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23年呼和浩特養老金領取和繳費標準是多少
2018年7月1日期,我國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提高至70元/人/月,在原有55元/人/月的基礎上上漲了15元,上漲幅亂孫度為27.3%。在新政策指導下,內蒙古呼和浩特養老金領取標准也有新標准,提升後每人每月早李可領取110元
養老保險金。201...想要了解更多關於呼和浩特養老金領取和繳費標準是多少的知識,跟著我一起看看吧。
呼和浩特養老金領取標准:
日前,呼和浩特市財政下達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提標補助資金1639萬元,受益人群約18萬人。提標後呼和浩特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為每人每月110元,在此基礎上,對年滿70至79周歲的另加1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另加20元。參保人選擇200元及以上檔次並且累計繳費超過15年的,每多繳1年,基礎養老金提高2元。
呼和浩特養老保險繳費標准:
呼和浩特養老保險繳費標准共分為13個檔次,分別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嘩睜鏈、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參保人可自主選擇繳費檔次。
Ⅱ 呼和浩特社保繳費基數2019
呼和浩特社保繳費基數2019
呼和浩特社保繳費基數2019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來進行說明,不同的項目,所需繳納的費用有所橋友基差別:
1、醫療保險
醫療保險是社保的主要組成部分,繳費基數上下限標准依舊內蒙古全區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300%和80%確定,因此繳費基數上下限分別為15771元和4205.6元。
2、養老保險、生育保險
養老和生育保險關繫到今後的日子,2019年呼和浩特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標準是以內蒙古全區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敏謹的300%和60%確定。因此繳費教書的上限為15771元,繳費基數的下限為3154.2元告橋。
3、工傷保險
呼和浩特工傷保險繳費基數,按2018年呼和浩特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5892.5元)確定,繳費基數的上下限分別為17677.5元和3535.5元。
4、失業保險
失業保險繳費基數以參保人月平均工資確定,不得低於1760元。
Ⅲ 呼和浩特市社保繳費基數
9月19日從呼和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近日,呼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多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呼和浩特市2022年度職工社會保險參保繳費基數核定及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2022年度社會保險參保繳費基數。今年我市職工社會保險參保繳費基數大都進行了調整。同時,《通知》還對基層快遞網點優先參加工傷保險繳費基數進行了明確。
在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方面,2022年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個人繳費核定基數上限為2021年自治區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6751元的300%,即20253元;個人繳費核定基數下限為2021年自治區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6751元的60%,即4051元;職工本人工資在4051元到20253元之間的,個人繳費基數按照職工本人工資核定。用人單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按照本單位參保人員個人繳費基數之和核定。在核定2022年失業保險繳費基數時,根據《關於做好失業保險基金自治區級統籌有關工作的通知》(內人社發〔2022〕59號),2022年8月1日之前職工失業保險個人繳費基數按照參保職工本人工資(職工本人工資應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核定,2022年8月1日之後職工失業保險個人繳費核定基數上限為2021年自治區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6751元的300%,即20253元;下限為2021年自治區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6751元的60%,即4051元。用人單位失業保險繳費基數,按照本單位參保人員個人繳費基數之和核定。
在工傷保險方面,2022年參保單位工傷保險,單位繳費基數按照本單位應參保職工基數陸扮之和核定(不涉及個人繳費),應參保職工基數上限為2021年自治區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6751的300%,即20253元;下限為6751的60%,即4050.6元;應參保職工工資在4050.6元稿好至20253元之間的,按照工資確定基數。其中,核定建築施工企業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繳費基數時,2022年仍然根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總工會《關於轉發
的通知》(呼人社發〔2016〕42號),以工程項目總造價的20%作為繳費基數,按1.1%的費率繳納,即按工程項目總造價的0.22%繳納工傷保險費。值得注意的是核定基層快遞網點優先參加工傷保險繳費基數時,根據《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郵政局辦公室關於推進基層快遞網點優先參加工傷保險工作的通知》(內人社辦發〔2022〕25號),對能夠確定工資總額的,按照現行政策規定繳納工傷保險費;對難以確定工資總額的,繳費基數為上年度自治區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按實際參保人數計算繳納工傷保險費。同時,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調整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71號)確定基層快遞網點行業風險類別為五類,對應的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為1.1%。
2022年核定靈活就業人員(含個體經營、非全日制、新就業形態等從業人員)繳費基數時,為方便參保人員選擇,特設九個繳費基數核定檔次:分別按照2021年自治區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6751元的60%、70%、早敬灶80%、90%、100%、150%、200%、250%、300%確定,參保人員可自主選擇適合的檔次作為繳費基數核定繳費額。同時,根據《關於規范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自治區級統籌制度的實施意見》(內人社發〔2020〕37號),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比例為20%。此外,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2年繳納費款有困難的,可自願選擇暫緩繳費。2022年未繳費月度可於2023年底前進行補繳,補繳的繳費金額需按照2023年當地靈活就業核定政策確定,補繳後,年限累計計算。在失業保險方面,「享受社會保險補貼」需繳納失業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按2021年自治區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6751元的60%核定,繳費費率為1%。
據介紹,此次繳費基數差額調整是以2021年自治區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6751元的300%為上限,以2021年自治區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6751元的60%為下限,對參保單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及工傷保險進行差額調整;2022年8月之後,以2021年自治區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6751元的300%為上限,以2021年自治區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6751元的60%為下限,對失業保險進行差額調整。
2022年度參保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差額調整工作於2022年9月開始通過信息系統批量調整。差額調整繳費通知單及差額調整明細將通過呼市人社單位網上服務大廳推送給各參保單位。各參保單位可通過單位網上服務大廳查詢列印差額調整的繳費通知單,並可查詢導出差額調整明細。由於差額調整將影響到參保職工的社保關系轉移及退休待遇領取等業務辦理,請各參保單位在繳費前認真核對差額調整明細,確認差額調整的人數和金額,確認無誤後須及時進行繳費,以免產生滯納金,如有問題當期結算月內盡快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服務窗口進行核查調整。
Ⅳ 呼市社保交10年又調內蒙社保交22年退休金如何計算
如果您在呼市交納了10年社保,之後又調往內蒙社保交滿22年至退休,那麼您的退休金主要由兩部分組成:呼市社保部分和內蒙社保部分。具體計算方法如下:1. 根據規定,每個城市的社罩判保繳費基數是不一樣的。因此,您在呼市交納的社保基數和內蒙古交納的社保基數可能存在差異。退休金計算一般是基於社保繳納時的基數來確定的,因此要先計算出您在呼市和內蒙的養老保險繳納的總額,然後乘以各自的對應繳費比例,得到您在呼市和內蒙的基礎養老金。2. 每個城市的養老金計算公式也有所不同。您需要先了解各地區的計算公式和參數,才能計算出您在各地的平均繳費工資,然後乘以對應的積分系數和當地的月平均工資水平,得到您在呼市和內蒙的個人賬戶養老金。3. 上述兩種養老金相加,即為您應得的養老金總額。值得注意的是,每個城市退休養老金的計算方法可能會有所不同,具體以當地物爛改社保部門的政策規定為准。而且退休金計算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歷核例如您退休時的時點、政策變化等,因此在計算具體數額時,可以咨詢當地的社保部門以獲得精確的答案。
Ⅳ 企業退休人員退休金的計算呼和浩特市
法律主觀:
一般來說,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是升緩可以申請退休的,退休則可以按月領取相應的退休工資,而退休工資很大程度與大家繳費的基數有關。企業退休人員退休工資怎麼計算退休職工工資可分成兩大部分: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工資指數)〕÷2×本人全部繳費年限(工齡)×1%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主要以國家統計部門公布數據為准,本人平均工資指數是繳費基數與社平工資的比例,比如鄭州市社平工資5095.75元,如果你按平均工資為基數繳納養老保險,你的指數就是1,如果你按社平工資的三倍封頂繳納,你的指數就是3,如果你是個土豪,還想繳納的更多,可惜目前還不能實現你的小目標。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按照退休年齡到平均死亡年齡,目前女員工50歲退休計發195個月、男員工60歲退休計發139個月。一個人從上班到退休,大概要工作30多年,女同事有優勢可以少工作10年,工作期間都是要繳納養老保險的,按照目前國家規定,企業承擔19%,個人需要承擔8%,也就是說,如果你一個月的工資是10000元,那麼每個月單養老保險企業要繳納1900元,個人繳納800元,合計2700元,那麼退休後你每個月是領取2700元嗎?答案是否定的!例如:根據上述公式,假定男職工在60歲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5000元,個人賬戶累計余額150000元,累計繳費年限為15年時,個人平均繳費旁笑啟基數為1時,基礎養老金=(5000元+5000元×1)÷2×15×1%=750元,個人賬戶養老金=150000÷139=1079元,那麼他每個月領取的退休金就是1829元。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運如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Ⅵ 呼和浩特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
呼和浩特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
1、近日,呼和浩特市發布《關於呼和浩特市2019年度社賀塵孫會保險繳費基數調整的通知》(以下簡稱為《通知》),其中就2019年度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調整相關事宜進行了明確。
2、呼和浩特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需要根據2018年呼和浩特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5892.5元/月)來確定。通過計算可得,現在呼和浩特社保繳費基數上線為17677.5元,下線是3535.5元。
(1)在失業保險方面,以參保職工本人工資(職禪鏈工本人工資不低於當地工資標准,即1760元/月)為職工個人的繳費基數據實核定。
(2)在工傷保險方面,按2018年呼和浩特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5892.5元兄悶/月)確定繳費基數上下限。
(3)在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方面,按2018年全區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即5257元/月)確定繳費基數上下限。
Ⅶ 呼和浩特社保最低繳費基數
法律主觀:
1.養老:單位按基數的20%繳納(2000*20%=400元),個人按基數的8%扣繳(2000*8%=160元); 2.失業:單位按基數的1.5%繳納(2000*1.5%=30元),個人按基數的0.5%扣繳(2000*0.5%=10元),農民工個人不繳費; 3.工傷:根據單位性質不同,扣繳比例不同,以 外商獨資企業 為例,按基數的1%繳納(2000*1%=20元),個人不繳; 4.生育:外地戶口的員工不上此險,北京戶口的員工單位按基數的0.8%繳納(2000*0.8%=16元),個人不繳費; 5.醫療:單位按基數的9%(基本醫療)+1%(大額統籌)繳納(2000*10%=200),個人扣繳2%(基本醫療)+3(大額統籌)(2000*2%+3=43元); 6. 住房公積金 :單位和個人均按基數的8%繳納(2000*8%=160元,共繳320元),若單位條件好可申請提高到10%。
法律客觀:
《 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宏掘判額的比散橡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蔽改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 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Ⅷ @呼和浩特人,事關社保繳費基數調整!
關於呼和浩特市2022年度職工社會保險參保繳費基數核定及有關工作的通知各旗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呼和浩特經濟技術開發區科技人才局,各旗縣區財政局,各旗縣區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各旗縣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旗縣區郵政快遞企業,各參保單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交通運輸部 應急部 市場監管總局 國家醫保局 最高人民法院 全國總工會關於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1〕56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總工會《關於轉發的通知》(呼人社發〔2016〕42號)、《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國家郵政局辦公室關於推進基層快遞網點優先參加工傷保險工作的通知》(內人社辦發〔2022〕25號)、《關於確定2022年工傷保險核定基數的通知》(內人社辦函〔2022〕240號)《關於2022年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內人社辦發〔2022〕143號),我市將開展2022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核定及有關工作,現將具體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核定及差額調整
(一)參保單位繳費基數核定
1.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核定
2022年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個人繳費核定基數簡蔽上限為2021年自治區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6751元的300%,即20253元;個人繳費核定基數下限為2021年自治區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6751元的60%,即4051元;職工本人工資在4051元到20253元之間的,個人繳費基數按照職工本人工資核定。用人單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按照本單位參保人員個人繳費基桐咐激數之和核定。
2.失業保險繳費基數核定
根據《關於做好失業保險基金自治區級統籌有關工作的通知》(內人社發〔2022〕59號),2022年8月1日之前職工失業保險個人繳費基數按照參保職工本人工資(職工本人工資應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核定,2022年8月1日之後職工失業保險個人繳費核定基數上限為2021年自治區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6751元的300%,即20253元;下限為2021年自治區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6751元的60%,即4051元。用人單位失業保險繳費基數,按照本單位參保人員個人繳費基數之和核定。
3.工傷保險繳費基數核定
(1)參保單位工傷保險繳費基數核定
2022年參保單位工傷保險,單位繳費基數按照本單位應參保職工基數之和核定(不涉及個人繳費),應參保職工基數上限為2021年自治區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6751的300%,即20253元;下限為6751的60%,即4050.6元;應參保職工工資在4050.6元至20253元之間的,按照工資確定基數。
(2)建築施工企業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繳費基數核定
根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總工會《關於轉發的通知》(呼人社發〔2016〕42號),以工程項目總造價的20%作為繳費基數,按1.1%的費率繳納,即按工程項目總造價的0.22%繳納工傷保險費。
(3)基層快遞網點優先參加工傷保險繳費基數核定
根據《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國家郵政局辦公室關於推進基層快遞網點優先參加工傷保險工作的通知》(內人社辦發〔2022〕25號),對能夠確定工資總額的,按照現行政策規定繳納工傷保險費;對難以確定工資總額的,繳費基數為上年度自治區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局襪工資,按實際參保人數計算繳納工傷保險費。同時,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調整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71號)確定基層快遞網點行業風險類別為五類,對應的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為1.1%。
(二)參保單位繳費費率
1.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費率
根據《關於規范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自治區級統籌制度的實施意見》(內人社發〔2020〕37號),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費率為16%,個人繳費費率為8%。
2.失業保險繳費費率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自治區貫徹落實意見的通知》《關於做好失業保險基金自治區級統籌有關工作的通知》(內人社發〔2022〕59號),我市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實施期限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失業保險繳費費率為1%,單位繳費費率為0.5%,城鎮職工個人繳費費率為0.5%。自2022年8月1日起,實施全區統一的農牧民工和城鎮職工參加失業保險政策,用人單位招用的農牧民工統一按照城鎮職工單位和個人的繳費費率繳納失業保險費。
3.工傷保險繳費費率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調整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71號)的工傷保險行業風險類別執行。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內蒙古自治區稅務局《關於做好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工作的通知》(內人社辦發〔2022〕52號),我市延續貫徹實施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政策,期限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參加工傷保險的各有關單位(不含一類行業單位),工傷保險費率繼續按照2018年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政策中2018年前適用的費率為基礎下調50%執行。
(三)參保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差額調整
2022年度參保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差額調整工作於2022年9月開始通過信息系統批量調整,此次繳費基數差額調整是以2021年自治區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6751元的300%為上限,以2021年自治區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6751元的60%為下限,對參保單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及工傷保險進行差額調整;2022年8月之後,以2021年自治區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6751元的300%為上限,以2021年自治區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6751元的60%為下限,對失業保險進行差額調整。差額調整繳費通知單及差額調整明細將通過呼市人社單位網上服務大廳推送給各參保單位。各參保單位可通過單位網上服務大廳查詢列印差額調整的繳費通知單,並可查詢導出差額調整明細。由於差額調整將影響到參保職工的社保關系轉移及退休待遇領取等業務辦理,請各參保單位在繳費前認真核對差額調整明細,確認差額調整的人數和金額,確認無誤後須及時進行繳費,以免產生滯納金,如有問題當期結算月內盡快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服務窗口進行核查調整。
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及核定方式
(一)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及繳費費率
1.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2022年核定靈活就業人員(含個體經營、非全日制、新就業形態等從業人員)繳費基數時,為方便參保人員選擇,特設九個繳費基數核定檔次:分別按照2021年自治區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6751元60%、70%、80%、90%、100%、150%、200%、250%、300%確定,參保人員可自主選擇適合的檔次作為繳費基數核定繳費額。
根據《關於規范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自治區級統籌制度的實施意見》(內人社發〔2020〕37號),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比例為20%。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應急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醫保局、最高人民法院、全國總工會關於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1〕56號)文件要求,靈活就業人員在我市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不受戶籍限制,與我市居民執行同等要求。
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2年繳納費款有困難的,可自願選擇暫緩繳費。2022年未繳費月度可於2023年底前進行補繳,補繳的繳費金額需按照2023年當地靈活就業核定政策確定,補繳後,年限累計計算。
2.失業保險
「享受社會保險補貼」需繳納失業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按2021年自治區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6751元的60%核定,繳費費率為1%。
(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辦理方式及相關要求
1.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辦理方式
為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貫徹落實「辦事不見面,最多跑一次」的工作理念,簡化業務辦理流程,方便參保人員便捷繳費,對斷繳的或已繳納到2021年12月且今年繼續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正常繳納2022年全年的靈活就業人員,可按照2021年自治區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6751元的60%、70%、80%、90%、100%、150%、200%、250%、300%自主選擇繳費檔次通過稅務部門繳費渠道進行繳費,無需經過社保經辦窗口核定,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渠道有:
線上:手機支付寶市民中心、微信小程序、手機微信城市服務、蒙速辦APP。
線下:全市建設銀行及光大銀行網點智慧櫃員機、全市建設銀行及光大銀行網點櫃台、稅務大廳及政務服務大廳稅務繳費窗口。
以下四類人員需先到各旗縣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網點生成核定信息後再通過稅務繳費渠道繳費:
(1)首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
(2)「享受社會保險補貼」需繳納失業保險的參保人員(核定業務僅在所屬辦事處辦理);
(3)從單位離職需接續的參保人員;
(4)2022年度靈活就業參保繳費不足12個月的人員(含當年退休人員)。
2.靈活就業人員參保核定繳費時限
(1)靈活就業人員核定繳納和自主繳納2022年度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截止時間均為2022年12月20日。
(2)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就業困難人員2022年度失業保險核定繳納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20日。
3.靈活就業人員參保核定辦理地址
各區靈活就業參保核定辦理網點(見附件)。
三、開展2022年度社會保險稽核擴面工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國家郵政局辦公室關於推進基層快遞網點優先參加工傷保險工作的通知》(內人社辦發〔2022〕25號)、《關於開展2022年勞動保障書面審查工作的通知》(呼人社辦發〔2022〕30號)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總工會《關於轉發的通知》(呼人社發〔2016〕42號)等法律法規及文件精神,深入推進全民參保計劃,推動社會保險由制度全覆蓋向法定人員全覆蓋轉變,切實提高社會保險征繳力度,實現單位參保職工應保盡保,社會保險費應核盡核,為維護單位職工的合法權益進行本年稽核擴面工作。
(一)稽核擴面重點和范圍
1.在我市參保單位中抽取參保人數較多或平均繳費基數較低的單位。
2.年度未申報或未按時變更繳費基數的參保單位。
3.不據實申報繳費工資,被舉報、投訴的單位或經辦機構經辦業務過程中發現的申報存疑單位。
4.未按要求參加工傷保險的快遞企業及基層快遞網點。
5.未按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的在建項目建築施工企業。
(二)時間安排
文件印發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三)擴面保障工作要求
1.組織領導
人社、稅務、郵政、住建和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擴面征繳工作,落實專人負責,做好工作部署、人員調度、後勤保障等工作,將擴面征繳工作納入考核范圍,建立擴面征繳定期通報制度,全面掌控擴面征繳工作情況,確保高質量完成工作任務。
2.協調配合
明確擴面征繳職責分工,人社部門牽頭並對具體工作、政策宣傳指導和擴面工作組織實施。各部門根據自身職能履職盡責,強化相互間信息共享,協助擴面征繳工作高效運轉。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執法部門規范社會保險參保行為。稅務部門發揮社保費徵收的主體作用,加大社保費徵收力度,協助參保擴面。通過調取各相關部門和各經辦機構的疑點數據,將未登記企業列為重點對象,督促其依法參保繳費。對已參保企業,依據大數據比對企業參保人數、繳費基數,對存在漏保行為,責令限期整改,特別是對我市各人力資源服務公司、勞動中介公司,核查是否存在未依法參保、未全員參保、選擇性參保、瞞報、漏報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等違法行為。對在我局設立單位賬戶過多,人員交叉混亂等不規范經辦現象進行整改,懲戒違法失信行為,規范企業參保繳費業務申報。人社部門要按季度向財政部門報送社會保險資金征繳情況,及時與財政部門互通信息。
郵政管理部門督促基層,協助擴面工作。根據《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郵政局辦公室》(內人社辦發〔2022〕25號)文件要求,重點對快遞行業進行擴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與郵政管理部門對各類快遞企業和網點進行摸底排查,做到全面覆蓋,精準擴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與郵政管理部門建立數據共享的協同機制,郵政管理部門按月向人社部門提供符合條件的基層快遞網點名單,人社部門按月向郵政管理部門提供快遞行業總體參保情況及各快遞企業參保情況。郵政管理部門要結合實際將落實落實快遞員參加工傷保險情況納入誠信體系范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執法部門同郵政管理部門強化對快遞企業的監督檢查,督促相關基層快遞網點及時為快遞員辦理工傷保險參保登記並繳費,保障快遞員工傷保險權益。
住建部門通過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聯合執法,協助參保擴面。根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總工會《關於轉發的通知》(呼人社發〔2016〕42號)文件要求,重點對現有在建項目或未開工項目且未按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的建築施工企業進行擴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與住建主管部門共同組成執法隊伍,通過聯合執法對我市在建項目進行摸底排查,分析定位擴面涉及單位(或項目),並核實在建項目參保情況,開展針對性督查檢查工作,督促補齊工傷保險相關手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執法部門對違法用工、不簽訂勞動合同、不參加工傷保險等行為予以查處,保障建築施工企業農牧民工工傷保險權益。
財政部門為擴面征繳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支持,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3.落實推進
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建立工作協同聯動機制,由人社部門定期組織召開聯席會議,及時解決擴面征繳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提升擴面征繳工作效能。
各旗縣區根據本通知,結合實際業務情況,組織開展相關工作。
附件:各區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核定辦理網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