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社會養老保險是否可以暫停交納
社會保險可以暫停交納呀,但是沒有交滿還是別暫停為好,為自己老了想想有個生活費挺好的
2. 養老保險可以中途停保嗎
養老保險可以中途停繳,以後再繳,但必須要合計繳夠15年。
根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對於因某種原因單位或個人不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視為欠繳。
欠繳月份無論全額欠繳還是部分欠繳均暫不記入個人帳戶,待單位或個人按規定補齊欠繳金額後方可補記入個人帳戶。
職工所在企業欠繳養老保險費用期間,職工個人可以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用,所足額繳納的費用記入個人帳戶,並計算為職工實際繳費年限。
出現欠繳情況後,以後繳費採用滾動分配法記帳:即繳費先補繳以前欠繳費用及利息後,剩餘部分作為當月繳費。
(2)養老保險怎麼停交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補繳
對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累計不滿15年的,鼓勵參保人員延長繳費直至滿15年,使之可以享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但如果其本人不願意延長繳費的,將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與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合並,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可以與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累加,作為享受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依據。
3. 養老保險中途可以停交嗎
可以,但不需要辦理停繳手續,等你的工作正常後單位幫你繼續續繳就可以了。帶著身份證、社保卡,到社保服務中心窗口,辦理一個續繳費手續後就可以繼續繳費了。不影響!是累計滿15年,不是必須連繳15年。
4. 養老保險停交兩年了,現在想自己交,怎麼操作
你是城鎮戶口可以帶齊證件如身份證,戶口本,到當地社會保障局簡稱社保局大廳輸就可以了。如非城鎮戶口的。則需要掛在本市已注冊的公司輸才可以。農村可以辦農村養老和醫療。
5. 個人交養老保險可以報停後過幾年再交嗎
一、可以的,只要累計年限交夠十五年就可以了。其中停交的這幾年可以補也可以不補。
二、企業和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標准:
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基數,按企業繳納 20%,個人繳納8%繳納。
繳費基數:(實際上年月平均工資)
被保險人本人月平均工資低於上一年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以上一年本市職工月最低工資標准為基數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被保險人本人月平均工資高於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也不作為計發基本養老金的基數。
被保險人無法確定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的,以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新招人員、失業後再就業人員以本人到企業工作第一月的工資作為當年繳費工資基數並按規定的比例繳納養老保險費;第二年繳費工資基數按本人上一年實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確定)
(5)養老保險怎麼停交擴展閱讀
個人養老保險費繳付方式可按月、季、年交付,亦可在投保時一次性繳清,每個被保險人月交保險費不得低於20元,年交保險費不得低於200元。開始領取養老金的年齡分別為50、55、60、65等四檔,投保人可選擇自己認為最合適的檔次。
被保險人交付保險費滿2年,如有急需,可憑單證向保險公司申請借款。借款金額不得超過保險單現金價值的70%,借款期限不得超過7個月。借款本息在借款到期時一並歸還,逾期不還,借款本息達到退保金額時,保險效力終止。
6. 養老保險現在停交,以後可以補交嗎
養老金停交後可以自己補交。但是建議直接續保。
1、如果是可以直接續保的話,不建議作補繳,社保是一個累計交費計算的過程。
2、如果補繳,首先到社保局把交費方式改為個人方式,因為原來採用的是單位方式,並且要交納不低的滯納金。
3、最好的方式是採用找一個固定工作,由新單位續保即可。
對於原城鎮各類企業中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勞動合同制職工,個人要求補繳的,可依據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完善我區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寧勞社發[2003]11號文件進行補繳。
對於個體工商戶等自謀職業者、非工薪收入者以及採取各種靈活方式就業的人員中斷後再續保的,原則上對中斷年限的費用不補繳。2007年,可以在上年度自治區在職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70%至100%之間選擇繳費基數繳納。
現為國有、集體、外資企業職工或錄用為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合同制職工的,繳費基數按照上年度自治區在職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60%至300%之間選擇,單位繳費比例為職工工資收入的20%,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工資收入的8%。
現為私營企業職工的,繳費基數按照上年度自治區在職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60%至300%之間選擇,2007年,企業繳費比例為職工工資收入的14%,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工資收入的8%,私營企業繳費比例每年長2個點,到2010年達到20%,與其他參保企業單位持平。
7. 養老保險中途停了幾年後可以續交嗎
可以續交。養老保險是累計計算的,不是連續計算的,所以就算斷繳一段時間,後來也是可以選擇繼續繳納的。
依據《社會保險法》有工作單位的人必需依法按時足額交納各項社會保險費,沒有工作單位的人能夠靈敏就業人員身份自願交納養老保險,中綴以後也可按政策規則自願補繳,重新就業時不補繳也能在新單位按規則繳費。
假如續繳或補繳,具有本市戶籍(涉農地域必需是居民戶口)的靈敏就業人員,可持身份證、戶口簿到戶籍地社保中心個體繳費窗口辦理續繳(補繳)保險費。
連續繳納社保和累計繳納滿15年社保,領取退休金的時候差距是很大差距。主要影響還是在於繳費基數和指數化月平均工資的影響,如果我在2000年連續繳納到2015連續繳納15年養老保險和從1995年到2017年累積繳納滿15年。
兩個繳納年限相同,但是繳納時間不同,因為我們要考慮每年都在上調工資,相應的繳費基數有很大差距,從而影響我們的退休金;不過不管是連續還是累計都可以申請辦理退休。
(7)養老保險怎麼停交擴展閱讀:
1、補繳超齡養老保險費的計算辦法:
調入時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2(月)×(30%+超齡年限×1%)×超齡年限。
超齡年限=調入時實際年齡-規定年齡。(超齡年限中的月份數,6個月以下的按半年計算,7個月以上的按一年計算)。
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年齡:
獲得中級職稱和高級職稱的人員:男50周歲、女工人40周歲、女幹部45周歲。
獲得初級職稱和未獲得職稱的人員:男45周歲、女工人35周歲、女幹部40周歲。
2、補交時須提供:
(1)勞動或人事組織部門的調令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職稱證書。
(2)軍人配偶在異地參加養老保險且按規定將養老保險轉移到軍隊,須提供:退出現役軍人《幹部調入申報戶口證明信》復印件、軍人配偶調入本市的調動手續原件與復印件、軍人配偶本市戶籍證明復印件。
8. 養老保險中途停交,現在怎麼交
可以續交。養老保險是累計計算的,不是連續計算的,所以就算斷繳一段專時間,後來也是可以屬選擇繼續繳納的。
依據《社會保險法》有工作單位的人必需依法按時足額交納各項社會保險費,沒有工作單位的人能夠靈敏就業人員身份自願交納養老保險,中綴以後也可按政策規則自願補繳,重新就業時不補繳也能在新單位按規則繳費。
假如續繳或補繳,具有本市戶籍(涉農地域必需是居民戶口)的靈敏就業人員,可持身份證、戶口簿到戶籍地社保中心個體繳費窗口辦理續繳(補繳)保險費。
(8)養老保險怎麼停交擴展閱讀:
補繳超齡養老保險費的計算辦法:
調入時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2(月)×(30%+超齡年限×1%)×超齡年限。
超齡年限=調入時實際年齡-規定年齡。(超齡年限中的月份數,6個月以下的按半年計算,7個月以上的按一年計算)。
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年齡:
獲得中級職稱和高級職稱的人員:男50周歲、女工人40周歲、女幹部45周歲。
獲得初級職稱和未獲得職稱的人員:男45周歲、女工人35周歲、女幹部40周歲。
9. 養老保險可以辦停么
養老保險可以中途停繳,以後再繳,但必須要合計繳夠15年。
對於因某種原因單回位或個人不按時答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視為欠繳。欠繳月份無論全額欠繳還是部分欠繳均暫不記入個人帳戶,待單位或個人按規定補齊欠繳金額後方可補記入個人帳戶。
職工所在企業欠繳養老保險費用期間,職工個人可以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用,所足額繳納的費用記入個人帳戶,並計算為職工實際繳費年限。
出現欠繳情況後,以後繳費採用滾動分配法記帳:即繳費先補繳以前欠繳費用及利息後,剩餘部分作為當月繳費。
通過建立養老保險制度,有利於新老更替,實現就業結構的合理化;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一項重要措施,有利於社會穩定;能夠激勵年輕人奮進,提升工資標准,為退休後的生活提供保障。
養老問題不僅是社會問題,一個全球性問題,一個國家或社會的經濟、文明發展,需要予以足夠的重視。由於養老保險的實施范圍很廣,被保險人享受待遇的時間較長,費用收支規模龐大。
10. 社會養老保險交了一年 停交了 可以退錢嗎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一條、十二條、十四條相關規定,養老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繳費組成,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也就是即使個人辭職,養老保險費也不能退。
具體條款如下: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10)養老保險怎麼停交擴展閱讀: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辦理社會養老保險退保手續:
一、參保人在職期間死亡的。
二、參保人曾在我市參加農村養老保險,後遷出外市定居的。
三、參保人出境定居的。
四、外國人及港澳台人員離職、解除勞動關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