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聽聽大家對社保的看法
一、什麼是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對於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暫時失去工作的勞動者,由國家(社會)給予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制度。它是社會保障體系的基礎和核心。
社會保險的內容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五種。目前本市經辦的社會保險有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
二、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不同
社會保險不同於商業保險(如商業人壽保險,商業財產保險等),它具有強制性、福利性和非盈利性特點。
社會保險由國家立法強制推行。凡是法律規定范圍內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參加。
社會保險保障勞動者的基本生活,其保障水平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政府通過調整機制等辦法,使保險待遇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逐步提高。
社會保險作為法定的社會福利制度,以國家財政作後盾,政府不賺一分錢,所有經辦費用均由財政負擔。只要用人單位和職工按規定履行參保繳費義務,享受待遇的權利始終得到保障。
三、哪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參加社會保險?
1、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及其職工、外商投資企業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及其中方職工、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城鎮個體經濟組織及其從業人員,應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2、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應參加基本醫療保險。
3、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城鎮事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
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個人如何參加社會保險?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個人參加社會保險,應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申報、繳費手續。
㈡ 我想了解一下對於養老保險的看法具體有哪些
共享發展成果施政理念的實踐我國在1998年提出了要建立公共財政框架。在十多年的發展過程中,成效是顯見的。對農村而言,免徵農業稅、實施農村醫療保險、農村義務教育免收學雜費、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等等,這些都是工業反哺農業,全社會共享發展成果的最直接表現。接下來,農民最為關心的就是老有所養的問題,科學發展觀的核心是以人為本。發展要尊重人民主體地位,發揮人民首創精神,保障人民各項權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做到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農村養老保險政策的實施正是對共享發展成果施政理念的實踐。各級財政的保障實施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最直接的就是要有相當的財力,財政要承擔得起。2008年,我國的稅收收入超過5.4萬億元。事實上,還有數目不小的非稅收入。應該說,實行農村養老保險財力保障的時機已成熟。但是,各級政府要一下子拿出這筆錢來,可能還有些不適應,有些落後地區也許還有實際困難。全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會議上強調,在國家財政困難的情況下,寧可少上點項目、壓縮其他方面的開支,也要擠出錢來把這件大事辦好。如此一來,實施農村養老保險,考驗各級財政的實力,讓一些數字中的水分大白於天下,也考驗各級幹部是否「先百姓之憂而憂,後百姓之樂而樂」。各級政府的管理智慧在現實中,把給錢的事辦公平,把為民謀福祉的好事要做好,同樣考驗著政府的管理水平。以前曝出的涉及千萬元的社保資金違規大案不得不讓人擔心農村養老保險資金的安全問題。在農村養老保險政策的具體實施中,如何實現事權與財權的規范化管理,將考驗制度設計者和執行者的智慧與能力。城鄉養老保險的統籌一些農民工外出打工,他們雖身在城市,其戶籍卻留在農村,他們工作時,有的企業為他們辦理了養老保險,這樣就存在一個人辦兩份保險的問題,如何實現農民工的養老保險與農村養老保險對接是個挑戰。另外,一些農民在農村生活了一定的時間然後進入城市,他們的養老保險又如何對接?這些都需要統籌解決好。實施農村養老保險,盡管現在的水平還很低,但那畢竟是中國農民夢寐以求的好事。
㈢ 養老金是否要交談談自己的看法
如能交還是要交·別人退休有養老金你沒有··而且物價一直上漲人民幣貶內值·而這幾容年退休工資都在漲··你把錢存銀行都成廢紙現在還老降息,炒股風險太大賠錢
而且目前正規單位必須給員工上社保五險·否則違法勞動合同法
最關鍵還有一個醫保必須要交·這是你最基本保障··但一般是養老和醫保捆綁繳費
㈣ 關於年輕人和老年人的社會養老保險大家請發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人口老齡化與家庭養老面臨的挑戰 中國人口大部分在農村地區。據統計,1999年我國農村總人口為8.7億人,佔全部人口的69.11%,該比重雖說比新中國成立之初下降了近20個百分點,但農村人口仍占總人口的2/3強,以農村人口為主的原有人口分布格局並未發生太大的改變。而且,這種人口分布格局還直接決定著我國老年人口分布狀況,即是說,我國老年人口的大部分都居住在農村。據1995年全國1%抽樣調查資料,目前我國農村地區約有60歲及以上人口0.88億人,佔全國60歲以上老年人的70.2%;預計到2020年後,農村老年人占農村人口的比例將比城鎮高3-6個百分點。盡管說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和城鎮化水平的進一步提高農村人口包括農村老年人口將逐漸向城鎮轉移,但考慮到今後我國城鄉經濟發展速度和城鎮發展水平,應該說,在未來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我國老年人口的絕大多數仍將在農村,農村的養老任務遠重於城鎮。 近年來,我國城鎮社會保險制度改革已取得了重大進展,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為城鎮老年人確保基本生活提供了保證。但在農村,由於老年人在年輕時一般無養老金積累,老年退出經濟活動領域後也無退休金,長期以來,養老基本上是由家庭來完成的。隨著計劃生育政策的全面、深入落實及經濟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家庭多子女的現象正逐漸成為過去,而獨子女戶和少子女戶的增多,以及年輕夫婦家庭與老年父母家庭分設,極大地弱化了家庭的養老功能,老年贍養問題正變得越來越突出。就農村老年人家庭而言,無固定養老收入,沒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極大地提高了農村老年人的養老風險,以致於許多農村老年人遇古稀仍難以退出勞動力行列。針對於農村家庭的演變趨勢及農村老年人所面臨的無人贍養或贍養不足的現狀,如何提高農村老年人的社會保障水平,推進農村養老的社會化進程,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項艱巨而急迫的任務。 二、農村養老模式的現狀剖析 30多年來,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迅速發展,尤其是計劃生育政策的出台及逐步落實,國家對家庭生育子女數量的管制,徹底打破了農村家庭「多子多福」的期望,進而動搖了中國長期以來形成的「養兒防老」的根基。由此所形成的獨子女家庭或「四二一」家庭的出現意味著,在以家庭養老為主要養老形式的社會中,家庭勞動力人口(通常為年輕夫婦)不僅要為未成年子女支付必要的教育費用,而且還要贍養已經年邁的父母。這對大多數收入較低的農民家庭來說,無疑是一種較為沉重的經濟負擔。更何況女子教育和老人贍養還需花費一定的時間和精力呢?勿庸置疑,家庭規模的小型化,結構的簡單化、核心化,不僅降低了我國現代農村家庭的養老能力,而且一定程度上加重了普通農民家庭勞動者的經濟負擔和心理負擔。除此之外,社會發展過程中所帶來的年輕人價值觀和家庭觀的變化,也一定程度上拉大了家庭中年輕子女與老年父母間的代差。年輕人與老年人在觀念和生活方式方面的差異,在強化老年父母獨立生活意識的同時,也進一步弱化了農村家庭的養老功能。 農村居民家庭養老有其自身特點,如農民從事勞動的時間通常較長,退出經濟活動領域的年齡較高(通常為65歲以上),以及農民養老的成本較低,農民自養能力較強等等,而且也正因如此,農村養老社會化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才更容易被人們忽視甚至淡化。政策重視不夠是我國農村養老社會化進展緩慢的重要原因之一。盡管早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我國就開始著手農村養老保險的試點工作,然而,時至今日,在具有國家效力的社會保障法律法規中,除了國家民政部在1992年印發的《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和農業部印發的《鄉鎮企業養老保險辦法》等極少數法規外,目前仍無一部具有更高效力(如國務院等更高權力機構頒布的法規和文件)、措施更完備的法規和文件可循。與城鎮相比,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和體系建設仍處於初步探索階段,缺乏強有力的法律法規支持及必要社會養老保障措施,一方面使我國農村養老社會化進程步履艱難,另一方面,一些地方的農村養老社會化近年來甚至呈現了萎縮的狀況。 綜上可見,在我國農村,一方面社會經濟發展、人口控制逐步深化、家庭規模小型化及人們價值觀念的變化,迫切需要建立完善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另一方面,農村養老社會保障制度和保障體系又處於千呼萬喚「難」出台的情形之下。如不盡快解決這種現實需要與制度建設的之間的矛盾,將影響到我國城鄉一體化的勞動力市場的建設,還會影響我國農村的社會安定和經濟發展,進一步拉大城鄉差別,因此,建立適合我國農村特點的養老社會保障制度和體系,已是十分迫切而必要。 三、農村社會養老保障模式的選擇 我國農村地區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差別較大,經濟發達地區有的已步入現代化,經濟落後地區有的則尚未解決溫飽問題。即便是富裕地區,各村社間的經濟發展水平也極不均衡,有的已步入小康,有的則處於貧困或溫飽階段。為此,在農村養老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過程中,不能簡單地套用一種模式,應從當地實際情況出發,選擇適合自己的養老模式。 (1)集體養老制。集體養老制是指由鄉、村或集體來為其勞動者投保並支付養老保險費或由集體統一提供養老服務設施、供老年人居住生活的一種社會養老保險形式。該制度適用於那些鄉、村或集體經濟發達,並已基本實現了現代化的地區。集體養老制屬於「社會福利」的一種形式,這種制度的建立是以發達的社會生產力和雄厚的集體經濟基礎為基礎的。 (2)集體輔助養老金制。這是一種集體養老與家庭養老相結合的養老制度。當然,這種養老制度也可採取「個人保障為主,集體輔助為輔,國家予以政策扶持」的形式。因此,它頗近似於我國城鎮現行的社會養老金制度。據有關資料,1993的我國廣東省中山市農村已有105個管理區(佔全市管理區的26%)逐月或每季或半年向老年人發放「輔助養老金」,月均33.69元,受惠老人占老年農民的28%。 (3)個人自養制。個人自養制是指農民個人以向社會保險機構投保形式或以其它投資形式,為滿足自己未來生活需要而儲蓄。它與集體養老制和集體輔助養老金制的區別在於,農民個人向社會保險機構或其它投資領域的繳費或投資完全由農民自身承擔,集體毋須承付任何繳費。這種類型的養老制度,一般需要農民個人及其家庭具有較高的收入和較強的費用支付能力,當然,如果考慮到目前我國農村家庭的收入水平還不高,一定時期的養老保險繳費額可以盡量定得低一些。 (4)綠色養老金制度。綠色養老金制度通過建立養老基地,如興辦養老山、養老田、養老林、養老園、養老漁場和養老畜群等辦法,發展地方養老農業,以專門滿足老年人養老的需要。 由此所建立的這種養老基地又被人們稱為「養老銀行」。在大力倡導環境保護和促進生態平衡的今天,綠色養老金制度應成為我國部分農村,甚至大多數經濟發展落後、生態環境不良地區養老事業發展的一個方向。 (5)家庭養老制。從嚴格意義上講,前述個人自養制及集體輔助養老制和綠色養老制度均伴隨著一定程度的家庭養老成分。不過,我們這里所說的家庭養老制,專指家庭中有勞動能力的成員或家庭中某些成員向其年老成員所提供的經濟支持和其他養老服務。家庭養老制通常包括兩種情況:一是家庭中某些有勞動能力 成員向其年老成員,通常為其父母或有較近血緣關系的親屬直接提供經濟支持和其他養老服務,以滿足家庭中老年成員的生活需要;二是家庭中有收入來源的成員為其家庭中無經濟來源或經濟收入較低的其他成員向社會保險機構投保或進行其他形式的投資,以滿足他們的老年生活需要。前一種情況實際就是傳統意義上的家庭養老,後一種情況則屬於現代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內容。 上述筆者從老年人生活經濟來源角度歸納並提出了我國農村可能實施的幾種養老模式,實際上,就一些地區的一定時期而言,上述各種養老模式往往是兩種或兩種以上並行,同時發揮作用。就某一地區而言,選擇其中的哪一種或哪幾種,應視當地生產力發展及居民個人和家庭生活水平而定。不過,在養老模式選擇過程中,應遵循如下指導原則:①根據群眾經濟承受能力,堅持低保障標准,自由選擇;②在國家政策扶持下,堅持以個人或家庭保障為主,集體保障為輔;③採取自助為主、互濟為輔、儲備積累的保險方式;④堅持農村各類人員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一體化的方向,最終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樂,養有所健,樂有所為」的社會養老總目標。
㈤ 談談你對我國養老保險的看法 要求分成幾條來回答
父母退休時領取的養老金,是我們正在繳納的費用;
我退休時領取的養老金,是我們下一代繳納的費用。
大家輪流著用,就算兒子不養老子,我還有幾個小錢花。
㈥ 關於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大家都有什麼看法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指為了保障農村勞動者年老時的基本生活,由政府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和管理,農村經濟組織、集體事業單位和各行業勞動者共同承擔養老保險費繳納義務,勞動者在年老時按照養老保險費繳納狀況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
㈦ 對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看法
你好。根據抄美國微觀經濟學原理和宏觀經濟學原理,一國生活水平由物品與勞務生產水平及福利決定。目前我國的社會養老保險收入相對較小,這是源於國家補貼的養老保險款數小,本質是我國的稅收水平比美國等西方發達國家少。但是問題是我國的科技水平製造業水平較美國等西方國家差,工資低,工作時間長,勞動強度大,所以你明白的,關鍵在於國家的科技和綜合競爭力太差,人口多,勞動力素質水平差,生產物質的機器差,所以你明白的,如果社會養老保險要個人承擔大一些,那麼這些交款的人本身已經很勉強了還要增加交款他能受得了嗎?如果國家加大投入國家哪裡來的錢?增加稅收還不是給工人更大的壓力。如果不變那麼這么些錢真的是少得可憐。
㈧ 我想聽聽大家對養老保險的看法
死的快拿的少死的慢拿的歲不過買了也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