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誰能舉個例子,看看養老金怎麼算的
以北京市為例。
按照《北京市養老保險》第十二條規定,城鎮職工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基數,按照8%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全額計入個人賬戶。
繳費工資基數低於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工資基數;超過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工資基數,不作為計發基本養老金的基數。
企業以全部城鎮職工繳費工資基數之和作為企業繳費工資基數,按照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在稅前列支。
依據《關於發布2019年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準的通知》相關規定,結合全市經濟發展,城鄉居民收入增長情況,考慮參保人經濟承受能力,2019年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標准為年繳費1000元,最高繳費標准為年繳費9000元。
也就是說,北京市養老保險以職工為例,繳費標准按照9000元計算,那麼職工個人要交納的費用為:9000*8%=720元。而企業需要按照12%交納,也就是9000*12%=1080元。合計就是720+1080=1800元。
(1)農村養老保險案例擴展閱讀:
以北京市為例,基礎養老金=(退休上一年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實際繳費年限與視同繳費年限之和×1%。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是指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本人的實際繳費工資指數。
用每年各月繳費工資基數之和除以相對應的上年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各年比值相加後除以應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後即得到實際繳費工資指數。
實際繳費工資指數,可以理解為個人繳費水平和社會平均繳費水平的比較,在計算養老金時,這個指數起到了對計算基數進行放大或縮小的作用。繳費時間越長、繳費越多,養老金拿得也就越多。
參考資料來源: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發布2019年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網路-北京市養老保險
Ⅱ 怎樣解決農村贍養糾紛案件頻發
針對農村贍養糾紛較為突出的現狀,要解決該問題,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1、弘揚尊老愛幼的傳統美德,樹立良好的社會主義道德風尚。
尊老敬老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然而這一美德在部分農村卻逐漸淡化。因此,有必要對這一傳統美德大力弘揚,形成敬老養老的良好道德風尚,徹底鏟除滋生不贍養老人現象的土壤。
2、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的力度,提高村民贍養老人的法律意識。
我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婚姻法》對贍養人的范圍和贍養的義務均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對此,各級組織要相互配合,深入開展法律知識宣傳,使有關贍養的法律規定在農村普及,使權益受到侵害的老年人明白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同時可結合案例實際,配合宣傳計劃生育國策,改變農村普遍存在的「多養兒女好防老」的舊觀念,樹立「少生子女更易養老」的新觀念。
3、健全農村社會保障機制,鼓勵更多的人加入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相對於依賴子女贍養這種基於血緣關系產生的贍養方式來說,改革滯後的社會保障制度,大力推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無疑更適應目前社會發展的需要。同時,農村應更多地成立關心老人工作委員會,辦好養老院,成立養老基金會,保證老人享有最基本的物質生活條件。民政等有關部門也應發揮作用,通過系統工程,使老年人實現老有所養,安度晚年。
4、積極發揮基層組織的作用,發現有關家庭贍養糾紛出現及時調處,將贍養糾紛解決在最初階段。
各基層調解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部門應立足於搞好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維護農村社會穩定,認真做好贍養問題的調處工作,發現問題多做調解,及時處理,幫助老人盡快解決贍養問題。同時,對於不贍養老人的行為應進行批評教育,對村民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5、妥善處理農村贍養糾紛案件,擴大辦案社會效果。
人民法院要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加強對贍養、遺棄等關系農村老人切身利益的案件的調研。基層法院的派出法庭對農村贍養糾紛案件要開通綠色通道,堅持優先受理,優先審理、優先執行,對生活困難的,給予司法救濟。在審理過程中,做好雙方當事人的調解工作,爭取調解結案,為老人解除後顧之憂。對雙方矛盾相對激化的,及時開庭。為擴大辦理贍養案件的社會效果,要注意選擇贍養糾紛相對較多的行政村以及典型案件到當地就地開庭,由村委會協助組織群眾旁聽。
Ⅲ 2019年農村養老保險急急急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了解,農村養老保險繳費標准每年都有變化,那麼,2016年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每月多少錢?金投保險網小編介紹,以廈門為例,已經形成了「職工」和「居民」兩大養老保險體系,實現養老保險的全民覆蓋。
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採用「高繳費,高保障」;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遵循「低繳費、廣覆蓋」的原則。廈門在職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金額(單位及個人負擔合計)每月為638元-3188元不等(不減負情況下);城鄉養老保險繳費金額從100元到4000元分13個檔次繳納。
選擇繳費檔次100元,每人每年補貼45元;選擇繳費檔次200元,每人每年補貼50元;選擇繳費檔次300元,每人每年補貼55元;選擇繳費檔次400元,每人每年補貼60元;選擇繳費檔次500元,每人每年補貼70元;選擇繳費檔次700元,每人每年補貼75元;選擇繳費檔次1000元、1500元、2000元中任意一檔的,每人每年補貼85元;選擇繳費檔次2500元、3000元、3500元和4000元中任意一檔的,每人每年補貼90元。
2017年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每月多少錢城市案例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1.個人繳費。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個檔次。參保人員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多繳多得。
2.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有條件的社區將集體補助納入社區公益事業資金籌集范圍。鼓勵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補助、資助金額不超過目前設定的最高繳費檔次標准。
3.政府補貼。
(1)政府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中央財政按照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貼,目前為每人每月70元。各地根據當地實際,可適當提高養老金水平,提高的部分由各地財政承擔。
(2)省、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每人每年最低繳費補貼標准為:繳100元補30元、繳200元補35元、繳300元補40元、繳400元補50元、繳500元及以上的補60元。對參保人員的繳費補貼,省級財政目前承擔20元,其餘部分由市、縣財政承擔,市、縣承擔比例由各市確定。有條件的市、縣可在省里規定統一補貼標準的基礎上,適當增加補貼,具體標准和辦法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所需資金由市、縣負擔。
(3)對重度(二級以上)殘疾人、獨生子女死亡或傷殘(三級以上)後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滿49周歲)、節育手術並發症人員(三級以上)等繳費困難群體,縣人民政府應結合本地實際,在繳費檔次范圍內確定標准為其代繳養老保險費,並按代繳養老保險費檔次給予補貼。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父母和落實絕育措施的農村雙女父母參保繳費,各地可適當提高補貼標准。
2017年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新政策
1、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
參保人群: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門生)、未介入城鎮職工根基養老保險的農村住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介入新農保。
參保手續及流程:1、參保治理以村(社區、居委)為單元,參保單元治理掛號手續,初次參保時應填寫《介入養老保障(險)單元掛號表》。2、切合參保前提的職員隨帶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張,到村(含居委、社區,下同)勞動保障打點處事站提出參保申請,由村認真初審參保資格並填寫《農夫根基養老保險參保職員公示單》公示一周,無貳言的職員填寫《農夫根基養老保險參保職員根基環境掛號表》(以下簡稱」《掛號表》「);參保職員若為現已武士或退伍武士,提供人武部出具的從軍證明,填寫《農夫根基養老保險服役士兵當局補貼申請表》,報鎮(街道)勞動保障打點處事所。
2、農村養老保險制度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根基養老保險報酬的農村有戶籍的晚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新農保制度實驗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根基養老保險報酬的,不消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但其切合參保前提的後世該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數不敷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應承補繳,累計繳費不高出15年;距領取年數高出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新農保試點地域,凡已介入了老農保,年滿60周歲且已領取老農調養老金的參保人,可直接享受新農保基本養老金;對已介入老農保、未滿60周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應將老農保小我私人賬戶資金並入新農保小我私人賬戶,按新農保的繳費尺度繼承繳費,待切合劃定前提時享受響應報酬。
3、新農保繳費尺度
介入新農保的農村住民該當按劃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尺度今朝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處所可以按照現實環境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度依據農村住民人均純收入增添等環境當令調解繳費檔次。
4、新農調養老金怎樣計發
養老金有兩個部門構成,一是基本養老金領取額,二是小我私人賬戶養老金月領取額。中央確定的基本養老金尺度為每人每月55元。處所當局可以按照現實環境進步基本養老金尺度,對付恆久繳費的農村住民,可恰當加發基本養老金,進步和加發部門的資金由處所當局支出。
小我私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尺度為小我私人賬戶所有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城鎮職工根基養老保險小我私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溝通)。參保人衰亡,小我私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當局津貼外,可以依法擔任;當局津貼余額用於繼承付出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5、離退休年數不敷十五年,怎麼樣參保繳費
憑證劃定,新農保政策開始實驗時,把60周歲以上的人稱為「老人」,把年數在46至59歲之間的人成為「中人」,把45周歲以下的人稱為「新人」,對這三類人別離實施差異政策。新農保試點開始時,已滿60周歲的,只要厥後世參保,均可享受根基養老金;年數在46至59周歲之間的農村住民,繳費不敷15年的,可按現實年限繳費,也可採納一次性補交保費的步伐,最多不高出所差年限,處所財務津貼應同時到位。試點啟動後,45周歲以下參保人不享受一次性補繳政策,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得少於15年。
6、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金可否擔任
按照我國《擔任法》的劃定,遺產包羅國民的正當收入,國民的衡宇和糊口用品,國民的林木、牲口和家禽,國民的圖書、文物等其他保藏,法令應承國民擁有的出產資料,國民常識產權中的工業權力以及法令劃定可以擔任的其他正當工業等。養老金是可以作為國民的遺產舉辦擔任的。但分為兩種環境:假如養老保險條約中指定受益人的,由受益人取得養老保險金。假如條約中沒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險金可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其擔任人取得。
擔任養老保險金可以分為兩種環境:一種是投保人在交費時代身亡的。投保人小我私人交納所有保險費退給其法定擔任人或指定受益人。另一種是投保人在領取養老金時代身亡的。我們知道,投保人領取養老金,限期為10年。領取養老金不敷10年身亡者,其小我私人養老保險賬戶儲存額中小我私人交費額的余額,可以一次性退給其法定擔任人;無擔任人或無指定受益人者,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打點機構的有關劃定付出其喪葬用度。因此後世有權力擔任領取其怙恃的養老金。這里的養老金是作為怙恃的遺產由厥後世擔任的。
Ⅳ 新農村建設中的農村養老保險問題
根據《決定》精神,在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過程中,應重點注意把握好以下幾點: 第一,按照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方式建立籌資機制。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作為一種保障老年居民享受社會養老待遇的保險制度,離不開資金的支撐。為確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能夠有效運作和可持續發展,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應當在自願的基礎上繳納一定的保費,當然繳納保費的多少取決於當地所建立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保障程度的高低。在參保個人繳費的基礎上,當地有條件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根據自身的經濟實力,為參保農民繳納一定比例的保費補助。而當地政府則應根據地方財政實力狀況,為農民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提供一定資金補貼。 從全國各地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情況看,無論是發達地區還是欠發達地區,地方政府的資金補貼發揮著重要作用。以江蘇省蘇州市為例,該市2003年就出台了《蘇州市農村基本養老保險管理暫行辦法》,在全國率先建立了低水平、廣覆蓋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他們把從事農業生產(種植業、養殖業)為主的務農人員納入了農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對所有參保的務農人員,縣級和鎮級財政補貼50%左右,有的縣(市)達到60%。在2003―2005年間,全市各級財政對務農人員的參保補貼額達到13.38億元,且每年的補貼資金呈上升趨勢。該市按照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方式建立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不僅有效地解除了廣大參保農民的後顧之憂,而且成為縮小城鄉差別、加快城鎮化的有效途徑。 第二,在按照個人、集體、政府三方分擔的基礎上建立起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後,應高度重視基金的保值增值問題,否則將面臨較大的長期資金支付壓力。有關部門應抓緊研究基金管理和投資政策,探索基金市場化的投資管理模式,制定相應的基金投資管理辦法。還應研究不同地區做實個人賬戶的辦法,研究社會保險個人賬戶基金市場化投資管理政策,以確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能夠可持續發展。 第三,創造條件探索城鄉養老保險制度有效銜接的辦法。各地政府除了應通過繳費補貼、基金貼息、待遇調整補貼、老年人直補等多種方式引導和鼓勵農民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外,還應破除城鄉分割體制,創造條件探索實現農村和城鎮基本養老關系轉移接續辦法,逐步建立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養老保險體系新農保試點指導意見目前正在徵求各地政府的意見,准備進一步修改完善後正式發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農村社會保險司農民養老保險處處長高帆,曾接受《半月談》記者專訪,就相關具體問題作了解答 。 新農保試點指導意見目前正在徵求各地政府的意見,准備進一步修改完善後正式發布。此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農村社會保險司農民養老保險處處長高帆,曾接受《半月談》記者專訪,就相關具體問題作了解答 。 基礎養老金或超55元 記者:「新農保」的繳費基數、費率、基礎養老金各是多少? 高帆:個人繳費以當地縣級行政區上一年農民人均收入為繳費基數,原則上費率為4%~8%,農民自願多繳不超過15%,具體標准由當地政府確定。基礎養老金標准主要參考了農村低保的水平、貧困線標准、計劃生育獎勵扶助政策、農民收入水平等因素,由國務院確定最低限標准,並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適時調整,各地可視財力適當提高。 而據人保部有關負責人透露,根據目前的試點草案,基礎養老金底線為55元。「但是上不封頂,根據地方財力而定。」 農民工也可以參保 記者:農民工可以參加「新農保」嗎? 高帆:對於農民工參保問題,我們是這樣考慮的:現在農民流動很頻繁,他們可能在城市安家成為市民,也可能回到農村。他們如果在企業參加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且享受城保待遇,那就不用參加「新農保」了;如果沒達到享受城保待遇的要求,比如累計繳費不滿15年,他們可以按有關規定,把城保的繳費積累轉入「新農保」個人賬戶,按「新農保」的規定領取。
Ⅳ 想給農村的父母買養老保險
要看你所在社保中心的規定了。
去年,很多城市的社保中心都推出過一次性補繳十年社保的政策,不過年底都到期了,你致電當地的社保中心問問吧。
你母親到50就到退休年齡了,不能再補繳了。
Ⅵ 找一篇關於農村養老保險的案例
案例你好啊在此次在於了一些問題材是個是個是個是啊在此次在家是兔兔是個是一種子在
Ⅶ 養老保險案例
我認為應該由全盛公抄司負責。
借調並不是解除勞動合同,所以小王的勞動關系還在原單位,有勞動關系就應該參加社會保險。另外,養老保險費並不屬於工資的一部分,借調合同只對工資由誰支付做了約定,但並未約定由興達廠承擔社保,所以全盛公司應該為小王交社保。
Ⅷ 養老保險案例說明什麼是繳費基數
如果某企業的一位員工上年的月平均工資是3000元,那麼在下年該職工所在的企業為該職工每月交納的養老保險金和該職工自己每月交納養老保險金的基數都是3000元。
Ⅸ 如何處理農村贍養糾紛案件
隨著我國老齡化程度的加快,我國老年人口的急劇增多。現實生活中,子女不盡贍養義務的現象時有發生。而由於歷史的原因,農村老人的贍養問題,比城鎮老人更為艱難。在農村,老年人生活條件較差,生活方式單調、生活來源單一,完全依賴子女的供養。農村老人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極少。 我國《婚姻法》規定,子女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贍養老人的義務應當包括經濟上的供養、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五條有明確規定: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它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的權利。農村贍養糾紛問題嚴重影響了農村的正常生活秩序,影響了社會安寧,給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也帶來了不良影響。為什麼會出現諸多的農村贍養糾紛案件呢?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原因: 1、外嫁女不贍養老人的錯誤認識。《婚姻法》規定的子女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子女包括已婚、未婚的成年兒子和女兒,也包括養子女和繼子女。 2、父母再婚後不贍養老人的錯誤認識。在農村,很多子女不願意老人再婚,甚至想方設法阻止老人再婚。其實老人生活要求低,渴望精神上的撫慰,若在老年時能有夕陽之戀,有人陪伴更利於老人的身心健康,作為子女更應當支持,而不是阻礙。《婚姻法》三十條明確規定: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因此,父母是否再婚,不影響子女盡贍養義務。 3、分家不均不贍養老人的錯誤認識。往往存在,子女認為父母偏心,家產分配不均,而不贍養老人。贍養,是子女對父母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分家產是分配家庭共同財產,是純粹的財產關系。若認為分家不公,可通過法律來解決,但不論分家與否,均不能免除子女的贍養義務。 4、子女間不正常攀比。在農村子女多的老人,往往子女輪流贍養老人,這很容易出現女兒認為兒子多得了老人的財產,誰又認為自己多承擔了義務,兒子認為女兒又多得到老人的幫助等互相刁難,攀比的現象。往往導致子女忙於攀比,而不再贍養老人。 5、農村社會養老方式單一落後。在農村有養兒防老的習俗,現在絕大部分老人仍靠子女扶養。由於農村養老保險體制不健全,老人為供養子女,往往花費了積蓄,而到了老年體弱多病時,大多沒有經濟來源,基本靠子女的撫養。 老人生活要求低,農村老人雖然也希望兒女精神贍養,但相當一部分老人是只要生活有保障,不致挨餓受凍就很滿足了,而不太注重營養保健、參加娛樂活動等。 因此在處理農村贍養糾紛案件時,應更加註重調解,應充分發揮基層職能部門的作用,村委會、調解委員會、司法、民政、婦聯等組織聯合處理農村贍養案件,從社會道德上多宣揚敬老的優良傳統。即使是判決結案也要起到審理一案教育一方的功效。當前甚至在今後相當長的時期內,在農村,子女仍將是養老的主要承擔者,調解能緩和本已激化的矛盾,有利於老人以後與子女生活的和諧。 當然,解決農村贍養糾紛的問題,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社會各方面的協作。首先,建立健全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提倡農村青年為自己和老人參加養老保險,使農村老人減輕對子女的物質依賴程度。其次,搞好農村精神文明建設,提倡敬老愛老的優良傳統,建立團結和諧的農村家庭關系。再次,從制度上依法保障老年人的權益,依法養老。目前,在婚姻法、刑法、民法通則等法規中都有專門的條款,國家還專門制定了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對不盡贍養義務的人可以視情況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責任,我們要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讓全社會了解保護老年人權益的重要性,老年人特別是農村老人更應學法懂法,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關於贍養協議的理解。簽訂贍養協議是值得肯定的,這有利於子女對老年人的贍養。《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七條明確規定:贍養人之間可以就履行贍養義務簽訂協議,並徵得老年人同意,根據上述法律規定,贍養人之間可以簽訂協議,但需要徵得老人的同意,同時亦不能違反法律規定。贍養協議是出於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同時簽訂協議也並不違背《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立法精神。贍養協議應當就贍養人間物質性的可以達成協議,如約定生活費等,但對精神上的慰藉義務,則不可約定的。贍養老人不僅僅是物質上的供養,更應妥善加以照顧,使他們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作者:謝斌 李琳萍
Ⅹ 案例分析:養老保險類型
這個人的情況是屬於國家社會統籌的社會養老保險,86年繳納,當時沒建立個人賬戶,1993年建立個人賬戶,所以在86年到93年期間繳納的養老保險不能在你的個人賬戶中體現出來,這個期間的養老保險金全部進入社會統籌,不記個人賬戶,只計算工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