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津市的退休職工,你們知道退休金是根據什麼條文漲的嗎
文件暫時沒見到,調整內容大致如下:
第一部分:
1、繳費年限不滿15年,增加120元
2、繳費年限滿15年不滿16年,增加123.5
3、繳費年限滿16年及以上的,繳費年限每多一年,增加3.5元
例:繳費年滿17年127,繳費年滿18年的130.5,以此類推。
第二部分: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男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女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的,增加40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男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女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增加60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男年滿80周歲、女年滿75周歲以上的,增加80元。
第三部分:
繳費滿15年及以上的人員前兩部分累計計算增加後,養老金仍低於2295元的,按照以下方式再增加養老金。
繳費年限滿15年不滿16年的在前兩部分增加的基礎上再增加2.5元,繳費年限每增加一年再增加2.5元,繳費年滿16年的再增加5元,以此類推。
第三部分再增加後最終養老金超過2295元的,只增加到2295元,超出部分不再增加。
例:以某企業退休女職工,年齡54歲,繳費年限共計30年,當前退休金2090為例。
第一部分增加養老金172.5元,第二部分不增加,前兩部分增加後共計2262.5元,不足2295元的情況繼續再增加第三部分,第三部分本應增加37.5元,但合計為2300元超出2295元,因此第三部分只能增加到2295元。
2. 天津退休養老金是怎麼漲
天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天津市關於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津人社規字〔2017〕4號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精神,經市政府批准,現將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自2017年1月1日起,對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以及按照《關於頒發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1978〕104號)辦理退職的人員(以下簡稱「退職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掛鉤調整
1.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企業退休人員(含15年),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5元(不滿1年按1年計算);企業退職人員和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企業退休人員,每月增加37.5元。
2.企業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本人2016年末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增加養老金。
3.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按照同類人員的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3%增加養老金。
(三)適當傾斜
1.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截至2016年12月31日,男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女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男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女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月增加60元;男年滿80周歲、女年滿75周歲的,每月增加80元。
2.按照本通知前述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月基本養老金不足2895元的,補齊到2895元。
(四)適當提高低收入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
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企業退休人員,按照本通知前述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基本養老金不足2895元的,再按照繳費年限增加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5年不滿16年的,每月增加1元;滿16年及以上的,繳費每增加1年,每月再增加1元。調整後的月基本養老金最高增加到2895元。
三、資金來源
本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其他人員按原渠道列支。
四、發放時間
本次調整增加的養老金自2017年7月起發放,今年1至6月份調整增加的養老金隨7月份養老金一並補發。
2017年7月3日
3. 天津市人力社保局2015年企業退休養老金調整方案漲工資嗎
天津市人社部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通知精神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2015〕6號)精神,經市政府批准,現就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簡稱「退休人員」),以及按照《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辦理退職的人員(簡稱「退職人員」),自2015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退職生活費)。
二、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三、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滿15年不滿16年的,每月增加4.5元;滿16年及以上的,繳費每增加1年,每月再增加4.5元。
四、截至2014年12月31日,退休、退職人員男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女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男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女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月增加60元;男年滿80周歲、女年滿75周歲的,每月增加80元。
五、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照本通知第二、三、四條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基本養老金不足2525元的,補齊到2525元。
六、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按照本通知第二、三、四條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基本養老金不足2525元的,再按照繳費年限增加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5年不滿16年的,每月增加2.5元;滿16年及以上的,繳費每增加1年,每月再增加2.5元。調整後的月基本養老金最高不超過2525元。
七、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從2015年1月1日起執行,1、2月份調整的養老金隨3月份養老金一並發放。
4. 2014年天津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如何調整
截止2014年元旦,還沒有收到國家有關調整養老金的通知和報道。請及時的關注網站的消息,如果發布的話,第一時間會通告。
5. 天津上半年退休工資到下半年退休工資還有調整嗎
天津今年上半年退休工資下半年工資只是調整幅度不會太大,不會像退休人員長退休金那樣調整,今年你也不在長退休金的范圍內,你只能和明年長退休金一起長了。
6. 天津退休金何時增長,怎麼長
天津退休人員漲退休金,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十二連調大局已定。2016年4月16日,國家人社部已經公布了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各省市自治區正在加緊指定實施細致、
3月5日,國務院總理在人大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表態,2016年繼續調整退休人員待遇,確保養老金足額發放。所以,養老金上調已是定局,只等待正式文件下發後執行。
根據目前的狀況,重慶市2016年度的養老金調整工作,預計在7月份公布方案,在方案公布後的一個月內調整到位。
7. 天津退休金調整怎麼調
天津市退休職工2016年增加退休費,自9月起發放,1至9月的一並補發,具體調整辦法如下:
天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天津市關於2016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津人社局發〔2016〕90號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2016〕37號)精神,經市政府批准,現將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自2016年1月1日起,對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簡稱「退休人員」),以及按照《關於頒發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1978〕104號)辦理退職的人員(簡稱「退職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5元。
(二)掛鉤調整。
1.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企業退休人員(含15年),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不滿1年按1年計算);企業退職人員和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企業退休人員,每月增加45元。
2.企業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本人2015年末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增加養老金。
3.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按照同類人員的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4%增加養老金。
(三)適當傾斜。
1.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中,截至2015年12月31日,男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女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男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女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月增加60元;男年滿80周歲、女年滿75周歲的,每月增加80元。
2.按照本通知前述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月基本養老金不足2702元的,補齊到2702元。
(四)適當提高低收入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企業退休人員,按照本通知前述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基本養老金不足2702元的,再按照繳費年限增加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5年不滿16年的,每月增加1.5元;滿16年及以上的,繳費每增加1年,每月再增加1.5元。調整後的月基本養老金最高增加到2702元。
三、資金來源。本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其他人員按原渠道列支。
四、發放時間。本次調整增加的養老金自9月起發放,今年1至8月份調整增加的養老金隨9月份養老金一並補發。
2016年9月7日
8. 天津市2017年退休人員養老金怎麼調
天津2017年養老金調整最新消息:天津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_天津市關於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
津人社規字〔2017〕4號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精神,經市政府批准,現將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自2017年1月1日起,對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以及按照《關於頒發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1978〕104號)辦理退職的人員(以下簡稱「退職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掛鉤調整
1.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企業退休人員(含15年),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5元(不滿1年按1年計算);企業退職人員和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企業退休人員,每月增加37.5元。
2.企業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本人2016年末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增加養老金。
9. 天津市2018年退休職工增加養老金上調方案
現在已經是2020年了,以前的方案可以直接在網上查到具體執行方式,或者在天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中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