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個人養老保險怎麼交 養老保險繳費金額是多少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負擔:企業按本企業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北京是19%,其他城市可能不同),職工個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的一定比例繳納(一般為8%)。
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全部由自己負擔。
基數
所謂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般則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一般來說,職工繳費工資如果高於所在省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300%的,以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300%作為繳費基數;職工繳費工資低於工資所在省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40%的。
以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40%作為繳費基數。(最高和最低繳費基數的計算比例,各城市可能不同,以各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計算比例和基數為准。)
(1)養老金怎樣繳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2. 社會養老保險如何繳納
一、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辦理:
1、靈活就業人員須攜帶戶口簿、本人身份證原件(與原單位中止社保關系的,另需攜帶《南京市職工社會保險關系變動表》),於每月1-25日到戶籍或居住地所在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續)保手續。
2、參加失業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在戶籍所在街道勞動保障所辦理靈活就業認定手續,憑區勞動就業服務機構審核的《靈活就業人員認定證明》,於每月1-25日到戶籍所在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續)保手續。
2.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理:
符合居民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人員,持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到戶籍所在街道(鄉鎮)勞動保障管理站辦理。每月6日至月底,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可以到戶籍所在的居(村)委會辦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申請。
3.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辦理:
1、填報表格:填寫《勞動和社會保障登記表》(一式兩份)並加蓋單位公章。
2、提交資料:
(1)工商營業執照、機關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批准成立文件、社團、民辦非企業登記證、駐寧機構登記證等相應登記證書和批文;
(2)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
(3)稅務登記證(地稅);
(4)社保部門認為應提供的其他相關證件、資料。
拓展資料: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國家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嚴格監管。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制度,保障社會保險基金安全、有效運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採取措施,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社會保險基金實施監督檢查,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一)查閱、記錄、復制與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相關的資料,對可能被轉移、隱匿或者滅失的資料予以封存;
(二)詢問與調查事項有關的單位和個人,要求其對與調查事項有關的問題作出說明、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三)對隱匿、轉移、侵佔、挪用社會保險基金的行為予以制止並責令改正。