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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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查詢途徑有以下幾種:
1、登陸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或者社會保險網上辦事大廳;
2、撥打社保局電話或者社保電話12333;
3、攜帶相關資料,前往新農保經辦機構,在服務窗口辦理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查詢相關業務。
❷ 新農村養老保險交多少錢
按照不低於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按月繳納,以天津市為例。
《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十一條 職工按照不低於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按月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人單位按照不低於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的10%按月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全部和按照規定從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中劃入的部分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的利息參照銀行同期活期儲蓄存款利率計息。
(2)新農村養老保險繳費擴展閱讀:
《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相關法條:
第十八條 參保人員發生的住院、門(急)診等醫療費用,符合國家和本市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和醫療服務設施目錄范圍(統稱報銷范圍)的,按照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解除與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的,應當告知同級衛生行政部門,並將解除服務協議的定點醫療機構及時向社會公布。
第十九條 參保人員因特殊情況不能到定點醫療機構或者定點葯店購葯的,可以委託他人持該參保人員的社會保障卡代為購買,受託人應當出示本人身份證明。
❸ 農村養老保險規定交費是多少
農村養老保險最高4000元。
只要符合條件的農民,男性年齡達到45歲、女性達到40歲,可以一次補繳最多10年。男性達到45歲、女性達到40歲,可以一次補繳15年。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標准調整為13個檔次,分別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7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3500元、4000元。參保人可按照自己的經濟條件合理選擇繳費檔次。
❹ 新農村養老保險在哪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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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內容如下:
1、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簡稱新農保)是以保障農村居民年老時的基本生活為目的,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模式,養老待遇由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一項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國家社會保險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2014年,新農村養老保險與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合並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2、根據國發〔2009〕32號規定,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❺ 今年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怎麼加到600元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每年繳費的時候,你可以自由選擇繳費額度。如果你們當地是由銀行代扣的話,則需要到社保經辦機構變更次年的繳費額度就可以了。
❻ 新農村養老保險繳費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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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保人可到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列印新回農保個人賬戶明答細表,或登陸社會保障網站查詢、下載本人的個人賬戶記賬明細等相關信息,也可通過12333電話查詢系統查詢相關信息。
❼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交費有哪些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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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諾解答:
您好!
由於我國廣大農村專的大多數農屬民的收入是不固定的,因此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方式十分靈活,大體分為三種。第一種是定期交費,在收入比較穩定或比較富裕的地區和人群採用這種方式。如鄉鎮企業可按月或按季交納保費,富裕地區的農民可按半年或按年交納保費,其交費額既可以按收入的比例,也可按一定的數額交納。第二種方法是不定期交費,多數地區因農民收入不穩定而採取這樣的方式。農民可以在豐年多交,欠年少交,災年緩交,家庭收放好時交,不好時可不交。第三種方法是一次性交費。實行這種方法的參保人員多數是歲數偏大的農民,根據自己年老後的保障水平將養老保險的保費一次交足,一直到60周歲以後按規定領取養老金。
❽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繳納標准和領取標准、
一、繳費標准:
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
二、領取標准:中央財政主要負責國務院統一確定的每人每月55元的基礎養老金,對中西部地區給予全額補助,即每人每年660元;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即每人每年330元。這是目前的補助水平,今後國家將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
(8)新農村養老保險繳費擴展閱讀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背景和主要內容:
1986年,國家「七五」計劃提出「探索研究建立農村社會保險制度,並根據各地經濟發展情況,進行試點,逐步實行」。1991年,經國務院同意,民政部開始選擇部分縣市進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民政部於1992年1月正式下發了《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明確資金籌集堅持以個人繳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的原則。
2002年11月,黨的十六大提出:「在有條件地方探索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從2003年起,一些地區開始探索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為籌資機制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
黨的十七大提出,2020年基本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為了區別原來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第一次提出了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概念,並明確了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原則。
2009年,在總結各地探索經驗的基礎上,國務院決定開展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並下發了《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9]32號)。2009年試點覆蓋面為全國10%的縣(市、區、旗),2010年將試點范圍將擴大到23%的縣(市、區、旗),以後逐步擴大試點。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提出,在「十二五」期間要基本實現對農村適齡居民的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