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計劃生育家庭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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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就是養老保險,怎會加上計劃生回育?
無法告知你,退休養答老金能領取多少,與繳費年限、繳費平均指數、個人賬戶資金余額,法定退休年齡時的社平工資數額等,這些數據的大小、多少、高低密切相關、這些數據都要套進公式才能算出來。
Ⅱ 社會養老和家庭養老的具體定義是什麼
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國家根據人民的體質和勞動力資源情況,規定一個年齡界限,當勞動者達到這個年齡界限時作為年老喪失勞動能力,解除勞動義務,由國家和社會提供物質幫助,保障其晚年基本生活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家庭養老是一種環環相扣的反饋模式。在經濟供養上,家庭養老是代際之間的經濟轉移,以家庭為載體,自然實現保障功能,自然完成保障過程。父母養育兒女,兒女贍養父母,這種下一代對上一代予以反饋的模式在每兩代之間的取予是是互惠均衡的,在家庭單位內形成一個天然的養老基金的繳納、積累、增值以及給付過程。家庭養老,概括地說,是「在家養老」和「子女養老」的相結合。在中國,家庭養老通常被解讀為由子女供養,並且更多的是指來自兒子的贍養。中國憲法規定:「父母有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這是對東方反哺模式的法律解說。歸根究底,養老的實質是由誰來提供養老資源,這是區分養老方式最重要的標准,同時也可以看出,家庭養老是相對應於社會養老來說的。因此,從實質上來說,家庭養老是指由家庭成員提供養老資源的養老方式和養老制度。
Ⅲ 家庭養老保險
你不用擔心的,到退休年齡以後,會將你所有交的錢綜合,交的多得的多,交的少領的少,你不用去退錢的
Ⅳ 請問有在家做家庭主婦,什麼養老保險也不交的主婦嗎,你們以後沒退休金,老了靠什麼生活啊
這問題問得有點怪。作家庭主婦,本就沒有收入。就靠家人養活。老了一樣靠家人養活。否則家人就會為其購買養老保險。
Ⅳ 一戶如果有一個家庭成員沒交納養老保險,對其它家庭成員有沒有什麼影響
沒影響,一個家庭成員沒繳納社會保險,僅影響一個人。
Ⅵ 計劃生育家庭的養老保險有優待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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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生育獎勵政策可以參考,可以去政府相關部門詳細咨詢,希望有用.
《四川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實行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已婚婦女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3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15天。婚假、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獎金照發。
農村人口中晚婚、晚育的,基層人民政府可予以適當獎勵。
第三十四條規定:持有生育服務證、只有一個未滿18周歲子女的夫妻,已採取節育措施,自願不再生育的,由夫妻雙方申請,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核實,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夫妻只有一個依法收養的未滿18周歲的子女、自願不再生育的,可以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一式兩份,夫妻雙方各持一份。
第三十五條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子女如系雙胞胎或者多胞胎的,不享受對獨生子女父母的獎勵和優待。
第三十六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獎勵專項經費由政府撥款、社會撫養費、社會捐助等組成,用於獎勵夫妻雙方均為農村人口和城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濟人員中的獨生子女父母,專款專用。獎勵專項經費的具體管理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七條規定:凡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者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一)根據當地或者單位的經濟條件,每月發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總和為5元至10元,從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子女18周歲止。獎勵金由父母所在單位各負擔50%。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的獎勵金按有關規定開支;各類企業職工、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他經濟組織人員的獎勵金在經營成本中列支;一方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另一方為城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濟人員或者農村人口的,由在職一方所在單位全額發給;夫妻雙方均為農村人口和城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濟人員的獎勵金在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中列支。
(二)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可多劃一人宅基地。
(三)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職工中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加發5%的退休金(但加發後的比例不得超過100%);企業職工中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根據有關規定增發養老金。
第三十八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發展經濟,給予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優惠;對實行計劃生育的貧困家庭,在扶貧貸款、以工代賑、扶貧項目和社會救濟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第三十九條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婚姻變化後未再生育和未收養子女的一方或者雙方,憑原《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繼續享受有關獎勵和優待。
第四十條規定: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經過批准再生育的,應當在領取生育證時退回《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從批准次月起,停止享受有關的獎勵和優待。
第四十一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社會福利等社會保障制度,促進計劃生育。
Ⅶ 雙特家庭的養老保險有什麼政策
這樣的家庭,他的養老竟然就是政府包了的,所以可以到當地的民政部門去咨詢一下
Ⅷ 家庭購買房屋養老保險如何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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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所謂房屋養老保險其實就是目前大家關注的焦點問題——以房養老。「以房養老」在國外早已盛行,而在國內,尚屬於新鮮事物。「以房養老」在中國的障礙並不在於老人意願,而是保險公司有顧慮。建議您不要輕易嘗試。您夫妻兩人要想完善老年生活保障,不妨為自己以及另一半分別購買商業養老保險。
Ⅸ 貧困戶家庭人口參加養老保險有哪些規定
在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方面,對建檔立卡未標注脫貧的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困難群體,參加城鄉居民墓本養老保險的,地方人民政府為其代繳不低於最低標准養老保險費,並在提高最低繳費檔次時,對其保留現行最低繳費檔次。
對建檔立卡60 周歲及以上貧困人員,未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需要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地方人民政府按政策規定為其補繳不低於最低標准養老保險費。
有條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對建檔立卡60周歲及以上貧困人員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可以給予一次性補貼記入個人賬戶,按月計發,提高其養老保險待遇。
(9)家庭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強制儲蓄型主要有新加坡模式和智利模式兩種。
(1)新加坡模式是一種公積金模式。該模式的主要特點是強調自我保障,建立個人公積金賬戶,由勞動者於在職期間與其僱主共同繳納養老保險費,勞動者在退休後完全從個人賬戶領取養老金,國家不再以任何形式支付養老金。個人賬戶的基金在勞動者退休後可以一次性連本帶息領取,也可以分期分批領取。
國家對個人賬戶的基金通過中央公積金局統一進行管理和運營投資,是一種完全積細小的籌資模式。除新加坡外,東南亞、非洲等一些發展中國家也採取了該模式。
(2)智利模式作為另一種強制儲蓄類型,也強調自我保障,也採取了個人賬戶的模式,但與新加坡模式不同的是,個人賬戶的管理完全實行私有化,即將個人賬戶交由自負盈虧的私營養老保險公司規定了最大化回報率,同時實行養老金最低保險制度。
該模式於20世紀80年代在智利推出後,也被拉美一些國家所效仿。強制儲蓄型的養老保險模式最大的特點是強調效率,但忽視公平,難以體現社會保險的保障功能。
Ⅹ 計劃生育家庭社會養老保險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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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國家保障全體農民老年基本生活的制度,是政府的一項重要政策。其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是: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要從我國農村的實際出發,以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為目的;堅持資金個人交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予以政策扶持;堅持自助為主、互濟為輔;堅持社會養老保險與家庭養老相結合;堅持農村務農、務工、經商等各類人員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一體化的方向。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政府引導和群眾自願相結合的原則。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是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主管部門,負責養老保險費的收取、建檔、匯總、發放等具體管理業務。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參保對象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未滿60周歲的農民、鄉鎮企業從業人員、農村籍義務兵、鄉鎮招聘幹部等非城鎮戶口的農村各業人員均可按其戶口所在地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費由參保人在參保期限內按年度交納或分次交納。分次交納的,其首次交納標准一般以200元為起點;按年度交納的,其交納標准以24元為起點。
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為參保人編制保險號碼,根據參保人交納保險費的情況為其建立個人帳戶。
參保人在參保時,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參保人不低於其參保數額20%的補助,單位補助部分與個人交納部分一並記入個人帳戶。參保人遷到異地的,可以申請將其個人帳戶轉入遷入地的養老保險經辦機構。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金的計發
參保人自年滿60周歲的次月開始按月、按季或按年領取養老保險金。其領取標准依據參保人個人帳戶中的養老保險費積累總額確定。
參保人領取養老保險金的保證期為10年。期限屆滿,參保人仍健在的,其養老保險金按原標准繼續領取。
參保人在交費期間或者領取養老保險金未滿10年死亡的,其個人帳戶中的儲存余額,應當一次性退還其遺產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
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實行專戶儲存,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平調、侵佔或者直接投資。對弄虛作假冒領養老保險金的,除追回冒領的養老保險金外,由縣級勞動保障部門處200元以下罰款。
雲南省農村獨生子女夫婦和雙女結扎夫婦一次性養老保險獎勵試點實施辦法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獎勵自覺實行計劃生育的群眾,探索農村計劃生育養老保險工作路子,完善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促進全省計劃生育工作的順利開展,根據《雲南省計劃生育條例》和《中共雲南省委、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進一步降低生育水平的決定》,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農村獨生子女夫婦是指雙方均系農業人口,自願終生只生育一個孩子,已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且落實了有效節育措施的夫婦;農村雙女結扎夫婦是指雙方均系農業人口,按政策規定只生育二個女孩,夫妻中一方已落實結扎措施的夫婦。
第三條根據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計劃生育工作狀況,本著以點帶面、先行試點、逐步推廣的原則,確定在16個縣(市、區)進行試點,即尋甸縣、鎮雄縣、沾益縣、楚雄市、華寧縣、開遠市、文山縣、景東縣、景洪市、大理市、隆陽區、潞西市、麗江縣、蘭坪縣、中旬縣、雲縣。試點縣(市、區)分為三類:一類為楚雄市、開遠市、大理市、隆陽區;二類為沾益縣、華寧縣、景東縣、蘭坪縣、麗江縣;三類為景洪市、尋甸縣、鎮雄縣、文山縣、潞西市、中甸縣、雲縣。
第四條對農村獨生子女夫婦和雙女結扎夫婦一次性養老保險獎勵(以下簡稱一次性養老保險獎勵),在繼續執行《條例》規定獎勵政策的基礎上,採用向當地政府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農保經辦機構)投保的方式進行。投保標准:獨生子女夫婦1000元(夫婦各享受500元);雙女結扎夫婦500元(夫婦各享受250元)。夫妻雙方為被保險人,男方年滿60周歲,女方年滿55周歲即可領取保險金。
各地可根據當地實際提高保險交費標准。被保險人可自行增投保險費,一並計入被保險人的個人帳戶。
第五條一次性養老保險獎勵的投保經費由省、地、縣財政根據類別按比例分別承擔:一類地區省財政30%,地(州、市)和縣(市、區)財政70%;二類地區省財政40%,地(州、市)和縣(市、區)財政60%;三類地區省財政60%,地(州、市)和縣(市、區)財政40%。
地(州、市)、縣(市、區)分別承擔的比例,由各地、州、市自定。
第六條試點工作在當地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計劃生育部門負責組織實施,財政部門積極配合。
第七條試點縣(市、區)計劃生育部門負責對被保險人的情況進行審查核實並為其辦理投保手續;對辦理養老保險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做好統計、檔案資料的管理和上報工作。
第八條財政部門每年年初根據計劃生育部門制訂的投保計劃,將投保資金納入年度財政預算。省、地(州、市)財政部門應及時將補貼資金下撥到試點縣。試點縣(市、區)財政部門應根據計劃生育部門報送的投保計劃,及時將投保資金撥付給農保經辦機構。
省、地、縣級財政部門應加強對投保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試點資金專款專用,嚴禁截留、擠占、挪用、貪污和改變資金用途。
第九條農保經辦機構在收到保險金後應向被保險人發放《計劃生育養老保險繳費證》,並及時向同級計劃生育部門提供辦理計劃生育養老保險的情況,切實加強對養老保險費的管理,保證資金的安全和增值,確保按期支付養老金。
第十條凡符合一次性養老保險獎勵條件的對象,由本人申請,填寫一式三份的《投保計劃生育一次性養老保險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與鄉鎮、街道計劃生育辦公室簽訂《辦理計劃生育一次性養老保險合同書》(以下簡稱《合同書》),並填寫投保單,由鄉鎮計劃生育辦公室報縣級計劃生育部門審核,由縣級計劃生育部門作為投保人按季度向農保經辦機構辦理投保手續。被保險人自願增加投保金額的,可按規定同時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一條已辦理計劃生育一次性養老保險的夫婦,應自覺執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已婚育齡婦女應按規定自覺接受定期查環查孕。雙女結扎夫婦,女方落實結扎措施的,應在半年內主動接受兩次季度孕檢;男方落實結扎措施的,女方應在一年內主動接受四次季度孕檢。
第十二條在保險有效期內,被投保人計劃外生育,或者違反計劃生育規定收養他人子女,或者再婚後生育,或者戶口遷往省外的,其保險獎勵待遇自動喪失,保險合同同時作廢。農保經辦機構憑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證明書及保險單作退保處理。退保金由投保人上交縣級財政。
第十三條被保險人戶口「農轉非」的,可繼續享受保險獎勵待遇。被保險人喪偶後未再生育的,可繼續領取保險金。被保險人離婚的,按被保險人各自的保險金額領取保險金。被保險人戶口在省內遷移的,可將保險關系隨戶口遷移。
第十四條被保險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不予辦理投保手續:
1、不按規定落實節育措施的;
2、不填寫《申請表》、《合同書》、投保單或不按規定提供有關資料的。
第十五條被保險人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予以退保,並按照《雲南省計劃生育條例》的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1、計劃外生育的;
2、違反計劃生育規定收養他人子女的;
3、未按規定落實節育措施的;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擅自取宮內節育器,或者進行輸精(卵)管復通手術的。
第十六條截留、擠占、挪用、貪污和改變投保資金用途的,依法追究有關單位負責人及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本辦法由雲南省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