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人原來拿的退休金過渡期後還會重新進行調整嗎
我的退休金就減少了,這個月還要得扣錢
2. 十年過渡期政策結束後,上海市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中人養老金是否重新核算嗎
不重新核算
依據老人老辦法,中人過渡期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已有的退休金體系不變,而新人則統一納入到社保體系內進行核算
3.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中人」過渡期養老金怎麼計算
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和人社部、財政部的規定,當前,機關事業單位「中人」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1%。
其中,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
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養老金過度期擴展閱讀:
退休費也稱退休金、養老金,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退休費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於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
從2005年開始至2015年,盡管國家連續第11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但由於受養老金水平差異較大、貨幣貶值和物價上漲影響,社會各界並不「領情」,相反,卻是對養老金替代率連年下降的不滿和質疑。養老金占工資比例連降九年,已跌破國際警戒線。
根據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政策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金的人員,必須全部符合以下三個條件,退休後才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
一是在城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並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二是個人繳費年限滿15年;
三是履行繳費義務且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包括特殊工種,政策性提前退休和病退)。
在各種經濟類型的企業單位工作的人員、進城務工人員、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按國家規定參加養老保險並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達15年及以上者,在達到規定的退休年齡之後,經辦理退休手續並被批准後,即可按月領取退休費。
需要說明的是,繳費15年是最起碼的必備條件,如果繳費不夠15年是不能享受退休費的。但也不是只繳15年,而是繳費年限越長,到時領取的退休費越多。
需要注意的是,退休費並非交滿15年就可以不交了,繳費滿15年,僅僅是領取基本退休費的一個基本條件,只要職工沒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仍處於就業、有收入狀態,就要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4. 中人的過渡性養老金就是新舊辦法多出來的部分嗎是不是每年都會按10%的比例上調過渡性養老金
每年新來退休人員,將新源老辦法中的低標準的養老金加上兩個辦法差額部分的一定比例,機關事業單位有十年過渡期,則這十年,每年新退休人員遞減10%。
所以,不是上調是遞減。
另外,這是指每年新退休人員,而不是一個人
5. 養老金改革後十年過度期的中人退休待遇政策國家何時出台
早就出台了,不是現在,更不是什麼時候。 國家對於「中人」早就有退休金計算「中人」過度辦法了,但這是針對企業。 你說的不明確,如果是公務員、事業編全額撥款單位的「中人」你就得耐心等待了。
6. 養老保險多地設10年過渡期是什麼意思
昨日,國務院公布《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明確了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總體目標、基本原則和政策措施,從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
根據《決定》,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將由單位和個人分別按照工資的20%和8%共同負擔。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社保專家、清華大學教授楊燕綏接受《每日經濟新聞(微博)》記者采訪時表示,「以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是以人口普查時的平均預期壽命為基數,目前計發時間為139個月。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非常重視退休時點的人均預期壽命和本人退休年齡,將今後待遇發放時候的變數進行了強調。」
對目前機關事業單位中佔比最大的一部分人群——即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中人」來說,此次改革設定了10年的過渡期,基本保證其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個人繳納比例等同於企業職工
《決定》指出,所有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
其中,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
根據改革決定,本人繳費工資高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部分不納入繳費基數,低於平均工資60%的以60%為基數繳費,即「300%封頂、60%托底」。
根據《決定》,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個人賬戶儲存額只用於工作人員養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免徵利息稅。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並軌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與企業職工的養老繳費和發放都基本一致,「體制內人員」以前的完全吃財政飯,變為單位和個人繳費、財政承擔養老保險基金的兜底責任的多渠道籌資,形成單位、個人、政府共擔的新機制。
7. 「中人」過渡期為什麼退休金這么低
各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已經全部出齊,辦法除確定改革范圍和繳費基數外,還提出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向「中人」發放過渡性養老金,部分地區明確在過渡期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
「中人」退休後待遇將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職業年金和過渡性養老金四部分組成。並軌時職工的年齡越大,在其實際領到的退休金中,基本養老金佔到的比例就越小,過渡性養老金佔到的比例就越大。
事實上,在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建立過程中,相關政策也作出了過渡期的安排,對改革中的「中人」,從社會統籌基金中支付過渡性養老金。
在10年過渡期內的退休中人,養老金是按照新、老兩種辦法來對比計算的,限高保低。對新辦法計算多出部分的養老金按照每過渡1年增加10%的調節比例來發放。2015年是過渡期的第1年,只能發增加部分的10%,2018年是過渡期的第4年,可以發增加部分的40%。估計這一塊2018年退休的至少要比2015年退休的多拿養老金500元以上。
事實上,在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建立過程中,相關政策也作出了過渡期的安排,對改革中的「中人」,從社會統籌基金中支付過渡性養老金。目前隨著「中人」逐漸退休、「新人」越來越多,過渡性的政策安排逐步弱化,新制度逐漸居於主體地位,體現了平穩過渡的改革方針。
對此,專家表示,通俗來講,「中人」退休後待遇將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職業年金和過渡性養老金四部分組成。並軌時職工的年齡越大,在其實際領到 的退休金中,基本養老金佔到的比例就越小,過渡性養老金佔到的比例就越大。
「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畢竟有很多人在機關工作多年,如果一下退休金少很多,可能 會引發社會問題,同時也會給改革帶來更大阻力。職業年金和過渡性養老金可以充當平滑劑的作用,填平改革前後養老金待遇鴻溝,實現平穩過渡。」上述專家說。
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認為,過渡期結束後,「中人」養老待遇會因人而異,但是差距不會太大。因為到時候不僅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有了一定 的繳費積累,而且養老金還隨著待遇調整機制會不斷上調,再加上累積的職業年金,幾項相加之後的養老金絕對額可能還會增加。
8. 工資改革後退休人員按過渡期辦法領退休金,過渡期是什麼意思
你的說法與理解都有問題。1994年建立社保個人賬戶,就開始投保繳費了。之前是沒有投保繳費的,這段國家作為「視同繳費年限」處理。 因此社會就出現三種人,一種是一天保也沒投過的退休人員,一種是既有投保年限還有視同年限,另一種就是完全是繳費年限。
因此就出現了,退休金不同的計算辦法:1、為老人老辦法;2、為中人過渡辦法;3、為新人新辦法。 你所說的就是2,也就是退休金計算辦法,這個辦法過渡到企業中再也沒有這種人了,這個辦法也就終止了。
9. 2014年10月以後退休哪些省實施了10年過度期
您好!從2014年10月1日起,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的養老保險制度已經實行並軌。從那一天開始,對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待遇,實施三種辦法:(一)老人老辦法;(二)新人新辦法;(三)中人有10年過渡期。所謂老人老辦法,就是在2014年9月30日以前(含9月30日)退休的,其退休金按照原來的標准測算;所謂新人新辦法,就是指2014年10月日以後(含10月1日)進入機關事業單位的新員工,按照與企業員工的養老保險制度同樣執行;所謂中人,指的是在2014年10月1日以前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尚未達到退休年齡的人,給予10年的過渡期。但是過渡政策尚未出台。要等文件和實施細則出台後才好操作。現在連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測算養老金金額的工作人員都不知道。相信黨中央和國務院正在組織工作人員草擬方案。基本思路如下:中人)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構成: (一)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三)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0%。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0% 。(最終測算辦法以文件為准)謝謝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