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農村戶口退伍軍人如何辦理養老保險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
第四十六條退役士兵到城鎮企業就業或者在城鎮從事個體經營、以靈活方式就業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服現役年限視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並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退役士兵回農村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退役士兵在服現役期間建立的軍人退役養老保險與其退役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關系接續,由軍隊的軍人保險管理部門和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退役士兵服現役年限視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養老保險待遇計發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㈡ 關於退伍軍人養老保險新政策
一、軍人退出現役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國家給予退役養老保險補助,軍人服現役期間單位和個人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中央財政承擔,所需經費由總後勤部列年度預算安排。
二、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系,由軍人所在單位後勤(聯勤、保障)機關財務部門轉移到地方負責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三、退役養老保險補助由軍人所在單位後勤(聯勤、保障)機關財務部門在軍人退出現役時一次算清。計算辦法為:軍官、文職幹部和士官,按本人服現役期間各年度月工資20%的總和計算;義務兵和供給制學員,按本人退出現役時當年下士月工資起點標準的20%乘服現役月數計算。其中,12%作為單位繳費,8%作為個人繳費。
軍官、文職幹部和士官計算服現役期間養老保險補助的工資項目包括:基本工資、軍人職業津貼、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和獎勵工資。
四、計劃分配到企業工作的軍官、文職幹部,由接收安置單位向軍人所在單位後勤(聯勤、保障)機關財務部門提供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戶銀行、戶名和賬號;軍人所在單位後勤(聯勤、保障)機關財務部門,依據軍官、文職幹部轉業命令,安置地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部門的報到通知和軍隊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幹部部門的審核認定意見,開具《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以下簡稱轉移憑證,見附件1、2),將退役養老保險補助通過銀行匯至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轉移憑證和銀行匯款憑證復印件一並交給本人;本人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後,將轉移憑證和銀行匯款憑證復印件交給接收安置單位,由接收安置單位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㈢ 17年前農村退伍軍人在社保中有什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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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農村退伍軍人養老保險新專政策
農村退伍軍人養老保險新政策:
1、在屬國家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政策未出台之前,農村居民暫按達委辦發[2007]55、116號文件規定參加農村養老保險。即:凡達縣行政轄區內的農村居民,只要本人願意,可參照全縣村(社區)三職幹部養老保險辦法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待達到最低享受養老金年齡時(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由達縣農村社保局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直至壽終。
2、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程序。首先參保者須持本人身份證、戶口薄、一寸免冠照片三張到戶口所在地的鄉鎮勞動保障所或達縣農村社保局辦理參保繳費手續。其繳費標準是:每年最低繳費標准為800元,最高繳費標准為上一年全省平均工資的20%(2008年為4262元),參保農民可在下限和上限之間自由選擇繳費額度,且繳費年限不受限制。養老待遇由社會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
3、我縣農村戶口的退伍軍人可按上述辦法參保,目前沒有軍齡視同繳費年限的政策。
㈣ 60歲農村退伍軍人養老保險
退役軍人的軍齡視同其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你的父親60周歲的,可以攜帶本人戶口本、身份證、照片前往戶口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申請以自由職業者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辦理按月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實際繳費年限滿5年;
2、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及15年以上;
3、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退休年齡。
我省戶籍的參保人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周歲時,連續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其中實際繳費年限不滿5年的,經本人書面申請,可以繼續繳費,直至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後,再辦理按月享受基本養老金的手續。高郵市自由職業者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標准為:273.8元/月
㈤ 農村退伍軍人社會養老保險政策
農村退伍軍人養老保險政策是依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法律依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四十六條退役士兵到城鎮企業就業或者在城鎮從事個體經營、以靈活方式就業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服現役年限視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並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退役士兵回農村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退役士兵在服現役期間建立的軍人退役養老保險與其退役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關系接續,由軍隊的軍人保險管理部門和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退役士兵服現役年限視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養老保險待遇計發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㈥ 退伍軍人交社保新規定
2019年4月28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解決部分退役士兵社會保險問題的意見》,旨在保障:2011年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以前退役,應由政府安排工作但後來沒有穩定就業和收入來源而出現社會保險中斷繳費的轉業志願兵(士官)和城鎮義務兵等人員。
一、確定首次參保時間:
入伍時間就是首次參保的時間。
二、社保和醫保補繳:
如果原單位不在了或是沒有辦法繳納的,由上級主管部門來繳納;再上級主管部門沒有辦法繳納的,就由當地的退役軍人事務部門來繳納。
三、社保補繳基數:
補繳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繳費工資基數分別為補繳時安置地和參保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單位和個人繳費費率按補繳時當地規定執行。
四、補繳手續:
符合政策保障范疇人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相關退役證明,到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主管部門登記軍齡、提出申請後,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主管部門負責將相關信息及證明材料分別提供給安置地(或參保地)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及相關徵收機構,
相關部門分不同情況,對退役信息、參保信息、單位和個人困難情況等進行審核確認後,分類為符合政策保障條件人員辦理參保和補繳手續。
(6)農村退伍軍人養老保險新政策出台擴展閱讀:
《關於解決部分退役士兵社會保險問題的意見》將文件下發前未參加社會保險或參保後繳費中斷的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以下簡稱退役士兵)全部納入政策范圍。
一、關於退役士兵參保問題。
在現行政策規定軍齡視同繳費年限的基礎上,首次明確提出退役士兵入伍時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的,入伍時間視為首次參保時間。
二、關於退役士兵繳費中斷問題。
著眼於切實解決問題適度放寬了補繳政策限制,有些內容填補了政策空白,主要有以下政策創新:
1、允許補繳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明確了補繳責任主體和資金渠道,對相關責任主體無力補繳的由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主管部門向當地人民政府申請財政資金解決。
2、對於補繳時的個人繳費部分,退役士兵屬於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供養對象繳費困難的,政府對其予以適當補助。是明確了政府補助繳費年限不超過本人軍齡。
三、關於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補繳標准和補繳手續問題。
著眼於保障退役士兵退休後享有適度的保障待遇,既避免待遇過低影響生活,又防止出現「待遇倒掛」導致的不公平現象,同時兼顧不同群體間待遇平衡,作了以下政策創新:
1、明確補繳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基數為補繳時安置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單位和個人繳費費率按補繳時安置地規定執行,相應記錄個人權益。
2、明確補繳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工資基數為繳費時參保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單位和個人繳費費率按參保地規定。
㈦ 農村退伍軍人養老保險怎麼辦理
一、參保對象
1、國家政策規定的部分軍隊退役人員,包括:軍隊復員幹部、安置在企業的轉業志願兵(士官)、參加過對越自衛反擊戰二次入伍退役士兵、城鎮復員士官、原8023部隊退役人員、
殘疾軍人、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鄉老復員軍人和其他安置在企業的1954年11月以後入伍並參加過抵禦外來侵略、完成祖國統一、捍衛國家領土和主權完整、
保衛國家安全而進行的武力打擊或抗擊敵方的軍事行動,迄今已經從軍隊退役的人員和參加過核試驗的軍隊退役人員(以下簡稱「部分軍隊退役人員」)
2、部分軍隊退役人員以外,至2009年1月在國家規定的勞動年齡之內的軍隊退役人員(男1949年1月1日後出生,女1954年1月1日後出生)。
在服役期間或退出現役後,受到刑事處罰人員或在機關事業企業單位工作期間受到開除公職處分的,不再享受軍隊退役人員參保待遇。已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或企業職工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不再重復參保。
二、攜帶材料
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2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6張、退伍證或復員證及復印件(2份)。如證件遺失,須由本人檔案管理部門出具其檔案內相關退出現役材料的復印件(2份),並由經辦人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以下簡稱服役證明材料)。
三、參保流程
1、材料領取:軍隊退役人員到縣勞動保障局所屬縣社會勞動保險管理處(以下簡稱縣社保處)二樓業務股領取《軍隊退役人員參加企業職工社會養老保險審批表》
(一式三份,縣民政局安置辦、縣社保處、本人參保檔案各一份)和《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一式二份,縣社保處、本人參保檔案各一份)並如實填寫(使用碳素筆)。
2、資格審核:申請人將填寫好的《軍隊退役人員參加企業職工社會養老保險審批表》及服役證明材料交縣安置辦(縣民政局四樓)審核,安置辦審核並填寫其服役情況後,經辦人簽章並加蓋公章。
3、參保登記:參保人持縣民政局安置辦審核蓋章的《軍隊退役人員參加企業職工社會養老保險審批表》和填寫好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及部隊服役證明材料復印件到縣社保處四樓副主任室復核簽字並加蓋印章,到三樓財務股領取養老保險手冊。
然後到二樓業務股辦理參保登記及核定繳費手續,到地稅征繳處(在縣社保處業務股隔壁)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費,縣社保處業務股為參保人員錄入參保信息並建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四、其他事項
1、軍隊退役人員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經本人申請,可以從2005年1月起補繳。
2、至2009年1月超過勞動年齡的軍隊退役人員(國家明確的部分軍隊退役人員除外),暫不辦理。
3、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的,辦理按月領取養老金手續;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本人自願可申請繼續繳費,直至繳費年限滿15年再辦理按月領取養老金手續。
4、退役人員首次參保繳費以後,如系企業職工應由企業按月代為繳納;如系自由職業者可每年繳納一次(時間以7月——11月為宜)。
(7)農村退伍軍人養老保險新政策出台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的作用有以下:
1、有利保證勞動力再生產
通過建立養老保險的制度,有利於勞動力群體的正常代際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長勞動力順利就業,保證就業結構的合理化。
2、有利於社會的安全穩定
養老保險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到來,老年人口的比例越來越大,人數也越來越多,養老保險保障了老年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等於保障了社會相當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
3、有利於促進經濟的發展
各國設計養老保險制度多將公平與效率掛鉤,尤其是部分積累和完全積累的養老金籌集模式。勞動者退休後領取養老金的數額,與其在職勞動期間的工資收入、繳費多少有直接的聯系,這無疑能夠產生一種激勵勞動者的職期間積極勞動,提高效率。
㈧ 農村退伍軍人補交養老保險 是否可以補交養老保險
農村退伍軍人補交養老保險 是可以補交養老保險。
1、農村籍退伍軍人從事個體工商戶的可以參保,繳費年限最少應達到15年以上(當兵服兵役年限可按規定視為繳費年限。)
2、農村退伍軍人如果現在是城鎮戶口,可以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在戶口所在地社會保險局參加我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可以從農轉非之月起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
3、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參保人員應攜帶相關材料到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補繳手續。農村養老保險如何繳納一個人繳費。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
(8)農村退伍軍人養老保險新政策出台擴展閱讀:
退伍軍人養老保險優惠措施:
軍人在服役期間為國家奉獻了無數汗水與激情,服役完畢退伍之後,國家實施了一系列的退伍軍人基本權益的保障政策。在養老保險辦理中,退伍軍人即可享受「視同繳費年限」的優惠政策。
根據國務院第259號令《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不得減免。
退伍軍人跟普通市民一樣自己交錢辦理養老保險,繳納養老保險費到60歲之後開始享受養老金。但達到退伍軍人的服役年限(軍齡)可以作為「視同繳費年限」,即參軍的10年雖然沒有繳納養老保險費,但視同他已經繳納,就是說在他繳納保險費年限的基礎上多算10年。
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是指職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實際繳費年限之前的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作時間。 固定職工在實行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制度之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時間,都可以作為「視同繳費年限」,並且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發養老保險金。
㈨ 農村退伍軍人的養老保險還需要繼續繳納嗎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您好!針對農村退伍軍人的養老難題,國家政府部門推出了退伍軍人養老保險優惠政策。作為市民,及時對退伍軍人養老保險金常識進行了解是必要的。
農村退伍軍人的養老保險還需要繼續繳納嗎
農村退伍軍人參加城保後原軍齡視同繳費年限,軍齡加上參保後的實際繳費年限滿15年及其以上(但實際繳費年限須滿5年),在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可以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享受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待遇。否則,不能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但可以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目前,各地鎮鄉、街道社保所在正全面受理城鄉居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申報受理工作。
㈩ 關於農村退伍軍人的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多少
退役軍人的軍齡視同其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而養老保險需繳納15年,所以15年減去軍齡就是自己需繳納的保險年限。(例如:一個退休軍人軍齡是3年,其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就已經有3年了,再參加養老保險繳費滿12年,視作繳納累計滿15年)。
國家對現役軍人(軍官,士官,士兵)在服役期間,有工作分配的,服役期間算為工作時間,需考核工作工齡的,服役期算為工齡,購買保險的,服役期間算為已購買,凡是按年段算的,服役期間一律算為已在內的。
這些是國家早有規定的,並且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各單位,組織都是無條件執行的。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共產黨為了保證我國軍人權益的優先條件。
(10)農村退伍軍人養老保險新政策出台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的作用有以下:
1、有利保證勞動力再生產
通過建立養老保險的制度,有利於勞動力群體的正常代際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長勞動力順利就業,保證就業結構的合理化。
2、有利於社會的安全穩定
養老保險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到來,老年人口的比例越來越大,人數也越來越多,養老保險保障了老年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等於保障了社會相當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
3、有利於促進經濟的發展
各國設計養老保險制度多將公平與效率掛鉤,尤其是部分積累和完全積累的養老金籌集模式。勞動者退休後領取養老金的數額,與其在職勞動期間的工資收入、繳費多少有直接的聯系,這無疑能夠產生一種激勵勞動者的職期間積極勞動,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