞務人員,原則上在其戶口所在地參加養老保險。交納保險費的年齡,一般為20周歲至60周歲。保險費以個人交納為主。有條件的地方,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集體經濟組織可予適當補助。個人交納的保險費和集體的補助分別記在投保人名下。投保人原則上應在其戶籍所在地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鄉(鎮)企業職工由其所在企業組織投保。保險費分按月交納和一次性交納兩類。按月交納標准設2、4、6元等檔次;一次性交納標准設200、400、600元等檔次。在沒有實行獨生子女補助的地區,獨生子女的父母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其集體補助可高於其他投保對象。因自然災害或其他原因,投保人不能按期交納保險費的,經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批准,在規定時間內可將暫管理服務費退還給本人。投保人年滿60周歲後,根據其交納保險費的檔次及年數領取養老金。如果投保人在60周歲前身亡的,個人已交納積累全部全息(扣除管理服務費),應及時退還給其法定繼承人或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投保人領取養老金,保證期為10年。領取養老金不足10年身亡者,其保證期內剩餘年限的養老金,可由法定繼承人或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繼承;無法定繼承人的或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的,由農村社會養老院保險管理機構負責支付其喪葬費;領取養老金超過10年仍健在者,按原標准繼續領取養睜歲瞎老金直至身亡。如果投保人將非城鎮用戶遷往異地的,若遷入地已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應將其保險關系(含扣除管理服務費後,個人已交納積累的以及集體補助的全部本息)轉入遷入農雀臘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若遷入地尚未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應退還其交納積累的全部本息(扣除管理服務費)。目前各縣、市已成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管理處(隸屬民政局),經辦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具體業務,管理養老保險基金。鄉鎮也設有代辦站,養老保險金可由村會計、出納代辦,負責收取保費、發放養老金等工作。你可以直接到當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